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起祥 農糧署作物生產組
摘 要
97 年花卉種植面積 13,109 公頃,年產值 118 億 3,076 萬餘元。98 年 8 月 8 日莫拉克颱風來襲,造成中南部農糧作物產區受害嚴重,其中花卉被 害種類包括蘭花、火鶴花、玫瑰、唐菖蒲、菊花、百合等,被害面積 256 公頃,以蘭花中之蝴蝶蘭受災最為嚴重,災損蘭園30 餘家,受災面積約 13 公頃,災損金額近 3 億元,災損地區集中於台南縣、屏東縣、嘉義縣及高 雄縣。風災害後政府對花卉產業重建之輔導措施如下:受理農業天然災害 現金救助、協助農民及農企業相關貸款、組成技術服務團指導復建技術、
規劃災損地區設施設備更新或修繕,縮短復耕復育時間、加強災後防檢疫 措施等。而災後政府對花卉產業之政策作為包括:1)建立以市場競爭力的產 業發展策略,篩選旗艦產品,確保產業競爭優勢,2) 建構花卉生產專區,
強化專業經營管理制度,以利產業紮根,3) 設立育成中心,導入科技研發 成果,輔導產業創新,以及4) 開發國、內外市場,厚植品質、品牌及檢疫 基礎,強化花卉行銷及推廣。
關鍵詞:莫拉克風災、產業重建、輔導措施、政策作為
緒 言
台灣位處亞熱帶,生產之花卉種類眾多,冬季更為具競爭優勢的生產 季節,又鄰近世界第三大花卉消費市場-日本,加上花卉育種栽培技術精
進,花農較年輕具創新研發能力,因此,發展外銷產業深具優勢。惟近年 荷蘭、北美於近赤道區高冷地投資大宗花卉生產及東南亞各國大力投入切 花生產,輸銷日本,間接衝擊臺灣花卉外銷,另地球暖化及能源短缺,環 保節能觀念已成為國際趨勢,荷蘭、日本等先進國家已實施花卉環保生產 驗證(MPS)制度,日後可能成為技術性的貿易障礙,及面臨歐美國家自 動化優質產銷設施及東南亞低生產成本的競爭,有待突破產銷瓶頸。
產業現況
一.國內產銷情形
97 年花卉種植面積 13,109 公頃,年產值 118 億 3,076 萬餘元,依其產 品型態可分為切花類、盆花類、蘭花類、苗圃類等項目。
切花類年產值56 億元,占花卉類 48%,蘭花類年產值 26.5 億元,占花 卉類 22%,苗圃類年產值 26.1 億元,占花卉類 22%,盆花類年產值 9.5 億 元,占花卉類8%。其中蘭花種植面積 579 公頃、產值即高達 26.5 億元,單 位產值每公頃產值為548 萬元,為各類農產品之冠。
國內花卉運銷主要透過台北、台中、彰化、台南、高雄等花卉批發市 場、花木批發市場,政府除了輔導產地集貨,確實做好採後處理、分級包 裝後,經由批發市場進貨、理貨、驗貨、拍賣、分貨,透過完整的分工、
電腦拍賣交易系統,快速集散,確保花卉品質。民眾也可透過假日花市、
花店購得花卉產品。
二.進出口情形
出口量值遠大於進口量值,出口量值呈成長趨勢。
出口部分,97 年花卉出口值為 1.07 億美元,出口型態以活花卉植物、
切花及花苗之出口值為最大宗。種類包括蝴蝶蘭(52,239 千美元、48%) 、 國蘭(9,609 千美元、9%) 、文心蘭(7,348 千美元、7%) 、馬拉巴栗(6,728 千美元、6%) 。主要出口國家活花卉植物為日本、韓國、美國、中國大陸。
切花為日本、新加坡、香港、馬來西亞、美國。花苗為美國、日本、荷蘭、
韓國。
進口部分,1998 年以前花卉進口量及金額顯著成長,之後趨於平緩,
隨著國內花卉生產種類及技術的提升,進口量值未來成長有限。進口項目 以球根為最多,其次為切花和切葉產品,大多為國內尚未大量生產之花卉、
特定季節(如夏季)切花品質優於國產、生產成本較國產品低等項目。
莫拉克颱風對花卉產業造成之災害
台灣地區98 年 8 月 8 日莫拉克颱風來襲,造成中南部農糧作物產區受 害嚴重,其中花卉被害種類包括蘭花、火鶴花、玫瑰、唐菖蒲、菊花、百 合等,被害面積 256 公頃(至 8 月 19 日截止申報之統計結果),以蘭花中 之蝴蝶蘭受災最為嚴重,災損蘭園 30 餘家,受災面積約 13 公頃,災損金 額近 3 億元,災損地區集中於台南縣、屏東縣、嘉義縣及高雄縣。蝴蝶蘭 受損情形包括溫室之溫度控制機組、壓縮機、水牆、塑膠布、玻璃等設施 受損嚴重。瓶苗、小苗、中苗及大苗受淹水後污泥滿布,濕度過高、病害 發生嚴重,無法正常生產,已承接訂單無法如數供應。
莫拉克颱風災害後政府對花卉產業重建之輔導措施
為協助花農整建產銷設備與環境,恢復農業生產機能,並迅速恢復產 銷正常運作,穩定產銷,輔導重建之重點工作如下:
一、受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由農委會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公告受災縣市為辦理 現金救助地區,自公告翌日起10 日內轄區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自然人,可向 受災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經勘查認定受害達 20%以上者,依救助項目額 度標準給予現金救助。此次莫拉克颱風災害,各縣市受理花卉作物現金救 助面積達1,511.83 公頃,每公頃核發現金救助金額 6 萬元,1,511.83 公頃計
核發現金救助金額達 9,071 萬餘元。在花卉與蔬菜設施(係依設施類別申 報,未分作物別統計)毀損之現金救助面積達3,064 公頃、救助金額達 9,450 萬元。
二、協助農民及農企業相關貸款
為紓解花農災後還款壓力,舊有貸款本金償還期可寛緩兩年。協助取 得復建基金,由農委會農業金融局輔導花農依需要申請農業天然災害低利 貸款,每公頃最高貸款額度為 120 萬元,貸款期限為 7 年,本金寛緩期限 為2 年;農業設施部分,每坪最高貸款額度為 2 千元,貸款期限為 10 年,
本金寛緩期限為 2 年。此次莫拉克風災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新增「蘭花
(含種苗、相關設施及設備)」項目,貸款額度每坪最高一萬元,貸款期限 最長七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二年。截至本(98)年 11 月止已有 18 家蘭 花業者取得貸款,金額1.5 億元。
三、組成技術服務團指導復建技術
由農試所、各區農業改良場及學校等研究單位組成技術服務團親訪災 損地區,協助災後園區清園、消毒、災後病蟲害加強管理等予以技術輔導 及諮詢服務。
四、規劃災損地區設施設備更新或修繕,縮短復耕復育時間
由農糧署針對災情嚴重地區(農地遭埋沒、流失及淹水嚴重者)補助 花卉災損之設施及週邊設備更新或修繕,並補助復耕所需種苗費用。至本
(98)年 12 月止己完成花卉生產設施(備)重建 12.89 公頃(包括蝴蝶蘭 7.34 公頃、文心蘭 1.02 公頃、火鶴花 3 公頃、百合 0.6 公頃及觀賞植物 0.93 公頃),以及補助蘭花災損面積28,744 坪所需復育種苗費用等,總計動支特 別預算補助5,276 萬 3 千元。
五、加強災後防檢疫措施
(一) 由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加強輸出前檢疫及配合進行全數檢查,確保輸出 蘭花品質符合輸入國檢疫規定。
(二) 加強定期檢查,以掌握疫情,及輔導業者採行適當之防治措施。並輔 導輸美蘭園依美國「台灣附帶栽培介質植物工作計畫」之基本規範進 行,協助其早日恢復輸美作業。
莫拉克颱風災害後政府對花卉產業之政策作為
臺灣花卉除蝴蝶蘭大多採精密環控溫室栽培外,其餘大多採簡易塑膠 布網室或水平棚架遮蔭網室栽培,因此,在四季栽培過程中極易受春雨、
梅雨、颱風、乾旱和寒害等氣候條件影響而有不同程度的災損,輕者開花 期延遲,嚴重者全園受損無收穫。由於全球氣候變遷,對花卉產業衝撃更 大,為防患未然,近年來農糧署積極推動花卉產業採環控設施栽培,減輕 花農遭受天然災害損失,而對於蝴蝶蘭因大多採精密環控溫室栽培,原認 為遭受天然災害損失機率較小,惟此次受莫拉克颱風超強雨量及將軍溪潰 堤影響,災損嚴重,農糧署將於明(99)年委託相關單位研究建立蝴蝶蘭 天然災害保險制度之可行性外,對於整體花卉產業之具體作為如下:
一、建立以市場競爭力的產業發展策略,篩選旗艦產品,確保產業競爭優 勢,其措施如下:
(一) 以蝴蝶蘭、蕙蘭、馬拉巴栗、文心蘭、火鶴花及多花菊等具有品種優 勢、技術優勢、獨創性或出口實績者發展為旗艦產品,並針對春石斛、
洋桔梗、粗肋草、黃椰子、電信蘭等具發展潛力者強化輔導。
(二) 加強目標市場研究:以日本、美國、韓國、荷蘭為主力市場及中國、
歐盟、新加坡、香港、加拿大、澳洲及紐西蘭為第二市場就上開國家 之花卉產業政策、消費型態、需求月份、偏好習性與對產品品質要求 及價格接受度等評估,試銷潛力市場。
二、建構花卉生產專區,強化專業經營管理制度,以利產業紮根,具體輔 導措施如下:
(一) 設置設置花卉外銷示範專區:輔導旗艦、重點花卉及已形成生產聚落 地區設置外銷示範專區,至 2012 年設置 20 處、面積 200 公頃。配合 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擴大專區經營規模,預定至2012 年辦理 100 公頃,
導入農業經營管理顧問診斷服務,推動國際品質認證,扶植產業升級 轉型。整合外銷專區花農產銷與貿易商策略聯盟,強化健康種苗量產、
防疫及栽培管理,建立盆花及大宗切花高效率之生產體系。
(二) 強化「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專業服務功能,發揮專區效能:成立 創新研發支援體系,協助進駐業者突破技術瓶頸,落實研發成果商品 化及產業化,帶動農業產業企業化。開發節能、高坪效及自動化蝴蝶 蘭生產與貯運技術,移轉業者使用。辦理蘭花新興市場行銷策略分析,
提供業者開發潛力市場及輔導進駐園區之公司企業化經營,邁向興 櫃、上櫃、上市之路,完善園區排水、道路等公共設施,營造優質產 銷環境。
(三) 建構彰化國家花卉園區為苗木生產專區:鼓勵外銷導向的苗木生產業
(三) 建構彰化國家花卉園區為苗木生產專區:鼓勵外銷導向的苗木生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