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大馬資訊教育概況及推動電腦教學成敗之關鍵因素
當今社會科技及網際網路發展迅速,掌握科技技能即是掌握全世界,
資訊教育已經成為當今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了培養國民具備資訊知 識與應用能力,各國無不推出相關的資訊教育計劃。大馬雖為發展中國 家,但早於 70 年代大馬教育部就已經意識到科技的重要性,並於 1972 年 成立了教育資訊部門,透過此一部門開始推動大馬資訊教育(Asirvatham, Kaur & Abas, 2005)。
一、 多媒體超級走廊計劃—成立精明學校
80 年代開始大馬教育部在市區的學校落實了資訊教育計劃,同時學 校行政方面也開始全面電腦化(莫順生,2000)。為了達致 2020 年躋身先 進國的宏遠,1996 年大馬前任首相馬哈迪醫生提出了「多媒體超級走廊」
計劃(Multimedia Super Corridor,簡稱 MSC),1997 年 1 月大馬教育部 發布了《馬來西亞的精明學校:一個巨大的飛躍》 ( Smart Schools in Malaysia: A Quantum Leap),並成立精明學校組 ( Smart School Project Team ) 起草精明學校概念圖(The Malaysian Smart School : A Conceptual Blueprint )及精明學校實施計劃(Malaysian Smart School Implementation Plan)。
精明學校計劃是一項為資訊時代的學生而準備的整體性教育改革計 劃,此目標是希望透過資訊融入教學打破以教師為中心及背記的傳統教學 模式,轉為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模式,進而激發學生的創意思考及批判 能力(Hussain, Hasan, and Sahid, 2001)。當網路科技融入教學時,會產生 一個新的學習環境,主要特色為網路環境可以提供學生一個真實情境的內 容刺激,鼓勵學生在真正的學習活動中進行學習;在學習的過程中,學生 除了學習如何去學之外,和同儕的互動時可進行合作學習,還可利用別人 的知識體系來建構自己的新知識(Guzdial & Weingarten, 1998)。
依精明學校計劃,首階段(1999 年)有 90 所學校被鑑定為精明學校 楷模,這 90 所學校包括了新興建的 10 所中小學,全馬各地 80 所精明學校 均屬國民小學(簡稱國小)、國民中學(簡稱國中)、全寄宿學校及宗教 學校,並規劃至 2010 年逐步提升全馬的中小學為 MSS(莫順生,
2000)。為了促使此一計劃得以有效的進行,大馬教育部特授權多媒體發 展公司(Multimedi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來計劃及監控精明學校建設
工程實施,如開發教學網站及網路管理系統。Chan(2002)、Balkisnah Shaharuddin 和 Norhasni Z. Abiddin(2009)指出,在此一計劃下,教育部將 全面提升學校的電腦及網路設備,並開拓精明學校電腦管理系統,馬來 文、英文、數學及科學四項科目將改變傳統的教學模式走向資訊融入教學 及網路教學,教育部為學校提供了這四個科目的現成多媒體補助教學教 具,讓老師可以在課堂上使用。
大馬教育部所推行之精明學校分為三個類型,A 型、B+型及 B 型:A 型:教室模式。學校至少擁有兩個電腦室,每個課室和科學實驗室都備有電 腦。B+型:平均每十五個教師和科學實驗室有四台電腦,學生做課外作業或 想上網的時候隨時都可以通過輪換的形式使用電腦。B 型:只有一個電腦室 供學生瀏覽資訊、應用軟體及製作課件(Ng L.Y,Kamariah,Samsilah,Wong S.L and Petri,2005)。在第九大馬發展計劃下,政府將加速推行 1 萬所學 校轉型為精明學校的計劃( Rangcangan Malaysia ke-9, 2006 )。
二、 推動科技教學計劃成敗之關鍵因素
無可否認網路教學呈現一種多元又活潑的教學方式。網路教學是一種 以超媒體為主的教學方案規劃,利用網路的特性,創造出有意義的學習環 境,培養個體自動學習及支持其持續的學習活動(Khan,1998)。同時也 是一種師生雙向溝通的教學方式(彭森明,1995)。更為電腦輔助語言教 學(Computer-assisted Language Learning 簡稱 CALL)帶來了新動力,但 貿然地實施電腦網路教學不見得能夠帶來一定的成效,何榮桂,顏永進 (2001)曾提出在實施「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之前,因各種情況的差異,應 須考慮下列 5W(why, who, when, where, what):
一、 Why:為何要進行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對於所要進行的課程之性質、
單元內容,是否真有其必要性?學生的學習興趣與理解程度是否會因為資訊 科技的融入而提高?
二、 Who:資訊科技融入教學的實施者與對象為何?教師本身已具備何 種資訊素養?學生具備何種資訊技能才能接受教師的融入教學?
三、 When:何時進行融入教學最有效?
四、 Where:實施地點為何?是電腦教室或配有「教師電腦」的一般教
室或特別教室?電腦與學生人數的比例為何?有無廣播系統或單槍投影機 等輔助設備?
五、 What:哪一類型的資訊科技可融入教學之中?
承上所述,在實施華文科電腦教學之前,務必要做好這方面的調查,才能 達到一定的教學效果。
另有研究者集焦在於教導與學習上的需求,其觀察到資訊時代對於教 育產生的變革,因而提出了科技領導者(校長、學校的行政人員及教師)
應有的作為。成敗在於領導者是否善用科技達成組織目標。蔡佳芸
(2010)指出,語言教師除了本身具備的學科領域知識和教學知識之外,
也必須透過資訊學習的優勢,讓學習者在資訊的教材與教學中更能觸類旁 達。所以臺灣在華語師資培訓這方面,皆重視華語文數位教學相關能力的 提升。
精明學校的教學強調多元智慧的教學方法與策略,教師的角色由傳統 的提供者轉換成協調者(Facilitator)。教師的角色扮演是教育計劃實施之 成敗的關鍵點之一,所以精明學校的實施對於教師的資訊素養、課程組織 能力、責任感及性格的要求甚高。在一項針對大馬檳城州國民中學教師使 用科技融入教學教師之影響因素的研究中顯示,教師的資訊素養、革新的 特質、教師的個人特質及學校行政組織的態度對於使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 之意願影響至深。(Abdul Wahal, Kanaliah 和 Hsina2006)
三、 精明學校師資養成計劃
教學設計的模式須需求分析是教學設計模式最基本的步驟,徐新逸
(2003)指出,建立正確的觀念、校長的領導、建立學校資訊科技委員會 或資訊小組、訂定學校資訊融入教學計劃書、行政配套措施、尋求外部資 源、系統化的專業發展、建立教師資訊融入教學模式、推廣成功的經驗、
資源的公平分配、完善的管理制度與即時的技術支援、實施評鑑等十二項 要項,都會影響其導入是否成功。其中要以校長的領導為資訊融入教學成 敗的最重要關鍵,因為唯有校長的支持、投入與協助,才有可能成功。
只有教師充分了解精明學校的特徵、管理模式與及教學所需要的各種
技術,才能夠身體力行地影響學生、培養學生的資訊素養(徐雲彪, 造性思維、資訊技術及學習技巧等能力 (Balkisnah Shaharuddin and
Norhasni Z. Abiddin,2009)。
表二-13 2007-2010 年 QQSQ 評估結果及學校數目 SSQS(Smart School Qualification Standards)評估標準,此一評估著重於應 用(學校行政及教師資訊融入教學)、人力成本、教育部所提供的軟體的使 C.K、Linda Liang、Salmiah Said 和 Siti Hajar Man(2010),在一項針對大 馬霹靂州 Grik 一所原住民學校在資訊融入教學的研究中顯示,雖然教育部
在學校設立了電腦室及提供了 LCD 設備,然校方在推動資訊融入教學面對 最大的問題乃是電源問題,校方僅在晚間始獲得配電而白天校方必須要靠發 電機發電,卻經常面對無油發電之窘境,而且無油發電之問題經常持續一個 月或更久。除了電源問題之外,教師亦面對缺乏資訊融入教學之教具問題,
教師多依靠隨書附送之教學光碟進行資訊融入教學,若此一科目無提供教學 光碟一般上資訊融入教學並未進行。
2012 年 大 馬 教 育 部 委 託 楊 忠 禮 通 訊 ( YTL Communications ) 推 行 1BestariNet 教育計劃,此一耗資馬幣 40 億 7 千 700 萬令吉(等同台幣)的 計劃為期 15 年,為全馬 1 萬所學校提供寬頻設備(Yes 4G Internet)和 Frog 虛擬學習平台(Frog VLE)。(《星洲日報》,2015 年 3 月 17 日)4。此一 計劃僅在西馬推行,因東馬一些內陸地區連電話通訊都成問題,更何況是互 聯網。(《中國報》,2012 年 4 月 8 日)
馬來西亞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PAC)主席拿督諾加茲蘭促請教育部 終止 1BestariNet 第二階段的計劃,因為第一階段的計劃已宣告失敗。
(《星洲日報》,2015 年 3 月 17 日)。2013 年馬來西亞總稽查司第 3 系 列報告指出,「一個精明網」第一階段的總費用為馬幣 6 億 6509 萬令吉其 中包含了,Frog 虛擬學習平台(Frog VLE)的花費為馬幣 5 億 1331 萬令 吉,這費用不包括承包商為系統注入教材內容。再加上馬幣 209 萬令吉作 為 15 個教育技術單位遷移內網(LAN)費用。但全國學校在 Frog 虛擬學 習平台(Frog VLE)的使用率非常低,學生就 VLE 的使用率為 0.17 至 0.63%,老師為 0.57 至 4.69%,家長是 0.01 至 0.03%。(《南洋商報》,
2014 年 11 月 11 日)
總稽查司第 3 系列報告指出導致此一精明教育計劃的原因是:
(一)、教育部在實施此一計劃不只是沒有獲得大馬行政現代化及管理策 劃單位(MAMPU)旗下的資訊和通信技術技術委員會批准,也沒有執行
「價值管理」及沒有設立「計畫指導委員會」及「計畫技術委員會」。
4 Frog虛擬學習平台(Frog VLE)集合虛擬與傳統學習的教育觀念。教師可以通過此一平台分配
課業、測驗和批改,而學生可以提交作業並通過 VLE 查看分數。家長亦可通過此一平台獲取學校 資訊,行政人員則可通過此一平台安排校曆及通過互聯網傳達學校通告等。
(二)在推行此一計劃之時沒有研究學校網路需求。(三)、寬頻網絡訊 號不良,導致老師或家長們未能善用該系統。(四)沒有過濾網路內容,
也導致學生可隨意流覽社交媒體,容易接觸不健康圖片及讓網速變慢。
(《南洋商報》,2014 年 11 月 11 日)大馬教育部表示,學習網使用率不 高是因為 VLE 僅用于輔助教師教學和進行其他相關活動,若加強宣傳使用
(《南洋商報》,2014 年 11 月 11 日)大馬教育部表示,學習網使用率不 高是因為 VLE 僅用于輔助教師教學和進行其他相關活動,若加強宣傳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