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圖像符號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圖像符號
早於文字發明前,符號、圖畫就已被廣泛運用。符號是用來裝載和傳 達意義的;意義情境裡有三個因素:(1)符號;(2)符號所代表的事物;(3) 符號的使用者(何秀煌,1982)。圖像被不同的人,為了不同的理由,以 各種方式製造和使用;它是一種文化形態,因此,我們可以把文化看作是 鑲嵌著圖像效果的一系列有意義的社會實踐(韓從耀,2008)。本研究為 探討廁所之性別標示圖像,對於圖像、符號之相關理論於以下敘述說明。
壹、符號學相關理論
符號學(Semiotics)是專門研究符號的一門學問,是從語言學中發展出 來的一派。人類社會需要進行資訊的交換以達成交流,從中獲取訊息使用,
而資訊的媒介可以是文字、圖像、動作、語言等載體,人類的意識便透過 前述的載體得以傳達出去(陳仕韋,2009)。Stramler(1993)提出符號的三 種意圖:(1)象徵某些事物;(2)傳遞使用者事物的結構意義;(3)傳遞允許 或禁止於某時間、地點的使用訊息。可知其符號是一具某訊息的媒介物。
符號學的建立最早是由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提 出,經由皮爾斯(Charies Peirce)、莫里斯(Charies Morris)等學者專家研究、
闡揚,使符號學於近年來成為設計創作中重要的理論基礎。有關各學派之 論點,於以下簡述之:
一、索緒爾(Saussure)符號理論
認為語言即為一種符號系統,而符號為兩個部分組合而成,第一個 部分是「signifier」,中文譯為「符號具」或「意符」,該部分表現的是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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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的外在形式;而另一部分是「signified」,中文譯為「符號義」或「意 涵」,該部分則表現符號的內在涵義、概念。學者常以玫瑰花舉例:「植 物」是它的外延意義,而「愛情」所指的就是它的內涵意義(黃恆正譯,
1998)。所以符號就是符號具與符號義的結合,是缺一不可,兩者俱到,
才能完整表達其意。而符號具與符號義間沒有絕對的必然關係存在,它 們是由社會慣例、法則或約定而來(張錦華譯,1995)。是可以任意取 決於人類社會的共同認知,可互動且能相互衍生的意義經驗。
二、皮爾斯(Charles S.Peirce)符號理埨
皮爾斯認為符號學是經驗與知識的理論,人類所有的經驗皆是在組 織符號與對象物間的意義。其可將符號分為三類:
(一) 肖像型符號(icon):指符號與所代表物或概念,具有大致的形象類 似關係存在。如:煙斗與高跟鞋代表男女性廁所之區別。
(二) 指標型符號(index):指符號與對象間存在一種邏輯關係。如:刀叉 符號與用餐的關聯。
(三) 象徵型符號(symbol):符號所指涉之物件不相似也無直接關聯。如:
鴿子象徵和平,是由社會中約定俗成的。
三、莫里斯(Charles. W. Morris)符號理論
莫里斯認為符號是一門探討意義的學問,意即人類學、社會學、心 理學的交集。對其符號的形態、意義與應用等三方面加以區分為:
(一)符號結合學,或稱「語法學(Syntactics)」,指研究此符號與其他符 號,或符號與自身間的組成關係。
(二)符號使用學,或稱「語用學(Pragmatics)」,指研究符號之來源、
用途,及符號與使用者間之關係。
(三)符號意義學,或稱「語意學(Semantics)」,指研究符號所表達之內 容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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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的符號傳達其意義是相同或相通的,例如性別、危險、和平等 等符號,但也有特殊情況是因為宗教與文化還有教育等等關係,而使象徵 符號產生意義上的落差,甚至是完全相反,如烏鴉在中國代表邪惡與不吉 利,在日本代表平安與吉祥(趙飛帆,2009)。綜合言之,符號可經由其 形態來表現而被人類的感官感知,但內在涵義卻不見得為其顯現於外的具 體事物,而是透過個人學習或生活經驗、背景文化加以轉換得來。
貳、圖像符號之定義
圖像是視覺的對象物,既屬於技術層面,又屬於文化內容,它被看作 是一種具有圖像性質的符號,在所指和參照物之間應用了一種質的相似性,
即它模仿甚至重複了事物的某些特徵,如形狀、顏色、比例、背景等(韓從 耀,2008)。符號是社會的產物,它要經過人們的約定,賦予一定的價值,
才能產生交際的作用(余佳芳、林東龍,2003)。
事實上,「圖像」與「符號」這兩個詞語的概念本身就有些含糊不清,
對於「圖像符號」的概念,長期以來,未能達成共識,符號學者認為圖像 就是一種圖像符號,而某些學者則認為符號是圖像的一種表達方式,是圖 像的一個組成部分(韓從耀,2008)。比較能夠使多數人認可的是,將圖 像符號定義為「一種代表性的符號類型,其中既有一定數目的可視性轉換 的規則,又可以使人重新認識某些現實中的事物。」(引自韓從耀,2008)。
奧地利哲學家 Otto Neurath(1925)發表系統化設計的圖畫文字「ISOTYPE」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Typographic Education),其目的是將圖像符號國際 化及標準化(MBA 智庫百科,2010)。圖像的功能具有拉近訊息傳遞的認 知差距,圖像設計者將所欲傳達的資訊編碼(Encode)形成圖像交由媒體傳 遞出去,然後經由使用者的接收並完成訊息的解碼(Decode)過程;其中編
10 田幸夫(1993)指出 Pictogram 的五個特點:(1)輔助文字;(2)使用者為主;(3) 利用日常生活經驗;(4)反映生活;(5)雙重性。Rayan Abdullah & Roger Hübner(2006)整理各家學者的定義後,指出 Pictogram 是一種圖畫的表現方 式,不含文字或聲音而具意義的視覺媒介來表達符合事實的符號。表 2-1
Otto Neurath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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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圖像符號之定義(接上頁)
本研究即採用較多文獻中使用的「圖像符號」作為 Pictogram 之中譯
而有以下釋義:本研究所稱之「圖像符號」,為利用圖畫方式的構成表現 使接收者瞭解符號中所欲傳遞之訊息內容;意即於廁所標示中,區別男女 廁所圖像形式之傳達表現,包括具象寫實、抽象造形、簡化圖案等相異呈 現之圖形。
參、圖像符號之設計原則
隨著資訊時代的快速變遷,各文化間的相互交流就顯得甚為頻繁。若 能將圖像符號作為有效的溝通管道,則能突破社會各階層、民族、文化的 界限,效率的傳遞訊息。象徵符號的設計係藉由文字、圖案、色彩之組合,
將事物之內容以明確具體造型、圖案,提供識別、引導、說明、警告等功 能之視覺設計(李穎杰、莊貴雲、戴芳芳,2003)。以下整理說明各學者 對於圖像符號之設計原則。
Wood&Wood(1987)指出,當圖形或形像符號需求確立後,符號應符合 下述四點準則而能達其使用效果:
一、符號和訊息應易於聯想。
二、各符號彼此間易於區分。
三、符號討人喜歡且無爭議性,並適應各種文化及情況。
四、新開發之符號應不違背國內或國際之標準。
姚村雄 (2009)
以圖像方式,透過約定俗成的規則或經驗聯結,
以作為「溝通的中介」符號。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李新富 (2003)
語言的替代物、充分識別性、高度特徵及 標準化,並具視覺美感。
學者 圖像符號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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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Mullet & D. Sano 於 1995 年提出圖示設計的原則:
一、決定設計所欲傳達的必要性,及確認質感、圖案、色彩和符號等一 系列之系統化設計元素。
二、精密的檢視每一個設計元素的必要性、必要程度和缺少時可能發生 的情形。
三、試將每一元素從設計中去除,如喪失圖示之功能或美感方面之特 徵,即能確定此元素為其必要。以下就其各學者對於圖像符號設計 之原則整理說明。
表 2-2 圖像符號設計原則
學者 圖像符號設計原則
Gittins (1986)
可遐想的、可辨識、象徵的、簡明的、有意義的、引人注 目的。
黃崇冀
(1993) 圖像與文化相互獨立、易區分、易辨識。
林榮泰 (1998)
聯想性、易學性、記憶性、有秩序的元素群組、圖與地關係 明確、貼切傳遞訊息。
Mark S. Sanders &
Ernest J. McCormick (1998)
可視性、可讀性、注目性。 (引自蔡婉君,2007)
方裕民 (2003)
立即辨識性、普遍性、一致性、特徵描述、可溝通性。
蔡婉君 (2007)
可視可讀性、單純性、標準性、完整性、文化性。
Lodding (1983)
陳佑松 (2006)
聯想性、易學性、記憶性。
張繼文
(1995) 可視性、顯著性、可讀性、含意性、簡潔性。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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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視覺設計將造成使用者記憶力之負擔或注意力的分散
(Rieber,1995)。因此,一個成功的標示圖像應能予接收者正確的訊息以達 良好的互動目的。
肆、圖像符號之辨識
辨識是指對外界事物、圖形與文字的辨別、區別,它是一個普遍存在、
無所不在的心理能力(鄭昭明,1994)。視覺的辨識能力是指我們接收的 視覺訊息與存在於腦中相對空間的、語意的及其他有關實驗生活的相關知 識聯想(張悟非,1992)。Mike Kennedy(2001)表示標示系統宜用國際化之 視覺圖像,以辨識性為基本原則。
林榮泰、莊明振(1991)研究中發現,容易認識的圖像有以下幾項特性:
一、採用意義明確的具象圖形。
二、使用約定俗成的抽象符號。
三、圖像具有良好的聯想性。
不同的訊息依其複雜程度,於所認知的過程中有所不同影響。胡祖武 (1993)將影響視覺訊息不同的複雜度取決於四類,整理如下:
一、可識性:視覺訊息可以被很容易的偵測與區分。
二、顯著性:與其他訊息同時出現時容易突顯。
三、可讀性:在有文字訊息顯現時能提供適當之文字或句子傳達。
四、含意性:訊息被了解的程度。
洪美伶、劉念德(2003)提出:「形狀辨識」的歷程主要有下列三類理論,
整理如下:
一、模板比對理論(template-matching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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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曾接觸過的,都會在腦中形成烙印或模板。其認為我們的生 活經驗創造了大量的模板,而每一個模板都與特定之意義相互聯繫,且 一個模板可以用來識別許多的圖形刺激。
二、範型比對理論(prototype-matching theory):
形狀辨識基於腦中的「範型」對外界事物的比對,如:樹有很多種 類,但產生樹的形狀辨識可能不是各種樹的模板,而是一個樹的範型。
三、特徵比對理論(feature-matching theory):
事物或圖形均有其各自組成的屬性或特徵,而要辨識某些事物或圖 形就需分析它們的屬性。而屬性與特徵的區辨能力則來自於經驗。
陳曉儒(2005)於研究圖像符號設計中,以傳達性、注目性、符碼性、
文化性、一致性、風格性為六項準則,研究結果顯示其圖像符號最重視之 準則為傳達性,可知傳達性為圖像符號的首重要領。傳達性高也就表示其 於大眾中能產生較高之辨識度。林榮泰(1990)於兩組 AutoCAD 軟體之數位 版圖像符號將其挑選、並分組,研究結論認為容易辨識的符號具有三種特 性:(1)使用意義明確的具象圖案;(2)使用公認約定的抽象符號;(3)圖像 具有良好的聯想性。
本研究中參考各學者對於圖像辨識之相關文獻,目前有許多相似之語 彙,如「識別性」、「識認性」、「可讀性」等,其內涵為透過獲得外在訊息 的刺激,經由視覺感官處理的過程,再由知識、經驗產生的形態辨識歷程,
引發的認知行為程度即稱之。一個無法判讀的圖形符號則失去資訊傳達的 目的(Megges,1998)。因此,圖像符號如何表達而能使得觀者易於辨識也就 甚為重要了。本研究中所稱之「易辨」乃為由視覺感官接收圖像符號的刺 激,透過知識、經驗產生其認為男、女性別標示圖像容易辨識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