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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及研究假說

第一節 國防財力

一、 國防財力分析

我國國防部規劃以「積極爭取、合理配置、有效運用」為目標,持續前瞻作戰需 求與財力裕度,綜合效益評估,依裝備性能、籌獲優序、全壽期成本,國防預算合理 配置,優先滿足推動募兵制法律義務支出,置重點於提高國防自製能力、籌購先進武 器系統、提升主戰裝備妥善及改善官兵生活設施等施政要項,以提高整體施政效能。

另透過推動成本制度、活化基金資產及發展雲端資訊等策略方針,俾利有效支援管理 決策。如下圖 3 所示,我國近 10 年(99 至 108 年)國防部主管預算佔國內生產毛額

(名目 GDP)比例約1.82%至2.16%。

圖 3 國防部主管預算與國內生產毛額 16.17%至17.34%。

2.11%

2.06%

2.16%

2.05%

1.93%

1.87% 1.86%

1.82% 1.84%

1.89% 100,000 120,000 140,000 160,000 180,000 200,000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預算(新臺幣/億元)

年度

國內生產毛額(名目GDP) 國防部主管預算 國防部主管預算佔GDP比例

圖 4 國防部主管預算與中央政府總預算 資料來源:國防部、行政院主計總處。

二、 國防財力配置原則

國防財力規劃係依據當前政府財力供給之狀況,妥適及配置人員維持、作業維持

、軍事投資等三區分預算額度,於獲賦預算內,優先滿足推動募兵制各項法律義務支 出,並置重點於提高武器裝備自研自製能量、籌獲先進武器系統、維持主戰裝備妥善 及改善官兵生活環境等施政要項,以確保建軍備戰穩健發展。

國防財力資源管理概分為人員維持、作業維持、軍事投資等三個面向及思維。本 研究探討樣本以空軍司令部之裝備採購,係屬維持國防裝備戰力妥善,所支出預算歸 屬作業維持,並律定由資源規劃司統籌辦理,依「基本維持」與「戰力維持」等政策 指導,辦理未來 5 年預算需求統計推估。如下圖 5 所示,我國近 10 年(99 至 108 年

5,000 10,000 15,000 20,000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7,149 17,884

19,388 19,076 19,162 19,346 19,760 19,740 19,669 19,980

2,974 2,946 3,173 3,127 3,111 3,128 3,201 3,193 3,277 3,460

17.34% 16.47% 16.37% 16.39% 16.24% 16.17% 16.20% 16.18% 16.66% 17.32%

預算(新臺幣/億元)

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 國防部主管預算 國防部主管預算佔中央政府總預算比例

)作業維持預算規模介於新臺幣 699 億元至 944 億元,佔整體國防部主管預算比例約 22.47%至27.28%。

圖 5 國防部主管預算配置 資料來源:國防部。

三、 國防年度施政工作計畫與預算編製流程

(一) 依據:國軍建軍構想(財力判斷)及兵力整建計畫(財力指導)。

(二) 策定:五年施政計畫(人員維持、作業維持-資源規劃司;軍事投資-戰略 規劃司)。

(三) 研擬:目標年度施政計畫。

9 9 1 0 0 1 0 1 1 0 2 1 0 3 1 0 4 1 0 5 1 0 6 1 0 7 1 0 8 1,369 1,415 1,570 1,577 1,538 1,432 1,473 1,493 1,585 1,565

755 699

723 722 699

718 742 828 880 944

850 832

880 828 874 978 986 872 812 951

預算(新臺幣/億元)

年度

人員維持 作業維持 軍事投資

(四) 遵照:行政院核頒目標年度預算額度,彙編年度預算,並依預算法第 46 條 規定,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

(五) 配合:立法院預算審查議決,修訂相關預算書表(立法院完成預算審議,三 讀通過後,就歲入(出)預算增(刪)部分,轉知各單位修編相關書 表)。

(六) 頒布:國防歲入、歲出法定預算(依預算法第 51 條規定辦理;另預算中有 應守秘密之部分,不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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