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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配置適宜性評估

本研究藉由第六章模擬出的各階段救護時效與第五章歸納分析之各階 段緊急醫療救護績效評估指標作比較,評估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系統處理 重大交通事故之能力,進而探討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配置之適宜性。

本研究於事故模擬情境設定時,已設定前 13%之傷患屬於 T1 等級,之 後 39%之傷患屬於 T2 等級,其餘傷患屬於 T3 及 DOA 等級,故約有 T1 傷 患 12 名,T2 傷患 35 名;並以救護車反應時間及各傷患總到院時間作為緊 急醫療救護績效評估指標,救護車反應時間以 8 分鐘為標準,T1 傷患總到 院時間以 60 分鐘及 T2 傷患總到院時間以 120 分鐘為標準,分別針對明池 棲蘭事故、蘇花公路事故、北宜公路事故、及頭城交通事故進行宜蘭縣緊 急醫療救護資源配置之適宜性評估:

7-1 明池棲蘭遊覽車對撞事故之適宜性評估

7-1-1 評估結果

本次模擬重大交通事故地點位於偏遠山區,離事故地點最近之救護車 至事故地點的時間為大同分隊至明池棲蘭事故需花費 17 分鐘,已超出本研 究設定救護車反應時間 8 分鐘的標準,如圖 7-1 所示。顯示事故發生於大同 鄉時,救護車輛需長距離往返奔波緊急救護時效過長,難以掌握就醫黃金 時間。

於明池棲蘭事故中可發現 12 名 T1 傷患有 8 名傷患總到院時間超過 60 分鐘,最後一名 T1 傷患到達醫院時間為 76.7 分鐘,已超過標準值約 17 分 鐘,故僅 33.3%之 T1 傷患總到院時間符合標準。而 35 名 T2 傷患中有 3 名 傷患總到院時間超過 120 分鐘,最後一名傷患到院總時間為 130.4 分鐘,超 過標準值約 10 分鐘,故約有 91.4%之 T2 傷患總到院時間符合標準,如表

7-1 及圖 7-2 所示。表示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系統對於此區重大交通事故處 理的能力是不足夠的,尤其應加強改善對 T1 傷患的救援時效。故應加強對 傷勢嚴重傷者(T1 等級)初步治療的能力,使 T1 等級之傷患能經由初步 治療後傷勢能降為 T2 等級,使其延長傷患總到院時間,增加傷患的存活率。

7-1-2 結論與建議

1.由於大同鄉傷患等待救護車的反應時間明顯有過長的現象,因此建議於大 同鄉內各村落均有派出所,如能將救護車設置在部分地區的派出所,將可 大幅縮減救護車反應時間及傷患總到院時間,以改善救護車輛需長距離往 返奔波緊急救護動線過長,延誤傷患就醫等問題。救護車若不足可洽請企 業與民間團體贈送及認養。由於一輛救護車需編制兩名救護人員,一名擔 任救護車駕駛,另一名為傷患急救人員,若救護人力不足可由救護志工代 替救護員駕駛救護車。

2.由於大同鄉內有明池棲蘭森林遊樂區,假日遊客眾多且交通動線又易有重 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但是僅有大同鄉衛生所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提供醫 療服務,而且衛生所醫師人力不足及醫療設備不佳,當事故發生時將無法 即時提供必要的緊急醫療服務,因此建議加強改善大同鄉衛生所之醫療急 救設備,並協助衛生所與宜蘭縣內責任醫院合作,由責任醫院的緊急醫療 團隊進駐衛生所使其提升為 24 小時的醫療急救單位,提供假日、夜間之 醫療,以改善大同鄉緊急醫療資源缺乏的問題。

7-2 蘇花公路遊覽車對撞事故之適宜性評估

7-2-1 評估結果

本次模擬重大交通事故地點位於偏遠山區,離事故地點最近之救護車 至事故地點的時間為南澳分隊至蘇花公路事故需花費 11 分鐘,已超出本研 究設定救護車反應時間 8 分鐘的標準,如圖 7-3 所示。顯示事故發生於蘇花 公路路段時,救護車輛需長距離往返奔波緊急救護時效過長,難以掌握就

醫黃金時間。

於蘇花公路事故可發現 12 名 T1 傷患中有 12 名傷患總到院時間超過 60 分鐘,最後一名 T1 傷患到達醫院時間為 78.7 分鐘,已超過標準值約 19 分 鐘,故僅 8.3%之 T1 傷患總到院時間符合標準。而 35 名 T2 傷患中有一名 傷患總到院時間超過 120 分鐘,最後一名傷患到院總為 123.4 分鐘,超過標 準值約 4 分鐘,故約有 97.1%之 T2 傷患總到院時間符合標準,如表 7-2 及 圖 7-4 所示。表示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系統對於此區重大交通事故處理的能 力是不足夠的,尤其應加強改善對 T1 傷患的救援時效。

7-2-2 結論與建議

1.由於南澳鄉傷患等待救護車的反應時間明顯有過長的現象,因此建議於南 澳鄉內各村落均有派出所,如能將救護車設置在部分地區的派出所,將可 大幅縮減救護車反應時間及傷患總到院時間,以改善救護車輛需長距離往 返奔波緊急救護動線過長,延誤傷患就醫等問題。救護車若不足可洽請企 業與民間團體贈送及認養。由於一輛救護車需編制兩名救護人員,一名擔 任救護車駕駛,另一名為傷患急救人員,若救護人力不足可由救護志工代 替救護員駕駛救護車。

2.由於南澳鄉內蘇花公路為往返花蓮必經之路,假日遊客眾多且交通動線又 易有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但是僅有南澳鄉衛生所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 提供醫療服務,而且衛生所醫師人力不足及醫療設備不佳,當事故發生時 將無法即時提供必要的緊急醫療服務,因此建議加強改善南澳鄉衛生所之 醫療急救設備,並協助衛生所與宜蘭縣內責任醫院合作,由責任醫院的緊 急醫療團隊進駐衛生所使其提升為 24 小時的醫療急救單位,提供假日、

夜間之醫療,以改善南澳鄉緊急醫療資源缺乏的問題。

7-3 北宜交通遊覽車對撞事故之適宜性評估

本次模擬重大交通事故地點位於偏遠山區,離事故地點最近之救護車 至事故地點的時間為特種分隊至北宜公路事故需花費 10 分鐘,已超出本研 究設定救護車反應時間 8 分鐘的標準,如圖 7-5 所示。顯示事故發生於北宜 公路時,救護車輛需長距離往返奔波緊急救護時效過長,難以掌握就醫黃 金時間。

於北宜公路事故可發現 12 名 T1 傷患其總到院時間皆在 60 分鐘以內,

最後一名 T1 傷患到達醫院時間為 45 分鐘;而 35 名 T2 傷患其總到院時間 均於 120 分鐘之內,最後一名傷患到院總為 84 分鐘,故 T1 及 T2 傷患之總 到院時間皆符合標準,合格率達 100%,如表 7-3 及圖 7-6 所示,表示宜蘭 縣緊急醫療救護系統對於此區重大交通事故處理的能力是足夠的。

7-3-2 結論與建議

1.由於頭城鎮傷患等待救護車的反應時間明顯有過長的現象,因此建議於頭 城鎮內各村落均有派出所,如能將救護車設置在部分地區的派出所,將可 大幅縮減救護車反應時間及傷患總到院時間,以改善救護車輛需長距離往 返奔波緊急救護動線過長,延誤傷患就醫等問題。救護車若不足可洽請企 業與民間團體贈送及認養。由於一輛救護車需編制兩名救護人員,一名擔 任救護車駕駛,另一名為傷患急救人員,若救護人力不足可由救護志工代 替救護員駕駛救護車。

7-4 頭城交通遊覽車對撞事故之適宜性評估

7-4-1 評估結果

本次模擬重大交通事故地點位於偏遠山區,離事故地點最近之救護車 至事故地點的時間為頭城分隊至頭城交通事故需花費 12 分鐘,已超出本研 究設定救護車反應時間 8 分鐘的標準,如圖 7-7 所示。顯示事故發生於頭城 鎮時,救護車輛需長距離往返奔波緊急救護時效過長,難以掌握就醫黃金 時間。

於頭城交通事故可發現 12 名 T1 傷患中有 7 名傷患總到院時間超過 60 分鐘,最後一名 T1 傷患到達醫院時間為 71.7 分鐘,已超過標準值約 12 分 鐘。而 35 名 T2 傷患其總到院時間均在 120 分鐘以內,最後一名傷患到院 總為 112.7 分鐘,如表 7-4 及圖 7-8 所示。表示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系統對 於此區重大交通事故處理的能力是不足夠的,尤其應加強改善對 T1 傷患的 救援時效。

7-4-2 結論與建議

1.由於頭城鎮傷患等待救護車的反應時間明顯有過長的現象,因此建議於頭 城鎮內各村落均有派出所,如能將救護車設置在部分地區的派出所,將可 大幅縮減救護車反應時間及傷患總到院時間,以改善救護車輛需長距離往 返奔波緊急救護動線過長,延誤傷患就醫等問題。救護車若不足可洽請企 業與民間團體贈送及認養。由於一輛救護車需編制兩名救護人員,一名擔 任救護車駕駛,另一名為傷患急救人員,若救護人力不足可由救護志工代 替救護員駕駛救護車。

2.由於頭城東北角自然風景區及雪山隧道開通縮短往返台北宜蘭的距離,造 成全年遊客絡繹不絕,事故發生的機率往往因而提升。當事故發生於礁溪 鄉、頭城鎮時,其傷患主要後送責任醫院為礁溪杏和醫院,而礁溪杏和醫 院的傷患處理能力明顯不足,因此建議應於頭城鎮內選擇合適的醫療院 所,協助其轉型為責任醫院,或是協調相關醫療單位於頭城鎮設立醫院,

以改善頭城鎮、礁溪鄉緊急醫療救護能力的不足的問題。

表 7-1 明池棲蘭事故救援績效評估表

適宜性評估 傷患

編號

傷患

等級 後送責任醫院 總到院時間 總到院時間評估

指標 O/X 合格率

1 T1 員山榮民醫院 53.7 60 O

2 T1 員山榮民醫院 59.7 60 O 3 T1 員山榮民醫院 59.7 60 O 4 T1 員山榮民醫院 59.7 60 O 5 T1 員山榮民醫院 68.7 60 X 6 T1 員山榮民醫院 68.7 60 X 7 T1 員山榮民醫院 68.7 60 X 8 T1 員山榮民醫院 70.7 60 X 9 T1 員山榮民醫院 71.7 60 X 10 T1 員山榮民醫院 74.7 60 X 11 T1 員山榮民醫院 74.7 60 X 12 T1 員山榮民醫院 76.7 60 X

33.3%

13 T2 員山榮民醫院 76.7 120 O 14 T2 員山榮民醫院 76.7 120 O

15 T2 員山榮民醫院 76.7 120 O 16 T2 員山榮民醫院 76.7 120 O 17 T2 員山榮民醫院 76.7 120 O 18 T2 博愛醫院 84.7 120 O

15 T2 員山榮民醫院 76.7 120 O 16 T2 員山榮民醫院 76.7 120 O 17 T2 員山榮民醫院 76.7 120 O 18 T2 博愛醫院 84.7 120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