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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審判》外一章

一、前言

卡夫卡也有相當多描述法律的短篇小說,只是無一例外的,皆直指卡夫卡的 人生。

本章探討卡夫卡在《審判》外,描寫法律的作品。或收錄在他的短篇小說集 之中,或收錄在他的筆記、日記之中。其中是否直指法律,這並不是筆者探討的 重點,而是看它背後的意涵──法律是相當廣闊的概念,如作廣義的解釋,它包 含世界上所有與規範相關的事件,不見然是由國家頒布的法律。依此,國家的命 令、地方的規範、人們對法律的想像、甚至是人與人之間的權力關係,都涵攝在 筆者的探討範圍之內。只是,或許文本可以指涉法律,卡夫卡便在《審判》中將 自己與法律成為不可切割的一部分,但難以在所有篇章都藉由法律切入講述卡夫 卡自身。所以筆者在短篇小說中,或略帶出它背後可能代表的法律意涵,以備查 考。

只要檢驗一下我的最終目標,就會發現,實際上我並不追求成為一 個好人,合乎最高法院的規範,而是完全相反。綜覽整個人類和動 物群體,認清他們的根本愛好、願望和道德理想,並盡可能地使我 朝著讓所有人滿意的方向發展,而且(這裡出現的飛躍)使人們滿意 到這種程度,在不失去大家對我的愛的情況下,我最終可以作為唯 一不下油鍋的罪人,在所有人的睽睽目光下公開展現我內心的卑 鄙。總而言之,我所關心的僅僅是人類和獸類的法庭,而且我還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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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騙這個法庭,當然是沒有欺騙的欺騙。72

卡夫卡在日記裡寫下這段文字之後,一字不漏的抄在給馬克斯的信當中。卡夫卡 認為,法律表徵的事件跟他的本性有違;換句話說,法律是社會性的束縛,而人 的本性是自然性的。這就回歸到卡夫卡的作品之中,大部分的動物形象:那是意 欲回歸原始的象徵。但是弔詭的是,並不是每一種動物都能夠如實的擺脫社會性 的束縛。最明顯的就是卡夫卡的《變形記》,主角直至成為甲蟲之後,仍然無法 擺脫社會性的思維與擔憂。

這就是卡夫卡對法律小說的基調:最經典的《在流放地》,也是探討卡夫卡 法律小說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社會是逃脫不了的束縛;也漏不了對法律最直接的 詮釋作品,《關於法律問題》;《中國長城建造時》是把國家機器作為長城的建構 之餘,所產生的國家機器與權力狀態;《普羅米修斯》,雖然並非真的涉及法律,

但都在描寫審判後的情況。這些作品或許有在前面探討過,或許沒有。但仍希望 能在本章,完整且詳細的介紹。

二、《在流放地》

如果要把卡夫卡的生命對應到《在流放地》,我們會看到卡夫卡的自我定位 轉換於不同的角色:他並沒有一定的角色。雖然每個人的角色定位本來就會因為 面對不同人與不同狀況,有不同的面貌。卡夫卡的自我轉換,或許代表不想將自 己穩固定位在某個角色之上,以表示多面向的性格;也有可能表述自己與自己的 抗爭狀態,終究將自己架上刑具的,也還是自己。整個流放地可能就是代表卡夫 卡自我內心的荒蕪,處於世界的邊緣,更顯卡夫卡在其中的孤獨與獨特。

這篇小說從外部觀點,以外地旅行者的角度,看待流放地未予廢除但已不受 信賴的刑罰。刑罰是用機器,在人的身上刻上罪名,期間為了維持受刑人的生命,

72 同註 42,頁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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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餵食或給予毯片讓受刑人緊咬以忍受痛楚。但到最後字體成形後,當事人便會 因為流血過多致死。在這過程之中,從頭到尾都不會知道自己到底犯什麼罪,等 他知道時,就已經死了。執行官是前任司令官的信徒,恪守並信仰這套被現任司 令官以為違反人權的刑罰。執行官希望旅行者好好的幫他說項,請現任司令官回 復這套刑罰。但是通篇文章並未看到現任司令官對刑罰的真正態度,只有執刑官 對現任司令官的描述,說他多想要藉由旅行者的評價以便廢除這套刑罰。

但是當執刑官看到旅行者的猶豫並摻有不認同態度時,他知道應該放下最後 的希望,便自己爬上行刑台,受這台機器最後一次的處決,以表對前任司令官的 效忠,與自己的不合時宜。

《在流放地》顧名思義,講的是地區邊陲的故事。既為邊陲,刑罰比較極端 以懾人,相當正常。以人權作為最新刑罰的要求,其中不免帶有不食人間煙火的 味道;但是正面看來,也有可能帶有為了要發展成一律平等的法律、或讓法律更 加文明化。不管怎麼樣,對原來的體制而言,都是霸權形式的轉換。這種轉換帶 有強制性,但對受刑人來講差別並不大,因為不管用新的形式還是舊的形式,他 都註定是底下的犧牲者:畢竟,受刑人仍受到舊刑罰的宰制,這也意味新制度對 舊刑罰的縱容。無論新的司令官是否只是為了要讓旅行者看到這種刑罰的不人 道,還是要借刀殺人讓這個制度消失,受刑者都是代罪羔羊,被迫出現在不該出 現的地方受著刑罰。

很詭異的是,會如此描述,是因為聲稱新刑罰(雖然根本沒人知道那是什麼)

代表人權與文明,就推定它比舊刑罰更人道;並認為舊刑罰劣於新刑罰。殊不知,

可能新刑罰劣於舊刑罰也說不定。換句話說,不論優劣是否取決於價值觀的判 斷,新司令官的想法可能都是藉口,真正影響全局的是新司令官想要掌握權力的 心,並非任何「表面上」的理由。

依此,筆者認為,深深透進《在流放地》的是權力的展露。大多數有法律的 地方必定都有權力,這兩者之間無法脫勾。但筆者專注的重點,是法律藉由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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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正當理由,大肆更改形式,但實際上變更了什麼?或是「改良」或「更正當 化」了什麼,背後暗諷權力轉移時無可避免的霸權性質。

這如典範轉移一樣,該有的權力規制與制裁都還在,只是換個方式而已。其 中都不免帶有舊有的色彩,無論在法律規範,還是在法律制度或法律意識,沒有 任何法律體制可以完全拋棄舊有體制。更重要的是,即使有再正當的價值轉換,

實際上都換湯不換藥,只是新體制的影響會越來越幕後,越來越居於隱而不顯現 於世。只是因為時代轉換,原有規制的手法被取代,轉換成更有效率的手法罷了。

其中都不脫權力的桎梏。

對應到卡夫卡身上,代表無論面對何種權力來源,從父親、保母、老師、上 司到情人,最原始的恐懼與束縛感如影隨形,卡夫卡都面臨相同處境:對父親的 懼怕蔓延他全身,造成擺脫不去的陰影。就是因為一開始的自信崩潰,到後來只 能用殘缺面對他認識的所有人,所有高位於他的人。雖然,其中的關係有可能對 等或不明顯的落差,但是卡夫卡皆把自己壓到最低的位階。一方面抵禦權力的入 侵,一方面渴求恩賜。但到最後,被處死的都是卡夫卡,無論面對誰,他都是受 刑者,承擔自己也無法敘說的刑罰。或許到他知道的那天,他已經死了。死在自 己無以名狀之中。

很諷刺的,卡夫卡在死後多數的作品集被發表,包括私密的日記、隨筆與書 信。人們給他安上各種不同的評價與想像,即使是最親密的好友也不例外。

在故事中,施予死刑的同時,執行者還會給予安慰與生存的力量,但最終目 的還是要拖延受刑人的死期,並且賦予更多的痛苦。這邊又是個拖延的意象,對 應《在法的門前》,一個是被動一個是主動。但無論何者,當事人都無法得到最 終的答案──法律是什麼?自己到底犯何罪?

一再拖延,很有可能沒有答案;很有可能就只是要故意拖延,讓當事人承受 更多的痛苦;很有可能是當事人無法問或不敢問;很有可能有其他的原因。《在 流放地》,因為執行官與受刑人的語言本不通,自始就不存在傳達答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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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受刑人斷氣之前看得到刻在身上的字也於事無補。無知不是過錯,只是悲 哀。但是不管怎麼樣,都不會有重來一次的機會,畢竟生命的終點是死亡,不是 再生。

這種拖延對卡夫卡來說也是依賴。受制於權力,即使再不合理,它都有讓人 依賴的地方,才能夠深深的附著在身上。卡夫卡即使可以獨立(雖然他沒有選擇 獨立),也擺脫不了父親的照顧。除經濟壓力之外,筆者認為或多或少有他的心 理因素。確切是什麼並不清楚,但父親畢竟就如《在法的門前》中的法律,對卡 夫卡有強大的吸引力,才能讓卡夫卡不至於想要自立。

《在流放地》只是把這一切具體化,卡夫卡在作品中自我綑綁;對卡夫卡而 言,都有自我脫離的可能,但終究無法脫離這一切。

這時,卡夫卡的角色,就悄悄地從受刑人,轉換成執刑者。受刑人的角色更 像是自我,在他上面仍有更大的權力,執刑者也是受管控的人。他被夾在兩者之 間,如牧師看待《在法的門前》的門警時,認為他才是受制的人一樣。

只有自己能夠把自己困住。在這裡,卡夫卡又面臨雙重性格,自己掙扎於其 中。面對自己的感性、理性不斷的拉扯。其實執刑者也是很可憐的角色,不斷緬 懷過去。即使那對他是美好的回憶,但那些已不復存。對卡夫卡而言,過去雖然 痛苦,但他畢竟也是在追隨過去。在卡夫卡的作品中,我們看不見太多的未來。

要不是如此,卡夫卡怎麼會一直自我反芻呢?

在故事的最後,執刑官放了受刑人,把自己架上機器,讓機器進行最後完美

在故事的最後,執刑官放了受刑人,把自己架上機器,讓機器進行最後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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