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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參與的理論與相關研究

在文檔中 研究生:蕭舒薇 撰 (頁 49-7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家長參與的理論與相關研究

本節旨在瞭解家長參與的定義與相關概念,分為四個部分進行探討:第一部 分在於闡述家長參與的定義;第二部分則討論家長參與子女教育時所扮演的角色 類型及參與的途徑;第三部分是針對相關理論進行分析;第四部分則藉由實徵研 究的歸納來更進一步釐清家長參與之概念。

一、家長參與的意義

「 家 長 參 與 」 為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教 育 ( parent participation 或 是 parent involvement)的簡稱,LeBlan 認為前者隱含有作決定的權力,亦即家長能影響 或企圖學校人員、方案及預算等方面的決策,而後者則泛指支持學校各項活動的 行為(LeBlan, 1993;引自吳璧如,1999);換句話說,participation 較為偏重於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政方面決策的權力,而 involvement 則是納入家長參與子女 學習的所有相關活動。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教育部,2011)的說法,家 長係指一家之主,一般泛指父母親,而參與即是參加、加入,故家長參與由字面 上解釋即為家長參加或協助子女學習活動的歷程。

基於不同的研究目的、對象、方法與範圍,過去相關研究對於家長參與的定 義並無統一的說法,本研究外國學者之定義部份參酌侯世昌(2002)、侯靖男

(2009)、劉淑美(2010)等人的研究,以下茲將國內、外學者對於家長參與的 定義,整理如下表 2-2-1。

表 2-2-1 家長參與之定義彙整表

表 2-2-1 家長參與之定義彙整表(續) Barnard,W.M.

(2001) 家長參加或代表子女的任何教育活動,含家長在家、在校的參與。

(一)家庭層面的參與

包含在家中協助指導子女的課業學習、提供情感方面的支持與溝通、負貣應 有的教養責任或是為提升子女能力而安排相關學習活動之行為(如江民瑜,

2005;利百芳,2004;吳璧如,2003;林明地,1999;林淑娥,2004;侯世昌,

2002;張雅玲,2006;黃千毓,2008;黃正弘,2006;楊大龍,2009;楊惠琴,

2000;劉奕佩,2006;蔣金菊,2005;蕭如芬,2008;Barnard, 2001;Berger, 1995;

Epstein, J. L., 1993;McIntosh , 2003)。 (二)學校層面的參與

指家長為提升子女的學習而與學校或教育人員進行溝通、參與學校的行政決 策、提供學校資金或資源或協助學校辦理相關學習或親職活動等行為(如江民 瑜,2005;利百芳,2004;吳璧如,2003;林利俐,2003;林俊瑩,2001;林淑 娥,2004;侯世昌,2002;張雅玲,2006;陳玟伊,2006;黃千毓,2008;黃正 弘,2006;游娟淑,2004;劉奕佩,2006;蔣金菊,2005;蕭如芬,2008;簡加 妮,2001; Barnard, 2001;Berger, 1995;Epstein, J. L., 1993;McIntosh , 2003)。

(三)社區層面的參與

指家長主動提供或結合社區團體之力量來進行所有能助於教育及學生學習 的行為或活動(如利百芳,2004;江民瑜,2005;吳璧如,2003;侯世昌,2002;

張雅玲,2006;黃千毓,2008;黃正弘,2006;楊惠琴,2000;Berger, 1995;

Epstein , 1993)。

本研究參酌相關學者(如蔣金菊,2005;蕭如芬,2008;Ho, 2003)的分類,

將「家長參與」一詞以廣義方式定義為家長於校內、外協助子女有更好的學習與 適應狀況而採取的一切作為或活動,並分為「家庭本位」(home-based)的參與 以及「學校本位」(school-based)兩類型,家長在社區參與的部分因對孩子的直 接影響較小,故本研究不納入討論範圍。

是故,本研究所謂家庭本位的參與係指家長對子女在家中學習活動的參與狀 況,分為兩層面:

(一)學習與課業指導

包括家長協助指導子女完成作業、輔導子女學習與詳細檢閱所有與學習相關 資料的行為。

(二)資源與環境提供

係指父母為提升子女學習,而投入相當的時間與金錢來提供子女優良的學習 環境與足夠的學習資源。

而學校本位的參與則係指家長能與教師保持良好互動及連繫和參與學校教 育活動的行為,亦分為兩類:

(一)親師互動溝通

係指家長為瞭解孩子在班級中的學習狀況,而與老師進行連繫或是提供班上 相關人力與教學資源的行為,如:參與班親會或參學參觀日、擔任班級義工…等。

(二)參與校內活動

係指家長將參與行為擴大至參加全校性的大型活動,如:校慶、運動會、親 職講座,或是主動提供金錢、訊息或人力協助校方辦理教育活動。

二、家長參與的模式

為了解家長參與班級與學校活動之形式,及其背後所代表之意義,將從國內 外學者所提出家長參與模式及其理論內容,進行說明及探討,藉此釐清家長與學 校的互動關係。

以下詴尌國外學者 Swap 的家校合作模式(1993)、Hornby 的家長參與模式

(2000)及 Hoover-Dempsey 與 Sandler 的家長參與歷程模式(2005),進行家長 參與形式之釐清,茲分述如下:

(一)Swap 的家校合作模式

Swap 從學校與家長對彼此接觸的意圖中,區分出四種家庭與學校的關係模 式,參與模式的抉擇使用,有賴於家長與教育人員之價值觀以及子女的需求而定。

1.保護模式(the protective model)

Swap 指出此模式能有效防止家長干預學校的教育目標,減少家長與教育人 員間的衝突;其所依據的基本假定有三:家長將教育子女的責任委託給學校,認 為子女教育的成敗的責任在教育人員身上,而教育人員也接受家長的教育委託

(引自吳璧如,1999)。研究者認為,在此模式中學校與家長間似乎僅是單純的

「委託關係」,兩者間尚未建立接觸與溝通的管道,學校雖能使校務不受家長干 擾,但是也代表此階段尚無法有效納入家長提供的資源。

2.學校向家庭的傳遞模式(the school-to-home transmission model)

此模式旨在使學校的目標獲得家長的支持,互動的內容包括家校間的溝通與 支持以及家庭學習等。Swap 認為此時教育人員有責任通知家長其子女的進步情 形與學校的政策及活動,而家長也需在學校的指導方針內協助其子女獲得成功經 驗(引自吳璧如,1999)。此時學校與家長間雖有溝通的管道,但僅是學校單方 向傳達訊息給家長,目的在於使其支持與配合學校的政策,雙方在溝通上的地位 並不相等。

3.課程充實模式(the curriculum enrichment model)

此模式強調學校與家長雙向式的溝通,允許家長參與課程設計以反映家庭的 價值觀,但參與範圍侷限在課程與教學領域(引自姜怡如,2010)。此時學校與 家長間逐漸建立對等的溝通管道,並主動將家長提供的資源引進學校的課程與教 學上,但此外的其他活動則仍保留由學校主導。

4.合夥模式(the partnership model)

此模式強調雙向溝通、家長的力量以及家長共同解決問題,家庭與學校的合 夥延伸至學校的決定、計畫、人員聘任等,家長參與並非只是附加的,而是學校 改革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引自黃千毓,2008)。進行至這個模式時,學校已完 全開放並接納家長參與學校的任何事務,同時學校教學人員頇改變其角色與心 態,逐漸成為學校與家長間合作關係的推動者。

從 Swap 的家校合作模式中,不難發現在臺灣解嚴後學校與家長間不斷產生 變化的互動關係,與其提出的模式幾乎不謀而合,然而合夥模式中畢竟取決於家 長與學校間的互信互賴關係,而教學人員在此過渡時期是否能順利轉換其角色,

為發展合夥關係的重要關鍵。從實務現場中,可以觀察到臺灣目前的教育現場,

正處於「課程充實模式」與「合夥模式」之間,未來是否能順利進展到最後一個 階段,將取決於學校面對改革過程的接受程度與教學人員心態的轉換。

(二)Hornby 的家長參與模式

Hornby(2000)考量家長與教師團體的回饋,提出階層式的雙金字塔形之家 長參與模式,下層是呈現階層性的家長需求,上層則呈現階層性的家長貢獻。當 家長的需求程度較高,相對的教師尌需付出較多的時間與專業知識;若家長的貢 獻程度較高時,則本身便需要付出較多的時間與專業知識,如圖 2-2-1(引自許 瑜紋,2006),說明如下:

1.家長的貢獻

(1)資訊:家長提供關於孩子的重要資訊,如喜好、優缺點等。

(2)合作:家長配合班級教師所提出的相關學習計畫。

(3)資源:家長提供時間或資源協助教師。

(4)政策:家長透過家長團體組織提供其專業知識。

2.家長的需求

(1)溝通:家長需要能理教師有效溝通的管道。

(2)聯繫:家長想要瞭解孩子在學校的情況。

(3)教育:家長希望能參與親職教育或訓練計畫。

(4)支援:家長需要學校或教育人員提供諮詢。

圖 2-2-1 Hornby(2000)的家長參與模式

圖 2-2-1 Hornby 的家長參與模式

資料來源:引自許瑜紋(2006),彰化縣國中學生家長參與、學術自我概念與 學習成尌之關係研究,頁 28。

家長的貢獻 政策

如:親師會、學校管理者 資源

如:班級支援、籌款 合作

如:閱讀活動、教學和行為計畫 資訊

如:孩子的優缺點、喜好、健康狀況 溝通

如:手冊、通訊簿、電話聯絡 聯絡

如:家庭訪問、親師會議 教育

如:家長討論會 支援

如:諮詢、支持團體 家長的需求

一些 一些

許多 許多

大部分 大部分

全部 全部

教師的時間 教師的知識

家長的時間 家長的知識

(三)侯世昌的家長參與模式

侯世昌(2002)依據 Hornby(2000)的觀點,將其家長參與的模式歸納為 以下六種模式,其模式大致與 Swap(1993)相近,茲說明如下:

1.保護模式(Protective model)

此模式為最普遍且保守的親師關係,將家長參與子女教育之行為視為並非必 要(侯世昌,2002)。此類似於 Swap(1993)理論中的保護模式,父母與教師各 司其職,父母將教育孩子的責任全權委託給教師,自己只負責孩子的生活貣居照 顧。

2.專家模式(Expert model)

此模式強調教師擁有控制與決定權,家長只能被動的接納有關其子女教育的 相關資訊(侯世昌,2002)。此時家長僅單方面接受教師所傳達的資訊,教師仍 是知識的權威者,家長也不會主動提供資訊,親師溝通互動仍需加強。

3.傳送模式(Transmission model)

在此模式中,家長贊助幫忙是為了支持學校的目標。教師雖仍認為自己是教 育兒童的專家,不過卻也開始視家長為一重要資源(侯世昌,2002)。此時強調

在此模式中,家長贊助幫忙是為了支持學校的目標。教師雖仍認為自己是教 育兒童的專家,不過卻也開始視家長為一重要資源(侯世昌,2002)。此時強調

在文檔中 研究生:蕭舒薇 撰 (頁 4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