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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學生使用圖書館情形及其滿意度之探討

本節分為國民中學圖書館的涵義、圖書館資源的種類以及學生使用圖書館資 源情形與其滿意度三部份進行文獻探討。

一、國民中學圖書館的涵義

研究者先介紹圖書館的種類,接著論述國民中學圖書館的發展沿革,內容是 有關圖書館相關法律制度的演變,最後強調圖書館所應具備的功能。

(一)圖書館的種類與國民中學圖書館的意義

學校圖書館又可分為大學圖書館、高中圖書館、國中圖書館、小學圖書館四 大類型,本研究所要了解的學校圖書館是專門提供中學教師和學生使用的國民中 學圖書館。

根據圖書館法(2001)第四條中指出:「中小學圖書館是由高級中等學校以 下各級學校所設立,以中小學師生為主要服務對象,供應教學及學習媒體資源,

並實施圖書館利用教育之圖書館。」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圖書館,指蒐 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前項圖書資訊,指圖 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由此可知,設置 各類型圖書館,是要達成國民終身學習的最終目的,而中小學圖書館的主要目 的,就在於支援學校教學活動,在適當的時機,把這些「圖書資訊」,提供給需 要的師生們,達成學校教育的目標,培養終身學習的能力(莊富吉,2002)。

(二)國民中學圖書館發展沿革

政府對於學校圖書館的積極發展與重視始於 60 年代。1987 年,教育部頒布

「國民中學設備標準」,80 年代開始採用自動化系統,2001 年教育部因應時代變 遷需求,開始實施九年一貫新課程,將國中小課程銜接,並將課程分為七大學習 領域,希望藉由課程統整,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能力,而圖書館也應配合新課程轉 變為教學資源中心,且應與教材做密切的銜接(林惠敏、宋雪芳,2010)。 在 2001 年 1 月 17 日總統公布「圖書館法」,至此,圖書館之設立與分類有了明文 規定,接續著修訂的是國中、國小圖書館之設立與營運基準也在 2002 年 11 月 1 日正式公布施行,另外為促進全國各類型圖書館健全發展,特依圖書館法第十六 條規定,於 2002 年 12 月 27 日公佈圖書館輔導要點,使學校圖書館輔導團得以 有輔導之依據(王昭月,2003)。有關圖書館相關法令修訂的演變,經研究者自 行整理如下。

1、《圖書館法》正式頒布:圖書館界為謀圖書館法制化建設,自 1970 年起 就屢有研訂《圖書館法》的建議,經過多年的研究、協商、修正,終獲教育部完 成草案,經行政院及立法院審議通過,而於 2001 年元月由總統公布施行。《圖書 館法》為統籌規劃各類圖書館發展的基本法,內容明定圖書館的類別與性質、管 理與服務原則、圖書館作業規範、出版品繳存制度、合作組織建立、專業人員之 要求等項。並訂定各類圖書館設立與營運基準,以及輔導要點做為圖書館經營及 輔導的依據。

2、《國民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相關規定:國民中學圖書館設立及

營運基準(2002)是依圖書館法第五條規定訂定之,其重要內容整理如下:

(1)員額編制方面:國民中學圖書館學校班級數在十三班以下者,置圖書館 組長或職員至少一人,學校班級數在十三班以上者,置圖書館組長及職員至少各 一人,隸屬於教務處;學校班級數在二十五班以上得設圖書館主任一人。由校長 就具有專業知能之專任教師聘兼或遴選專業人員擔任。而國民中學圖書館應設圖 書館委員會,由校長遴聘適當之教師及熱心教育之家長組織之,以校長為召集 人,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就圖書館業務興革提供意見。國民中學圖書館工作人 員每年應接受六小時以上之在職專業訓練。

(2)館藏量方面:國民中學圖書館館藏包括一般圖書、參考工具書、期刊 報紙、政府出版品、論文、輿圖、小冊子、學校出版品、剪報資料、視聽資料及 電子資源等。前項館藏,以購置、租用、贈與及交換等方式為之。國民中學圖書 館基本館藏量以九千種(件)為原則;學校班級數逾六班者,每增一班以增加二百 冊(件)為原則。前項年增加量以不低於總館藏量百分之三為原則,每年館藏購置 費至少應占教學設備費百分之十五以上。國民中學圖書館應訂購期刊至少三十 種,報紙至少五種,其內容具典藏價值者,並得予裝訂保存。

(3)空間面積方面:二十四班以下學校:相當二間普通教室大小。二十五 至三十六班學校:相當三間普通教室大小。三十七至四十八班學校:相當四間普 通教室大小。四十九班以上學校:按照比例增加。

3、《圖書館輔導要點》的相關規定:為促進全國各類型圖書館健全發展,特 依圖書館法第十六條規定訂定圖書館輔導要點(2002)其與國民中學圖書館發展 相關重點如下:

(1)全國圖書館輔導體系以全國各類型圖書館為輔導對象,依行政管理系統 設置,分別成立公共圖書館輔導團、大學校院圖書館輔導團、技專校院圖書館輔 導團、高中高職圖書館輔導團、國民中小學圖書館輔導團、專門圖書館輔導團,

辦理各該類型圖書館輔導事宜,必要時得分區輔導。

(2)國民中小學圖書館輔導團,由教育部國民教育司司長召集並遴選直 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局長一人擔任執行秘書。

(3)輔導方式以觀摩研討、教育訓練、業務訪視及編印輔導專刊等方式辦理;

輔導內容由各類型輔導團視當時社會環境及輔導對象之需求訂定。

4、國民中學圖書館未來發展方向:王振鵠(2007)認為學校圖書館的設置不

僅關係到教學成效,也關係到兒童及青少年閱讀興趣與習慣之培養,學校圖書館 是一個蘊含豐富知識內涵的資訊傳播與交流中心,他也是一個具有生命力和感染 力的學習環境,其對教學的輔助,以及青少年身心發展關係至鉅,教育主觀當局 和學校本身時應重視它的教育功能,將其視為教學單位,謀健全之發展。教育部

(2010)也於 99 學年度施政計劃中提出「悅讀 101 閱讀計畫」,當中強調學校 圖書館應與公私立圖書館進行合作:以學校為閱讀學習之核心,以公私立圖書館 為閱讀學習之延伸,透過各項經常性之合作措施,合力讓閱讀空間從學校向外擴 展,引導學生在生活脈絡中融入閱讀行為,在日常情境中培養閱讀習慣。故學校 應利用有限之經費做最有效的運用,期使閱讀發展為學校常態性的活動。並鼓勵

「書香家庭」的產生,學校應制訂策略讓家庭投入孩童閱讀,加強宣導家庭親子 共讀,結合縣市圖書館及學校配合推動,建立從小閱讀的習慣與環境。

(三)國民中學圖書館功能

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IFLA)在 1980 年通過之「學校圖書館宣言」(Declaration on School Libraries)指出:學校圖書館是學校對學生進行卓越成效教育不可或缺的設施,

學校圖書館可透過圖書資料的利用,來幫助人類知識的交流與相互理解並能具備 下列功能(杜修文,2000):

1、配合學校教育發展,支援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活動。

2、充實教師教學資源、擴展服務,並提供學生獲取知識的途徑。

3、擁有教導學生基本的利用圖書資源與圖書館服務的技能。

4、培養學生利用圖書館的習慣,並從中獲得休閒資訊及終身學習的機會。

而我國學校圖書館之功能與任務多明文規定於各設備標準之第一章原則,在 國民小學圖書館設備標準中原則之第 2 及 6 條便說明:圖書資料之選擇、整理及 利用,應以配合教學活動,有助於學生之身心發展,增長其生活之必需知識與技 能為原則;培養學童養成經常利用圖書館的興趣與習慣,使其遇有問題能充分利 用圖書館資料尋求解答,並以圖書館的各項資料作為教學參考資料,使圖書館成 為終身受益的學習中心。在高級中學圖書館設備標準中原則之第 2 及 3 條亦說

明:高級中學圖書館之設立,應針對高級中學之教育目標,藉圖書資料之採集、

組織、保存與運用,以支援教學活動,培養學生自學技能,輔導學生身心之發展,

滿足青年休閒之需要;高級中學圖書館之經營,須與教學活動緊密結合,館藏之 發展,尤應以符合課程及教學之需要為優先考慮(陳明來,2001)。

至於圖書館學學者王振鵠(1990)在《圖書館學論叢》一書中則提及圖書館 具備以下六大功能:

1、要能蒐集教學及個人閱讀研究所需的圖書資料,以充實學生的知能。

2、指導學生為適應其個人興趣和課程上的需要,而選擇圖書資料。

3、提高學生利用圖書和圖書館的能力,並培養其自學習慣。

4、鼓勵學生利用圖書館的資料,從事自我教育。

5、幫助學生利用圖書館的資料,增廣其多方面的興趣。

6、培養學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習慣,並增長其社會經驗。

國民中學圖書館除了與一般圖書館一樣,肩負典藏圖書與傳遞資訊的功能 外,其經營上仍以配合學校整體教育目標為首要,因此學校圖書館(室)的功能任 務可大致分為下列四類(林寶泉,2003):

1、支援教師教學,扮演教學資源中心的角色:如提供教學可資利用的相關 資料、提供課程設計的諮詢服務,支援教師的教學與研究、整合各科教學等。

2、協助學生學習,扮演學習中心的角色:如提供與課程相關或之外的知識 與學生,使其能擴充知識領域;指導學生選擇圖書資料,幫助學生利用圖書資料

2、協助學生學習,扮演學習中心的角色:如提供與課程相關或之外的知識 與學生,使其能擴充知識領域;指導學生選擇圖書資料,幫助學生利用圖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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