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立宜蘭大學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 碩士論文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國立宜蘭大學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 碩士論文"

Copied!
115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國立宜蘭大學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 碩士論文

Graduate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e and Sustainable Planning National Ila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以重大交通事故救援模擬

評估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配置之研究

Evaluation of Emergency Medical Resource Allocation in Ilan County by Simulating Rescue of Severe Traffic Accidents

指導教授:黃宏謀 博士

Howard Hwang, D. Eng.

研 究 生:林佳良

Chia-Liang Lin

(2)

謝誌

經過兩年半辛苦的努力,終於完成我的第一本論文,最要感謝的就是 我的恩師黃宏謀院長,院長您不辭辛勞的一步步帶著學生完成研究進度,

熱忱的教導及嚴謹的研究精神,都讓學生在研究過程中學習到無數寶貴的 知識;在課外之餘,老師的身教言教,勉勵我們能夠有更積極的的人生態 度,老師平易近人的個性,使得您不僅是提攜我們的恩師,也是相伴我們 一生的益友。因此,學生要感謝老師辛勤的指導,學生才得以順利完成論 文。

論文審查及口試期間,承蒙劉春輝教授及謝宏仁教授兩位老師提供許 多寶貴的意見,使能讓我的論文內容更加嚴謹而充實,在此謹致上最誠摯 的謝意。

感謝諸位同窗好友的鼓勵與扶持,讓我感受到友情的溫暖,在兩年半 的研究生涯中,讓我留下了許許多多難忘的回憶,值得我一生珍藏與回味。

感謝學長姊對於本人在課業上的指導與生活上的關懷,感謝學弟妹們的分 憂解勞,也感謝非系上好友們的支持與鼓勵,能夠結識各位是我的榮幸。

最後要謝我的家人,感謝我的父母給予我物質上及精神上最大的支持 與鼓勵,讓我在低潮時能夠有依靠,得意時能夠有人與我分享,讓我能夠 無後顧之憂的完成學業,謝謝你們。

林佳良 謹識 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 民國九十八年二月

(3)

摘要

宜蘭縣好山好水,加上全長 12.9 公里雪山隧道的開通,為宜蘭縣帶來 不少觀光人潮,也增加了交通事故發生的機率;且近期開放國道客運通行 雪山隧道後,更加深交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重大交通事故一旦發生可能 會造成嚴重傷亡,故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系統是否健全值得探討。本研究 以模擬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系統處理重大交通事故之能力,評估緊急醫療 救護資源配置之適宜性,並提出改善建議,期使緊急醫療救護系統更加周 全完備,一旦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傷患人員可以得到迅速妥善之救護。

本研究首先收集宜蘭縣救護車及責任醫院的基本資料,利用 GIS 地理 資訊系統,建立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資料庫;參考大里火車對撞事故 救援實例及宜蘭縣相關緊急醫療救援作業規範,制定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 緊急醫療救護標準作業程序。本研究於宜蘭縣大同鄉明池棲蘭路段、南澳 鄉蘇花公路、頭城鎮北宜公路及濱海公路等四個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路 段,設定兩輛遊覽車對撞事故地點、傷亡人數及嚴重程度等重大交通事故 情境;而後利用 Papago 導航系統之最佳路徑規畫救援路徑,以救護車行駛 各路段之平均速率推估傷患等待救護車之反應時間及傷患就醫之總到院時 間;最後將模擬結果與緊急醫療救護績效評估指標作比較,評估宜蘭縣緊 急醫療系統處理傷患的能力,及探討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配置之適宜 性。

本次救援模擬結果顯示宜蘭縣除頭城鎮、大同鄉及南澳鄉外,其他地 區緊急醫療救護資源配置是適當,故將針對上述緊急醫療救護資源配置不 當之地區提出以下幾點結論與建議:

1. 由於頭城鎮、大同鄉及南澳鄉傷患等待救護車的反應時間明顯有過長的 現象,因此建議於大同鄉、南澳鄉及頭城鎮等地區之部分派出所設置救 護車,救護車可經由企業及民間團體捐贈或認養取得,並以救護志工代

(4)

替救護人員駕駛救護車,以改善這些地區救護車輛需長距離往返奔波緊 急救護動線過長,延誤傷患就醫等問題。

2. 由於大同鄉及南澳鄉缺乏責任醫院,導致傷患就醫的後送時間明顯有過 長的現象,因此建議加強改善大同鄉及南澳鄉衛生所之醫療急救設備,

並協助衛生所與宜蘭縣內責任醫院合作,由責任醫院的緊急醫療團隊進 駐衛生所使其提升為 24 小時的醫療急救單位,提供假日、夜間之醫療,

以改善大同鄉及南澳鄉緊急醫療資源缺乏的問題。

3. 由於頭城鎮及礁溪鄉發生事故,傷患第一時間後送的責任醫院為礁溪杏 和醫院,而礁溪杏和醫院的傷患處理能力明顯不足,因此建議應於頭城 鎮內選擇合適的醫療院所,協助其轉型為責任醫院,或是協調相關醫療 單位於頭城鎮設立醫院,以改善頭城鎮、礁溪鄉緊急醫療救護能力不足 的問題。

關鍵字:大量傷患、緊急救護系統、交通事故模擬

(5)

ABSTRACT

The beautiful scenery in Ilan County attracts many visitors particularly in the weekends. After the bus is allowed to drive through the Hsuehshan Tunnel, which is the fifth longest road tunnel in the world, even more visitors are allured to Ilan County. The increase of traffic volumes inadvertently raises the chance of traffic accidents. If a severe traffic accident occurs, it may result in heavy casualties. Therefore, it is important that an injured person can be treated quickly in Ilan County.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evaluate the suitability of emergency medical resource allocation in Ilan County by evaluating capabilities of handling heavy casualties caused by severe traffic accidents.

In this study, we gather basic data of all ambulances and emergency hospitals in Ilan County. Using a 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 software, we establish a database of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System in Ilan County. By taking the rescue of train collision in DaLi and the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of emergency medical rescue in Ilan County as references, we establish the emergency medical rescue procedure of handling heavy casualties in a severe traffic accident in Ilan County. We assign four severe traffic accidents caused by a collision of two buses and we estimate the resulting casualties for these accidents. On the basis of the best route andaverage speed of an ambulance, we estimate the waiting time for an ambulance by an injured person and the travel time for an ambulance to reach an emergency hospital. Then, we compare the simulated results with the emergency medical rescue efficiency indices to determine the suitability of emergency medical resource allocation in Ilan County.

(6)

The simulation results indicate that the emergency medical resource allocation in Ilan County is suitable, except in Toucheng, Datung, and Nanau Townships. Therefore, we propose suggest the following recommendations to improve the emergency medical resource allocation in these three areas:

1. Because the waiting time for an ambulance by an injured person is too long, we suggest additional ambulances to be located at police stations in Toucheng, Datung, and Nanau Townships. The new ambulances may be donated by charitable and/or civil groups and the volunteers may be substituted for first-aid persons to drive the ambulances. This recommendation will improve the time required by an injured person to be taken to an emergency hospital in these areas.

2. There are no emergency hospitals in Datung and Nanau Townships. As a result, the travel time required by an ambulance to reach an emergency hospital is too long Thus, we suggest that the public health centers in these two area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and the assistance may be provised by other emergency hospitals, thus, these public health centers in these areas may be able to provide emergency medical treatments during holidays and at midnight at these facilities.

3. When an accident occurrs in Toucheng and Jiaosi Townships, the Xinghe Hospital in Jiaosi is the first emergency hospital to receive injured persons.

However, the capabilities of treating injured persons in the Xinghe Hospital is insufficient; thus, we suggest that other hospitals in Toucheng area may be improved to become an emergency hospital or a new emergency hospital may be established in Toucheng area with the assistance provided by governments.

Key Words: Mass Casualties,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Traffic Accidents

(7)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1

1-1 研究動機 1

1-2 研究目的 2

1-3 研究流程與內容 2

第二章 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資料庫之建置 6 2-1 宜蘭縣緊急救護資源資料庫 6

2-2 宜蘭縣緊急醫療資源資料庫 7

第三章 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救援實例分析 13

3-1 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說明 13

3-2 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應變過程 13

3-3 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檢討 16

第四章 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緊急醫療救護標準作業程序之擬定 22

4-1 事故察覺與通報 22

4-2 受理派遣 23

4-3 現場緊急醫療救護 24

4-4 傷患後送 25

第五章 緊急醫療救護績效指標與模擬情境設定 27

5-1 緊急醫療救護績效指標 27

5-2 模擬情境設定 29

(8)

第六章 重大交通事故救援模擬 40

6-1 救援時間計算 40

6-2 實例說明 44

6-3 明池棲蘭遊覽車對撞事故之模擬結果 45 6-4 蘇花公路遊覽車對撞事故之模擬結果 46 6-5 北宜交通遊覽車對撞事故之模擬結果 47 6-6 頭城交通遊覽車對撞事故之模擬結果 48 第七章 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配置適宜性評估 63 7-1 明池棲蘭遊覽車對撞事故之適宜性評估 63 7-2 蘇花公路遊覽車對撞事故之適宜性評估 64 7-3 北宜交通遊覽車對撞事故之適宜性評估 65 7-4 頭城交通遊覽車對撞事故之適宜性評估 66

第八章 結論與建議 80

8-1 結論 80

8-2 建議 81

參考文獻 82

附錄一 明池棲蘭事故救援時間運算 84

附錄二 蘇花公路事故救援時間運算 89

附錄三 北宜公路事故救援時間運算 94

附錄四 頭城交通事故救援時間運算 99

(9)

表目錄

表 2-1 宜蘭縣各鄉鎮救護車配置表 9

表 2-2 宜蘭縣責任醫院評鑑類別表 9

表 2-3 宜蘭縣緊急責任醫院病床開放數統計表 10 表 3-1 宜蘭大里火車對撞事故處理時序表 19 表 3-2 宜蘭大里火車對撞事故傷患病情程度及後送醫院分析表 20

表 3-3 出勤救災人員裝備統計表 20

表 5-1 宜蘭縣道路服務功能區分表 33

表 5-2 宜蘭縣大客車/遊覽車行駛應特別注意路段表 34

表 5-3 重大交通事故模擬地點表 34

表 5-4 各責任醫院傷患處理能力推估表 34

表 6-1 市區幹道之等級分類 46

表 6-2 車道數及機車混合比之幹道分類 46 表 6-3 各幹道等級之平均自由旅行速率(公里/小時) 46

表 6-4 各幹道平均旅行速率推估表 46

表 6-5 宜蘭縣各級幹道服務水準表 47

表 6-6 反應時間換算表 49

表 6-7 運送時間換算表 49

表 6-8 傷患總到院時間換算表 49

(10)

表 7-1 明池棲蘭事故救援績效評估表 68

表 7-2 蘇花公路事故救援績效評估表 70

表 7-3 北宜公路事故救援績效評估表 72

表 7-4 頭城交通事故救援績效評估表 74

(11)

圖目錄

圖 1-1 研究流程圖 5

圖 2-1 宜蘭縣救護車據點區位分布圖 11

圖 2-2 宜蘭縣責任醫院區位分布圖 12

圖 3-1 宜蘭大里火車對撞事故位置圖 21 圖 3-2 宜蘭大里火車對撞事故現場圖 21 圖 4-1 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緊急醫療救護標準作業流程圖 26

圖 5-1 院前緊急醫療救護流程圖 35

圖 5-2 宜蘭縣道路系統現況圖 36

圖 5-3 宜蘭縣消防設施可及性分析圖 37 圖 5-4 宜蘭縣大客車/遊覽車行駛應特別注意路段圖 38

圖 5-5 模擬遊覽車對撞事故位置圖 39

圖 6-1 大同分隊至明池棲蘭事故地點的最佳路徑圖 50 圖 6-2 明池棲蘭事故現場至員山榮民醫院的最佳路徑圖 50 圖 6-3 明池棲蘭事故救護車反應時間分析圖 55 圖 6-4 明池棲蘭事故地點至責任醫院時間分析圖 55 圖 6-5 明池棲蘭事故各傷患等待救護車時間分析圖 56 圖 6-6 明池棲蘭事故各傷患到院總時間分析圖 56 圖 6-7 蘇花公路事故救護車反應時間分析圖 57

(12)

圖 6-8 蘇花公路事故地點至責任醫院時間分析圖 57 圖 6-9 蘇花公路事故各傷患等待救護車時間分析圖 58 圖 6-10 蘇花公路事故各傷患到院總時間分析圖 58 圖 6-11 北宜公路事故救護車反應時間分析圖 59 圖 6-12 宜公路事故地點至責任醫院時間分析圖 59 圖 6-13 宜公路事故各傷患等待救護車時間分析圖 60 圖 6-14 宜公路事故各傷患到院總時間分析圖 60 圖 6-15 頭城交通事故救護車反應時間分析圖 61 圖 6-16 頭城交通事故地點至責任醫院時間分析圖 61 圖 6-17 頭城交通事故各傷患等待救護車時間分析圖 62 圖 6-18 頭城交通事故各傷患到院總時間分析圖 62 圖 7-1 明池棲蘭事故救護車反應時間評估分析圖 76 圖 7-2 明池棲蘭事故各傷患到院總時間評估分析圖 76 圖 7-3 蘇花公路事故救護車反應時間評估分析圖 77 圖 7-4 蘇花公路事故各傷患到院總時間評估分析圖 77 圖 7-5 北宜公路事故救護車反應時間評估分析圖 78 圖 7-6 宜公路事故各傷患到院總時間評估分析圖 78 圖 7-7 頭城交通事故救護車反應時間評估分析圖 79 圖 7-8 頭城交通事故各傷患到院總時間評估分析圖 79

(13)

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動機

台灣東北角的宜蘭縣,位處於後山地帶,早期因交通不發達,曾一度 被列為落後地區,但因此幸運地避開當年以環境換取經濟的開發模式,而 保留現有的一片好山好水;且縣內礁溪溫泉、蘇澳冷泉、太平山森林遊樂 區、綠色博覽會、宜蘭國際蘭雨節等觀光資源豐富;加上近年來,政府為 均衡東、西部平衡發展,開闢全長 12.9 公里的雪山隧道,以縮短城鄉差距 等誘因,儼然已使宜蘭縣成為現今週休假日遊客熱門的旅遊地區。宜蘭縣 的觀光產業提昇後,勢必帶來不少觀光人潮,進而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發生 機率;且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雪山隧道開放國道客運通行後,更加深災害 發生的可能性,都顯示交通事故對宜蘭縣地區來說是值得注意的課題。

對於遊覽車翻覆或對撞事故等這類大規模重大交通事故, 一旦發生將 會造成嚴重的傷亡,急需大量的醫療資源。因此為了提昇對傷患存活率,

使患者在最短的時間之內,有效地被送達至最近、最適當的醫院加以救護,

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宜蘭縣發展健全的緊急醫療救護系統有其價值與需 要。健全之緊急醫療救護系統最大的功效,便是在事故發生之後,立即給 予緊急傷病患各種可能的急救措施,越快得到急救,存活率越高;故衡量 地區緊急醫療救護系統健不健全,是現階段政府首重之任務,而最直接的 方法,便是評估地區緊急醫療資源配置適宜性與否。

由於現實災難總是複雜且充滿不確定性,而模擬模式是利用電腦演算 的方式來模仿現實系統的運作行為,可針對不同狀況進行測試及評估效 益,並且可避免實兵演習動員大量的人力物力,費時費工,及干擾原有系 統運作等浪費社會資源的問題,因此模擬模式是評估地區緊急醫療資源配

(14)

置適宜性最有利的方法。

1-2 研究目的

本研究以宜蘭縣為研究對象,希望藉由重大交通事故救援模擬的方式 評估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配置之適宜性,本研究所探討之重大交通事 故以公路交通事故為主,且其造成受傷人數達 15 人以上之事故,不考慮鐵 路事故、飛航事故及船難事故等,本研究試圖達到以下目的:

1.以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系統為對象,建置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資料 庫。

2.蒐集統整相關緊急醫療救護法令依據及分析大理火車對撞事故實例,研擬 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緊急醫療救護標準作業程序。

3.在現有資源條件下,模擬重大交通事故救援過程,藉以評估宜蘭縣緊急醫 療救護資源配置之適宜性,以提供決策者作資源配置及擴充的參考。

1-3 研究流程與內容

依上述研究動機及目的,本研究之流程如圖 1-1,相關步驟及內容簡述 如下:

1.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資料庫建立

本研究蒐集緊急醫療救護資源主要可分為醫療資源及救護資源兩方 面。醫療資源包括宜蘭縣內各醫療院所之急診醫護人力、急診病床數量、

救護車數量及所在位置…等其相關資料。救護資源包括宜蘭縣內各消防駐 點之救護車數、救護人員數及其位置…等其相關資料。

2.宜蘭大里火車對撞事故實例分析

(15)

此實例分析重點在於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的背景與災情瞭解、整 合各單位的相關資料、重建應變處理的時序、彙整當時相關檢討及新聞評 論,歸納彙整結果後,以檢討宜蘭縣大量人員傷亡事故作業上實際的問題,

並預期從此事故案件中得知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體系實際災害應變的處理 程序,以作為研擬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緊急醫療救護標準作業程序之依據。

3.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緊急醫療救護標準作業程序研擬

由於宜蘭縣並未明確針對重大交通事故擬定相關救援程序,故本研究 先藉由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救援實例之探討,檢視宜蘭縣救災體系於 此次事故中搶救之各項處置與組織運作缺失,以實際了解地區救災體系的 運作過程及作業上的困難;爾後收集宜蘭縣警察局、衛生局、消防局及各 急救責任醫院有關災害搶救、緊急醫療救護、大量傷患處理、救護資源調 度等相關作業程序規範,對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系統本身的特性及運作方 式作深入的瞭解;最後參考「宜蘭縣災害應變標準作業手冊:長隧道災害 防救標準作業程序」、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公共安全管理白皮書:陸上 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宜蘭縣大量傷病患緊急醫 療救護法令程序,研擬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緊急醫療救護標準作業程序。

4.重大交通事故情境設定與事故模擬

由於重大交通事故難以預測或推估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傷亡情況,

因此本研究先設定重大交通事故情境,而後模擬事故情境,結合 PAPAGO 導航系統最佳路徑規畫的功能,並依各路段等級及服務水準決定救護車行 駛之旅行速率,模擬出每一名傷患等待救援時間、後送醫院時間等各階段 救護時效。

5.緊急醫療救護執行績效指標確立

(16)

本研究整理相關醫療救護文獻,以瞭解影響緊急醫療救護系統績效之 相關因素,歸納分析緊急救護各階段救護時效對病患存活率的影響,並確 立本研究各階段緊急醫療救護之評估績效指標。

6.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配置適宜性評估與改善建議

將模擬出的各階段救護時效與本研究歸納分析之各階段緊急醫療救護 之評估績效指標作比較,評估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配置是否適當;如 有不當時,提出相關資源增設及擴充方案或其他配套措施,提供決策者參 考。

(17)

建置宜蘭縣緊急醫 療救護資源資料庫

蒐集宜蘭縣緊急醫療 救護相關法令與程序

結論與建議

評估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配 置適宜性與改善建議

確立緊急醫療救護 執行績效指標

設定重大交通事故情 境與事故模擬

分析宜蘭縣大里火 車對撞事故實例

研擬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緊急醫 療救護標準作業程序

圖 1-1 研究流程圖

(18)

第二章 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資料庫建立

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主要分為救護資源及醫療資源兩部份,救護 資源主要以宜蘭縣內救護車數量、救護人員數及其位置…等其相關資料;

醫療資源包括宜蘭縣內各醫療院所之急診醫護人力、急診病床數量、救護 車數量及所在位置…等其相關資料。

2-1 宜蘭縣緊急救護資源資料庫

根據衛生署統計網的資料,宜蘭救護車共有 67 輛,依管理單位可分為 衛生單位有 8 輛、消防單位 23 輛、醫療單位 14 輛、私人救護車公司 12 輛 及其他單位 5 輛等五類;衛生單位主要是指各鄉鎮市的衛生局及衛生所,

消防單位主要是指各鄉鎮市的消防局及消防分隊,醫院單位是指宜蘭縣內 各責任醫院,本縣的私人救護車公司主要是宜蘭市聯合救護車公司及羅東 鎮義興救護車公司,其他單位是指頭城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岸巡第一二大 隊、礁溪竹林養護院、羅東林區管理處及三星宜蘭監獄。宜蘭縣各鄉鎮救 護車配置數量及分布狀況如表 2-1 及圖 2-1 所示。

本研究利用地理資訊系統(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GIS)建立 宜蘭縣緊急救護資料庫。宜蘭縣緊急救護 GIS 資料庫分為屬性資料與空間 資料,宜蘭縣緊急救護資源之屬性資料主要取自衛生署統計網及宜蘭縣衛 生局醫政科,資料庫內容包括宜蘭縣內各救護車駐點之基本資料(單位名 稱、地址、負責人、電話)、救護人員數、管轄範圍、救災支援單位及救護 車數各項資料。空間資料主要藉由各救護車駐點的地址查詢 PaPaGo(研勤 科技)即可查詢到每個救護車駐點的座標位置(TM2 度分帶 X、Y 座標值)。

而後利用地理資訊系統之套裝軟體 ArcGIS 將相關地點座標定位於電子 地圖中,並將其相關屬性資料輸入建構資料庫,以作為後續各緊急醫療救

(19)

護資源區位分析及事故模擬救援運作之依據。

就負責緊急救援第一線任務的救護車而言,本研究藉由各鄉鎮救護車 配置數及考量服務人口規模兩觀點來探討。首先就各鄉鎮救護車配置數來 探討,由表 2-1 及圖 2-1 得可知宜蘭縣內救護車主要集中在宜蘭市及羅東鎮 兩大市中心區,分別有 19 輛及 13 輛救護車,而偏遠山區部份,大同鄉及 南澳鄉各只有一部救護車而已,顯示宜蘭縣救護車配置上有明顯的不均的 現象。但就考量服務人口規模來探討,由於大同鄉與南澳鄉因地處山地人 口稀少不列入討論外,由表 2-1 可得知除了壯圍鄉、五結鄉及冬山鄉外,其 餘各鄉鎮皆至少每萬人能分配到一輛救護車;五結鄉及壯圍鄉最低,分別 平均每一萬位鄉民只分得 0.27 及 0.39 輛救護車,而宜蘭市及羅東鎮最高,

分別平均每一萬位鄉民能分得 2.01 及 1.77 輛救護車,雖然由數據顯示可察 覺各鄉鎮每萬人分得救護車輛數差距甚大,但壯圍鄉及五結鄉分別鄰近宜 蘭市及羅東鎮,且其面積並不廣,如能利用現有資源整合使用,便能發揮 最大效益,縮短城鄉醫療資源差距。

2-2 宜蘭縣緊急醫療資源資料庫建立

根據宜蘭縣衛生局醫政課的資料,宜蘭縣衛生局經評鑑具備有將生命 病危的病患先穩定病情,而後再設法轉院至其他適合醫院繼續接受治療之 醫院(胡勝川,1994;李建賢等,1999;增淑芬,1999)指定為急救責任 醫院,共計 7 間,區域醫院 3 間,分別為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博愛醫院及 聖母醫院,地區教學醫院(包含準教學醫院)2 間,分別為員山榮民醫院及 蘇澳榮民醫院,及地區醫院 2 間,分別為蘭陽仁愛醫院及杏和醫院,如表 2-2 所示。

本研究利用地理資訊系統建立宜蘭縣緊急救護資料庫。宜蘭縣緊急救 護資源之屬性資料主要取自衛生署統計網及宜蘭縣衛生局醫政科,資料庫 內容包括宜蘭縣內各責任醫院之基本資料(醫院名稱、醫院等級、地址、

(20)

負責人、醫院聯絡電話)、燒燙傷病床、加護病床數、病床總數、院內急診 醫師數、院內急診護理人員數及救護車數各項資料。空間資料主要藉由各 救護車駐點的地址查詢 PaPaGo(研勤科技)即可查詢到每個救護車駐點的 座標位置(TM2 度分帶 X、Y 座標值)。而後利用地理資訊系統之套裝軟體 ArcGIS 將相關地點座標定位於電子地圖中,並將其相關屬性資料輸入建構 資料庫,以作為後續各緊急醫療救護資源區位分析及事故模擬救援運作之 依據。

責任醫院之分布主要集中於宜蘭市及羅東鎮兩市鎮,宜蘭市內有陽明 大學附設醫院及蘭陽仁愛醫院,羅東鎮內有博愛醫院及聖母醫院,其餘員 山鄉有員山榮民醫院、蘇澳鎮有蘇澳榮民醫院及礁溪鄉有杏和醫院,如圖 2-2 所示。

宜蘭縣各責任醫院的病床種類可分為一般病床與特殊病床兩類,一般 病床包含急性一般病床、急性精神病床、慢性一般病床及慢性精神病床等 四類,特殊病床包含加護病床、燒燙傷病床、急診觀察病床及其他病床等 四類,如表 2-3 所示。由表 2-3 可發現宜蘭縣各緊急責任醫院於特殊病床的 設置情形上存有一共通點,即是燒燙傷病床設置情形極為不普遍,僅只羅 東博愛醫院內有設置五張燒燙傷病床,其餘各家緊急責任醫院皆無設置情 形,雖說各緊急責任醫院皆有處理初期燒燙傷的基本能力,但就後期治療 燒燙傷的能力上卻有明顯的不足。

(21)

表 2-1 宜蘭縣各鄉鎮救護車配置表 次區

鄉鎮市 名稱

衛生 機關

消防 機關

醫療 機關

救護車 公司

其他

機關 合計 人口數 每萬人救護 車數

宜蘭市 3 7 3 6 0 19 94606 2.01

頭城鎮 1 1 0 0 1 3 32188 0.93

礁溪鄉 0 2 1 0 2 5 36625 1.37

壯圍鄉 0 1 0 0 0 1 25878 0.39

員山鄉 0 1 3 0 0 4 32711 1.22

大同鄉 0 1 0 0 0 1 5812 1.72

宜蘭 次區 域

小計 4 13 7 6 3 33 227820 1.45

羅東鎮 0 2 4 6 1 13 73629 1.77

蘇澳鎮 0 3 3 0 0 6 43895 1.37

五結鄉 0 1 0 0 0 1 37702 0.27

冬山鄉 2 2 0 0 0 4 50907 0.79

三星鄉 2 1 0 0 1 4 21712 1.84

南澳鄉 0 1 0 0 0 1 5921 1.69

羅東 次區 域

小計 4 10 7 6 2 29 233766 1.24

合計 8 23 14 12 5 62 461586 1.34

表 2-2 宜蘭縣責任醫院評鑑類別表

醫院名稱 醫學中心 區域醫院 地區教學醫院 地區醫院

蘭陽仁愛醫院 O

國立陽明大學

附設醫院 O

羅東博愛醫院 O

羅東聖母醫院 O

蘇澳榮民醫院 O

杏和醫院 O

員山榮民醫院 O

(22)

表 2-3 宜蘭縣緊急責任醫院病床開放數統計表

病床種類 一般病床 特殊病床

病床類別 急性 慢性 觀察病床

病床名稱

一般 病床

精神 病床

一般 病床

精神 病床

加護 病床

燒傷 病床

急診 觀察 病床

其他 觀察 病床

其他 病床

總合

羅東聖母醫院 477 0 0 0 41 0 14 23 120 675

羅東博愛醫院 753 0 0 0 64 5 50 57 135 1064

蘭陽仁愛醫院 60 0 0 0 0 0 5 0 20 85

杏和醫院 45 0 0 0 0 0 4 0 1 50

員山榮民醫院 132 60 88 237 11 0 4 0 23 555

國立陽明大學附 設醫院

289 0 0 0 40 0 16 25 68 438

蘇澳榮民醫院 102 20 140 100 12 0 7 0 63 444

合計 1858 80 228 337 168 5 100 10 430 3311

(23)

圖 2-1 宜蘭縣救護車據點區位分布圖

(24)

圖 2-2 宜蘭縣責任醫院區位分布圖

(25)

第三章 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救援實例分析

由於宜蘭縣並未明確針對重大交通事故擬訂相關救援程序,故本研究 先藉由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救援實例之探討,以作為研擬宜蘭縣重大 交通事故標準作業程序之參考。

本章節之重點在於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的背景與災情瞭解、整合 各單位的相關資料、重建應變處理的時序、彙整新聞評論及實地至現場進 行調查,歸納彙整結果後,以檢視宜蘭縣救災體系於此次災害中搶救的各 項處置與組織運作,以實際了解地區救災體系在重大交通事故的運作過程 及作業上的困難。

3-1 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說明

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上午十時三十二分,由兩部剛完成維修的電 力機車頭組成的台鐵第 3902 列次測試列車,執行頭城往七堵方向測試任 務,於大里站往花蓮方向四百公尺處(如圖 3-1),疑似因未遵守調度號誌,

肇事列車進入第二股道,與當時正通過轉撤器,從第二股道轉往第三股道 台鐵從樹林往蘇澳 2719 列次電聯車,兩部列車側邊相撞。

由兩列火車對撞現場(圖 3-2),可見肇事的機車車頭已經卡進電聯車 廂,首當其衝的第二節車廂半邊鐵皮都掀開擠成一團,座椅到處亂飛,第 三節車廂也有一半出軌,可以想見兩列火車對撞的衝擊力量有多大,當時 旅客真的都很驚恐。事故車廂內約有六十名旅客,兩人當場罹難,其餘傷 患陸續由車廂內救出。

3-2 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應變過程

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上午十時三十二分事故發生當時,附近居民 及旅客第一時間聽到火車撞擊聲後隨即報案前往協助。此時 119 勤務指揮

(26)

中心接獲民眾電話報案:「告知頭城鎮海濱路六段大里火車站附近發生火車 相撞,現場有多人受傷」。

119 勤務指揮中心受理報案後,立即通報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消 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第一時間內,通知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前往現 場指揮救災;並派遣頭城、礁溪、雪山隧道特種、壯圍、馬賽消防分隊、

頭城警察局分局及義消同仁,攜帶無線電及其他器材,前往災害現場進行 救援工作。

頭城消防分隊於 10:44 分到達現場後發現:一列頭城往七堵方向,由 兩節機車頭組成的測試列車,疑似未遵守調度號誌,攔腰撞上樹林往蘇澳 方向的第 2719 通勤電聯車,由於第二節車廂遭到嚴重撞擊,現場眾多民眾 受困,災情嚴重。第一時間回報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現場災情,同時 與現場警察人員、台鐵站務人員及熱心的居民遊客進行遭撞擊車廂中受困 民眾的搜救。

宜蘭縣衛生局於 10:45 分接獲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通報事故災情 為大量傷病患事故,衛生局第一時間通報衛生署,衛生署立即啟動衛生署 台北區緊急醫療災難應變指揮中心聯繫宜蘭縣之急救責任醫院(署立宜蘭 醫院、羅東聖母醫院、博愛醫院)、台北縣、市、基隆市之急救責任醫院

(萬芳醫院、耕莘醫院、新店慈濟醫院、淡水馬偕醫院、基隆長庚醫院、

署立基隆醫院)等醫院待命接收傷患;宜蘭縣衛生局亦於第一時間啟動「宜 蘭縣大量傷患事件緊急醫療救護機制」,聯絡宜蘭縣內七家緊急責任醫院動 員醫護人力及器材,以因應傷患醫療處置的需要,且派遣溪北地區災難醫 療救護隊(礁溪鄉、頭城鎮衛生所、礁溪杏和醫院及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 院)醫謢人員赴災難現場成立醫療站支援現場救護,並通知衛生局劉局長 趕赴現場指揮醫療作業。

救災過程中第一時間派遣救災單位陸續抵達加入救災,如:雪山隧道 特種分隊、礁溪分隊、壯圍分隊、馬賽分隊、頭城當地警義消、守望相助 巡守隊及民間慈善團體等均陸續抵達,現場任務主要為搜救遭撞擊車廂內

(27)

受困民眾、進行現場傷患的簡易包紮與治療,而後進行傷患的後送工作。

隨後宜蘭縣衛生局局長陸續到達現場,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擔任現 場救災救護指揮官,指揮現場救災救護事宜;衛生局局長到達現場,擔任 現場緊急醫療救護指揮官,指揮現場緊急醫療救護事宜。

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於 10:55 分回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現場災情:

「現場有 2 人死亡,15 人輕重傷,請求救護車增援。」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接獲請求增援救護車訊息後,立即通知台北縣政府消防局支援救護車及救 助車;並另派遣宜蘭縣內 4 輛救護車前往事故現場支援救災。

溪北地區災難醫療救護隊(頭城鎮衛生所、礁溪鄉、礁溪杏和醫院及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於 11:20 分陸續到達現場,現場傷患已全數經由 消防單位後送責任醫院,現場已無傷患等待救援。

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彙整事故現場資料於 12:00 分回報救災救護指 揮中心:「目前總計死亡人數 2 名、重傷 8 名、輕傷 11 名,現場已無待救 患者」。

衛生局於 11:30 分前後陸續接獲傷患到院通知,最後一名傷患於 12:

20 分到達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此時傷患已全數到達醫院就醫。此次事 故共後送 19 名輕重傷患就醫,分別有 4 名傷患後送礁溪杏和醫院,6 名傷 患後送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9 名傷患後送羅東博愛醫院。

宜蘭縣地檢署完成事故現場罹難者遺體相驗後,事故現場相關單位陸 續進行解散,返回原單位備勤。

一名輕傷患者於 17:19 分自行至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就醫。宜蘭大 里火車對撞事故於此終結。宜蘭大里火車對撞事故時序表整理如表 3-1。

根據消防局、衛生局及警察局相關資料統計,本次事故共造成 22 人死 傷,其中死亡計有 5 人,事發當時現場即有 2 人死亡,3 人傷勢嚴重的病患 經過博愛醫院急救後,還是回天乏術,博愛醫院表示,送醫不幸死亡的民

(28)

死亡;其餘 17 名輕重傷患,分別有 4 名傷患(2 重傷 2 輕傷)後送至礁溪 杏和醫院,有 7 名(3 重傷 1 中傷 3 輕傷)後送至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

有 6 名(1 重傷 5 輕傷)後送至羅東博愛醫院,詳細傷患運送地點如下表 3-2 所示。

此次火車對撞事故動員的救災人員裝備數量相當龐大,不但動員全縣 消防局、衛生局及各責任醫院救護資源外,更請求台北縣政府消防局支援 救災,總計本次事故宜蘭縣消防局共出動救護車 9 輛、救助車 2 輛、水箱 車 2 輛、救災平台指揮車 1 輛及消防人員 45 人;宜蘭縣衛生局支援救護車 7 輛、羅東博愛醫院動員醫師約 50 人、護士約 70 人之醫護人力,另羅東聖 母醫院動員約 100 名醫護人力,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動員 30 名醫護人 力。由於各機關單位針對此一部分所建檔的資料有限,加上當時協助的人 力多為當日之遊客及民間團體,故僅能以現有各單位統計資料彙整說明,

彙整如表 3-3,然而當時實際參與及提供協助人員的數目應大於本表所列之 統計。

3-3 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檢討

本次事故檢討將針對各應變單位之職責缺失加以探討,以提供本研究 研擬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之標準作業程序的參考依據。

一、事故應變處理缺失

(一)宜蘭大理火車對撞事故發生時間至通報衛生局啟動「宜蘭縣大量傷 患緊急醫療網機制」之時間相差 13 分鐘,且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 中心第一時間通報衛生局現場傷亡人數與實際差距大,並未通報消 防局人員派遣及運作之狀況,導致衛生局派遣作業上的困難。

(二)依據現場救護人員轉述,事故現場未設置現場救護站、現場指揮中 心及檢傷分類站,傷患未進行檢傷分類,傷患後送方式則是一名傷 患救出即送一名去醫院就醫,且有同時重傷及輕傷一併送上同一部 救護車之情景。

(29)

(三)宜蘭大里火車對撞事故現場未指派聯絡員,聯絡適當的責任醫院,

告知傷患人數和抵達時間,因此使急救責任醫院一直電話連繫衛生 局傷患何時到達醫院;且事故當時,與羅東博愛醫院相當等級的羅 東聖母醫院,動員近百人,卻等不到傷患;說明了救護車、衛生局、

責任醫院及現場緊急醫療救護指揮官溝通協調之認知有差距,後送 溪南醫院未分流。

(四)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 10 點 45 分請求衛生局啟動「宜蘭縣大 量傷患緊急醫療網機制」,即表示現場可能需成立救護站,只是救 護隊及責任醫院醫護人員於 11 時 20 分到達現場時,傷患已全由消 防局救護車送走。

(五)至當日下午 3 時,119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向上詢問傷患人數,衛生 局並無人員會使用緊急醫療管理系統,因此傷病患統計資料有誤;

現場死亡個案資訊未登錄緊急醫療管理系統,各醫院未能於事件發 生後 3 小時完成登錄。對於緊急醫療管理系統之操作,部分醫院、

衛生局及消防局仍不熟悉,需加強訓練。

二、建議

(一)有關重大交通事故啟動應變中心機制部分,依據宜蘭縣災害應變中 心作業要點規定,啟動本縣應變中心機制之權責單位為警察局,業 務單位為消防局。

(二)大量傷病患事故現場應設置現場指揮站、傷患集結區、檢傷分類站、

及後送區等,於醫療人員未到達現場之前救災救護人員應確實依檢 傷分類等級處置,等急救責任醫院或衛生單位到達,依宜蘭縣大量 傷病患救護辦法之分工,執行救災救護工作。傷患的檢傷分類主要 以 大 量 傷 患 現 場 最 常 使 用 的 START( Simple Triage and Rapid Treatment)原則,依照傷患病況的嚴重程度,將其分為四類:

T1:傷患為生命象徵不穩定者,若無法儘快或立即予以救治,將

(30)

造成生命的危險。

T2:傷患為生命象徵無即刻的危害,但是因其本身遭受嚴重的創 傷或疾病,應於 2-6 個小時內給予確切的處置。

T3:在災難中遭受輕微創傷或生理上無明顯外傷者,一般傷患在 現場救護隊處理完後即可返家。

DOA:表示此傷患已明顯死亡。

(三)對於即時掌握傷患資料,加強督導各責任醫院於事件發生後能在時 限內完成緊急醫療管理系統登錄事宜,另要求消防及衛生單位人員 應加強訓練緊急醫療管理系統之操作,並建立事故現場、消防局、

衛生局及各責任醫院間溝通協調資訊互通機制,以及時掌握傷患資 訊,作為相關派遣作業之參考。

(四)有關陳報縣長室傷患資料,由衛生局及消防局兩單位查詢緊急醫療 管理系統後一併傳真,以提供即時傷病患訊息。

(五)有關現場死亡傷患之處置,依宜蘭縣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規定,

權責單位為警察局及民政局,爾後應由應變中心通報相關單位依權 責辦理。

(31)

表 3-1 宜蘭大里火車對撞事故處理時序表

時間 事故處裡

10:32

1.宜蘭大里火車對撞。

2.119 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3.通知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前往事故現場指揮救災。

4.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接獲通報,派遣頭城、礁溪、特種、壯圍及馬賽消防分 隊 趕往現場救災

10:44 頭城消防分隊到達大里火車對撞事故現場。

10:45

1.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通知宜蘭縣衛生局啟動「宜蘭縣大量傷患事件緊急醫療 救護體制」。

2.衛生局通報衛生署,並通知縣內 7 家責任醫院動員醫護人力及器材,以因 應傷患醫療處置之所需。

3.衛生局派遣溪北地區災難醫療救護隊(礁溪鄉、頭城鎮衛生所、杏和醫院及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醫謢人員至現場成立醫療救護站進行醫療救護。

10:50 宜蘭縣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到達現場指揮救災。

10:53 衛生局劉局長到達現。

10:55 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通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災情狀況,並請求救護車增 援。

10:56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通知台北縣政府消防局支援救護車及救助車。並另派遣宜 蘭縣內 4 亮救護車前往事故現場支援救災。

11:20 頭城鎮衛生所醫療救護隊到達現場。

12:00 宜蘭縣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回報:目前總計死亡 2 人、8 人重傷、11 人輕 重傷,現場已無待救傷患。

12:20 事故傷患全數於 12:20 分前後送至醫院救治。

12:30 各相關單位解散,返回原單位備勤。

13:00 現場罹難者遺體相驗完畢。

(32)

表 3-2 宜蘭大里火車對撞事故傷患病情程度及後送醫院分析表 地點 死亡人數 重傷人數 中傷人數 輕傷人數 受傷人數 合計

現場 2 - - - - 2

和杏醫院 0 2 0 2 4 4

宜蘭醫院 0 3 1 3 7 7

博愛醫院 3 1 0 5 6 9

合計 5 6 1 10 17 22

表 3-3 出勤救災人員裝備統計表

出勤單位 出勤人員及機具 數量 備註

出勤人員 45

救護車 9

救助車 2

水箱車 2

宜蘭縣消防局

出勤車輛

救災平台指揮車 1

出勤人員 30

救護車 4

救助車 2

水箱車 1

台北縣消防局

出勤車輛

救災平台指揮車 0

羅東博愛醫院 120

醫師:50 名 護士:70 名

羅東聖母醫院 100

救護人員

署立宜蘭醫院 30

宜蘭縣衛生局

出勤車輛 救護車 7

(33)

大里火車對撞事故位置

圖 3-1 宜蘭大里火車對撞事故位置圖

圖 3-2 宜蘭大里火車對撞事故現場圖

(34)

第四章 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緊急醫療救護標準作業程序之研擬

一般性交通事故的救援處理單位以警察與消防勤務單位為主,當事故 之規模達到重大交通事故或是造成大量傷患規模時,警消勤務單位與交通 機關便須向上級單位通報,並通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啟動「緊急醫療網」

機制,中央至地方各階層之緊急災害應變中心便需成立。

由於宜蘭縣並未明確針對重大交通事故擬定相關救援程序,故本研究 先藉由前一章宜蘭縣大里火車對撞事故救援實例之探討,檢視宜蘭縣救災 體系於此次事故中搶救的各項處置與組織運作,以實際了解地區救災體系 的運作過程及作業上的困難;爾後,參考「宜蘭縣災害應變標準作業手冊:

長隧道災害防救標準作業程序」、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公共安全管理白 皮書:陸上大眾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之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宜蘭縣大量傷 病患緊急醫療救護法令程序,研擬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緊急醫療救護標準 作業程序,以提供後續事故模擬救援的依據。

本研究依照重大交通意外事故發生之時序流程,擬定各救援單位之應 變程序,本標準作業程序流程共分為事故察覺與通報、受理派遣、現場緊 急救護及傷患後送等四個階段如圖 4-1 所示,各階段內容如下:

4-1 事故察覺與通報

一、警察局

1.民眾打 110 向地方警察局報案後,受理報案人員應彙集報案民 眾、轄區巡邏員警回報之事故資訊,進行事故確認。

2.案件受理後,立即由 110 勤務指揮中心轉報事故轄區警察分局前 往事故現場處理。

3.同時,110 勤務指揮中心將所得災情資訊轉報消防局救災救護指 揮中心。

(35)

4.若事故傷患人數達 15 人以上或是預判可能達 15 人以上時,由 110 勤務指揮中心轉報衛生局,請求啟動「緊急醫療網」機制。

二、消防局

1.民眾打 119 向地方消防局報案後,受理報案人員應彙集報案民眾 之事故資訊,進行事故確認動作。

2.案件受理後,立即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轉報事故轄區消防分隊前 往事故現場處理。

3.同時,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將所得災情資訊轉報警察局 110 勤務指 揮中心。

4.若事故傷患人數達 15 人以上或是預判可能達 15 人以上時,由救 災救護指揮中心轉報衛生局,請求啟動大量傷病患運作機制。

4-2 受理派遣

一、消防局

1.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依傷患人數、傷勢及現場狀況等資料,派遣 事故轄區消防分隊前往事故現場處理,並視災害規模派遣鄰近消 防分隊支援。

2.各消防分隊接獲派遣通知後,確認事故狀況及馳援路線,整備救 援機具器材,趕往事故現場。

3.若事故為大量傷患事故時,消防局應指派現場救災救護指揮官前 往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救災救護事項。

二、衛生局

1.衛生局啟動大量傷病患運送機制後,派遣事故轄區衛生單位(責 任醫院及衛生所)救護車前往事故現場支援。

2.衛生局應負責指派現場緊急醫療救護指揮官及具備醫生資格人 員趕抵現場,處理現場緊急醫療救護相關事項。

3.指派地區救護隊(各鄉鎮救護隊及鄰近責任醫院之醫療救護隊)

支援現場緊急醫療救護相關事宜。

(36)

4.聯繫各緊急責任醫院待命收治後送傷患。

4-3 現場緊急救護

1.到達現場之消防人員進行受困傷患之搶救工作。

2.衛生局派遣人員未到前,由現場救災救護指揮官指派最先到達之 消防分(小)隊長或是資深救護人員擔任初期檢傷官,執行檢 傷分類工作,依 START(Simple Triage and Rapid Treatment)原 則將傷患分類為 T1、T2、T3 及 DOA 四類。

3.其他緊急救護人員執行相關急救處置及傷者後送工作,並協助搶 救其他受困人員。

4.若現場災情慘重,人員傷亡過多,現場救災救護指揮官應回報救 災救護指揮中心請求後續支援。

5.如地形或交通不便之處,必要時由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請求 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支援,以利迅速將重傷者後送就醫。

6.衛生局指派之現場緊急醫療救護指揮官及醫療人員到達現場 後,現場緊急醫療救護指揮官應儘速清點現場之傷亡人數情 形,並將相關救援情形向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回報,另外醫療人 員對傷者進行檢傷分類、相關急救處置。

7.現場緊急醫療救護指揮官依現場災情狀況及傷亡人數,決定是否 成立現場緊急醫療站,如需開設醫療站時,應指定醫療站負責 人,負責緊急醫療處理。。

8.醫療站之設置地點應為安全無虞之處,確保救援人員之安全,同 時亦應考量相關器材運輸路徑,以便後續支援人員、器材及物 資之進駐。

9.現場執行緊急救護人力、器材不足時,現場緊急醫療救護指揮官 應向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提出後續支援要求,請支援單位攜帶必 要通訊聯繫裝備及相關緊急救護資源到達,以提高整體救援能 量。

(37)

4-4 傷患後送

1.原則上以各支援單位之救護車輛為傷者後送運輸工具,依檢傷分 類情況,將重傷者 T1 先行送醫治療,而後則依傷勢輕重,陸續 後送。

2.原則上傷患後送至鄰近的責任醫院,若傷者有嚴重燒燙傷情形,

應優先送往設有燒燙傷特別病房醫院。

3.如遇大量傷患事故時,傷患後送至哪間責任醫院則是同時考量事 故地點與責任醫院的後送時間最短及責任醫院有足夠能力處理 傷患兩要素,以避免傷患因二次轉院而延誤就醫問題。

4.若災害現場屬於大量傷患事故,應依「衛生機關及醫療機構處理 大量傷病患緊急醫療救護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必要時,得請求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支援,以利迅速將重傷者後送救醫。

5.現場應指派連絡員,聯絡各傷患後送之責任醫院,告知傷患人數 及抵達時間。

(38)

民眾

119 消防單位 110 警察單位

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

判斷事故等級

是否有大量傷患 一般交通事故

衛生局 轄區及鄰近消防隊 轄區及鄰近警察局

啟動大量傷病患機制

傷患(災害)搶救

緊急醫療處理 地區

救護隊 通知責任

醫院待命 收治傷患

成立現場急救站

傷患後送

派遣救護車

圖 4-1 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緊急醫療救護標準作業流程圖

(39)

第五章 緊急醫療救護績效指標及模擬情境設定

5-1 緊急醫療救護績效指標

本研究整理相關醫療救護文獻,以瞭解影響緊急醫療救護系統績效之 相關因素,歸納分析院前救護各階段時效長短對傷患存活率的影響,並用 以作為評估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資源配置適宜性之指標。

要保障緊急傷患的生命健康,提昇緊急醫療救護服務品質,掌握救命 先機是第一要素,故到院前救護的時效性,是評估緊急醫療救護系統的最 重要指標之一,但是國際間並沒有訂定一套到院前救護時段的標準,因此 本研究將以 Fitzsimmons et al.(1973),Spaite et al.(1993),及 Sika et al.

(2001)等提出之救護流程,配合宜蘭縣現況修改,完整過程如圖 5-1。

接獲報案:當緊急事故發生,指揮中心接獲報案及通報過程所需時間(含 詢問病情、地點等相關資料)

派遣出勤:指揮中心人員依患者病情,按照相關規範派遣適合之救護人 員。其所需時間含判斷出勤分隊與人員、通知分隊時間、及 分隊出勤延滯時間等。

去 程:救護人員自分隊出發,至到達現場之路程。

評估患者:救護人員對患者施以初步評估(Primary Survery)及二次評 估(Secondary Survey)之時間。

現場處置:救護人員依初步評估及二次評估之生命象徵(Vital Sign),

施行適當處置所需之時間。

移動患者:救護人員完成現場處置,開始移動患者至救護車所需時間。

(40)

送醫旅程:將患者從案發地點送至醫院之路程。

交接患者:患者送至醫院,交由醫護人員處理,並完成相關事項交接及 更換器材所需時間。

返隊旅程:救護人員離開醫院至返回分隊路程。

派遣至出勤的時段稱為準備時間(Activation Interval),出發到現場的 時段稱為反應時間(Response Interval),到達至離開現場的時段稱為現場時 間 ( on-Scene Interval ), 離 開 現 場 送 病 人 到 醫 院 的 時 段 稱 為 運 送 時 間

(Transport Interval),整體總到院前救護時間為反應時間、現場時間、運送 時間之加總。

本研究將決定以救護車反應時間與傷患總到院時間作為本次研究評估 的救護績效指標,其理由如下:

一、反應時間(救護車到達事故現場時間)

Eisenberg et al.(1979)研究發現,基本生命急救術(Basic Life Support, BLS)能在 4 分鐘內施行,高級心藏救命術(Advanced Cardiac Life Support, ACLS)能在 8 分鐘內實施,則心臟停止病患的存活率約為 43%;但基本生 命急救術超過 8~12 分鐘,高級心臟救命術超過 16 分鐘沒有施行,病患存 活的機率就非常渺小。Cummins(1989)則指出,開始急救的時間每延遲 1 分鐘,心臟停止病患的存活率會下降 7-10%。

De Maio et al.(2003)研究中指出,部份之緊急救護系統以 90%之案 件,在報案後 8 分鐘內到達現場(即反應時間在 8 分鐘內)為準則,但如 能縮短到達時間,患者存活的勝算比可有效提升(0.77/分)。故本研究將以 8 分鐘作為救護車到達事故現場的時效標準。

二、病患到院總時間

柴克生及張鴻祺(2003)研究指出人體對創傷的保護反應約有 30 分鐘,

(41)

其中保護反應包括:創傷後交感神經系統興奮、兒茶酚胺分泌升高、心跳 快、皮膚與內臟血管收縮、大部分血液灌注大腦皮層與冠狀動脈等,故創 傷傷患須在 30 分鐘內到院接受治療。

孫志揚及劉中民(2007)研究中指出美國馬里蘭大學的休克創傷中心 創始人 R. Adams Cowley 根據「第一次大戰期間,傷者在一小時內得到救 治,其死亡率約 10%,但隨著得到救治的時間延長,而死亡率也跟著提高。」

此數據研究並提出著名的“黃金一小時”的理念:在生存與死亡之間存在一個 黃金一小時,如果傷者傷勢嚴重,只有不到六十分鐘的時間爭取生存。雖 然傷者可能不在當下死亡,可能在兩三天後甚至兩週後死亡,主因是在那 一小時內發生在傷患體內的改變已經不可恢復。又有研究顯示創傷者在受 傷後一小時內(即黃金一小時)得到治療,其死亡率大約是 15%,之後每 延誤多一個小時死亡率會以倍數增加。

蘇喜等人(2002)研究中指出災難造成的檢傷分類 T1 傷患應於 1 小時 內到院接受治療,而檢傷分類 T2 傷患則應於 2-6 小時內接受治療。故本研 究將設定 T1 傷患應於一小時內到院接受治療,T2 傷患應於 2 小時之內到 院治療,因此依此原則作為 T1 及 T2 傷患到院總時間的評估標準。

5-2 模擬情境設定

本研究欲模擬重大交通事故救援狀況,故針對模擬情境作相關的設 定,以利後續模擬實驗之進行。

5-2-1 交通事故地點

宜蘭縣內之道路系統主要由北宜高速公路頭城蘇澳段、台二、台九省 道南北貫穿;台七及台七丙東西橫貫,並藉由台二庚、縣 191、縣 192、縣 196 與宜 3、宜 4、宜 5、宜 8、宜 64 等約 64 條鄉道縱橫聯絡,形成如圖 5-2 之道路系統。依據道路的功能與流量,宜蘭縣的道路被區分為「聯外道 路」、「主要道路」、「次要道路」與「地區道路」。各道路服務功能區分如表

(42)

5-1。

本研究事故地點的選定,首先考量消防 EMT 可及性,主要檢討事故發 生消防 EMT 第一時間內到達救災之可及性;可及性方面考量時速 45km/hr 行駛 8 分鐘(也就是 5km 的距離)為界,以及 5km 範圍內所包含的地區完 整性,由圖 5-3 得知宜蘭縣內除頭城東北角、大同與南澳等地區,消防 EMT 無法在第一時間到達外,其他地區消防 EMT 的可及性皆符合標準。故本研 究藉由消防 EMT 可及性範圍外之地區與表 5-2 交通部公路局所訂定之宜蘭 縣大客車及遊覽車行駛應特別注意路段進行套疊,如圖 5-4 所示,決定本研 究之遊覽車對撞事故模擬地點。

宜蘭縣境內有四條路段易發生遊覽車事故,分別為台七線明池棲蘭路 段、台九線青潭二城路段、台九線蘇澳崇德路段及台二線頭城錦草路段,

其肇事的原因,多為山區道路狹窄、多處急彎、有濃霧等路況。本研究將 以上述路段內較易肇事之地點作為模擬遊覽車對撞事故地點,事故地點如 表 5-3 及圖 5-5 所示。

1.明池棲蘭事故地點:為明池棲蘭森林遊樂區必經路線,為台七線及台七甲 線的交會處。

2.北宜公路事故地點:位於台九線青潭二城路段上,此處山路陡峭且為急彎 處。

3.蘇花公路事故地點:位於台九線蘇澳崇德路段上,為下坡急彎處。

4.頭城事故地點:位於台二線頭城錦草路段,此處路段筆直,緊接急彎,駕 駛容易車速過快轉彎不及。

5-2-2 交通事故嚴重度

事故傷亡及傷患嚴重程度的設定上,由於目前並沒有合理且符合真實 的堆估模式或是原則,且本研究以災難事故救援的角度來評估地區緊急醫 療救護系統是否完善,必須將災情設定為符合真實事故救援過程最困難之

(43)

狀況,因此本研究收集歷年遊覽車事故統計資料,從中選擇救援最困難的 事故,以其所造成傷亡數量及各嚴重程度的傷患數量比例做為本研究事故 傷亡及傷患嚴重程度假設的依據。

本研究以 2005 年 3 月 11 號屏東縣大同國小畢業旅行遊覽車追撞小貨 車事故作分析,此次遊覽車事故因前方小貨車突然爆胎,遊覽車閃避不及,

造成全車四十一名學生及三名老師與司機、領隊等,共四死四十二傷,其 中有六名重傷及十八名中度傷患,分別就近後送至嘉義天主教聖馬爾定醫 院、嘉義基督教醫院、大林慈濟醫院、嘉義長庚醫院治療,其餘有 18 名傷 患病況屬於輕傷,現場治療處理後已無大礙。換言之,此次遊覽車事故造 成檢傷分類 T1、T2 、T3 及 DOA 的人數約佔總旅客的 13%、39%、39%及 9%。

遊覽車對撞事故傷患數量的設定上,除了考慮事故傷亡比外,還需考 慮遊覽車載客狀況,故本研究依據交通部統計處「臺灣地區遊覽車營運狀 況調查報告-假日遊覽車(26 人座以上)全年平均每次載客人數」之統計資 料顯示,遊覽車每次載客數 9 人以下有 0.2%、載客數 10~14 人有 0.7%、載 客數 15~19 人有 2.9%、載客數 20~24 人有 3.8%、載客數 25~29 人有 9.6%、

載客數 30~34 人有 15.1%、載客數 35~39 人有 43.5%、載客數 40~44 人有 20.3%及載客數 45 人以上有 4%,由於遊覽車載客數的多寡會影響傷患人數 的多寡,進而影響事故救援的困難度,為求符合真實情境中最常發生且救 援最困難之狀況,故本研究將假設每台遊覽車載客人數為 45 人。

依據上述的假設依據,本研究設定兩輛遊覽車對撞事故造成 90 名人員 傷亡,其中有 13%的傷患為 T1 等級及 39%的傷患為 T2 等級,須仰賴救護 車運送至責任醫院,接受進一步的醫療處置,其餘 48%的傷患為 T3 及 DOA 等級。

5-2-3 醫院傷患處理能力

事故發生時責任醫院醫療處理能力的推估上,本研究是以 de Boer &

(44)

Rutherford ( 1983)提出醫院的醫療處置能量 HTC(Hospital Treatment Capacity)推估出醫院處理傷患的極限。HTC 一般計算每一小時可以處理 T1 及 T2 的患數,而醫院處理傷病患(T1 及 T2)的能量大約是總病床的 3%。由表 5-4 可知,宜蘭縣於災難事故發生時,各責任醫院之醫療處理能 量(每小時處理傷患人數)分別為羅東聖母醫院 20 名傷患、羅東博愛醫院 32 名傷患、蘭陽仁愛醫院 3 名傷患、杏和醫院 2 名傷患、員山榮民醫院 17 名傷患、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 13 名傷患及蘇澳榮民醫院 13 名傷患。

(45)

表 5-1 宜蘭縣道路服務功能區分表 道路等級 道路名稱 現況說名

北宜高速公路 起迄點:起點台北市南港區,經石碇、坪林,而終點是宜 蘭縣頭城鎮。

北宜高速公路 頭城蘇澳段

北起頭城交流道,往南延伸至礁溪、壯圍、宜蘭、五結、

羅東、及冬山,南迄蘇澳西北知新城溪南岸。

臺二 北聯絡台北、基隆,南至蘇噢,宜蘭沿線未經過重要聚落。

臺九 聯絡台北、宜蘭至花蓮,沿線經過礁溪、宜蘭、羅東、冬 山、蘇澳等重要聚落。

臺九甲 北起青潭至內員山改經原有線道 194 至宜蘭市泰山路與 臺七線銜接。

臺七

大溪-宜蘭線,經過宜蘭市區併入原有縣道 194,往北橫、

中恆、太平山等重要觀光據點的聯絡道,整體交通流量不 大,其終點在臺二線 157K+422(公館)。

聯外道路

臺七甲 棲蘭-梨山線,與台中聯絡。

臺二庚 頭城-二城段,聯絡臺二線及台九線,為縣內重要的橫向 聯絡道路。

臺七丙 牛鬥-利澤簡線,為溪南最重要的東西向聯絡道路,連接 三星、羅東集居地區,亦是聯絡冬山風景區之要道。

臺二戊 利澤簡-南方噢,全線經過宜蘭沿海地區,部份路段與臺 二、臺九重疊。

縣道 196 西起三星經羅東五結至清水防潮閘門為止。

主要道路

縣道 191 北起二城,南至宜蘭商職與臺七線銜接。

縣道 192 西起龍潭湖,東至臺二線的大福村,為縣內重要東西向道 路。

宜 8 為礁溪與壯圍,臺九縣道 191、192 相接,為縣內東西向 次要道路。

宜 12 聯絡宜蘭和壯圍,與臺二線交接。

宜 14 為員山、宜蘭、壯圍,與臺七、臺九交接,為東西向聯絡 道路。

宜 25 聯絡五結、冬山,與臺九、臺七丙、縣 196 交會。

次要道路

宜 30 聯絡三星、冬山至蘇澳區界與臺二、臺九交會。

地區道路 其他鄉鎮道路

(46)

表 5-2 宜蘭縣大客車/遊覽車行駛應特別注意路段表 項次 鄉鎮市區 路線路名 起迄地名 路況概述

1 大同鄉 台 7 線 明池~棲蘭 山區道路狹窄、多處急彎 2 頭城鎮 台 9 線 青潭~二城 山區道路、連續彎道、有濃霧 3 南澳鄉 台 9 線

(蘇花公路)

蘇澳~崇德 山區路段、多彎道

4 頭城鎮 台 2 線 縣界~錦草 道路筆直,車速過快

表 5-3 重大交通事故模擬地點表

事故地點 地點座標 路況描述

台七線明池棲蘭路段 (301156,2721481) 明池棲蘭森林遊樂區必經路線,為 台七線及台七甲線的交接處 台九線青潭二城路段 (328998,2749708) 山 路 陡 峭 且 為 急 彎 處 台九線蘇澳崇德路段 (333852,2711445) 蘇花公路轉彎路段,且是上下坡處 台二線頭城錦草路段 (339626,2759842) 前方路段筆直,後接大彎,駕駛容

易車速過快轉彎不及。

表 5-4 各責任醫院傷患處理能力推估表

醫院名稱 總病床數 (床)

醫院醫療處置能量 HTC (人/小時)

羅東聖母醫院 675 20

羅東博愛醫院 1064 32

蘭陽仁愛醫院 85 3

杏和醫院 50 2

員山榮民醫院 555 17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 438 13

蘇澳榮民醫院 444 13

(47)

分隊待命

到達現場 離開醫院

救護人員出勤 離開現場 到達醫院

準備時間

圖 5-1 院前緊急醫療救護流程

接獲報案 派遣出勤 去程 評估患者 現場處理 移動患者 送醫旅程 交接患者 返隊旅程

現場時間 後送時間

總到院時間 反應

時間

(48)

圖 5-2 宜蘭線道路系統現況圖

(49)

圖 5-3 宜蘭縣消防設施可及性分析圖

(50)

圖 5-4 宜蘭縣大客車/遊覽車行駛應特別注意路段圖

(51)

圖 5-5 模擬遊覽車對撞事故位置圖

(52)

第六章 遊覽車對撞事故救援模擬

6-1 救援時間計算

一般院前救護分為四個階段,分別為派遣至出勤的時段稱為準備時間

( Activation Interval ), 出 發 到 現 場 的 時 段 稱 為 反 應 時 間 ( Response Interval),到達至離開現場的時段稱為現場時間(on-Scene Interval),病人 離開現場到醫院的時段稱為運送時間(Transport Interval),整體總到院前救 護時間為反應時間、現場時間、運送時間之加總。

本研究將假設救護單位接後報案後立及出動救護車前往事故現場,故 將不考慮救護車準備時間;而現場時間主要依救護技術員對救護技術的熟 悉程度、及接觸病患的難易程度等眾多問題,皆可能影響現場時間長短,

因此本研究將以胡勝川等人(1996)研究中指出宜蘭縣的 EMS 出勤的現場 停留時間平均每趟 4.7 分鐘,作為本次事故模擬救援的現場時間;其餘的反 應時間、運送時間、及總到院前救護時間將藉由救護車所行徑之路徑距離 除以該路徑之平均旅行速度而求得。本研究假設救護車行駛速度為該道路 之平均速度,主要考量車行速度受到假日非假日、尖峰離峰、白天夜晚等 因素影響,如要確實考量上述因素,將增加模擬的困難及複雜性;且本研 究目的在於探討事故救援能力之評估,並非預測傷患真實的反應時間及到 院時間,故將以平均速度推估救援時間。

6-1-1 救援路徑規畫

為求災區傷患得到最佳的醫療品質及就醫時間最短的目標,救護車調 度及傷患後送責任醫院的指派,將依據本研究第四章宜蘭縣重大交通事故 標準作業程序中消防急救單位及傷患醫療指派原則,作為模擬事故救援的 依據。

(53)

而事故救援時間的長短與救援路徑規畫有直接關係,路徑規劃依據不 同使用者需求有不同的選擇,如可以是距離最短、時間最短或是成本最低 等選擇。本研究使用 PaPaGo 導航系統模擬事故救援,此系統不僅可以呈現 宜蘭縣街道圖之外,亦具備最佳路徑規劃/多點同步規劃能力,其路徑規劃 可依照不同條件組合出最佳路徑。PaPaGo 導航系統路徑規劃參數依下述狀 況進行調整:

駕駛汽車(最佳路徑):設定高速公路優先、重要道路優先,避走無 名道路(單行道、單車道道路等),此條件 規劃出之路徑行駛時間最短。

駕駛汽車(避走高速公路):設定高速公路避免規劃、重要道路優先。

駕駛汽車(最短路徑):設定出發點至目的距離最短的路徑,無任何 限制。

基於緊急醫療救援時間越短,傷患的存活率越高的原則下,本研究在 規畫救護車的救援路徑時,主要講求的是救護車如何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 故地點及將傷患後送至醫院時間最短為目標,故選擇以PaPaGo導航系統之 最佳路徑條件進行路徑規劃;此系統也可顯示出所行經路徑之街道名稱及 里程數,只需將各級幹道長度除以各級幹道的旅行速率,即可得到本研究 所需的各級幹道的旅行時間。

6-1-2 各幹道平均旅行速率推算

幹道平均旅行速率主要依幹道的等級、幹道的自由速率的不同而有所 差異。平均旅行速率的推算,首先先判斷該幹道之道路等級,再依各道路 等級界定其自由車流速率,最後依各幹道之自由車流速率與其道路服務水 準等級推估幹道之平均旅行速率。

一、道路等級判定

數據

表 7-1  明池棲蘭事故救援績效評估表  68
表 2-1  宜蘭縣各鄉鎮救護車配置表  次區 域  鄉鎮市名稱  衛生 機關  消防 機關  醫療機關 救護車公司  其他機關 合計  人口數  每萬人救護車數  宜蘭市  3 7 3  6  0  19 94606 2.01  頭城鎮  1 1 0  0  1  3  32188 0.93  礁溪鄉  0 2 1  0  2  5  36625 1.37  壯圍鄉  0 1 0  0  0  1  25878 0.39  員山鄉  0 1 3  0  0  4  32711 1.22  大同鄉  0 1
表 2-3  宜蘭縣緊急責任醫院病床開放數統計表  病床種類  一般病床  特殊病床  病床類別  急性  慢性  觀察病床  病床名稱  一般 病床  精神 病床  一般病床 精神病床 加護病床 燒傷病床 急診觀察 病床  其他觀察 病床  其他病床 總合 羅東聖母醫院  477 0  0  0 41 0 14 23  120  675  羅東博愛醫院  753 0  0  0 64 5 50 57  135  1064 蘭陽仁愛醫院  60 0 0 0 0 0 5 0 20  85  杏和醫院  45
圖 2-1  宜蘭縣救護車據點區位分布圖
+7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By using the case study and cross analysis of the results,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find out the Business implementing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ystem project, Our study

In this paper, the study area economic-base analysis and Location Quotient method of conducting description, followed by division of Changhua County, Nantou County,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explore the important and satisfaction analysis of experiential marketing in traditional bakery industry by using Importance-Performance and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achieve the recognition of guide routes by the neural network, which integrates the approaches of color space conversion, image binary,

Thus,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determine the segments for wine consumers in Taiwan by product, brand decision, and purchasing involvement, and then determine the

By using Balanced Scorecard (BSC),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construct indicators of school management with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 for L junior high school in

Taking National No.5 Highway and Ilan area as objects of research, this study explores the variability of the impact of on Ilan area before and after the opening of snow

This purpose of study was to realize, as well as the factors of influenc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tegrated in teaching by junior high school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