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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大臺北地區土壤液化潛能分析

3.2 土壤液化成因及國內外研究現況

土壤液化是指充滿水的砂質土壤受到強烈地震搖動後,土壤顆粒 排列趨於緊密而造成孔隙水壓增高。當超過臨界值時,促使砂與水混 合成為如泥漿般的液體,甚至噴砂至地表的現象。土壤液化發生的必 要條件包括:

1. 含有疏鬆的砂土層:地盤必須含有疏鬆的砂土層,當砂質土壤越顯 著時,其液化潛能與災害潛勢有偏高的趨勢。

2. 高地下水位:地下水位高,使得砂土層孔隙充滿水分,呈現飽和狀 態。

3. 足夠規模的地震力:土壤結構受到強烈地震搖晃,土壤顆粒將趨向 緊密排列,擠壓顆粒間的孔隙水而激發超額孔隙水壓(Excess Pore Water Pressure),即所產生的孔隙水壓超過顆粒所在深度之靜水壓 力。當超額孔隙水壓不斷上升至等於覆土應力時,土壤顆粒間已無 接觸應力,土壤顆粒有如漂浮於水中,即達到液化狀態。

土壤液化以後,可能會造成下列地表破壞,甚至危及結構安全:

1. 噴砂:噴砂為觀察土壤液化最直接之地表特徵,當地盤受到強烈地 震作用,所產生之超額孔隙水壓將沿著地層中的裂縫或疏鬆軟弱處 往上消散,當壓力水噴發至地表時,往往將土壤中的微小砂土顆粒 一起帶出來,產生噴砂現象。

2. 地表沉陷:當地下某深度土壤產生土壤液化後,在超額孔隙水壓消 散及移動的過程中,常將砂土顆粒一起帶走,原位置土壤之體積變 少,因而產生地表沉陷。地表沉陷時,將使結構物跟著沉陷;若產 生不均勻沉陷,將使結構物傾斜,或使結構物受到額外的彎曲應力 而產生裂縫。

3. 側向擴展(Lateral Spreading):當土壤液化後,表層土壤可能變成土 水混合物而往低處流動。側向擴展區內之結構物,可能受到額外的 側向力作用而產生側向位移或甚至破壞。

國內外已有許多學者提出土壤液化評估方法,參考國際土壤力學 與基礎工程學會大地工程技術委員會在「大地地震危害分區手冊」

(ISSMFE TC4, 1999)建議之三級調查方法,依其複雜程度及適用範圍可 以分為以下三類,並分別簡述國內外研究現況:

FEMA)開發了一套多種災害損失評估系統(HAZUS-MH),在地震災害 模組中,提出一套分析土壤液化敏感性的方法(FEMA, 2013),參考Youd and Perkins(1978)提出之液化敏感性分類表(如表3.1),根據地質年代、

水系、地盤分類等資料進行分析,將土壤液化潛感分為非常高、高、

中等、低、非常低五級。美國地質調查所(U. S. Geology Survey)和加州 地質調查所(California Geology Survey)合作製作加州地區液化災害潛 勢圖,並公開於網站(http://earthquake.usgs.gov/regional/nca/qmap/)。這 套方法適用於廣大範圍、大比例尺之初步分析,之後可針對高潛感地 區做地質鑽探取得土壤樣本,進行詳細土壤液化潛能評估。

2. 液化潛能(Liquefaction Potential)評估方法

國外已有許多學者提出液化潛能評估方法,主要以工程鑽孔及現 地試驗(標準貫入試驗、圓錐貫入試驗、震測法等)獲得之土壤參數推估 土壤抗液化強度,並定義抗液化安全係數為土壤抗液化強度除以地震 引致土層剪應力。當地震引致土層之剪應力大於土壤抗液化強度時,

即抗液化安全係數小於1,則達到初始液化程度。

此外,受到土壤覆土應力的影響,在地下越深處越不容易發生土 壤液化,深層土壤即使發生土壤液化也不容易發展至地表而影響到結 構 物 , 因 此 Iwasaki 等 人 (1982) 提 出 定 義 液 化 潛 能 指 數 (Liquefaction Potential Index, P

L

),考慮地下20m以內之影響,以深度加權法評估整個

地盤的液化潛能:

(3.1)

其中, ,當

,當

F L

為抗液化安全係數

z 為距地表之深度,單位為公尺。

Iwasaki等人(1982)分析過去6次地震案例,綜合64個液化區域和23 個非液化區域的資料,發現P

L

=15為大部分液化與非液化工址的主要分 界線,並提出液化嚴重程度之分級方式:

P L

= 0:沒有液化或極少液化;液化風險(Liquefaction Risk)非常低。

0<P

L

<5:輕微液化;液化風險低。

5≦P

L

<15:中等液化;液化風險高。深層可能液化,但地表沉陷 不明顯。

P L

>15:嚴重液化;液化風險非常高。地表可能出現明顯液化表 徵,如噴砂或顯著沉陷。

921地震時,土壤液化地點遍及南投縣、台中縣、彰化縣、雲林縣

邊坡滑動、港灣堤岸擋土牆外移導致後方回填地盤沉陷破壞等。因此,

國科會委託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及各大學共同執行「全國液化潛能 圖之製作及評估方法之研究」計畫,採用Seed等人(1985)、日本道路協 會(1996)、Tokimatsu和Yoshimi(1983)所提出之方法進行液化潛能評 估。其中,以日本道路協會(1996)方法及最大地表加速度(Peak Ground Acceleration, PGA)0.23g分析臺北盆地土壤液化潛能之如圖3.1(李崇 正,2001),可以看出在淡水河兩側的蘆洲區、五股區、三重區、板橋 區、萬華區、大同區等皆有極高的液化危害風險。

中央地質調查所(2011)採用GEO2010工程地質探勘資料庫於臺北 盆地之工程鑽孔資料,將每個鑽孔地下30m以內之土壤參數進行垂直向 及水平向內插,獲得以1m為單位之三維網格化剖面資料。並根據我國 建築耐震設計規範(內政部,2011)規定之土壤液化評估方法,分別以中 小 度 地 震 (PGA=0.07g) 、 設 計 地 震 (PGA=0.24g) 及 最 大 考 量 地 震 (PGA=0.32g)分析臺北盆地土壤液化潛能。其中設計地震(PGA=0.24g) 之分析結果如圖3.2,可看出土壤液化高潛勢區除了和圖3.1相同的淡水 河左右兩岸地區外,還包括內湖區、松山區的基隆河流域地區。

3. 土壤液化機率研究及危害度分析

美國多種災害損失評估系統(HAZUS-MH)在地震災害模組中,除 了提出土壤液化敏感性分析方法外,並考量每種液化敏感性土壤可能

發生液化之PGA不同,以及地震規模、地下水位等因素,提出一套土 壤液化機率評估方法(FEMA, 2013);此種方法適用於在尚未取得工程 鑽孔資料時,使用地質資料初步分析土壤液化之可能性。

由於地震之發生、地盤運動衰減及延時、描述土壤液化行為之基 本物理模型、自然環境土壤性質之空間分布均存在不確定性與變異 性,因此國內亦有多位學者(黃富國等人,2000;黃俊鴻,2003;賴聖 耀等人,2003)考慮上述因素提出各種土壤液化機率評估方法。大致都 是先進行地震危害度分析(Seismic Hazard Analysis)以建立地動參數(如 PGA值)之年超越機率曲線,並以不同之機率模型呈現土壤強度參數之 變異性;然後結合地動參數及其對應之地震規模、工址地盤條件及土 壤參數等,建立液化潛能指數(P

L

值)之年超越機率,並以實際地震液化 案例比較驗證。

此外,土壤液化發生後,往往伴隨著地表沉陷,進而危及結構物 安全。Ishihara等人(1992)進行一系列不同相對密度砂土之動力單剪試 驗,提出抗液化安全係數與液化後體積應變之關係圖(如圖3.3),可由 抗液化安全系統推估液化引致之地表沉陷量。並指出當地表沉陷達 30cm至70cm時,將產生地表裂縫、噴砂及地盤流動等破壞型態,結構 物也將產生嚴重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