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殖民地的邊區:日治前期東臺灣聚落體系的萌芽(1895-1930)
第三節 花蓮港廳的興起與區域性聚落體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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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里鎮三民里三民社區)更因為興盛的製腦業而形成一大繁榮的街庄,。236 另外,如神農(今玉里鎮春日里神農)、末廣(今玉里鎮大禹里末廣)、荖藤 坑(今玉里鎮源城里荖藤坑)、腦寮地(今玉里鎮長良里腦寮地)等皆為腦 丁或其後裔所建立的小聚落。237
然而,製腦事業的流動性高,工作地點不定,加上番情不穩,因此很難 形成永久性的聚落,238因此酸柑與溪埔等製腦聚落的發展維繫於民間企業的 資源投入。此時民間企業的經營深受總督府的大力支持與協助,因此這些新 興聚落的出現或可視為國家力量的扶助。
總括來看,日治初期東臺灣各地雖仍有許多荒野尚未開墾,這些荒地的 開發需要仰賴大規模的水利設施,然而早期的移民無力負擔興建水利設施所 需的人力與資金,更無法擺脫自然環境的限制,因此聚落的分布大致延續了 清領末期的景況。直至官營移民事業展開後,在國家力量與資源的挹注下,
配合後來民間資本的進入,新興聚落才逐漸出現。由此可知,此時東臺灣的 聚落發展仍深受國家力量所主導。
第三節 花蓮港廳的興起與區域性聚落體系的形成
自荷蘭東印度公司統治以來。卑南即為後山地區的重心所在。歷經清代
林聖欽,〈花東縱谷中段的土地開發與聚落發展(1800-1945)〉,頁80。
236 當時在當地的樟樹林中有腦寮三十棟餘棟,聚集了日本腦丁與相關事務員,看起來十分 繁榮昌盛,當地有旅館、旗亭,並設有小學校。毛利之俊,《東臺灣展望》(臺東:東 臺灣曉聲會,1933年),未編頁碼。
237 潘文富等撰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編,《臺灣地名辭書》,卷二.花蓮縣,頁108、114、
117、131、134。除此之外,大正7年(1818)臺南製糖株式本社接手里壠山地製腦事業,
翌年轉由臺灣製腦會社經營,並招募桃園、苗栗地區有製腦經驗的客籍移民前來里壠一 帶(今關山鎮里壠里隆興),昭和4年(1929)製腦會社結束營業,但部分留下的腦丁轉 業開墾,亦形成新聚落。夏黎明等撰述、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臺灣地名辭書》,卷 三.臺東縣(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9年),頁119-131;黃學堂,〈日治時期臺 東地區的客家移民〉,《臺東文獻》,復刊10期(臺東,2004年10月),頁10。
238 林聖欽,〈花東縱谷中段的土地開發與聚落發展(1800-1945)〉,頁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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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日治初期,在國家力量的加持下,卑南的行政機能一再加強。花東兩廳 分治後,在種種有利的因素帶動下,花蓮港廳地區的迅速發展,東臺灣的區 域重心漸次的由南向北轉移。此外,隨著東臺灣的開發,各地方行政中心逐 漸行成,聚落階層亦因此出現。
一、 以卑南為重心的時期
(一) 透過卑南番的間接統治
如前所述,自荷蘭東印度公司統治以來,東印度公司即以「卑南」為中 心,召開「東部地方集會」。239雖然其實際統治力量亦相當薄弱,但卻確立 了東臺灣以卑南為中心的行政管轄方式。240之後,鄭氏政權對於東臺灣的控 制仍承襲荷蘭時期的「贌社」制度,且因探金的關係而與卑南覓一帶番社的 關係較為密切。241
清廷將臺灣納入版圖後,東臺灣屬化外之地,但在贌社制度的運作下,
藉著番社的納餉歸附,清廷仍與東臺灣諸番社維持些許的聯繫。242「朱一貴 事變」弭平後,清廷命卑南覓大土官調遣各番社協力捕捉朱一貴餘黨,並委 任其統理各番社。243由此可知,當時卑南覓為官方勢力所及之處,清廷亦試
239 中村孝志著、許賢瑤譯,〈1655年的臺灣東部集會〉,《臺灣風物》,43卷1期(臺北,
1993年3月),頁164-168;楊彥杰,《荷據時代臺灣史》(臺北:聯經出版社,2000年),
頁96。
240 林玉茹,〈國家與行政空間的形構〉,頁31。
241 孟祥瀚,〈臺灣東部之拓墾與發展(1874-1945)〉,頁36。
242 康熙34年(1695)大雞籠通事賴科、潘冬等招攬後山崇爻九社歸附,並附入阿里山社輸 餉;康熙35年(1696)卑南覓等六十六社亦納餉歸附。藍鼎元,《東征集》,臺灣文獻 叢刊第12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722年),頁90-91;王瑛曾,《重修鳳山縣 志》,臺灣文獻叢刊第146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764年),頁65-66。
243 藍鼎元,《東征集》,頁25;幣原垣,〈卑南大王〉,《南方土俗》,1卷1期(臺北,
1931年4月),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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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透過「卑南大王」維持與東臺灣各番社間的聯繫。244
在「封山劃界」禁令施行後,清廷對於東臺灣的治理轉趨於消極放任,
但仍允許番社輸誠納餉。雍正2 年(1725)臺灣鎮總兵林亮、臺廈道吳昌祚 曾遣守備吳崑等帶同卑南覓土番招撫諸番社歸化,245這再度說明了清廷與卑 南覓番社關係密切。此外,在時禁時弛的封山禁令下,位居水路交通要道上 的「卑南覓」始終為重要的漢番貿易據點,卑南覓番社亦屢次向清廷呈請,
允許其通商貿易。246由此可見,在開山撫番以前,以卑南覓番社與清廷的互 動最為緊密,國家力量亦透過卑南覓番社逐步進入東臺灣。247
(二) 行政機能的賦予與強化
「開山撫番」的政策獲准施行後,清廷首先於卑南設置「卑南廳」,這 不僅宣告東臺灣正式納入官方行政管理體系中,同時亦延續了自荷蘭東印度 公司統治以來,東臺灣以卑南為中心的行政管轄方式。然而,此時清廷實際 管轄的地區僅局限於卑南一帶,其餘地區仍由駐軍兵官實行軍事管制。248換 言之,卑南仍為清廷統治的重心所在。此外,隨著招墾工作的進行,清廷選 擇以卑南、璞石閣以及花蓮港三地作為北、中、南三區塊的墾務中心,並於 卑南設置招撫局。249
244 有學者認為,這些番社頭目是被授與「六品頂戴」以及「羊皮蟒袍」,既非「封王」也 不是賞賜「龍袍」。就此而言,「卑南大王」應為後人穿鑿附會之說。陳文德等纂修,
《臺東縣史卑南族篇》(臺東:臺東縣政府,2001年),頁46。
245 洪安全主編,《清宮宮中檔奏摺臺灣史料》,(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2001年),頁 271-281;293-295;326-330。
246 清廷曾於雍正7年(1729)與乾隆13年(1748)兩度准請卑南覓通商貿易。王瑛曾,《重 修鳳山縣志》,臺灣文獻叢刊第146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764年),頁11、
66。
247 卑南番社在東臺灣的地位一直相當穩固,開山撫番前夕,清廷得知日本擬勾結卑南社番 目,曾派人招撫。日本領有臺灣後,日軍登陸東臺灣之事亦相當仰賴卑南番人的幫助。
陳文德等纂修,《臺東縣史卑南族篇》,頁48。
248 李文良等纂修,《臺東縣史政事篇》,頁20。
249 胡傳,《臺東州采訪冊》,頁41,林聖欽,〈花東縱谷中段的土地開發與聚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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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東直隸州設立後,清廷計畫將州治置於中路的水尾。250但因中路爆 發番民變亂,州治仍暫寄於卑南。251在撫墾機構上,除原有的卑南招撫局外,
光緒 14 年(1888)爆發的「番民變亂」結束後,清廷再將水尾撫墾局析分 為花蓮港與秀姑巒兩局。252這顯示,此時清廷在東臺灣的經營仍依循北中南 三段的區域分劃,北路的花蓮港與中路的璞石閣已逐漸成為北中兩地的地方 重心,但在撫墾與行政機關的編制上,卑南仍為東臺灣的行政中心。
日本領有臺灣後,如前所述,在政權交替期間東臺灣維持了近一年的特 殊政治時期。明治29 年(1896)5 月 25 日,日軍於卑南登陸,隨後在當地 的卑南族與馬蘭社阿美族的協助下,向劉德杓所統領的清軍進攻,並由卑南 出發,沿著縱谷向北推進,直至進入花蓮港並降伏當地清軍後,方才確立對 東臺灣的實質佔領與軍事控制。253總督府自卑南展開其在東臺灣的統治,說 明了此時其仍為東臺灣的重心所在。
此後,在國家力量的加持下,卑南的行政機能一再加強。明治 29 年(1896)
5 月,日軍登陸卑南後,隨即在六月間於卑南新街成立臺東撫墾署及臺東支 廳,254同時亦設立臺東郵便局,接著設立國語傳習所,並配置警察官,明治 31 年(1898)6 月開設臺東醫院,之後又陸續設立小學校、氣象觀測所、稅 官監視署、臺銀出張所等機關,255加上卑南一直為商品的服務中心,亦是商 旅與移民前往海岸或是縱谷內部的據點與中途休息站,其地位隨著官方行政
(1800-1945)〉,頁64。
250 劉銘傳,《劉壯肅公奏議》,臺灣文獻叢刊第271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9 年),頁284-287。
251 胡傳,《臺東州采訪冊》,頁1、13、70;林玉茹,〈白川夜州「臺東舊記」譯注與史料 價值評介〉,《東臺灣研究》1期(臺東,1996年12月,頁126-127。
252 其中秀姑巒局設於拔仔庄,花蓮港局則由州同兼理。陳英,〈臺東誌〉,頁85。
253 大園市藏,《臺灣事蹟綜覽》,頁137-138;石阪莊作,《全島探查實誌》(臺北:臺灣 日日新報社,1904年),頁105-107。
254〈臺東撫墾署開署ス〉,《臺灣史料稿本》,明治29年6月29日;王世慶,《清代臺灣社會 經濟》,頁482。
255 筒井太郎,《東部臺灣案內》,頁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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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的加強而不斷提升,256卑南新街更成為當時東臺灣稍具資產的商賈主要 聚居之地。257
另一方面,透過行政區劃的變革亦可看出卑南地位的重要性。日本領臺 初期,地方行政的建置大多參酌舊制,僅將原有的臺東直隸州改設為臺東支 廳。258明治 29 年(1896)6 月 29 日於卑南新街成立臺東撫墾署。259翌年 5 月,臺東支廳升格為「臺東廳」,並設立卑南、水尾、奇萊三辦務署。260明 治 31 年(1898)總督府裁撤臺東撫墾署,並改辦務署為出張所;直至明治 34 年(1901)時,東臺灣共設有卑南、花蓮港、成廣澳、璞石閣以及巴塱衛 等五個出張所。261同年 11 月,總督府將地方行政制度由三級制改為二級制,
原三縣三廳改為二十廳。臺東廳亦撤廢出張所,並於廳下設置巴塱衛、成廣 澳、璞石閣以及花蓮港等四支廳。262
經由這段時間的行政區劃演變可以看出,雖歷經多次的變革,但日治初 期東臺灣的行政區劃大多延續清末所施行的鄉制。換言之,不論行政權屬如 何轉變,卑南始終為臺東廳治所在,並同時為東臺灣的撫墾與行政中心,而 隨著出張所與支廳的先後建置,花蓮港與璞石閣地方中心的角色亦維持穩
經由這段時間的行政區劃演變可以看出,雖歷經多次的變革,但日治初 期東臺灣的行政區劃大多延續清末所施行的鄉制。換言之,不論行政權屬如 何轉變,卑南始終為臺東廳治所在,並同時為東臺灣的撫墾與行政中心,而 隨著出張所與支廳的先後建置,花蓮港與璞石閣地方中心的角色亦維持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