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性別與李清照的創作歷程
第一節 女性創作主體的型塑
一、自由的家庭教育——女性創作主體的基礎
在論及女性與創造力的關係時,波伏娃(Simon de Beauvoir)認為「想要能夠寫作,想 要能夠取得一點什麼成就,你首先必須屬於你自己,而不屬於任何人。」並且贊成維吉尼亞‧
吳爾芙(Virginia Woolf))的觀點,認為「一個人在開始無論多麼有才能,如果他或她的才能 由於他或她的社會條件和周圍環境而得不到開發的話,這些才能只會是死產的。」5由此可知,
影響女性創作關鍵除自身所擁有的自覺與才力外,最主要的是她必須擁有得到外在環境的支
4 對於李清照一生分期之說,歷來研究者各有不同,有的是僅以靖康之變或明誠病卒作為分界點,分為前後二 期,或是如于中航在《李清照年譜》中依:李清照少年時代(1—17 歲)、東都初婚(18—23 歲)、青州鄉居(24—
37 歲)、萊、淄歲月(38—43 歲)及漂泊江南(44 歲至卒)分為五期,筆者以為二期之分過於籠統,也失之粗 略,無法一窺李清照創作變化的原貌,但五期之說,雖然詳盡,但因李清照作品幾乎無完整繫年,若無完整證 據,強加歸為某期之作,亦有缺失,因此本文將採參酌于中航五期之說與陳祖美先生三期之說作融合,將李清 照一生創作分為三階段,初期為少女及初婚階段,時間從易安出生之年神宗元豐七年(1084 年)到徽宗崇寧五 年(1106 年),共二十三年;中期為青、萊、淄歲月,時間由徽宗大觀元年(1107 年)青州到欽宗靖康元年(1126 年),易安二十四歲到四十三歲,共二十年;後期為南渡漂泊時期,時間由高宗建炎元年(1127 年)到紹興二十 五年(1155 年)左右。
5 見(法國)Simon de Beauvoir 西蒙‧德‧波伏娃著,郭棲慶譯:〈婦女與創造力〉,輯入格蕾‧格林(Gayle Greene) 考比里亞‧庫恩(Coppelia Kahn)編,陳引馳譯:《女性主義文學批評》( 臺北:駱駝出版社,1995 年 1 版),頁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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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就封建社會而言,家庭的主要引領者是「父親」,父親本身的文化素養及教育態度往往是 子女形成意識的主要關鍵,從李清照曾受時人評為「自少年便有詩名」6可以推知,其創作歷 程應該開始得很早,因此身為家庭教育主要決策者的「父親」——李格非的教養態度,在李 清照初期的創作上,應該深具重要性,甚至對其創作「主體性」的奠立佔有一席之地。究竟 李清照之父李格非對於李清照的教養態度為何?又可能對李清照產生什麼影響呢?因現存史 料有限,僅能從宋代史書或是其他文人所提及的李格非之資料,略作分析。
根據《宋史‧李格非傳》的記載:
李格非,字文叔,濟南人。其幼時,俊警異甚,有司方以詩賦取士,格非獨用意經學,
著《禮記說》至數十萬言,遂登進士第。調冀州司戶參軍,試學官,為軍郡教授。郡 守以其貧,欲使兼他官,謝不可。入補太學錄,再轉博士,以文章受知於蘇軾。嘗著
〈洛陽名園記〉,謂「洛陽之盛衰,天下治亂之候也。」其後洛陽陷於金,人以為知言。
詔聖立局編元祐奏章,以為檢討,不就,戾執政意,通判廣信軍。有道士說禍福或中,
必出乘車,甿俗信惑。格非遇之途,叱左右取車中道士來,竊至其奸,杖而出諸境。
召為校書郎,遷著作左郎、禮部員外郎,提點京東刑獄,以黨籍罷。卒,年六十一。
格非苦心工於詞章,陵轢直前,無難易可否,筆力不少滯。嘗言:「文不可苟作,誠不 著焉,則不能工。且近人能文者多矣,至劉伯倫〈酒德頌〉、陶淵明〈歸去來辭〉,字 字如肺肝出,遂高步晉人之上,其誠著也。」妻子王氏,拱臣孫女,亦善文。女李清 照,詩文猶有稱於時,嫁趙挺之之子明誠,自號易安居士。7
李格非在個性上是一位正直不屈的人,因此對於朝廷編元祐章奏,任檢討官職的要求,敢於 拒絕,也因此遭貶;其文學學習是知承於蘇門(蘇軾),曾與廖正一、李禧、董榮名列「蘇門 後四學士」,在寫作上他抱持著「苦心工於辭章,陵轢直前,無難易可否,筆力不少滯」的態 度,且標舉出「誠」字作為文章寫作的重點,認為如果文章缺乏了「誠」字,則不能工巧,
由此可見,李格非對於文章最看重的是它能否展現出個人意志,書寫出最真誠的個人情感,
而非是字句的雕琢,正因李格非對於真誠書寫的看重,因此他認為劉伯倫(伶)〈酒德頌〉及 陶淵明〈歸去來辭〉之所以超越其他晉人,是因為二人的文章是出自個人肺肝的真實情感。
6 (宋)王灼提到李易安時說「易安居士,京東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女,建康守趙明誠德甫之妻。自少年便有 詩名,才力華贍,逼近前輩,在士大夫中已不多得:若本朝婦人,當推詞采第一。趙死,再嫁某氏,訟而離之,
晚節流蕩無歸。作長短句,能曲折人意,清巧尖新,姿態百出,閭巷荒淫之語,肆意落筆,自古搢紳之家,能 文婦女,未見如此無顧籍也。」見王灼:《碧雞漫志》卷 2,輯入李孝中,侯柯芳輯注:《王灼集》(成都:巴蜀 書社,2005 年第 1 版),頁 242。
7 見(元)脫脫:《新校本宋史並附編三種》(臺北:鼎文書局,1978 年初版),卷 444<李格非傳>,頁 13121。
18 從李格非所讚〈酒德頌〉8來看:
有大人先生,以天地為一朝,萬期為須臾。日月為扃牖,八荒為庭衢。行無轍跡,居 無室廬。幕天席地,縱意所如。止則操卮執觚,動則挈榼提壺。唯酒是務,焉知其餘。
有貴介公子,搢紳處士。聞吾風聲,議其所以。乃奮袂攘襟,怒目切齒。陳說禮法,
是非蜂起。先生於是方捧甖承槽,銜杯漱醪。奮髯踑踞,枕麴藉糟。無思無慮,其樂 陶陶。兀然而醉,豁爾而醒。靜聽不聞雷霆之聲,熟視不睹泰山之形。不覺寒暑之切 肌,利欲之感情。俯觀萬物,擾擾焉如江漢之載浮萍。二豪侍側,焉如蜾蠃之與螟蛉 本篇作品是劉伶的代表作9,身為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主要是藉由歌頌飲酒之德來展現個體 生命的灑脫與自在,與對西晉亂世的無奈與反抗,就文意而言,本文主要可分為三段,由開 頭到「唯酒是務,焉知其餘」是第一段,在本段中,劉伶有意的塑造了一個「豪放、灑脫、
嗜酒」的「大人先生」,他不拘泥於時空之限,「行無轍跡,居無室廬。幕天席地,縱意所如。」
以天地為家,隨意向自在行事,以飲酒為要務,而不以俗事為念;第二段則是從「有貴介公 子」到「是非蜂起」,用對比的方式,寫出以禮法為主的貴介公子、縉紳處士們對於這位大人 先生放誕飲酒的批評;最後一段則是從「先生於是方捧甖承槽」到「焉如蜾蠃之與螟蛉」,敘 寫大人先生對於這些禮法之士批評的回應,在本段中,劉伶以無視禮教的縱情飲酒作為回應,
他具體的寫出飲酒的狂態:從「捧甖承槽,銜杯漱醪」的大杯喝酒,到「奮髯踑踞,枕麴藉 糟」的醉飲形貌,再到「無思無慮,其樂陶陶」醉飲於酒樂之中的灑脫、豪放,甚至是醒後 聽不見雷聲,看不見泰山的全然超脫,因此世俗萬物變成了擾攘之浮萍,禮法之士成了蜾蠃 螟蛉。
根據《世說新語》中於劉伶飲酒形象的紀錄10,我們可以發現〈酒德頌〉中飲酒自適的
「大人先生」應該是劉伶自我形象的寫照,因為縱情寄酒的劉伶常以反抗禮法的態度大聲疾 呼其對於飲酒的喜愛,並勇於以挑戰世俗價值的態度歌頌飲酒之德,因此雖然劉伶〈酒德頌〉
一文,不符合一般儒家禮法的常規要求,也不似一般「文以載道」的教化之作,但卻是一篇
8 見(晉)劉伯倫(伶)〈酒德頌〉,輯入(梁)蕭統編,(唐)李善等註《增補六臣註文選》(臺北:華正書局,1974 年臺一版),卷 47,頁 884。
9 《世說新語‧文學》篇中言:「劉伶著〈酒德頌〉,意氣所寄。」見徐震堮:《世說新語校箋》(臺北:文史哲 出版社,1989 年再版),頁 136。
10 《世說新語》中對於劉伶的紀錄共有:〈文學〉第 69 則、〈賞譽〉第 29 則、〈容止〉第 13 則、〈任誕〉第 1、3、
6 則及〈排調〉第 4 則等 7 則。其中〈任誕〉第 3 則中記有:「劉伶病酒,渴甚,從婦求酒。……伶跪而祝曰:『天 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便引酒進肉,隗然已醉矣。」。〈任誕〉第 6 則中記有:「劉伶恒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人見譏之,伶曰:『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巾軍衣,諸君 何入我巾軍中!』」,分見徐震堮:《世說新語校箋》(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9 年再版),頁 391 及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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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生命狀況的真誠書寫;至於〈歸去來辭〉一文,則是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遠離官 場,書寫重回田園的愉悅心情,二人雖然書寫的主題並不相同,但其所流露的情感,卻同為 對個人意志與順應天性的追求。因此,筆者以為,李格非在晉人文章中,特別標舉劉、陶二 人之文,並強調此為個人「真誠」情性的書寫,可見在思想上,李格非所重視的應該是個體 生命的獨特性,而非一般以禮教、禮法為依歸的「重道」的思想。
這樣重視個人生命情性的態度,除反應在李格非的文學態度上,應該也會反應在他對子 女的教育態度上,所以雖然史傳上對李格非教育李清照的方式並無明確的記載,但從李清照 所留下的少女時期詞作〈如夢令〉、〈怨王孫〉、〈浣溪沙〉11的描寫,似乎可以印證李清照所 受到的教育方式,也是相當開放且自由的。因為宋代士家對於女子的普遍教育方式,基本上 還是標榜儒學的倫理道德,有關婦女的教育觀點並未超越《禮記》〈內則〉的框架,如宋儒司 馬光〈居家雜儀〉即根據《禮記》〈內則〉為基礎,擬定出:
六歲教之以數與方名,男子始習書字,女子始習女工之小者。七歲男女不同席、不共 食,始誦《孝經》、《論語》,雖女子亦宜誦之。……八歲出入門戶,及席飲食必後長者,
使教之以謙讓。男子誦《尚書》,女子不出中門。九歲男子宜讀《春秋》及諸史,始為 之講解,使曉義理。女子亦為之講解《論語》、《孝經》及《烈女傳》、《女戒》之類,
略曉大意。十歲男子出外就傅,居宿於外,讀《詩》、《禮》,傅為之講解,使知仁義禮
略曉大意。十歲男子出外就傅,居宿於外,讀《詩》、《禮》,傅為之講解,使知仁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