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問題探討:
「桃園煉油廠安全文化診斷與介入研究」案於 94 年 4 月啟 始,之後經過 23 場次的團體及個別訪談,受訪者眾。隨後又經 過問卷調查(有效問卷數高達 817 份)、量化研究、信度分析、
效度分析、常模分析等程序,其經過相當嚴謹的過程及一年以上 的時間後,提出了相當多的統計資料。例如其提出經由內容分析 結果,獲得六個面向及 15 個向度因素,分別為:(1)組織面:
包括公司政策、高階主管承諾及保健活動等三個安全文化因素。
(2)組織/團體面:包括安全系統、教育訓練、安全溝通、風險 管理及安全環境等五個安全文化因素。(3)團體面:為基層主 管承諾因素。(4)團體/個人面:為安全涉入因素。(5)個人 面:包括控制知覺、安全性格、安全知識、安全優先及安全動機 等五個安全文化因素。(參見附錄十七:桃園煉油廠「安全文化 向度」描述性統計,附錄十八:安全文化向度整體雷達圖)。
然而,本論文卻要從「建立安全文化之目的,就是要建立組 織及個人均有優先考量安全及安全第一或至上的態度」之角度,
進一步的探討及說明該「安全文化向度」的意義。
事實上,依實務經驗而得知:桃園煉油廠「安全文化向度」
的描述性統計,及桃園煉油廠安全文化向度整體雷達圖,僅是當 時經由訪談及問卷調查的方式,調查桃園煉油廠的人員對「安全 及其相關事項之態度」的展現。實務上,此種態度的調查,正合 乎目前安全文化學術研究的主流,因為目前大部分的安全文化之
既然是「人員對安全及其相關事項之態度的展現」卻引發了 下列兩個問題:(1)安全文化是否可因此而被測試出來?(2)安 全文化被測試出後,其目的為何?本論文除要探討上述兩項問題 外,並依上述問題提出建議與對策。
5.1.1「安全文化是否可因此而被測試出來」之問題的探討:
安全文化可以被量測嗎?這是一個令人迷惑的問題。但是 如果依照 INSAG-4 安全文化之安全文化摘要第 5 條:「本定義 使安全文化與個人態度、思維的習慣及組織的風格產生關聯。
第二項建議為:此類的事件通常是抽象的;然而儘管如此,其 品質卻仍可被顯示出來;而且有一個主要的要求就是要發展某 種方法,使之能用這些實質的顯示,來測試出其隱含之意 義。」的條文可以知道,雖然安全文化是抽象的,然而其品質 仍可被顯示出來,但是需經過某種方法,使之實質的顯示並測 試出其隱含的意義。
另再依照 INSAG-4 安全文化準則第 8 條:「個人的貢獻、
安全思維及與生俱來的質疑態度雖然是無形的,然而它是重要 且能審視安全文化的效能。國際核能安全顧問團有察覺無形及 顯示成有形並做為安全文化指標的技巧以解決本問題。」之條 文陳述,可以明確的瞭解,要審視安全文化的效能,是由審視 無形之個人的貢獻、安全思維及與生俱來的質疑態度而得的,
且說明了國際核能安全顧問團有察覺無形及顯示成有形並做為 安全文化指標的技巧。因此,本論文於 3.2 安全文化的定義中 歸納出:建立安全文化之目的,就是要建立「組織及個人均有 優先考量安全及安全第一或至上的態度」的說法,由此可以得 到再次的佐證。而本論文所述:安全文化向度之描述性統計及
安全文化向度整體雷達圖是調查「人員對安全及其相關事項之 態度的展現」的說法,也正合乎本項工安學理。然而我們卻要 進一步的瞭解國際核能安全顧問團有察覺無形及顯示成有形並 做為安全文化指標的技巧,究竟是何種技巧?
由 INSAG-4 安全文化準則第 93 條:「本報告尋求補救下述狀 況,第一部分是 INSAG 對於安全文化本質的看法;其目的在於提 供說明並發展成一種共識。後半部的報告及附錄則尋求給予實用 價值之概念的鑑別特性,用特別的事例以判斷安全文化的效 能。」的條文內容可以知道,INSAG-4 安全文化之後半部的報告 及附錄是提供實用價值之概念的鑑別特性,並用特別的事例以判 斷安全文化的效能。但是若在更進一步將附錄予以閱讀,則發現 附錄是一連串的詢問句,並且在安全文化的開頭即以說明,當安 全文化的效能要被判斷時,可用該附錄所鑑別的問題去檢查。也 就是說 IAEA 於 INSAG-4 安全文化報告中所述察覺無形及顯示成 有形並做為安全文化指標的技巧,是以訪談及問卷方式來呈現安 全文化的效能。也就是目前我國安全文化學術界以訪問、調查安 全文化、展現態度的研究主流之手法,也是目前大部分安全文化 之論文的題材。
事實上,由 INSAG-4 安全文化報告可以確認安全文化是可 以透過技巧而被測試出來的,這是安全文化的基本觀念;但是 本論文將此論點予以說明,是有絕對的必要性的。因為公司、
企業的安全文化若無法透過技巧而被測試出來,則目前以訪 談、問卷調查從事安全文化學術研究的主流,將都成為泡影。
但是本論文卻要由此進一步推論,目前以訪談、問卷調查 從事安全文化學術研究的主流,僅是將不同群體之安全文化的 面向(對安全事件的態度)予以展現,而非推行安全文化之終 極目的。
5.1.2「安全文化被測試出後,其目的為何?」之問題的探討:
「桃園煉油廠安全文化診斷與介入研究」案於 94 年 4 月啟 始,經過一年以上的時間後,除提出了相當多的統計資料外,也 提出各項方案,例如在安全需求之層級提昇方面,提出了下列方 案:
一、行為標記方案:表揚廠標記的工安行為,給予立即性的 強化誘因。
二、工安考核系統:將工安表現列為年度績效考核及升遷的 重大考量標準。
三、工安特別獎:獎勵對公司工安文化有重大貢獻的員工,
用以提升整體的安全文化。
四、社會認可方案(social cognition program):在廠級/
部門級活動、會議、刊物表揚工安績效優良員工。
五、工安回饋卡:藉由回饋卡來強化員工的安全自尊與安全 行為。
上述方案是藉由員工安全需求層級的提升,以強化其安全動 機,並先由員工外在行為的增強,來轉化其安全意識,進而促使 其內化、認同廠的工安目標,展現安全的公民行為。然而本論文 卻要從「安全文化被測試出後,其目的為何?」的角度來探討上 述的問題與方案。
依照安全文化準則第 94 條:「INSAG提供此安全文化說明及 其實際運用的方法以確保“具有最優先考量的核能電廠安全議
題”,能依其重要性而受到重視及授權。」的條文說明,我們可 以瞭解INSAG提供INSAG-4 安全文化之報告(含附錄),其用意在於 確保安全議題能依其重要性而受到重視及授權。因此,本論文可 再次依此更進一步的推論安全文化被測試出後之目的,在於改變 組織及個人對安全議題的態度,也就是說其目的在於改變整體企 業(組織及個人)均有優先考量安全,以安全為第一或至上的態 度。本項論點在本論文中是前後一致的,因為本論文在第三章 時,就已經提出本項觀點,因此在本項問題探討中,再次重申以 凸顯其重要性。
但是本論文卻要依本項推論指出目前安全文化學術研究之主 流,以訪談、問卷調查
、
量化研究、信度分析、效度分析、常模 分析等提出改善方案後,僅是安全文化的開端,而非真正的結 果。所以,上述「桃園煉油廠安全文化診斷與介入研究」案雖經 一年而提出了相當多的統計資料外及各項方案,也僅是安全文化 的開端而已,並非其終極目的。因此,本論文也要進一步的指 出,若僅是量測公司、企業的安全文化與提出改善方案,而無進 一步的實施與檢核,則並非是完整的安全文化研究,僅是紙上空 談而已。所以本論文也要在此提出:安全文化被測試出後,其目的並 非僅止於改善方案的提出,其真正目的應是潛藏於改善方案內的 實施事項與結果,否則,安全文化之推行將會成為空談而無效 能。
5.2 建議與對策
為了防範安全文化之推行成為泡影或空談而無效能的缺點,
本論文將要提出建議與對策,以避免之。眾所周知,PDCA 循環 可構成的一連串追求改善的行動,而最終達到「止於至善」的境 界。 PDCA 循環,是由 P 計畫(Plan)、D 執行(Do)、C 檢 核(Check)及 A 行動(Action)四大步驟過程所組成的。有人 稱之為「戴明循環」(Deming Cycle)或「戴明轉輪」(Deming Wheel)【34】。戴明循環是美國戴明博士(W. Edwards
Deming)於西元 1950 年受邀於日本講習時所介紹的一項管理概 念,最初應用於品質管理。
PDCA 循環到底是由哪一個步驟先開始呢?大多認為其開始 於現況的研究,透過事實資料的收集,而擬定改善的方案
(P),隨之執行該方案(D),然後檢查核對其績效(C),檢 討預定的目標是否已經達成,並提出矯正行動(A)。如果答案 是肯定的,則可確認改善方案為有效,否則另行改試其他方案或 提出矯正行動,再次循環執行。
依筆者推行安全文化之實務經驗及觀察、研究安全文化活動 的結果,發現「安全文化的量測及提出改善方案」,僅是 PDCA 循環中的 P 步驟而已。為確實執行整個「安全文化」的改善,公 司、企業必須運用 PDCA 循環方法,對公司、企業之安全文化實施 量測與提出改善方案,且其改善方案應以改善「組織及個人對安全 的態度」為重點,進而落實實施改善方案。當改善方案實施後,應
依筆者推行安全文化之實務經驗及觀察、研究安全文化活動 的結果,發現「安全文化的量測及提出改善方案」,僅是 PDCA 循環中的 P 步驟而已。為確實執行整個「安全文化」的改善,公 司、企業必須運用 PDCA 循環方法,對公司、企業之安全文化實施 量測與提出改善方案,且其改善方案應以改善「組織及個人對安全 的態度」為重點,進而落實實施改善方案。當改善方案實施後,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