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智慧建築之跨領域交流
第一節 專家意見訪談
2012/08/09 林則察 亞美地公司 / 總經理 2012/08/09
表 5-4. 訪談議題 - C
[7] 業界很難找到專門協助智慧標章申請的專業顧問,相關人力資訊宣 導不足。建築師事務所及建商智慧設計與技術相關人才普遍欠缺。
需要提供在職進修管道。
[8] 建築物智慧化也應表現在建築物生命週期的汰舊換新上及結構管線 安全偵測上。
[9] 公共工程若未來要強制申請智慧建築標章,應在邀標書及政府採購 法中就要明確規劃智慧系統、智慧材料等項目的預算執行比例,實 務上才有可能真正執行。同時建築師酬金比例以應提高,以反映智 慧化設計所需增加的顧問費用成本。
[10] 應委請專家研究,檢討目前既有建築智慧化補助的額度,每一案究 竟應補助多少,才是落實一個有效系統的適當金額? 避免補助成果 只是做一個片面性的示範系統,對於建築物管理維護運作,並未能 真正發揮實質作用。
[11] 智慧化的評估,建議應加重透過智慧化對於個案需求問題的解決程 度,以市區學校為例,校園對外開放部分的安全監控便是智慧化很 重要的一環,而對山區建築水土保持監控可能又是首要重點,不同 基地屬性、不同用途的建築物智慧化的優先順序會有所不同,因此 評分比重也應有所不同。
[12] 智慧化的設計與評估,應同時兼顧美觀需求,在同一空間中各家使 用者介面應兼顧整體性,應考量到設備控制的互動性、使用者需求 可程式化、空間物件能透過網路聯結等。
B. ICT 領域
[1] 智慧建築因跨領域較多,由於配套資訊不足,常造成業主在採購時 都以各單項採購,忽略了整合的問題及預算,造成最後無法整合,
無法達到預期效果。
[2] 同一現場工地若同時由多組承包商、多個不同系統進駐,往往造成 無線訊號上的互相干擾,讓使用效果大打折扣,材料供應商、系統 廠商間的綜向與橫向合作制度應如何規範、通訊協定上的統整,也 是值得政府著力的課題。
[3] ICT 系統廠商資訊上應能區別專業領域,同時標明是否具有研發、
設計、製造、安裝、維護等能力,以與產品代理商區別。國內應推 動智慧產品認證制度,以博得消費者信心,並能與國際大廠競爭。
[4] 對於家庭主機的維運,未來應朝向以遠端監控管理為主,產品透過 網路連結進行維護服務。
[5] 未能減少管線施工不破壞裝潢,應朝向無線發展,而隨著資料量越 來越大,無線產品應朝向超寬頻、穿透力佳及實作簡單等技術發展。
[6] 隨著智慧手機的盛行,智慧建築相關應用 APP 的開發也是刻不容 緩。
[7] 未來產品介面的開發應朝向網頁化及支援影音視覺化的標準。
[8] 智慧設計或產品應預留未來擴充性及汰舊換新的規劃。
[9] 建案為能做到大量資料的保管及資安維護,應朝向雲端控管發展。
C. 跨領域整合
[1] 智慧材料及系統的穩定度缺乏驗證機制,設計師或建商不敢貿然採 用市面上的新產品。創新智慧材料的使用,在公共工程採購上也會 面臨防弊、防綁標的疑慮,並且也需通過新材料、新工法、新構造 及 CNS 的認證,使整個設計流程都會更繁複、時程更拖長,都會造 成建築師採用智慧材料上裹足不前的原因。
[2] 未來智慧建材發展應朝向建材與感測裝置應合而為一,如:將感測
器嵌入到磁磚中,鋪設在浴室中就偵測老人行動。
[3] 智慧綠建築中的各個技術次領域很多,但由於所佔工程比例相對小,
因此均無法扮演主導角色,施工及後續維護過程需要由具有跨領域 溝通協調專長的專案管理者來主導,但這樣的人才目前非常缺乏,
值得政府努力推動並積極培養專案跨領域溝通人才及現場管理人才,
並給予專業證照。
[4] 未來的智慧空間需要規劃第一線報修維護窗口,使民眾具有採用的 信任度,目前許多公司是與電信公司合作。
[5] 智慧化投資應設計營運模式及相關制度,解決業主先期龐大投資的 費用問題,如:ESCO 制度、銀行融資、政府相關基金等。
[6] 合格智慧系統設計施作廠商亦須要設定標準及認證,市場上目前多 限於某幾家在承包並沿用現有的系統,不易依建築師創意或業主需 求特別開發新的控制程式,也擔心後續會有維護問題。
[7] 使用者對於智慧設備的使用習慣,也是需要教育的一環。才能熟悉 相關應用,適切選用生活上實際需要的智慧設計與系統。
[8] 住宅市場預售制度及 ICT 產業汰舊換新步調快,兩者在智慧系統商 品的採購上會有時間差,在法令審核及採購合約、售屋合約等訂定 上需克服。因此房屋預售制度上,研究如何與客戶溝通,透過採購 契約加入智慧化需求的迴路預約、各種面板選配、交屋後的數位服 務預約等,並預留管線、合理反映相關成本,使智慧化的供給更能 合乎客戶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