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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聚集後美術園道商店街的再現

第二章 臺中市美術園道商店街的形塑歷程

第四節 店家聚集後美術園道商店街的再現

美術園道商店街為自然形成的商店街,因為美術園道鄰近國美館,且又有綠 園道而頗有西方藝術氣息,吸引幾家具有特色的歐式庭園餐廳的出現(為早期兩 層樓洋化別墅改建),目的吸引來國美館參觀的民眾來此用餐,因此與國美館保 持著良好互動的連結關係,而彼此共榮共存,後來有其他商家看中此地商機紛紛 進駐,形成小有規模的餐廳街,而後因為被經濟部商業司為形象商圈推動計畫,

委託中國生產力中心於民國88~91 年介入輔導。

經濟部商業司為改善商業環境,導引國內商業活動的品質能朝高品質、多元

61 國立臺灣美術館網站http://www.tmoa.gov.tw/(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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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的目標前進,乃自1993 年(民國 82 年)開始推動商業現代化方案,同時委託 中國生產力中心希望打造一個能讓臺中人引以為傲的「高品質藝術化商圈」,臺 中市美術園道座落於臺中市精華心臟地區,鄰近擁有文化資源的國立美術館、臺 中市文化局,以及周圍歷史殘留的歐式別墅建築的人文景觀都相當豐富,中國生 產力中心預計將美術園道商店街塑造成一個文化鮮明、繁榮進步、高貴舒暢的形 象商圈。

綜合前幾節的論述,美術園道商店街整個形塑的源由,由日治時期臺灣總督 府對於臺中市基於軍事安全考量、殖民政務的推動、經濟活動的促進及閒置土地 的利用,而積極進行臺中市的都市計劃,而於西元1935 年(昭和 10 年)1 月 11 日臺中州告示第一號發布了『臺中市的市區擴張計畫』,其中除了新設公園十二 所、綠地及綠樹帶之外,更劃設了三條通達全市的綠園地(參見圖 2-1-6),其 中也包含列為當時都市邊界的綠園地(即今園道),而隨著臺中市人口不斷擴張,

臺灣總督府也逐漸擴大臺中市都市計劃範圍,更確立了一個具有法律位階的『臺 灣都市計劃令』產生,此一律令給了都市計劃、土地重劃、建築管理確立的執行 方向,根據《臺中都市計畫圖》1942 年 3 月 21 日總督府告示第 273 號,與之前 所規劃的綠園地作比較,綠園地的功能從此之後,由都市的邊界空間轉換為串連 公園之間的公園道(今園道)。

1945 年(民國 34 年)臺灣由國民政府接管之後,雖然臺中市在中部區域的 中樞地位更加顯著,然而在二次大戰後10 年間,臺中市的都市計畫作業幾近停 頓,直到西元1956 年(民國 45 年),根據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的『臺中市都市計 劃說明書』第五章,道路系統與公園綠地計畫裡,出現『園林大道』共有十二條,

其總面積約75.14 公頃。其中今日的美術園道屬於當時第七號的園林大道,即西 區後龍子第六號公園與第五號公園之間的園林大道,雖然如此一直到現今美術園 道商店街早期店家進駐之前,政府僅止於都市計畫上的規劃,並未實際對第七號 園林大道整地或對此區土地利用做詳細規劃,因此變成私人田地混雜工廠的土地 利用景觀,而後有獨到眼光的商人看中這裡的商機,到此經營庭園咖啡餐飲店之 後,由於生意不錯,因此開始聚集許多類似的餐飲店進駐,也使得政府注意到這 裡而開始著手規劃,並配合經濟部商業司「形象商圈」、「城鄉景觀風貌改造運 動」等政策的輔助、經費的投入下,委託中國生產力中心於民國88~91 年介入輔 導,在商家及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原本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綠園人文促進會】組 織,於民國90 年 9 月改組為【臺中市美術園道商店街協會】,並正式將國美館前 的綠園道命名為『美術園道』,而商店街從此之後也名為美術園道商店街。

2-4-1 美術園道商店街型塑歷程的三個階段

根據上述,也在此說明本研究對於研究區的名詞界定方式,日治時期的都市 計劃,僅規劃出當時臺中市的一些綠園地(作為都市邊界空間)、公園道(串連 公園之間的綠帶),然而這些都市計畫的實施方向,卻影響道國民政府來臺之後 的都市計劃內容,而於1956 年(民國 45 年)規劃出第七號的園林大道,直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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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生產力中心輔導完成商店街之後,於民國90 年 9 月命名美術園道商店街,因 此本研究依此歷史發展歷程,將日治時期1935 年~1941 年稱之為「綠園地」(今 綠園道),1942 年後稱之為「公園道」(今綠園道);國民政府來臺後,1956 年~2000 年(民國 45~89 年)期間稱之為第七號園林大道,而商店街規劃輔導後的 2001 年(民國90 年)開始,稱之為「美術園道商店街」,因此欲了解美術園道商店街 的形塑歷程,分成下列三個階段。

(一) 美術園道形塑期前的地表景觀

根據日治政府昭和 10 年(1935)的都市計劃,對於臺中市綠地的規劃做小 幅度的變更調整,即於火車站東方鐵道二側、火車站西方鐵道二側、柳川綠川兩 岸沿線設置帶狀綠地,當時五權西一街、五權西二街則屬柳川兩岸的帶狀綠地之 一,即為當時日治時期所規劃的綠園地殘留,作為當時都市邊界的綠園道,與後 來串連綠地的公園道,而日治時期綠地的規劃也影響到後來國民政府時期,政府 對於臺中市的都市計畫,依據民國四十五年(1956)臺中市政府的都市計畫當中,

把周圍的五權西三街、五權西四街規劃成第七號園林大道。

而於民國 45 年(1956)的都市計畫當中所規劃的美術園道,其實際的景觀 與狀況,根據吉龍里『新華藥局』的謝里長表示︰

「政府開始徵收美術園道土地的時間約從民國 68 年至 70 年間,美術園 道在 27 年前為私人土地,在當時土地利用的情況,位於五權西路至五 權三街的區域為鐵皮屋所搭蓋的違章建築、小型工廠或者為種菜的零星 田地,而五權三街至五權五街區段,當時為新光集團負責人吳火獅先生 的私人別墅住宅,別墅前是美麗的私人花園,除了整齊的草地,高聳茂 密的椰子樹之外,尚豢養許多珍奇的動物,例如孔雀、白鴿等,這裡還 曾為七十年代崔苔青所主持的「翠笛春曉」節目的外景地點,草地上的 涼亭、茂盛的椰子樹這些在後來政府徵收土地成為美術園道時,因為景 觀美麗而被保留下來,成為美術園道在五權三街至五權五街的特色,後 來在民國 88 年唯有鴿舍因為鴿糞及衛生問題,經附近民眾抗議後而被 移除,然而美術園道現今的林蔭大道仍然吸引鴿群的聚集、覓食,而五 權五街至五權九街的美術園道區段在當時則為私人種稻的田地,以及高 過人身的雜草空地,二十多年前吉龍里的里長與鄰長長曾率領里民來到 此區做社區服務,清除雜草。」

因此,雖然在民國45 年(1956)的都市計畫中,已把今日臺中市五權西三 街、五權西四街規劃為園林大道(今園道),但是大約一直到民國70 年左右才 陸陸續續徵收完土地,根據當地居民表示當時也還沒有道路規劃,現今美術園道 的旁邊就是民家,現在作為臺中市藝術中心代表的國美館,在當時也是一位胡先 生的私人花園,在土地徵收後他到精誠三十二街開園藝店,在土地徵收之前的園 道狀況,根據謝里長的陳述可以分為三區,試整理羅列要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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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區段(現今五權西路至五權三街區間):散布許多小型工廠、零星 的菜園,以及用鐵皮屋所搭蓋的臨時住屋。

2. 第二區段(現今五權三街至五權五街區間):前新光集團創辦人之一,

吳火獅的私人別墅,別墅前是美麗的私人花園,除了有整齊的草地、高 聳茂密的椰子樹之外,及珍奇的動物,如孔雀、白鴿等,草地上的涼亭、

椰子樹在後來政府徵收土地成為園道時,還被保留下來。

3. 第三區段(現今五權五街至五權九街區間):一部分是私人的田地,主 要種植稻米,其他則為雜草叢生的空地。

然而,未經整理的園道在當時也只能算是一片荒蕪的空地,在還未徵收之 前是私人的土地,土地利用的方式相當雜亂,甚至雜草叢生令人不敢靠近,而在 政府約在民國70 年代完成土地徵收之後,也未善盡規劃,唯有現今五權三街至 五權五街區間,因為是前新光集團創辦人之一,吳火獅的私人別墅花園地的殘 留,因而椰子樹茂盛林立,青翠的草地上還有可供休憩的涼亭,在當時成為居民 平時休閒、散步的區域,然而美術園道的改變卻是因為餐廳店家的進駐,吸引許 多消費者前往之後,政府才著手美術園道的美化工程與藝術裝置,因此,美術園 道商店街為自然形成的商店街,然而風格的型塑當中卻又加進了來自於「政府的 力量」。

(二) 美術園道形塑期

美術園道商店街第一家進駐的餐廳,是位於美術園道與五權七街轉角位置,

由羅友竹小姐所開設的『吉凡尼的花園』餐廳(成立於民國84 年 6 月 10 日),

當她選定美術園道為她決定開設餐廳的地點後,當時五權西三街、五權西四街才 開始拓寬工程,根據她的描述:

「當時沒有很多綠地,五權五街以後幾乎沒什麼植栽,雜草比人還高,

現在隨處林立的異國風情餐廳,當時都只是一些兩層樓洋房別墅的民 家,而且當時正進行著道路拓寬的工程,由於拓寬工程院子都被切小 了,圍牆只是工地式的鐵皮柵欄,當時的五權西路因為受到美軍眷舍歷 史殘留的影響,出現許多西式餐廳,例如比薩村、屋內庭園餐廳等,這 些具有現代摩登氣息的氣派式餐廳,價格走高價位路線,一人一餐就將 近臺幣一千元,但是當時吸引的顧客群,多為談生意的商人,想要顯示

現在隨處林立的異國風情餐廳,當時都只是一些兩層樓洋房別墅的民 家,而且當時正進行著道路拓寬的工程,由於拓寬工程院子都被切小 了,圍牆只是工地式的鐵皮柵欄,當時的五權西路因為受到美軍眷舍歷 史殘留的影響,出現許多西式餐廳,例如比薩村、屋內庭園餐廳等,這 些具有現代摩登氣息的氣派式餐廳,價格走高價位路線,一人一餐就將 近臺幣一千元,但是當時吸引的顧客群,多為談生意的商人,想要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