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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變數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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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變數設定

第一階段的被解釋變數 (assetholdij) 為是否持有各類財產 (土地、房屋、存款、

投資) 的虛擬變數,持有者為 1,否則為 0。29 第二階段被解釋變數 (assetshareij) 為經濟個體各類財產占財富總額比例。解釋變數包括以下:ETRi 為有效稅率。

wealthi為被繼承人的財富總額取對數,財富總額定義為遺產稅申報資料中土地、房

屋、存款、投資與其他類別的財產價值加總,再減去未償債務扣除額。根據第三章 分析各分位的財富組成情形,社會全體因為自住需求,主要持有的財富為土地,但 富人除了購買不動產之外,亦擁有較多剩餘資金配置於其他種類的財產,因此財富 的多寡將影響財富組成的決策,部分探討財富組成的文獻亦以財富為解釋變數 (King and Leape, 1998; Feldstein, 1976)。instrumenti為工具變數,係被繼承人死亡前 五年的設算有效稅率。IMRij為inverse Mill’s ratio,由第一階段的 probit 模型估計,

以作為第二階段的解釋變數,控制是否持有特定財產對於財產組成比例的影響。

yeardummy 為年度虛擬變數,第三章提及許多政策變動可能影響財產占比,因此以 年度虛擬變數控制各年度的政策效果,以及各年度之間的其他變異。該變數包括14 個虛擬變數,分別代表遺產稅申報年度是否為特定年度。30

除 此 之外, 部 分 文獻 認為 經 濟個 體 的 個 人性質影 響 財富 組 成 (King and Leape,1998; Feldstein, 1976; Hubbard, 1985),因此本文放入三種虛擬變數,分別敘

述如下:parenti為被繼承人是否遺有父母的虛擬變數,其判斷標準係參考遺產稅納

稅義務人是否申報父母扣除額,有申報扣除額parenti1;反之為 0。spousei為是 否遺有配偶的虛擬變數,以是否申報配偶扣除額判斷,有申報者 spousei為 1;反 之為0;kidi為是否遺有子女的虛擬變數,由於遺產稅申報記錄並無載明被繼承人 是否留有子女,因此以是否申報直系卑親屬扣除額為代理變數,有申報者kidi為1,

29 遺產稅申報資料中雖然將財富分為土地、房屋、存款、投資與其他類別,但其他類財產的詳細內 容無法透過申報資料得知,難以解釋有效稅率對於其他類財產的影響,因此本文分析時僅探討 定義較為清楚的土地、房屋、存款與投資;另一方面,資料來源中並無法瞭解各類財產對應的負 債金額,因此本文實證模型亦不探討負債。

30 本文資料年度為 2001 年至 2015 年,為了避免共線性 (collinearity),僅放入 14 個虛擬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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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為0。

Heckman 兩階段估計法於實際運用時,會面臨變數之間高度相關的問題,因 為影響特定財產的持有與否以及持有比例的因素高度相關,實證上Heckman 兩階 段的變數幾乎相同,第一階段的變數會透過inverse Mill’s ratio 進入第二階段的估 計,使得inverse Mill’s ratio 與第二階段的其他變數具有高度相關 (銀慶貞等,2012)。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第一階段的解釋變數至少要有一個變數與第二階段不同,也就 是排除條件 (exclusion restriction)。處理上述問題的方法通常是在第一階段額外放 入一個變數,該變數與是否持有特定財產相關,但與財產占比無關,避免變數之間 高度相關影響估計結果,因此本文於第一階段實證模型額外加入是否遺有父母的 虛擬變數 (parenti),原因在於被繼承人的父母可能影響被繼承人是否持有特定財產 的決策,但被繼承人考量各類財產持有多寡時,仍以其配偶與子女的狀況為主。31 如果遺有配偶且子女數量多,代表家庭規模較大,為了後代生活所需,被繼承人可 能傾向持有不動產。32 所有變數的解釋整理於表 4-1。

31 本文主要的迴歸模型第一階段額外放入 parenti,而本文另外考慮下列兩種情形:其一,第一階段 改為額外放入spousei;第二階段放入parentikidi;其二,第一階段改為額外放入kidi,第二階 段放入 parentispousei。兩種情形之下主要解釋變數 (ETRi) 的顯著程度與係數符號皆與主要 的迴歸式 (第一階段額外放入 parenti,第二階段放入spouseikidi) 相同,且係數差異小,因此 第一階段額外放入的個人性質變數不影響結果,其迴歸結果見附錄三。

32 Hubbard (1985) 探討影響財產組成的因素時,認為子女較多的個人傾向持有房屋,因此實證模型 放入個人擁有小於18 歲的子女數目,結果顯示子女數目對於房屋的持有為顯著正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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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 實證模型變數解釋

變數名稱 中文名稱 變數解釋

assetholdij

是否持有特定財產 (土

地、房屋、存款與投資) 持有特定財產者為1,否則為 0。

assetshareij

各類財產占財富總額比 例

各類財產價值除財富總額。

ETRi 有效稅率 遺產稅應納稅額除核定遺產總額。

wealthi 財富總額取對數

財富總額為被繼承人各類財產價值 加總,再減未償債務扣除額。

parenti 是否遺有父母 被繼承人遺有父母為1,否則為 0。

spousei 是否遺有配偶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為1,否則為 0。

kidi 是否遺有子女

以是否遺有直系卑親屬為代理變數,

遺有者為1,否則為 0。

instrumenti 工具變數 設算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有效稅率。

IMRij inverse Mill’s ratio

為第一階段所估計,作為第二階段的 解釋變數,反映是否持有財產對於財 產占比的影響。

yeardummy 年度固定效果

設立 14 個年度虛擬變數,固定不同 年度政策的效果。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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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實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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