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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學校教師會工會功能運作在學校組織氣氛之差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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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會目前尚不完全符合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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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若從其教師法規定,它亦不具公會性 質,就教師會組織及運作而言,的確是相當弔詭(吳清山、林天祐,2005:96)。

因此,一旦教師的權益受損,沒有自己的工會來爭取其應享的權利;又在特別權 利關係理論的支配下,公立學校的教師往往無法依循法律救濟的途徑來維護其權 益,如此把教師的基本權利置於行政裁量權下,在民主法治國家實不多見(吳靜 芬,2005:25-26)。且傳統的教師視同為準公務員,公立學校教師僅為公務人員保 險法、刑法和國家賠償法所稱之公務人員。不過,公務員若有違法情事,依公務 員懲戒法;而教師若有不適任情況則依教師法第十四條採解聘或不續聘處理(劉 世閔,2005:215)。

而維護會員基本權益,本是任何一個職業團體基本的職責之一。是故,會員 們遭受不平等待遇或遭受冤屈時,教師會有責任出面向學校或有關單位交涉,以 維護會員權益教師會能夠做好此角色,才易爭取會員們的支持。沒有會員的支持,

教師會是不會有希望的;因為任何團體若是沒有成員,它是不存在的(張添洲,

2003:357-358)。

教師工會實現正義而非爭奪權力,因為團體份子在社會參與與互動中,因組 織分配正義及程序正義實現,獲得組織承諾,確認其權利受到保障,才能更加認 同組織,使學校穩定運作(徐庭儀,2003:64-65)。因此,若認為教師會是爭權奪 利的組織並不為過,只是它爭的必須是讓師生享有更優質的教育環境、更合理化 的規範、更美好的制度,奪的是讓教師更有尊嚴及專業自主權,而不是僅在摯肘 校務行政的運作,企圖爭奪校務的經營權(林蕙質,1996:31)。

而為瞭解不同工會功能運作之北縣教師會在學校組織氣氛知覺之各層面的差 異,本研究將調查所得資料分析其平均數、標準差,並使用 One-Way ANOVA 考

30工會是由勞動者,為勞動條件之維持與改善以及經濟地位向上之目的 ,依民主原則所組織之永久 性團體(黃越欽,1991:263)。」唯工會法第 4 條卻限制教師組織工會。

驗,以下分別將支持、阻礙、親密、疏離、壓力、士氣六個層面得分之差異情形,

其結果整理成表 5-5-1。

表 5-5-1 學校教師會工會功能運作在學校組織氣氛的差異分析表 氣氛

層面 工會功能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差異比較

Sche'ffe

支持 (1)低分組 230 31.33 6.59 35.756*** (3)>(1) (2)中分組 188 34.29 5.70 (3)>(2) (3)高分組 250 36.32 6.89 (2)>(1) 阻礙 (1)低分組 230 23.70 6.47 .244

(2)中分組 188 23.52 7.53 (3)高分組 250 23.24 7.59

親密 (1)低分組 230 17.70 3.40 43.086*** (3)>(1) (2)中分組 188 19.41 3.16 (3)>(2) (3)高分組 250 20.59 3.62 (2)>(1) 疏離 (1)低分組 230 19.00 4.93 7.093** (1)>(3) (2)中分組 188 18.73 5.81 (2)>(3) (3)高分組 250 17.27 5.51

壓力 (1)低分組 230 14.43 4.67 4.176 (1)>(3) (2)中分組 188 14.26 4.38

(3)高分組 250 13.29 4.80

士氣 (1)低分組 230 18.04 4.00 24.872*** (3)>(1) (2)中分組 188 19.68 3.88 (3)>(2) (3)高分組 250 20.69 4.42 (2)>(1)

*P<.05

**P<.01

***P<.001

從表 5-5-1 可知,不同程度教師會「工會」功能運作在學校組織氣氛中的「支 持」、「親密」、「疏離」、「壓力」、「士氣」五個層面達顯著差異。各組經事後比較 差異,茲討論如下:

一、「支持」層面:工會功能高分組平均數(36.32)最高,工會功能低分組平均數

(31.33)最低,經變異數分析後,達到極顯著差異(F=35.756)。即不同工會 功能運作程度的行政-教師間「支持」程度有顯著差異。再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 可知:工會功能高分組行政-教師間的「支持」程度高於中分組、低分組;中分

台北縣的個案研究

組行政-教師間的「支持」程度又高於低分組。

二、「阻礙」層面:工會功能低分組的平均數(23.70)最高,工會功能高分組平均 數(23.24)最低, 唯各組之間差距不大 ,經差異性檢定亦未達顯著程度

(F=.244)。

三、「親密」層面:工會功能高分組平均數(20.59)最高,工會功能低分組平均數

(17.70)最低,再經變異數分析後,達到十分顯著差異(F=43.086)。即不同 工會功能運作程度「親密」程度有顯著差異。再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可知:工 會功能高分組「親密」程度高於中分組、低分組;工會功能中分組的「親密」

程度又高於低分組。

四、「疏離」層面:工會功能低分組平均數(19.00)最高,工會功能高分組平均數

(17.27)最低,再經變異數分析後,達到十分顯著差異(F=7.093)。即不同工 會功能運作程度「疏離」程度有顯著差異。再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可知:工會 功能中分組、低分組的「疏離」程度高於工會功能高分組。

五、「壓力」層面:工會功能低分組平均數(14.43)最高,工會功能高分組平均數

(13.29)最低,再經變異數分析後,達到顯著差異(F=4.176)。即不同工會功 能運作程度「壓力」程度有顯著差異。再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可知:工會功能 低分組的「壓力」程度高於工會功能高分組。

推論應是:工會功能運作低分組之學校教師會較未能保障教師權益,因此 壓力高於工會功能高分組之教師會。如:師生間因管教方式的衝突、家長與學 校因學生管教的爭議,也可改由教師會負責與家長或家長會進行溝通協調(張 明輝,1998:86)。因此,若教師會工會功能發揮得宜,便不會讓教師直接面 對當事學生或家長,而產生情緒性字眼,使得衝突情況越演越烈。

六、「士氣」層面:工會功能高分組平均數(20.69)最高,工會功能低分組平均數

(18.04)最低,經變異數分析後,達到極顯著程度(F=24.872)。即不同工會 功能運作程度「士氣」有顯著差異。再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可知:工會功能高 分組「士氣」高於中分組、低分組;工會功能中分組的「士氣」又高於低分組。

根據以上六個層面之結果,可以發現:學校教師會「工會」功能運作越佳,

學校正向氣氛「支持」、「親密」、「士氣」亦越高,且達到極為顯著之程度;負面 氣氛的「疏離」、「壓力」在教師會工會功能運作程度高的組別也運作程度較不佳 的組別低。也就是說,工會功能發揮程度愈佳,疏離、壓力層面也較低。

由上述結果可知,部分人士所認為教師會的成立將會使學校教師行政對立,

從本研究發現並未如預期一般不堪,在教師-行政間的「阻礙」氣氛並無顯著差異,

而「疏離」與「壓力」氣氛在工會功能運作好的組別卻較低。

由此,研究者認為是工會功能扮演教師與行政間溝通的管道,難免有所衝突。

而衝突的起因往往是由於社會報酬的不平衡分配以及人們對此所表現的失望(劉 世閔,2005:215)。但在衝突過後,能使不合理與過時僵化的行政陋規,如:部 分學校藝能科不用兼任導師,校內沒有制訂出眾所公認與信服的輪替辦法,使得 學校內年年開會年年吵,長痛不如短痛,若教師會中的工會功能發揮得宜,也就 是學校歷經「適度的衝突,有時候也不一定是壞事,反而能夠激發創新的潛力(吳 清山,2005:18)。」建設性的衝突反能促使組織更為進步發展(張慶勳,1996:

340),因而使得學校組織氣氛趨於正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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