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殖民地的邊區:日治前期東臺灣聚落體系的萌芽(1895-1930)
第二節 聚落的延續與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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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來看,日治前期進入東臺灣的民間資本以賀田組為主,賀田組事業 的盛衰幾乎就是東臺灣的盛衰,147顯見其對當時東臺灣發展的影響。在東臺 灣種種不利的條件之下,賀田組之所以能持續發展,在於總督府的大力支持 與協助。148然而,賀田組並沒有達到總督府「殖產興業」的期待,在移民事 業上未具成效;在其所仰賴的製腦業中,更多以番人與本島人作為勞動力的 主要來源;在賀田組之後,面對承繼其產業的鹽水港製糖會社與臺東製糖會 社,總督府則持續以國有土地所有權的放領為誘因,獎勵其繼續推動內地人 的移住。雖然獲得的成效有限,但可以看出「殖產興業」始終為總督府開發 東臺灣的主要目標。換言之,移殖內地移民的需求才是總督府積極開拓東臺 灣的主因,此時國家力量主導了東臺灣的開發。在國家力量的扶植和民間資 本的經營下,計畫型的移民村以及以製腦業等為主的新興產業聚落紛紛出 現。
第二節 聚落的延續與擴散
一、 舊有聚落的延續
日本領有臺灣後,總督府疲於應付西部各地層出不窮的抵抗,並無暇顧 及東臺灣,東臺灣因而維持了近一年的特殊政治時期,直至明治29 年(1896)
7 月總督府方才確立對東臺灣的實質佔領與軍事控制。統治初期,總督府對 於東臺灣的瞭解尚淺,控制力仍相當薄弱,除了「理番事業」的推動外,並 無太多的措置;明治四○年代後,臺灣總督府方才開始有較具體的政策。在 此之前,東臺灣聚落的分布大致延續了清領末期的景況。
北,2008年3月),頁89。
147 鹿子木小五郎,《臺東廳管內視察復命書》,頁54。
148 鍾淑敏,〈政商與日治時期東臺灣的開發-以賀田金三郎為中心的考察〉,頁10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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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統治初期的聚落分佈
日本領臺之初,臺灣總督府即有「殖產興業」的統治構想,計劃透過內 地人的移住,以開發臺灣富源,並期待能進一步將臺灣內地化。149為了便於 日後移民事業的進行,明治 29 年(1896)10 月,總督府開始著手制定「殖 民地調查方針」,隨後正式展開「殖民地」的調查工作。150然而,在「殖民 地調查方針」立案之前,殖產部便先行於8 月派遣技師田代安定前往東臺灣 進行調查工作。由此可知,在「殖民地撰定」的目標上,總督府對於東臺灣 有著深切的期待。151
田代安定此次的東臺灣調查歷時七個月,調查的地域以北邊的新城庄為 起點,南至卑南太麻里溪間約240 公里的範圍。152在調查的過程中,田代安 定不僅深入各地進行實地的訪問與觀察,在撰寫報告的同時亦參考了臺東撫 墾署已存的檔案文書與先前的調查資料,153因此透過其調查報告大致能看出 日治初期東臺灣聚落分佈的情形。
根據田代安定的調查,明治 29 年(1896)時,新城至花蓮港間共有 1 街7 庄 7 社;木瓜溪以南至水尾溪以北間共有 12 庄 19 社;水尾溪以南至務 錄臺社(鹿寮,今鹿野鄉永安村)及利吉利基社(今卑南鄉利吉村)一帶共 有 24 庄 16 社;卑南地方有 1 街 14 社;卑南溪以北至花蓮港的海岸間則有 27 庄 35 社。154在上述的72 個街庄中,住民以漢人為主的聚落共有 23 處,155
149 水野遵,〈臺灣行政一斑〉,收入:陳錦榮編譯,《日本據臺初期重要檔案》,頁134-150。
150 在「殖民地調查方針」中將殖民地調查事業分為:殖民地撰定、原野官民區分與區劃施 設等三個部份。陳偉智,〈田代安定與《臺東殖民地預察報文》:殖民主義、知識建構 與東部臺灣的再現政治〉,《東臺灣研究》,3期(臺東,1998年12月),頁109。
151 陳偉智,〈田代安定與《臺東殖民地預察報文》:殖民主義、知識建構與東部臺灣的再 現政治〉,頁110-111、117。
152 田代安定,《臺東殖民地豫察報文》,頁1。
153 臺東撫墾署設立之初,便曾進行多次的地方調查,因此在田代安定造訪之前,東臺灣各 地方行政官廳已有許多相關檔案存在。陳偉智,〈田代安定與《臺東殖民地預察報文》:
殖民主義、知識建構與東部臺灣的再現政治〉,頁118-120。
154 田代安定,《臺東殖民地豫察報文》,頁24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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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丁庄 12 64 平埔番 -- -- --
姑仔律庄 15 73 加禮宛人 -- -- --
大峰峰庄 7 29 加禮宛人 -- -- --
大尖石庄 8 26 加禮宛人 -- -- --
葵扇埔庄 6 32 加禮宛人 -- -- --
*大港口庄 9 49 漢人 大港口 6 33
石梯坪庄 3 12 加禮宛人 -- -- --
石梯庄 7 46 加禮宛人 -- -- --
那里庵庄 1 4 加禮宛人 -- -- --
姑律庄 18 80 加禮宛人 -- -- --
岸 路 線
加露巒庄 3 未詳 漢人、加禮宛人 -- -- --
說明:人口超過100人的以網底標記,種族別中的漢人包含:支那人、廣東人。註*號的為田 代安定調查報告中的漢人聚落。
資料來源:胡傳,《臺東州采訪冊》,頁 18-21;田代安定,《臺東殖民地豫察報文》,頁 247-191。
見表 3-1,透過田代安定的調查整理可以發現,先前胡傳所記錄的後山 街庄是以漢人聚落為主。田代安定調查報告中的漢人聚落,則與光緒 20 年
(1894)胡傳所記錄的後山街庄大致吻合。兩者不同之處在於:在蓮鄉方面,
胡傳將得其黎社與石空社(石硿社)納入高山大鹵閣五社之中,156並將加禮 宛五社記為番社;157田代安定則將新城庄(包含新城本庄、得其黎庄與石空 庄)以及加禮宛五庄(包含加禮宛本庄、瑤高庄、竹林庄、七結庄與武暖庄)
記為漢人聚落,此外,在胡傳的紀錄中,佳樂庄位在花蓮港以北,但卻不見 於田代安定的報告中,或許正如胡傳的紀錄,當地因太魯閣番害,田地尚未
156 石硿社、魯登社、九宛社、得其黎社與七腳籠社等五社統名為大鹵閣。胡傳,《臺東州 采訪冊》,頁36。
157 加里宛含加里宛社、瑤高社、竹仔坑社、七結社、武暖社等五社,因光緒4年(1878)叛 亂,革去社長口糧。胡傳,《臺東州采訪冊》,頁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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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鱉溪為今日富里鄉永豐村,光緒20年(1894)時僅有住民2戶14人,但當時已有居住於公 埔(今富里鄉富里村)的平埔族人進入附近山區開墾,然而,前來開墾的平埔族人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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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卑南新街一處。由此可見,漢人在卑南與海岸一帶的拓墾成果有限,聚 落沒有明顯的擴散與分化。在海岸方面,因可墾地有限,不利拓墾,侷限了 聚落的形成;在卑南方面,較為寬廣的臺東平原則提供卑南新街的有利發展 條件。其中,「卑南新街」取代原有的「寶桑庄」成為卑南一地的代稱,說 明了新興街在行政與商業機能的加持下,快速地發展。
另一方面,除了先前胡傳所紀錄的漢人聚落外,在田代安定的報告中多 出了大量的街庄,這些街庄主要分布於水尾溪以南至卑南以北之間,以及海 岸一帶,166大多是先前胡傳紀錄中的番社。根據田代安定的調查,這些聚落 的住民皆以平埔番為主;167在海岸方面,除了成廣澳庄與大港口庄以外,其 餘街庄的住民則皆為平埔番與加禮宛人。換言之,這些街庄並非新興的聚 落,大多是舊有番社的延續,田代安定將其納入街庄來記錄,說明了清末官 方於後山推動了全面性改社為庄的「立庄運動」的具體成果。168此時,東臺 灣「置庄設總理」的地方制度並不僅限於漢人聚落,在平埔族聚落中亦同樣 施行。169
除此之外,根據田代安定的調查,縱谷中段出現了大量的平埔番聚落,
這如實呈現了清代「前山」西拉雅人向東臺灣遷移的結果。自道光年間開始,
即陸續有數批西拉雅人向花東縱谷南段遷徙;之後,這批西拉雅人又繼續向 縱谷中段與海岸遷移,170最後逐漸發展成為日後文獻中所記載的「璞石閣八
166 除了漢人聚落外,水尾溪以北的僅有以加禮宛人為主的媽佛庄。
167 如識羅庄、媽汝庄、觀音山庄、殺牛坑庄、石公坑庄、達仔完庄、挽興埔庄、樣仔寮庄、
蕃港庄、賬埔庄等街庄。
168 隨著後山清丈工作的進行,官方為了施行稅區與行政區域的重劃,因此根據丈量土地的 需要進行平原地區已墾田地的全面立庄運動。而在立庄的過程中,事實上也進行改社為 庄的工作,不論是平埔族或是阿美族、卑南族之番社所在皆改社為庄。林玉茹,〈由魚 鱗圖冊看清末後山的清賦事業與地權分配形態〉,《東臺灣研究》,2期(臺東,1997 年12月),頁143-147。
169 戴炎輝,《清代臺灣之鄉治》(臺北:聯經出版社,1977年),頁7。在田代安定的紀錄 中,各街庄設有總理、副總理、甲長、墾目、紳耆與頭人等職務,番社則設有社長、副 社長與通事等職務。
170 林燈炎譯,〈大庄「沿革」手寫文獻解說與摘譯〉,《臺灣風物》,37卷4期(臺北,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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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仔庄與石牌庄的人口數皆已超過100 人;其中,僅有水尾仙庄、麻嘉錄庄 與大陂庄的人口數與戶數同時較先前減少。由此可知,在政權更替期間,東 臺灣各地的聚落皆有所發展,但街庄的分布大致延續了清領末期的景況。
(二) 堡圖中的聚落分佈
明治31 年(1898)9 月,臺灣總督府成立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展開 土地調查事業。176歷時六年的調查與測量後,明治36 年(1903)9 月,臨 時臺灣土地調查局開始進行比例尺二萬分之一地圖的繪製工作。177翌年 8 月,臺灣中部地方與臺東廳下的地圖已全部繪製完畢,其餘尚未繪製的部 分亦將完成。178這一套比例尺二萬分之一的地圖稱之為「堡圖」,是採用 清代地方行政區劃,即堡、里、鄉、澳及其轄下街、庄、社作為圖面區域 的分化單位,並由比例尺一千兩百分之一的庄圖聯接繪製而成。179由於 街、庄、社是構成堡圖的主幹,因此透過堡圖上的地名標示,大致能看出 當時臺灣各地聚落的分布型態。
明治 38 年(1905)3 月 31 日,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結束所有業務,同 時宣告廢局,180在其設立期間一共完成了 37,869 張庄圖與 464 張堡圖的繪 製。181關於東臺灣的部份,在堡圖涵蓋的範圍中,包括臺東廳轄下巴塱衛支 廳、成廣澳支廳、璞石閣支廳與花蓮港支廳,182加上部分番界地區,其頁碼
明治 38 年(1905)3 月 31 日,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結束所有業務,同 時宣告廢局,180在其設立期間一共完成了 37,869 張庄圖與 464 張堡圖的繪 製。181關於東臺灣的部份,在堡圖涵蓋的範圍中,包括臺東廳轄下巴塱衛支 廳、成廣澳支廳、璞石閣支廳與花蓮港支廳,182加上部分番界地區,其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