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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各國財富分配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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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各國財富分配的變化

文獻上對財富分配的探討包含以下兩種,其一為不同財富階層持有的財富多 寡,例如圖1-1 所示各國前百分之一人持有的財富占社會總財富比例,其目的在於 探討社會總財富於各財富階層之間的分配。其二為不同財富階層的財富組成情形,

透過各財富階層持有各類財產占財富總額的比例呈現。本文延續文獻上對於財富 分配的討論,探討臺灣不同財富階層的人擁有的財富規模差異以及財富組成情形。

除此之外,一般文獻提到得財富分配不均係指不同財富階層持有的財富差異大,使 得社會上經濟資源集中於少數人。本文接下來提到的財富分配不均,與文獻所提示 之意義相同。

大部分文獻使用排名頂端的人所持有的財富分額作為衡量財富分配不均的指 標 (例如:前百分之一人持有的財富占社會總財富比例),分析所得分配常用的吉 尼係數反而較少使用,其原因在於吉尼係數的計算並不涵蓋財富為零的樣本,低估 財富分配不均程度;另外部分文獻比較各財富階層的財富平均數以評估分配不均 程度 (Wolff, 1998),若富人財富的平均值成長率較一般人高,代表財富分配更為不 均。但其問題在於,如果針對平均數做跨年度的比較,財富價值須依物價調整,一 般常以消費者物價指數 (Consumer Price Index, CPI) 修正,但 CPI 本身有計算方面 的問題。9 因此文獻分析財富分配不均時,偏好使用不受物價波動影響的指標,也 就是排名頂端的人持有之財富分額。

文獻上探討財富分配以歐美國家為主,其中以遺產稅申報資料分析的文獻較 少,其原因在於遺產稅申報資料為政府所有,不容易取得資料。舉例來說,Kopczuk and Saez (2004) 利用 1916 年至 2000 年的美國遺產稅申報資料,發現二十世紀初 期富人擁有的財富占社會總財富比例高,例如:1920 年代末期前百分之一人擁有 的財富占社會總財富約 35% 至 40%。但歷經兩次世界大戰與經濟大蕭條等負面

9 舉例來說,CPI 無法考量新產品的發明對於消費者生活成本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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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使得財富分配不均程度明顯降低,以1930 年代末期來說,前百分之一人擁 有的財富僅占社會總財富約25%,相較 1920 年代末期減少約 10% 至 15%,且之 後的四十年內皆維持該水準。不過1980 年代開始,因為美國經濟表現良好,富人 的財富占社會總財富比例逐漸增加,分配不均程度愈趨嚴重,但沒有回復至二十世 紀初的水準,主因在於羅斯福新政 (New Deal) 使所得稅與遺產稅制更為累進,富 人難以累積財富;除此之外,政府對於獨占力的管制,以及二次世界大戰後教育普 及化等因素,皆抑制財富分配的惡化。

財富組成部分,該文發現富人大部分的資產為金融資產,因此金融資產價值的 變動,將明顯影響富人的財富積累及財富分配不均程度。10 但是 1990 年代股票市 場繁榮時,財富分配卻沒有加速惡化,其原因在於,隨著金融市場的蓬勃發展,各 式金融資產與退休基金相繼出現,使得一般人較容易擁有金融資產,受惠於資本報 酬的不僅止富人,因此金融資產對於財富分配不均的影響程度減少。

Piketty et al. (2006) 以遺產稅申報資料衡量 1807 年至 1994 年法國財富分配情 形,發現 1914 年之前財富分配逐年惡化,肇因於金融資產和工業資產 (industrial estate) 的價值大幅增加;1914 年之後因兩次世界大戰與經濟大蕭條等負面衝擊使 得惡化趨勢逐漸減緩;除此之外,該文另外分析財富組成,發現富人的財富中大部 分為股票與債券等金融資產;不動產則主要由中產階級持有。

該文亦探討財富於不同年齡之間的分配。以往財富集中於高年齡層,但該文發 現二十世紀以來,集中化的現象逐漸減緩,推測原因有三,其一為經濟大蕭條和兩 次世界大戰使得整體財富水準下降,而高年齡層財富下降程度較大;其二為戰後所 得成長迅速,青年階層的財富累積速度大於高年齡層;其三為累進的遺產稅和所得 稅,使高年齡層的財富明顯減少。雖然縮短青年階層和高年齡層之間的財富差距,

但高年齡層依然擁有較多的財富。

Saez (2006) 整合許多探討二十世紀歐美各國所得和財富集中化趨勢的文獻,

10 該文認為,經濟大蕭條與兩次世界大戰使得股票價值下降,使得富人財富大幅縮水,導致財富分 配不均程度趨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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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許多國家於二十世紀初期皆歷經財富分配不均程度的下降,原因主要包括兩 次世界大戰與經濟大蕭條等短期因素。雖然二十世紀末期分配不均程度逐漸回升,

但因各國租稅制度的改革,使稅制更為累進,財富不均程度難以回復至二十世紀初 期水準。11

從上述文獻可發現,總體 (戰爭與稅制變動等) 與個體 (年齡等) 因素皆影響 財富分配不均程度。財富組成方面,文獻指出富人財富之中金融資產占比較高,但 是較少提及其他財富階層財富組成情形,本文將延伸文獻研究,探討臺灣2001 年 至2015 年財富分配不均與財富組成情形。

有關臺灣的財富分配文獻較少。蔡文松 (2005) 利用 1991 年「臺灣地區家庭 部門資產調查」的統計資料,發現各類財產的分配中金融資產最為不均 (吉尼係數 為0.71),房地產相對較低 (吉尼係數為 0.55),因此金融資產為影響財富分配不均 程度的重要因素。另外比較所得與財富分配不均程度,財富分配較為不均 (家庭資 產淨額的吉尼係數為0.47,可支配所得的吉尼係數為 0.31);財富組成部分,房地 產為國人主要持有的財產,占總財富 58.8%,其次為金融資產 (26.4%)。陳慧圈 (1997) 同樣利用 1991 年「臺灣地區家庭部門資產調查」分析財富分配,其結論與 蔡文松 (2005) 相似。行政院主計總處於 1991 年進行家庭資產調查後不再續辦,

因此近年來並沒有臺灣財富分配的文獻。本文將藉由遺產稅申報資料補足缺口,提 供2001 年至 2015 年財富分配的趨勢。

11 瑞士為歐美國家中的例外之一,因為瑞士並沒有受到經濟大蕭條和兩次世界大戰的影響,且無 推行更為累進的稅制,因此財富不均的程度無明顯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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