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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學校生活適應的定義

壹、 適應的定義

「適應」(adjustment)一詞最早出現於 Darwin 之「進化論」。就生物學之觀點來說明,「適 應」是個體為求生存所採取的因應方式和行為,即所謂「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此一概念,

後來被心理學者則用來說明適應就是個體與其所處環境之奮鬥過程(馮厚美、民 90;卓石能,

民 91;許瑞蘭,民 91;蔡宜珍,民 93;黃眉菁;民 94)。

關於國外學者對於適應的定義有 Arkoff(1968)提出三個有關是適應的重要概念:1.適 應是個人與環境的互動過程,而且也是個人與環境兩者互動的產物。2.互動是一種雙向的過 程,有時人必須適應環境以求和諧,但有時也會主動改變環境,亦即適應的過程受到個人和 環境之間交互作用的影響。3.適應不但是一種靜態的狀態,也是一種動態的過程,因為人與 環境隨時在變,原有的適應也因時空不同而在改變(引自吳佳蓉,民 91)。而 Derlega 與 Janda

(1981)則認為適應是一生不斷的歷程,其中包括了如何因應突如其來的壓力或危機,並且

實現目的及得著成效。Worchel 與 Goethals(1985)又提出適應是一種複雜的歷程。處於變

達到身心和諧平衡目的之持續歷程。因此,一個適應良好的人當其遇到生活中的種種挫敗與 挑戰時,不但不會被打倒,反而會因所處環境學得經驗,成功的調適自己,生活在自我實現 當中。

貳、生活適應的定義

從前一節所探討之適應的意義來看,多與生活環境有關係。因此,一般所稱的「適應」,

大多指的就是「生活適應」。而國內外學者對於生活適應的定義強調方向多有分歧,以下大 致上就各個學者對於生活適應定義之界定可歸納為以下三類:

一、生活適應是個體與環境之交互作用歷程

Schwebel、Barocas 與 Reichman(1990)認為生活適應是個體因應外在環境之需求,經 發展自我潛能、特質和行為,以達到成功、滿足和其他有價值之歷程。而吳佳蓉(民 91)則 認為生活適應是一種不斷與環境交互作用的動態歷程,一方面改變自己的內在心理狀態,一 方面改變外在環境。

二、生活適應是個體與環境互動所達到和諧狀態

凌平(民 90)認為人與日常生活所接觸的人、事、物環境,能保持互動且維和諧平衡的 狀態,可稱之為生活適應。黃眉菁(民 94)則認為良好的生活適應是要個人的身體及心理與 環境三方面達到良性的交互作用,使身心處於一種和諧狀態。

另外,林梅蓉(民 94)認為生活適應是個體為了滿足身心需要,運用各種方法和策略,

透過不斷的修正以因應外在環境,而與環境達到和諧一致的動態歷程。而王柏元(民 88)也 認為生活適應是個體為滿足自身需求、因應周遭生活環境,使內在認知與外在環境能趨於和 諧一致的過程,這過程是持續不斷的,作用是雙向的。

李文欽(民 92)則認為生活適應乃是個體為了滿足需要並因應週遭環境之要求,藉由「同

化」和「調適」作用,以達到個人生理的、心理的及社會的需求,並調和內在環境與外在環 境趨於和諧一致的過程。

三、生活適應是良好適應的表現

Livson 與 Peskin(1967)認為良好適應的特徵有:在行為上符合個人與團體標準;與 他人相處時,表現親切、負同情心、了解自己的動機和行為、以積極公正的態度與人相處;

在人際關係上有廣泛的人際交往,且具社會性的知覺(引自林淑華,民 86)。

林士翔(民 92)認為一個適應良好者,其所展現的特徵是具有統整的人格,能表達適當 的情感,具有高度的工作效率,能與他人建立互信、互助、互惠的人際關係,並能自尊自重 能夠接受自己與他人,也能在錯綜複雜的社會中做有效的因應,進而發展良好的社會態度與 技能,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所以,能夠成功並有效地處理個人內在需慾及外在環境的要求,

就是一個具有良好適應的人。

而蔡宜珍(民 93)則認為生活適應係指個體與環境間的一種互動關係,不單單是指人對 於其所處理的物理環境而已,尚包括對自己、對他人、對團體的關係,以及心理的與情緒的 行為反映,都能處在良好狀態。又吳慧玲(民 88)指出一個良好適應個體,能保有適度的自 我概念,能以積極面對看待自己,同時別人也以此看待他,能接納自己對週遭事物有認同感,

再以情緒經驗來說,適應良好的人,能完整地感受與表達情感,而且不會太過與不及;在過 去、現在與未來間能取得平衡,亦即能從過去的經驗中汲取經驗而計劃未來並勇敢面對挑 戰,以適切的方式解決問題,可以感受到生存的意義與生命的價值,進而朝向自我實現的目 標。

綜合以上學者之觀點,可以得知「生活適應」的意義應是當個體在生活情境中,為了滿 足個體需求,使個體與環境不斷的產生交互作用,透過不斷的改變去因應環境,使心理層面 和行為表現皆處於最佳和諧狀態而言。

參、學校生活適應的定義

楊峻媛(民 84)認為學齡兒童的「學校適應」又名「學校生活適應」,實為學生「生活 適應」的一部份(引自林梅蓉,民 94)。因此 Munro(1981)認為學校生活適應乃是屬於多 重層面的影響,不是學業成績此一範疇而已。因此,學校生活適應所涵蓋的範圍是指學童在 在學校中所表現各種的行為。

林進材(民 81)將學校生活適應定義為學校適應,是指學生與學生、學生與學校環境 的交互作用過程,是一種動態的過程。此過程的因應行為,有助於學生的學習能力、滿足感 及自我實現,並保持與同學、老師間良好的人際關係及學校與學生間的和諧狀態。

蔡慶興(民 92)認為學校生活適應應可分為兩方面:一為學生在學校中的人、事、物 所產生的一種動態關係;二為學生在適應學校生活過程中所採取的各種因應行為。

因此,林梅蓉(民 94)認為學校生活適應意指學生在學校環境與人、事、物互動歷程 中,運用各種方法達到和諧平衡的關係。換言之,學校生活佔據了國小學齡兒童的大部分生 活,而且學校生活也影響學齡兒童相當深遠廣泛,一旦在生活上、學業上、人際關係上有了 困難,將影響到他們的學校適應,更可能引起續發性困難。

另外,凌平(民 90)認為學校生活適應是以學生在學校生活中,包含學習情境、同儕 互動、心理感受、自我發展等方面,個體如何與環境維持和諧狀態的方法。

許瑞蘭(民 91)也認為學校生活適應的定義是學生在學校環境中,為了因應自身需求 與人際互動的衝突,以其問題解決方式來維持個人與學校生活間和諧關係的狀態。換言之,

學校生活適應是指個體在學校的生活中能與環境產生良好互動,促進個體自身的發展(劉佳 玫,民 90)。

綜合上述學者對學校生活適應的看法,研究者認為「學校生活適應」係指學童在學校生 活環境中,在學習上、人際互動上及自身需求上等方面,如何使個體與學校生活環境維持一 種趨於良好的和諧狀態。換言之,當學童在學校生活適應上是否達到良好的和諧狀態,會受

到哪些背景因素的影響,就是本研究的研究重點。

第二節 生活適應之理論、類別及其相關研究

本節首先介紹生活適應的理論與其類別;最後說明學校生活適應的評估準則包含:學習 適應、心理適應、同儕適應、自我適應、常規適應。

壹、生活適應之理論

心理學家多從心理學角度來探討人與環境之間的適應問題,並提出各種不同的理論。研 究者歸納學者(溫世頌,民 89;馮厚美,民 90;凌平,民 90;卓石能,民 91;林梅蓉,民 94;黃眉菁,民 94)之看法後,試就精神分析學派的觀點、社會學習理論的觀點、人本學派 的觀點、特質論及認知論的觀點來探究生活適應之理論。

一、 精神分析學派

精神分析學派對適應的判斷,是以個體如何處理生活中衝突力量的程度而定。因此認為 適應不良者,即為衝突較劇烈者。

Freud 認為人有許多行為是自己無法掌控的,因為過去的經驗對現在的行為影響是極為 深遠的。精神分析將人視為一能量體系,人格的動力蘊含在本我、超我、自我之能量分配中,

適應與不適應之分隔點即在此心理能量是否平衡共存。以下就本我、超我和自我分別說明之

(溫世頌,民 91):

(一)本我

本我(id)是最原始的「我」,它是天生的、本能的、衝動的,也是完全潛意識的。有人 乾脆稱它為獸性。它是人聲綿延不息的動力,它的動力來源稱為慾力。既然是「生存第一」,

本我是依照「唯樂原則」行事的。若每個人只有本我,社會便充滿毫無禁忌的衝動與慾念的 滿足。所幸,從本我衍生一個制衡的超我。

(二)超我

超我(superego)是個人經由內在化而獲得的社會習俗、道德、理想。換言之,超我是 經由學習而獲得的:父母的獎或懲,社會的鼓勵或限制,習俗的允許或禁忌等。因此超我是 後天的,是部份意識的與部分潛意識的。所以超我包括自我理想與良知。

(三)自我

自我(ego)是調和本我和超我之間的衝突,期在現實環境中獲得最大滿足的決策機構。

它也是從本我衍生而來,使個人在社會習俗、道德和理想的限制下,充分滿足本我的需求。

因此,自我的行為規範是現實原則。如此一來,自我可說是兼具意識與潛意識的一個負責任 的執行者。

所以本我、超我和自我三者關係密切,人的一切行為表現皆是彼此間交互作用而成,人 們人格之差異主要是由於每個人有著各自不同方式處理生活的基本驅力。

二、 社會學習理論

社會學習理論者認為適應是在於學習的過程中,個人與環境的交互作用。而適應就是有 能力處理週遭環境。

Bandura 認為個人在生活中,觀察楷模人物的行為,無形中就會模仿與學習,這種學習 現象,稱為替代學習。例如青少年模仿電影明星的動作、髮型、服飾。所謂「見賢思齊」、「健

Bandura 認為個人在生活中,觀察楷模人物的行為,無形中就會模仿與學習,這種學習 現象,稱為替代學習。例如青少年模仿電影明星的動作、髮型、服飾。所謂「見賢思齊」、「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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