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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實證模型與變數定義

本研究分別以 Dyreng et al.(2010)和 Frank et al.(2009)之研究成果,計 算應計有效稅率(ETR)與裁決性永久財稅差(ADTAX),並參考 Dyreng et al.

(2010)和 McGuire et al.(2012)模型中所納入的控制變數,以控制公司特性、

獲利能力及虧損狀況。在所控制的變數條件不變下,探究美國《減稅及工作法

INDUSTRYi,t 公司所屬產業別,以 SIC 前兩碼分 n 產業,有 n-1 個虛擬變數,1 表示 公司所屬該產業,0 表示其他。

一、 被解釋變數

本研究採用的被解釋變數為當期應計有效稅率(ETR)及裁決性永久財稅 差(ADTAX),透過此兩種衡量方法,評估企業避稅程度與避稅激進程度,並 以實證模型檢驗前章所建立之 H1 假說。

(1) 當期應計有效稅率(ETR)之衡量方法

優惠期間內有購置合格資產的企業,其競爭優勢提升,獲利能力增加,若 固定的稅盾金額無法與所得等比例增加,可能會有較高的有效稅率,反之,若 企業於優惠期間內的資本支出為避稅目的,其獲取的稅盾金額可能大於所得增 加的比例,在獲取較多的稅盾效果下,其有效稅率會較低。

本研究認為於稅務優惠期間前期即投入合格資本支出的公司,可能將未來 資本支出提前實現以享有租稅優惠,或已規劃利用合格資本支出的稅盾效果,

因此短期而言,以節省稅務成本為主,降低產品成本為輔,隨著時間前者(後 者)比例逐漸降低(提升),因此本研究另參考 Dyreng et al(2010)之研究成 果,以當期應計有效稅率作為企業避稅程度之代理變數,以下為 Dyreng et al

(2010)衡量有效稅率之公式,若大於 1 則設為 1,範圍介於 0 至 1 之間:

當期應計有效稅率(𝐸𝑇𝑅) = 總所得稅費用(𝑇𝑋𝑇)

稅前淨利(𝑃𝐼) − 特殊項目(𝑆𝑃𝐼)

Dyreng et al.(2010)文獻中曾舉出公司在稅上單純使用加速折舊法,會使 得現金有效稅率下降,但不影響應計有效稅率,因兩種衡量方式皆以稅前淨利 為基礎,而應計有效稅率分子之所得稅費用包含著當期所得稅費用及遞延所得 稅費用,因此,正常之暫時性差異應不會影響應計有效稅率。然而,本研究認 為,因為《減稅及工作法案》對於合格資本支出折舊方式的選擇增加或一次性 可減除的金額範圍擴大,且折舊費用扣除屬於不可退稅之減除,此前提下,企 業可能希望充分享受稅務優惠,而藉由盈餘管理,控制其合格資本支出時點或 稅上折舊方式。

舉例而言,企業當年度有一筆大單使得當年度收益超過歷年淨利,管理階 層可能將預計未來年度需購買之設備提前購買,以提前使用其稅務上的優惠,

避免預計未來年度購買時,無足額之課稅所得可供減除,在企業規劃下,可能 使企業在遞延所得費用不增加情況下,降低其當期所得稅費用,進而使其應計 有效稅率降低。

(2) 裁決性永久財稅差(ADTAX)之衡量方法

本研究認為減稅與工作法案實施後,公司可能利用可選擇合格資本支出折 舊扣除的彈性,以積極避稅行動享受其稅務優惠,或藉此選擇有利其財務報導 之折舊方式,Frank et al. (2009) 的研究結果指出,財稅差異越大的公司,其 操縱盈餘之可能性或財務報導的激進程度越高,且進而提出公司有較激進之財 務報導下,也會有較激進的稅務報導,其兩者呈現顯著正相關,因此本研究參

Frank et al.(2009)裁決性永久財稅差之計算,藉以衡量企業較積極之避稅

程度,以下為Frank et al. (2009) 衡量裁決性永久財稅差之模型:

PERMDIFF i,t = α0 + α1 INTANG i,t + α2 UNCON i,t + α3 MI i,t + α4 CSTE i,t+ α5ΔNOL i,t + α6 LAGPERM i,t + i,t

其中被解釋變數為總永久性財稅差(PERMDIFF),衡量方法為總財稅差 扣除暫時性財稅差,當中,總財稅差為當期稅前淨利減去當期聯邦及外國所得 稅費用除邊際稅率,而暫時性財稅差為遞延所得稅費用除邊際稅率。由於本研 究跨足稅務改革前後兩種邊際稅率,因此將課稅年度屬於 2018 年前設為 35%,課稅年度屬於 2018 年度設為 21%。

裁決性永久財稅差主要的衡量方式為:(一)將所有變數除以前期總資產 以避免像有效稅率衡量時有分母過低的狀況,(二)將各變數:無形資產

INTANG )、權益法下認列之損益UNCON)、非控制權益淨利(MI)、當期 州際所得稅費用(CSTE)、遞延稅務損失差(ΔNOL)、期初之永久財稅差

二、 主要變數

響下,有合格資本支出之公司相較於無合格資本支出之公司,其避稅程度 較高。

三、 控制變數 (1) SIZE:企業規模

本研究以當期總資產總數取自然對數衡量企業規模,而過去文獻中,

Zimmerman (1983)認為企業規模愈大,可能需要付出的避稅成本(政治 成本)越高,研究結果指出企業規模與避稅程度呈現負向關聯;但另有學 者持有相反之看法,Siegfried (1974)認為企業規模愈大,愈有能力投入 更多的資源以執行租稅規劃,並發現企業規模與有效稅率則呈現負向關聯

(Porcano, 1986 ; Dyreng et al., 2008),甚至過去亦有研究成果顯示企業規 模與有效稅率並無顯著關聯(Gupta and Newberry 1997;Mills et al., 1998),

由於此變數在以往文獻中具有不同結果,因此,本研究在此不預期其方向。

(2) RD:研究發展支出

公司研究發展費用為當期研究發展費用除當期總資產,若當期無研究 發展費用則為 0。公司所投入的研究發展支出,可於發生當期認列為費用,

因而享有提前認列費用之稅盾效果。Gupta and Newberry (1997) 之研究 成果指出,企業之研究發展支出比率愈高,因為享有愈多的稅盾效益或投 資抵減,使其有較低的有效稅率。此外,企業的研究發展費用愈高,擁有 愈多可積極稅務規劃的空間(Hanlon et al., 2005)。因此,本研究預期研 究發展支出比例與企業避稅程度呈現正向關聯,亦即在其他條件不變下,

研發支出比重越高之公司,其裁決性永久財稅差較高,而有效稅率較低。

(3) LEV:企業槓桿程度

財務槓桿比率,為公司當期總負債除當期總資產。過去對於企業槓桿 程度與避稅程度之關聯性,有兩派不同的看法,其一種看法為舉債之利息 費用具有稅盾效果,會使得公司有效稅率下降 (Gupa an Newberry, 1997)。

(4) NOL:淨營業損失 參考 Dyreng et al.(2010)將約當現金放入控制變數。過去文獻中,Harford et al.(2008)指出企業高階管理人為了降低投資人監理,可能會透過收購

(7) ROA:資產報酬率

資產報酬率為當期稅前淨利除當期總資產。資產報酬率愈高的公司,

獲利能力較好,公司可能所需負擔的稅額較高(Anderson and Reeb, 2003),使得公司從事避稅活動動機較高,因此本研究認為企業資產報酬 率與避稅程度呈現正向關聯,亦即在其他條件不變下,資產報酬率較高之 公司,其永久財稅差較大,而有效稅率較低。

(8) PPEGT:資本密集度

本研究以當期廠房及設備總額除當期總資產衡量資本密集度,並參考 McGuire et al. (2012)將資本密集度納入控制變數,多數學者認為資本資 本 密 集 度 愈 高 之 營 利 事 業 , 可 能 得 享 有 愈 多 之 折 舊 利 益 及 投 資 抵 減

(Stickney and McGee, 1982;Gupta and Newberry, 1997);Mills(1998)

亦指出資本密集度較高的企業,其避稅程度亦較高。故本研究預期企業之 資本資產密集度與避稅程度呈現正向關聯,亦即在其他條件不變下,資本 資產密集度較高之公司,其裁決性永久財稅差較大,而有效稅率較低,避 稅程度越高。

(9) INTANG:無形資產占總資產比例

無形資產為當期無形資產除當期總資產。企業若擁有較多無形資產,

因為無形資產在認列與衡量方式有較大配置空間,過去文獻顯示,擁有較 多無形資產之公司,有較高的機率從事租稅行為(Hanlon et al., 2007),

而過去亦有學者在相關避稅文獻將其納入為控制變數( Frank et al., 2009;

Dyreng et al., 2010),本研究預期企業無形資產占總資產比例與避稅程度 呈現正向關聯,亦即在其他條件不變下,無形資產比例越高之公司,裁決 性永久財稅差較大,而有效稅率越低。

(10) ΔSALE:銷售成長率

銷售成長率為當期銷售淨額除以前期銷售淨額再減一,當期銷售成長

呈現正向相關,即其他條件不變下,銷售成長越高之公司,其裁決性永久 財稅差較大,而有效稅率較低。

(11) FI:有海外營收

海外營收為一虛擬變數,若公司有海外稅前營業收入為 1,否則為 0。

若公司有海外營收,相較於無海外營收之本土企業,營收組成非單一國家,

於美國境內避稅之必要性較低,故本研究預期有海外營收之公司與避稅程 度呈現負向關聯,亦即在其他條件不變下,有海外營收之公司,裁決性永 久財稅差較低,而有效稅率較高。

(12) EQINC:權益收益

權益收益為當期權益收益除當期總資產。當公司擁有較多長期股權投 資時,其權益收益可能愈高。在公司擁有較多長期股權投資時,母子公司 或關係企業之關係組織,比起單獨企業,可能較會藉由控制力、關係企業 交易或跨組織之盈餘分配,以達到節稅或降低稅負的效果,使其有效稅率 較低。因此,本研究認為企業權益收益與避稅程度呈現正向關聯,亦即在 其他條件不變下,權益收益較高之公司,裁決性永久財稅差較高,而有效 稅率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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