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造計畫為施工過程有關查核作業及相關作業表單的訂定,俾使參與本工程相關人 員瞭解作業規定,並能與承商建立良善的互動關係。綜觀消防安全設備的生命週期,從 規劃、設計、施工、竣工至維護管理,目前消防機關概以圖說審查、竣工查驗、檢修申 報及防火管理等制度來執行查核或管理工作,其中消防安全設備施工期間的品質問題,
除了公共工程係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三級品管制度進行查核外,一般民間工程 ( 消防工程品質)並無相關機制約束;因此,一般建築物內之消防安全設備施工完畢後 雖經過消防機關竣工查驗合格,卻可能因為施工過程中未依規範工法施工、材料或設備 本身品質不良或未注意裝置品質等,造成完工後一段時間才出現問題,甚或幾年之後造 成設備失效,無法於火災發生時發揮效用。例如,筏基消防水池防水施作不良,幾年之 後需使用時卻發現水源不足;水系統管路吊裝、固定施工不良,後續檢修測試時造成爆 管;裝置閥類品質或配管焊接不良,造成日後住家漏水等。
近年來發生多起消防撒水頭在未發生火災狀況下無故爆裂或鬆脫啟動建築物自動撒 水設備,管路內大量水直接放射淋濕電器、家具、地板及裝潢,造成住戶嚴重損失,事 發後建商、施工裝置廠商、器材廠商等相關單位互推責任,糾紛不斷,類似案例反映出 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原本應該提供的是「安心」與「安全」卻成為民眾居家生活中的隱 憂,突顯政府應該以使用者立場重視消防安全設備施工品質問題,從設計、監造、裝置 及檢修各層面健全消防設備師(士)執業管理制度如圖 3-3所示,促進消防產業技術與 專業發展,使民眾獲得更優質的服務成為最終受益者。
圖 3-3 監造及裝置執業管理關係圖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消防安全設備監造及裝置執業 管理計畫”,2013 年)
依據相關法令規定、建物特性、設計圖說、施工規範、契約內容規定及品質管理 標準作業程序,制定監造計畫,以利標的物的達成。監造計畫書的編訂可參考行政院 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2013 年所公告的「監造計畫與品質計畫指導」
【8】
,監造計畫製作 綱要應有以下內容:第一章 監造範圍 1 依據
2 工程概要 3 適用對象 4 名詞定義 第二章 監造組織 1 監造組織 2 工作職掌
第三章 品質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1 審查作業程序
2 審查重點
第四章 施工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1 施工計畫分階段送審 2 審查作業程序及要求 3 審查重點
第五章 材料與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 1 抽驗作業程序
2 材料品質標準
第六章 設備功能運轉測試抽驗程序及標準 1 設備功能運轉測試抽驗程序
2 設備功能運轉測試抽驗標準 第七章 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1 施工抽查程序
2 施工抽查標準
第八章 品質稽核 1 品質稽核權責 2 品質稽核範圍 3 品質稽核頻率 4 品質稽核流程
第九章 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1 文件管理系統
2 紀錄管理作業程序 3 紀錄移轉及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