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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布拉姆斯《帕格尼尼主題變奏曲》

第四節 《帕格尼尼主題變奏曲》演奏詮釋

《第一冊》

一、主題

主題所下的速度與十四個變奏大有關聯,譜上標示以不太快的急板(Non troppo presto)演奏,由於一般急板每分鐘約 168 至 200 個四分音符,不太快 的急板本來速度大約應設定在每分鐘約 120 至 168 個四分音符的範圍,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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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示與主題速度類似的術語──不太過分的急板(Presto, ma non troppo),風格上 意指激動急速,建議以每分鐘約 168 個至 200 個四分音符演奏,以快速度終 第 265 小節標示更加綿延的(poco sostenuto),此處為變奏十四尾奏第一部分 結束前,將速度的空間稍微拉大,使其在第二部分尾奏出現前,能有四小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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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空間在同一和弦進行下,將變奏十四累積下來的緊湊感逐步釋放至第 268 小節延長記號,而在此同時亦作為下一部分開始前的預備與鋪成。變奏十四 近尾聲的第 278 小節在持續突強的音符後,緊接著用三拍的時間迅速的用顫 音效果將音量從極大的音量減至下一段落弱的音量,彈奏上以四個音符為單 位逐次降低音量級別,讓音樂是漸弱的效果而非急轉直下。

終曲段落以弱的音量開始,且彈奏上與變奏十四強而有勁的風格有著強 烈對比,以輕快的方式彈奏,譜面上標示漸強漸弱的地方,有如話哽在喉中 說不出的感覺,利用重複的音型讓人有種一直想要漸強至高潮的衝動,但一 次又一次用漸弱來削弱它,直到結束前十二小節的第 316 小節才是真正將其 推向高潮結束的起點,力度變化在越短時間內做到越大的變化,更能營造出 結尾一觸即發的爆發力,因此,彈奏上每個漸強漸弱的記號內含的意義需要 將它表現出來,且樂曲最後一個完全的漸強不能提早到任何一個地方做表 現,將有失作曲家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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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各音域間有次序地穿梭,其中音程快速交替的第二部分帶著半跳半連的方 式彈奏,與第一部分標有圓滑奏的樂句相較之下,更顯得輕快、活潑,彈奏 時左手第一拍的低音必須清楚聆聽到和聲轉換的過程,左手兩個跳進音程之 間的距離,在速度極快的彈奏需要依靠手腕放鬆的狀態下向右側移動的動 作,將手指帶向下一個音程。

第三部分至第四部分則是一段樂曲即將結束前的鋪陳經過,力度上從第 三部分開始漸強,到第三部分 B 段時力度到強,隨後持續漸強,將力度、情 緒帶到結束前的一個高潮後進入第四部分,第四部分維持在強的力度上,直 到尾奏部分再從中強的力度開始逐步漸強,在最後主和弦與屬和弦交替時宣 示樂曲即將結束時達到最高峰,並延續這股能量至最後一小節。

彈奏技巧方面,第三部分雙手音與音之間的大跳,須利用手部向左、向 右的擺動動作將手指帶到下一個位置,其精準度透過手部肌肉的放鬆與練習 來達成;第四部分和尾奏的八度音程與和弦,同時要具備堅實強大的力度、

有空間感的音色來彈奏,需要經過慢速度下感受手部肌肉在每一個和弦彈奏 瞬間皆達到放鬆的狀態,聆聽音色與力度效果的練習過程完成。

140 成有三種模式:AABB、AAB、AB。第一種 AABB 結構,如主題和變奏 二,將 B 段八小節再做變化構成 B’樂段,雖然李斯特在主題使用了此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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