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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山劃界下的零星拓墾

第二章 帝國的邊陲:開山撫番下後山的聚落分布(1875-1895)

第一節 封山劃界下的零星拓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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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帝國的邊陲:開山撫番下後山的 聚落分布(1875-1895)

本章節將以漢人聚落的分布與發展為對象,首先討論在「封山劃界」時 期漢人的零星拓墾,以及以泊船港灣配合河流運輸所構成的交易網絡;其次 討論「開山撫番」後,在駐軍與移民政策的推動下,所應運而生的聚落;最 後則分析在漢人拓墾與交通路線的迅速發展下,聚落由最初的點狀分布逐漸 向縱谷內部擴散的過程。

第一節 封山劃界下的零星拓墾

一、 由象徵式統治到封山劃界

荷蘭、西班牙統治「後山」地區的時間不長,統治效力亦相當有限,主 要皆著眼於探金事業。荷蘭統治後期,雖將後山納入地方會議制度統轄,但 仍屬於象徵式的統治。明鄭與清領初期的統治,則著眼於漢番貿易與番社的 歸附輸餉,態度消極。直至朱一貴事件平定後,基於治安所需,清廷開始於 後山實施「劃界封山」的隔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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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荷西時期的象徵式統治

「國家」勢力進入「後山」地區始於荷蘭、西班牙統治時期。1自西元 1626 年於社寮島興築聖薩爾瓦多城(San Salvador)起,直至 1642 年為荷蘭 人勢力逐出臺灣為止,西班牙曾經短暫統治臺灣北部。西班牙經營北臺灣期 間,曾將所轄的地域劃分為Tamchuy、Cabaran、Turoboan等三個省區。其中 Turoboan省區則約在今花蓮平原一帶。2

Turoboan省區的命名係源於省區中的Turoboan聚落,也就是清代文獻中 所記載的「哆囉滿」。3相較於Turoboan聚落,西班牙文獻對於省區中其他聚 落的記載模糊不清,這不僅說明了Turoboan聚落為西班牙人主要的活動範 圍,同時亦顯示其對西班牙人的重要性。4此外,根據西班牙文獻的記載,

Turoboan省區中的聚落大多產有金礦或銀礦,其中以Turoboan聚落所出產的 金礦產量最為豐富,品質也最為優良,因此與臺灣北部的原住民貿易往來頻 繁。 由此可知,Turoboan省區的劃分與西班牙人的探金事業關係密切。

1 此處的「國家」是意指統治臺灣,並於東部地區設官治理、行使統治權的政權而言;而「後 山」則為狹義的「後山」,其所指涉的空間範圍為今日花蓮、臺東兩縣所含括的境域。

關於「後山」空間概念的演變,可參考:康培德,〈清代「後山」地理空間的論述與想 像〉,《臺大文史哲學報》,61期(臺北,2004年11月),頁299-313。

2 José E. Borao, “The Aborigines of Northern Taiwan According to Seventeenth-century Spanish Sources,”《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田野研究通訊》27 (June, 1993) , pp. 100.

3 Turoboan亦作Turumoan、Taroboan、Turuboan、Torrobouan及Terraboan等,即中國史籍上所 稱的哆囉滿,在荷西文獻中哆囉滿所指涉的位置應位於今立霧溪河口以北一帶。中村孝 志,〈十七世紀荷蘭在臺灣的探金事業〉,收入:中村孝志,《荷蘭時代臺灣史研究上 卷-概說‧產業》(臺北:稻鄉出版社,1997年12月),頁195-196;中村孝志著、許賢 瑤譯,〈荷蘭時代的探金事業補論-特別關於哆囉滿〉,《臺灣風物》,42卷4期(臺北,

1992年2月),頁17-23。

4 在西班牙文獻的記載中,Turoboan省區轄下共有Turoboan等12個聚落,但文獻中對於 Turoboan省區的了解與記載,相較於其他兩個省區,在程度與數量上有明顯的差異。由 此可知,西班牙人對於三個省區的統治力量並不一致,對於Turoboan省區的統治力最弱,

活動範圍應僅限於Turoboan聚落一帶。康培德,《殖民接觸與帝國邊陲-花蓮地區原住 民十七至十九世紀的歷史變遷》(臺北:稻鄉出版社,1999年),頁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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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西元 1624 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於在大員地區興築城堡,揭開 了荷蘭人統治臺灣的序幕。荷蘭人統治臺灣初期,其勢力範圍僅限於大員地 區一帶,隨著統治地位的逐漸穩固,荷蘭人開始向臺灣各地擴展。

1630 年代後期,後山地區產金的傳言開始引起荷蘭人的注意。西元 1636 年12 月,東印度公司透過琅嶠社得知卑南覓附近產金的消息。51637 年 2 月 起,東印度公司先後派遣中尉Jan Jeuriaensen與上尉Johan van Linga前往卑南 覓附近探查金礦。6由於卑南北邊產金的傳說甚囂塵上,1638 年 2 月東印度 公司派遣商務員Maerten Wesselingh(衛西林)駐紮於卑南,自此主導了東印 度公司於後山的採金事業。7衛西林駐紮期間,為了探查金礦產地的資訊,曾 親訪各地「番社」。不過,1641 年 9 月衛西林與隨行人員遭到呂家 (Nicabon)、

大巴六九 (Tammalacouw) 等兩社原住民殺害,開啟了東印度公司對於後山 的武力征討。8

1642 年 1 月,東印度公司駐臺灣長官Paulus Traudenis率領軍隊征討後山 番社,並於途中探查金礦產地及來源,但未有所獲。9此後,東印度公司雖曾 數度派員前往後山征討番社,並順道探勘金礦,但皆無功而返。確定探金工 作失敗後,東印度公司對於後山的武力征討也轉趨消極。10由此可知,「採金」

為東印度公司統治後山期間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另一方面,荷蘭東印度公司對於後山的行政統治則以「地方會議」制度

(Landdagh)為主。西元 1644 年 3 月,在臺灣長官Francois Caron的努力催生 下,東印度公司首次於赤崁召開會議。11此後,東印度公司將全島分成北部、

5 郭輝編譯,《巴達維亞城日記》,第一冊(臺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70年),頁191。

6 中村孝志,〈十七世紀荷蘭在臺灣的探金事業〉,頁180-181。

7 中村孝志,〈荷蘭人的探金事業再論〉,收入:中村孝志,《荷蘭時代臺灣史研究上卷-

概說‧產業》(臺北:稻鄉出版社,1997年12月),頁222。

8 郭輝編譯,《巴達維亞城日記》,第二冊(臺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70年),頁321。

9 郭輝編譯,《巴達維亞城日記》,第二冊,頁371-375。

10 在1642年1月的征討後,東印度公司曾於1643年4月與1645年12月兩度派兵進入後山征討原 住民,並進行探金工作。郭輝編譯,《巴達維亞城日記》,第二冊,頁466。

11 當時於赤崁召開了北部、南部與東部會議,東部會議共有十一個村社的酋長偕同隨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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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卑南與淡水等四個地方會議區,並計畫以「卑南」為中心,於當地召 開「東部地方集會」。12雖然南北區會議定期於赤崁舉行,但東部地方集會卻 遲至 1652 年 6 月才首次於卑南召開,共有 34 個村社代表參加;自 1652 年 起卑南共連續舉辦五屆東部地方集會。131657 年後,因天花流行,各地方會 議停開。此後,因鄭成功來襲,動搖不安,東部地方集會未再召開。14 總括來看,在各地方會議的轄境中,東部地方會議為東印度公司統治力 較為薄弱之處;東印度公司雖曾透過駐軍與村落戶口調查來維持後山的統 治,但由每年參與集會的村社數可知,其實際統治力並不強。

(二) 清代的封山劃界

西元 1662 年荷蘭人為鄭成功所敗,臺灣納入鄭氏政權的統治。鄭氏政 權經營臺灣時期,統治範圍僅及於臺灣西部,對於後山的認識僅限於產金的 傳說。永曆 36 年(1682)鄭克塽曾派兵前往卑南覓探查金礦,但因懼怕遭 受番人襲擊,尚未抵達卑南覓便無所獲而返。15

鄭氏政權對番社的控制則承襲荷蘭時期的「贌社」制度,雖較荷蘭時期 嚴苛,但仍由社商包攬番社的賦稅,社商與番社間亦維持以物易物的交換模

席。中村孝志著、許賢瑤譯,〈1655年的臺灣東部集會〉,《臺灣風物》,43卷1期(臺 北,1993年3月),頁166-167;郭輝編譯,《巴達維亞城日記》,第二冊,頁411。

12 中村孝志著、許賢瑤譯,〈1655年的臺灣東部集會〉,頁167;楊彥杰,《荷據時代臺灣 史》(臺北:聯經出版社,2000年),頁96。

13 1653年6月12日,召開第二屆東部地方集會,與會村社代表增至37社;1654年5月20日的第 三屆東部地方會議,增至38社;1655年5月15日,第四屆會議增至43社;1656年5月,第 五屆會議則有42社與會。中村孝志著,許賢瑤、吳密察譯,〈荷蘭時代的臺灣番社戶口 表〉,《臺灣風物》,44卷1期(臺北,1994年3月),頁198。

14 中村孝志著、許賢瑤譯,〈1655年的臺灣東部集會〉,頁166-167;

15 上淡水通事李滄、監紀陳福、宣毅前鎮葉明統領士兵,自上淡水出發前往卑南覓社取金。

黃叔璥,《臺海使槎錄》,臺灣文獻叢刊第4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722年),

頁139-140;江日昇,《臺灣外記》,臺灣文獻叢刊第60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1704年 ),頁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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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16此外,鄭氏政權亦於番社中設立「土官」,由土官掌管番社事務,並不 另外設官治理。17由此可知,鄭氏政權對於後山始終抱持著忽視態度,僅因 探金的關係而與卑南覓一帶番社有所接觸。

康熙 23 年(1684)6 月清廷將臺灣納入版圖,但其實際統治的範圍僅限 於臺灣西南部的鳳山、臺灣以及諸羅三縣,對於後山的瞭解仍十分模糊。康 熙24 年(1685),首任臺灣知府蔣毓英對於後山有這樣的記載:18

…到郎嬌,而沙馬磯頭而山始盡,深山之中,人跡罕至,其間人形獸 面,鳥喙鳥嘴,鹿豕猴獐,涵淹卵育,魑魅魍魎,山妖水怪,亦時出 沒焉。相傳有金山,每啟人涎羨之情,然在層巒疊嶂之內山,外係化 外野番。野番巢穴,番獰路險,人跡罕到,亦不知山在何處,與山之 高大幾何也。19

康熙34年(1695)高拱乾所編纂的《臺灣府志》中則寫道:

至於東方,山外青山,迤南亙北,皆不奉教。生番出沒其中,人跡不 經之地;延袤廣狹,莫可測識。20

雖然這兩段記載所描述的範圍包含了整個臺灣山區與山後,但從描述中可 知,當時官方認為後山為妖魔鬼怪出沒、野番雜處、漢人足跡罕至之地;對

16 郁永河,《裨海紀遊》,臺灣文獻叢刊第44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697年),

頁36。

17 孟祥瀚,〈臺灣東部之拓墾與發展(1874-1945)〉(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 碩士論文,1988年),頁36-37。

18 蔣毓英於康熙24年(1685)所纂修的《臺灣府志》為第一部臺灣志書,其中記載了對於臺 灣各地最早的紀錄及各種關於臺灣開發早期的珍貴文獻。陳捷先,《清代臺灣方志研究》

(臺北:學生書局,1996年),頁15-35。

19 蔣毓英,《臺灣府志》,收入:蔣毓英等修,《臺灣府志.三種》(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頁30。

20 高拱乾,《臺灣府志》,臺灣文獻叢刊第65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695年),

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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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政策,但清廷仍允許番社輸誠納餉。如,雍正2 年(1724)臺灣鎮總兵 林亮、臺廈道吳昌祚曾遣守備吳崑等帶同卑南覓土番遊歷後山各社,招撫「生

隔離政策,但清廷仍允許番社輸誠納餉。如,雍正2 年(1724)臺灣鎮總兵 林亮、臺廈道吳昌祚曾遣守備吳崑等帶同卑南覓土番遊歷後山各社,招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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