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臺必告錄》之編輯與意涵
第三節 姚瑩理臺思路之呈現
《治臺必告錄》第六位收錄的是嘉慶、道光年間三度赴臺任職,且著作 豐富的姚瑩,在書中選錄的文章篇數僅次於徐、丁兩位編者與藍鼎元。姚瑩,
字石甫,號展和,又號明叔、東溟、幸翁,晚號石甫老人,室名十幸齋、中
116 「閩省十府、二州、六十二縣,稱省以北為上四府,省以南為下四府,上府之民戇,下 府之民頑。而漳、泉尤稱難治。余官於閩三載矣,駐節漳、泉之交。其民風、吏治,實 有耳不忍聞、目不忍見者。始,未嘗不拍案狂叫,以為積重難返,至於此極也!」見周 凱,〈閩俗錄序〉,《內自訟齋文選》,頁17。
117 周凱,〈快園記(代)〉,《內自訟齋文選》,頁1。
118 「蓋自臺灣入版圖,我國家聲教所暨,島夷卉服,悉主悉臣。求朝貢而通市者,史不絕 書。廈門處泉、漳之交,扼臺、澎之要,為東南門戶;十閩之保障,海疆之要區也。」
見周凱,〈廈門志序〉,《內自訟齋文選》,頁5。
復堂,安徽桐城人,姚鼐之姪孫。嘉慶二十四年(1819)調任臺灣縣知縣,並兼 理南路海防同知。道光元年(1821)調任噶瑪蘭通判。當時噶瑪蘭正值開闢初 期,姚氏多方規劃,希冀能興利除弊,卻遭革職而至福州擔任閩浙總督幕僚。
道光三年(1823)又因方傳燧擔任臺灣知府期間力邀姚氏渡臺相助,是年十月再 度來臺擔任臺灣府幕僚,五年二度離臺。道光十七年再被拔擢為臺灣兵備 道,第三度赴臺任職,任內曾與總兵達洪阿籌畫陸路與海疆之治安,期間英 國船艦曾兩度攻擊基隆等地,姚氏率兵迎擊,俘虜與處斬百餘名英國士兵,
後遭英國使者指控妄殺罹難英軍,加上福建失守之文武將員妒其戰功,遂在 詢問證人時多加恐嚇。清廷特派閩浙總督怡良查辦,於道光二十三年將姚 瑩、達洪阿革職。119其生平著述甚多,其子姚濬昌於清同治6年(1867)彙整重 刊,是為《中復堂全集》。全集之中包含其辭退方傳燧幕僚二度離臺內渡後,
曾將平素有關論敘臺事的文章,輯成《東槎紀略》一書,以備後來者之參考,
道光十二年於江蘇刊刻。120又在臺灣道任後,將任職期間之奏疏輯成《東溟 奏稿》。121除此二書稿之外,凡與臺灣有關者,經曹永和先生詳為錄出,彙 為一冊,並以姚氏之傳記、墓志銘、墓表及年譜為附錄,定名為《中復堂選 集》。122由於姚瑩來去臺灣多次,也留下許多著作與言論,本節的分析策略為 審視其不同階段任職臺灣之觀察,再回頭談論《治臺必告錄》擇取姚瑩諸文 的意涵。
姚瑩在臺灣擔任的第一個官職為臺灣縣知縣,在任職期間對於「治兵」
一項有深入的見解。當時在臺班兵鬧事者多,成為治安上的隱憂,臺灣道葉
119 有關姚瑩之生平可參閱其子姚濬昌所輯之〈年譜〉。姚瑩,《中復堂選集》(臺北:臺 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年),臺灣文獻叢刊第83種,頁231-262。另可參閱王春美,〈姚 瑩的生平與思想〉(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76年),頁61-204。
120 姚瑩,《東槎紀略》(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年),臺灣文獻叢刊第7種。
121 姚瑩,《東溟奏稿》(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年),臺灣文獻叢刊第49種。
122 姚瑩,《中復堂選集》,頁1。
世倬深以臺兵不可為,欲上議裁撤班兵、改募臺人,姚瑩則期期以為不可。
由是二人結下樑子,並在日後有更激烈的爭論。至於縣令任內處理過最特殊 的民事案件,為縣內有對年未三十的許姓兄弟,平時經商養家。某日其弟無 故生病,原因為「五妖神」顯靈要求祭祀,兄長貧而無力張羅祭祀,病況加 劇,並再顯靈謂其兄若再不祭祀,恐禍及全家。兄長甚為恐懼,乃散盡家產 並借貸,雕刻神像盛祀之,一時甚為轟動。姚瑩聽聞此事後,乃命衙役將五 妖神像械繫至公庭,以杖擊碎並投火焚燒,並告誡五妖神謂若真有靈性,三 天之內降禍其身。123姚瑩對於此事有以下感觸:
閩俗好鬼,漳、泉尤盛。小民終歲勤苦,養生送死且不足,輒耗其半以 祀神。病於神求藥,葬於神求地,以至百事營為不遂者,皆於神是求。
愚民之情,亦可哀矣。然皆求福而祀,未有害虐我民如五妖者也。124 對臺民求神問病的迷信風氣深感同情。雖然姚氏任內表現不俗,卻在許多事 件上與葉世倬意見相左,葉氏有意刁難,乃於道光元年(1821)改調他為噶瑪蘭 通判,其缺由李信齋繼任。李氏對其事蹟有所耳聞,向姚瑩請教治臺之方。
125姚瑩告之曰,欲治臺民必先知其性格與好惡。他以李氏出身泉州的背景舉 例,逞強健鬥、輕死重財、好訟無情、好勝無理、賭館、娼閭、檳榔、鴉片 等,皆泉人惡俗,而臺人固兼有之。然而臺地分一府、五廳、四縣,南北二 千里,其上不僅漳、泉、潮、粵、番、漢之民聚處,兵丁的組成亦合福建省 五十八營之兵而更戍,導致兵、民之間互不相合,而番人與兵、民亦不相容,
因其錯處而生隙,為官之難處在於使其和睦。其次,臺灣的門戶以南路的鹿 耳門以及北路的鹿港、八里坌為正口,然而沿海僻靜,港汊紛岐,在在可以 偷渡,為官之難處在於周密。此外,臺灣內部械鬥、民變頻傳,人心浮動、
123 姚瑩,〈焚五妖神像判〉,《中復堂選集》,頁29-30。
124 姚瑩,〈焚五妖神像判〉,頁29。
125 王春美,〈姚瑩的生平與思想〉,頁71-72。
風謠易起,不知何時有變亂萌生,為官之難處在於守常而知變。最後,以臺 灣各地特色而言,鳳山之民狡而狠,嘉、彰之民富而悍,淡水之民渙,噶瑪 蘭之民貧,惟臺灣縣依附府城,幅員短狹,艋舺通商,戶多殷實,其民稍微 淳良易治,然而逸則思淫,一唱百和。若官有一善,則群相播頌而悅服;但 官一不善,則群相詬誶而為姦欺。因此舉措設施,難在有德而兼才。126簡言 之,人口組成複雜而莫衷一是、浮動好亂之氣,加以地理環境上的隱憂,讓 臺地難治的特性甚為突出。
姚瑩任職噶瑪蘭通判時,當地設官治理尚未及十年,百廢待舉。姚瑩上 任後,先巡視轄區以明瞭山川、形勢、道路與風土人情,並查閱典籍、探究 沿革、訪問耆老與舊吏,而有〈噶瑪蘭原始〉、〈噶瑪蘭入籍〉兩文之作。前 文姚瑩以身處當地的位置發言,首先肯定清帝國在治理噶瑪蘭後的文化抬昇 作用:
噶瑪蘭僻在荒裔,既入圖籍,建城、設官,制田賦,宣教化,雕題鑿 齒之人,漸知倫理,粗習衣冠;而游民樂業,群聚室家,其秀者亦稍 事誦讀矣。顧草昧初開,紀載闕略;臺人所傳,惟謝教諭金鑾之蛤仔 難紀略、楊太守廷理之議開噶瑪蘭紀略二書,乃權輿也。楊書僅紀開 拓之功,謝書稍詳形勢並其原起。然楊不及見十七年以後之事,而謝 僅得自傳聞,未嘗親履其地,所言或有未確。瑩以道光元年奉檄權判 其地,訪諸耆老,則多身與經營目擊前後者,考諸案牘,咨詢舊吏,
爰紀其實,以貽後之君子。127
帝國統治的貢獻除了倫理教化之外,也將噶瑪蘭帶入文字記述的境界中,使 從野蠻之域晉昇文化世界的一環。不過姚瑩認為謝金鑾、楊廷理二文都有明 顯的缺陷,因此文中詳考吳沙開闢蘭地之過程,並糾正謝金鑾《蛤仔難紀略》
126 姚瑩,〈答李信齋論臺灣治事書〉,《東槎紀略》,頁110-112。
127 姚瑩,〈噶瑪蘭原始〉,《東槎紀略》,頁69。
的誤說。128至於〈噶瑪蘭入籍〉從乾隆末年淡水同知徐夢麟、臺灣知府楊廷 理,建議將噶瑪蘭納入版圖之議說起,經過海盜蔡牽與朱濆不時騷擾,和清 廷征伐後,最終納入版圖的過程。129姚瑩在形勢與風土人情的觀察上,則有
〈西勢社番〉、〈東勢社番〉、〈沿邊各隘〉諸文,內容不乏將野蠻番人歸沐王 化、納入文明統治的描述,130而帝國的統治也為居民帶來安穩的生活。131
道光元年(1821)六月,由於颱風災害,不僅吹倒樹木及房屋,也使得收成 大受損害,更有疫病隨之而來。姚瑩聞訊旋自府城返回蘭地巡視災情,除了 上書緩征蘭地稅收,也製藥治療災民。蘭人對此次災情甚為驚恐,認為此乃 鬼神不悅漢人入闢噶瑪蘭而降災,是以入籍十一年來,有五年發生水患、三 年發生颱害。面對此說,姚瑩先是強調吳沙以降的開闢及清廷設官治理,是 一段將蘭地從「生人以來,此為荒昧。惟狉獉之番,睢睢盱盱,巢居而穴處,
其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的野蠻狀態,提升至「黔首綏和,文身向化。今則 膏腴沃壤,士農工商備矣。城郭興,宮室畢,婦子嘻嘻而樂利」的文明過程。
此次風災之所以發生,乃是噶瑪蘭的山川之氣鬱塞了億年之久,經過開墾後 導致陰誨陽和之氣交戰,於是有風、雷、水旱與疾病的發生。這與唐堯時的 水災、商湯時的旱災同樣是氣運宣洩所造成,而非上天降災,否則以堯、湯
128 例如龍溪人蕭竹至當地遊覽時,款待他的並非當時已經過世的吳沙,而是繼承其事的弟 弟吳化。見姚瑩,〈噶瑪蘭原始〉,頁72。
129 姚瑩,〈噶瑪蘭入籍〉,《東槎紀略》,頁72-76。
130 「西勢社番者,在濁水大溪之北。自溪北至烏石港,凡二十社。未入版圖之先,茹毛飲 血,蓬髮露體,男女莫別,婚婣無時,野合擇配,聽人自便,不識五倫,不諳歲序,以 花開紀四時,打牲為恆業。間有漢人教之耕種稻穀,以為寶貴。…十五年,歸沐王化,
始赴官控理,已為民人先報陞科,不能給還。知府楊廷理乃舉漢人為各社總理,設立通 事、土目,約束社眾,造報丁冊,教以人事,薙髮著衣,始知置備耕牛、農具,漸通漢 人語言,亦知愛重銀錢,烹調飲食矣。惟倫常、祭葬、婚婣尚沿舊習。」見姚瑩,〈西 勢社番〉,《東槎紀略》,頁77。
131 「噶瑪蘭地勢,東面海,西、南、北三面皆山。所在生番出沒。自設官後,沿山次第設 隘,以壯丁守之。二十一、二年間,猶有生番逸出殺人,今則防堵益密,林木伐平,沿
131 「噶瑪蘭地勢,東面海,西、南、北三面皆山。所在生番出沒。自設官後,沿山次第設 隘,以壯丁守之。二十一、二年間,猶有生番逸出殺人,今則防堵益密,林木伐平,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