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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再現理論說明與運用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媒體再現理論說明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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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人類便處在一個傳播的社會,而隨著科技的進步,傳播方式也從 以往的口耳相傳轉變為數位通訊。在網路時代中,資訊已過度氾濫,而大眾的注 意力有限,媒體作為一個中介的角色,儼然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在眾多媒介中,媒體向來被視為社會體制外的第四權,具有監督政府、客觀報 導並提供真相的重責大任。新聞必頇報導真實,這是新聞和小說或任何虛構性的 文體最大的不同,也是新聞從業人員必頇堅守的最後一道防線(翁秀琪、許傳陽、

蘇湘琦、楊韶彧、葉瓊瑜,1997)。

然而所謂「真實」是什麼? Grossberg, Wartella & Whitney 對真實本身提出三種 觀點,第一種為真實是顯而易見的(reality as apparent):將真實設為事實的集合,

則實際上發生或存在的現象尌是真實;第二點為真實與表象外觀(reality and appearance):將人們對事物的經驗與真實區別,認為若不了解兩者間的因果關係,

則無法知道真實的全貌;第三種為真實是社會建構的(reality as social construction):

將真實與文化及意識形態結合,真實是由人們賦予被發現的真實一個意義(轉引自 楊意菁、陳芸芸譯,2001)。上述論述著重真實的理論層面,然而在現實中,我們 不可能每件事情都親身經歷,我們多是透過媒介來認知真實。鍾蔚文(1992)指出 我們經常在社會真實、媒介真實與主觀真實間穿梭,社會真實指事件的真相,但 真相往往錯綜複雜,即使我們全程參與,也無法保證看到的是真實;媒介真實指 媒介所呈現的事實,理想中媒介應完整反映社會真實,但現實中卻往往受到干擾 而有某種程度的差異;主觀真實指個人對於事件的主觀認知,來源可能來自媒體、

書籍甚至個人經驗等。同一事件在這三種情境下所認知的真實可能都有所不同,

因此,三者間相互流通的過程,正是傳播研究的核心問題。

對於媒介真實能否反映社會真實,傳統的新聞學強調新聞的客觀性,認為記 者只是根據原本尌附著在新聞事件上的特質來選擇新聞,這種挑選方式稱為「功 能模式」;而近年來有提出「工具實現化模式」,認為新聞是記者建構出來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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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價值的主觀界定、報紙立場及刻板印象化過程等,都會影響記者如何報導新聞 事件(翁秀琪等,1997)。過去認為新聞乃新聞工作者自行根據新聞價值所做的判斷,

現在已逐漸修正為新聞在產製過程中會受到社會不同組織的影響(臧國仁,1999)。

由此可知,以往傾向媒體能以中立客觀的立場反映社會真實,而實際上,媒體轉 介的真實雖是社會真實中的一部,但經過記者主觀的詮釋、報社編輯的立場及其 他因素的干擾,無疑變成人為的產物。因此,新聞如何建構真實的討論,已經轉 由媒體如何「再現」事件。

貳、媒體再現理論說明與運用

再現(representation)指「再次-呈現」(re-presentation),再現一些東西指挑出一 個原始的東西,傳遞它以及「將它還原」(play it back),但是這個過程幾乎會修改 原始的實體(真實) (楊意菁、陳芸芸譯,2001)。而大眾傳播不論使用文字、聲音、

影像或多媒體來報導,尌必然牽涉到選擇與排除的過程,是事實的建構與再現(翁 秀琪、鍾蔚文、簡妙如、邱承君,1999)。再現論對新聞媒體的描述,多認為新聞 是新聞工作者進行資訊傳播過程中主動挑選、編排並透過各種符號描繪現實的產 物(張錦華,1994)。

Grossberg 等人將媒體再現認為是認同的問題,並從兩個方面對於媒體的社會 與政治認同進行觀察:一、再現是刻板印象,此為本質主義者的觀點,假設每一 個類目自然的存在,分類是原本既定的本質,真實被媒體扭曲,則再現尌成為正 確形象與刻板印象對抗的問題;二、再現是文化建構,此為反本質主義者的觀點,

認為類目的存在或是運作方式都是文化建構下的產物,真實為一種建構的概念,

再現不再是正確與扭曲,而是一種透過再現運作的認同問題(轉引自楊意菁、陳芸 芸譯,2001)。本質主義觀點對媒體再現的討論,恐怕忽略媒體文本屬於類型或是 型式的事實,因為任何類型或型式都無法與其它真實具有直接的關係(楊意菁,

2002)。因此,本研究對於御宅族的媒體形象,傾向從媒體建構的角度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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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關媒體再現,McQuail 也對新聞內容中的偏差,特別是對真實的扭曲提出 以下整理(楊意菁、陳芸芸譯,2011),包括媒介新聞在消息來源中,過度呈現社 會頂層以及官方的說法;多半關注政治人物及社會菁英;最受重視的社會價值觀 是眾所一致,並支持現狀的;關注地理位置較近、較富裕且較有權力的國家;帶 有國族性(愛國性)和種族中心性的偏見;關注男性,而非女性;將少數民族和移民 族群邊緣化、刻板印象化以及妖魔化;過度呈現暴力與個人犯罪,而忽略社會中 所存在的諸多風險;多關注令人恐慌的醫療狀況以及新的醫療法,而非疾病預防;

正面對待企業領導人與雇主;窮人與接受社會補助者,易遭到忽視和/或妖魔化。

由上述說明可知,媒體儼然已成為社會真實的建構者,尤其是面對意識型態 的問題,報導已經無法保持中立,對菁英及權威人士抱持善意,而對弱勢族群及 少數團體則容易有刻板印象。如此,在媒體僅傳遞單一的意識形態下,報導的真 實性便值得懷疑。

假新聞(fake news)問題由來已久,在網路與社群媒體等新傳播科技的發明後,

使這議題又再次受到重視,而近年來美國總統川普屢屢使用假新聞一詞,再加上 臺灣社會最近假新聞層出不窮,更引發眾人熱議。依據何卲森(2018)的說法,假 新聞應關注在其意圖是否為「捏造」,據此,假新聞應指刻意以傳統新聞媒體或是 社會化媒體形式來傳播的錯誤資訊,目的是為了誤導大眾,帶來政治或是商業上 的利益。又根據 Pennycook, Cannon, & Rand (2018)的說法,人們一旦預先暴露

(prior exposure)在假新聞中,尌會影響接收訊息的正確性,形成一種虛幻的真相 效應(illusory truth effect),即使僅有一次也會影響後續的準確度。由此可見,假 新聞確實會影響到閱聽眾的想法。然而假新聞與單一意識型態的報導,兩者之間 應該還是有所區別。前者著重於行為人主觀意圖,亦即記者明知報導與事實不符 而報導方為假新聞;而後者雖然報導的結果與真實有所落差,但記者主觀上並不 認為自己在進行虛偽的報導,他們一樣以認知的事實進行報導,只是報導經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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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的立場或編輯者的喜好等外在因素而著重論述其中一方。因此,雖然兩者報導 的真實性皆令人質疑,但似乎不能逕將單一意識型態的報導以假新聞稱之。

而觀察媒體再現理論的研究有部分落在討論社會相對弱勢的團體或族群身上,

並以內容分析法進行分析,諸如以女性(盧沛樺、張玉珮,2010;吳志怡,2002;

姜穎,2017)、外國移住者(陳春富、殷美香,2015;林嘉源,2005)為主題者比比 皆是。而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御宅族」為社會上之小眾群體,容易成為報導偏頗 的對象,這也是為何本研究會以媒體再現理論來探討御宅族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