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控制與許可:檢閱制度的檢閱實況
第一節 1927 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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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控制與許可:檢閱制度的檢閱實況
關於日據時期檢閱制度對臺灣左翼文學的檢閱實況,如同第一章序論從文學 論角度來論述「台灣左翼文學」的部分,因此從 1920 年代初由台灣留日青年所 創辦並提供初期台灣左翼文學論發展的媒體──《台灣》及其前身《台灣青年》
──和總督府檢閱交手的過程開始寫起。如此不僅承接前章所述之媒體狀況,另 方面從台灣左翼文學初期的媒體檢閱史切入,也能為檢閱制度對台灣左翼文學形 成影響的此一主題有更為全面的理解。而在論述上則以 1927 年和 1931 年為分界,
標示出前後三個階段來呈現,因為這兩年對臺灣左翼文學的發展可說產生了關鍵 性變化。1927 年「臺灣文化協會」因爭奪領導權,左右兩派政治光譜正式分裂,
臺灣的左翼政治運動有了突破性發展。隨著左翼政治運動的進展,左翼文學也逐 漸在新文學運動的發展中獲得一併成長的空間,慢慢覺醒,邁向一個較有意識的 主體。不過到了 1931 年,隨著此年 6 月底總督府對島內共產黨的大檢舉,島內 左翼政治運動一時雖未完全肅清,但已成潰滅之勢,再無力支持任何左翼媒體的 發刊。另一方面,「九一八事變」的爆發也更緊縮了島內媒體空間,原本在左翼 政治運動中正待成長的左翼文學頓時失去政治上的憑藉,成為一個沒有政治組織 領導的純文學運動,在這種情況下,臺灣左翼文學只能自行尋找出路,自然又是 一個根本性變化。因此,在兼顧歷史發展的脈絡下,筆者認為以此二時間點為分 野來觀察檢閱制度和臺灣左翼文學之間的關聯,當更為清楚。
第一節 1927 年之前
如前章所述,臺灣從 1900 年在「六三法」的授權下,由總督府頒布了〈臺 灣新聞紙條例〉跟〈台灣出版規則〉,建立起專屬殖民地、且相較內地更為嚴苛 的媒體政策後,便始終未曾被給予一個和內地同等公平的傳播環境。特別是〈臺 灣新聞紙條例〉和〈台灣新聞紙法〉所規定的「許可制」,基本上極大程度限制 了臺灣媒體評論「時事」的自由權利,由總督府許可她滿意的媒體,以此支持、
操縱政治輿論和思想的走向。這種情況對台灣民間政治和與其相關的文化運動的 發展自是相當不利,因為民間政治和文化運動首先必須仰賴思想的指導,而思想 若要對政治和文化運動起到效用,則不可能越過傳播媒體的媒介:一則需要思想 的輸入,二則需要消化思想後的練習表達空間。日據時期的檢閱制度正好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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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傳播思想的關鍵性地帶。從臺灣左翼文學的角度來說,思想正是餵養其生命 的源頭,但在其最初開始發展的時候,她所處的位置──殖民地台灣,並未讓她 有充分吸取這種養料的空間。
一、《台灣青年》與《台灣》
這種情況或許可從「台灣文學的濫觴」203──《台灣青年》──在東京的創 刊說起。《台灣青年》作為《臺灣》和《台灣民報》的前身,在臺灣人自辦媒體 的歷史中自是一大里程碑。不過從其不在臺灣發行這件事本身來看,除了說明台 灣自受殖民以來在近現代文化知識上的落後,必須有待留學生從殖民母國日本吸 收新知以自我覺醒外,另一層在制度面上的被動因素則更是具體實際地形成了這 項事實:即當時台灣檢閱制度的存在,迫使了《台灣青年》不可能以台灣為發行 地。
《台灣青年》的創刊,其目就是以台灣島內讀者為目標,因此在創刊前,他 們便向台灣總督府申請「移入紙」許可。同時鑒於台灣長期言論不自由的狀態,
更向當局擔保此雜誌「乃為提高台灣的文化,才發刊雜誌,絕不刊載涉及過激,
或誹謗施政等可能紊亂治安的記事」204,並且請當時台灣總督田健治郎題字聲援。
但儘管有這些行動,在正式執行發行手續的制度面上,《台灣青年》當時向臺灣 申請「移入紙」的島內「取次人」的許可一開始卻是沒有被通過的,必須直到 1920 年的 8 月 13 號才獲得這個許可,即從《台灣青年》的第一卷第三號起才算 得到這個島內「取次人」許可205。但臺灣檢閱制度的嚴苛手段尚不在此,在《台 灣青年》尚未獲得島內「取次人」許可前,總督府以《台灣青年》並沒有取次人 代理許可而宣告禁止,但在獲得「取次人」許可後,又常遭受到當局「島內發賣 頒布禁止」的處分206。也就是說,儘管《台灣青年》在第一卷第三號後在申請成 為「移入紙」的手續上得到了許可,但總督府依舊根據其內容不妥而執行了查禁 的權力。
《台灣青年》由東京發行運往台灣販賣的過程中必須受到重重檢閱。首先是 來自日本內務省的檢閱,因為《台灣青年》是在日本發行。光是在這道關卡,便
203 張深切,〈對台灣新文學路線的一提案〉,《台灣文藝》二卷二號(1935 年 2 月 2 日),頁 83。
204 同註 1,頁 53。
205 〈台灣當局並に內臺有識人士に訴ふ〉,《台灣青年》一卷四號。
206 同前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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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幾期遭日本內務省行「禁止發賣」的處分207。另外,當時總督府在日本東京 亦設有出張所,由台灣派駐檢閱人員208率先在此審查運往台灣的新聞紙或雜誌,
《台灣青年》在此處亦須受到來自總督府的檢閱。《台灣青年》當時為免受在台 灣的發賣禁止處分,也盡量配合總督府,一方面在受出張所檢閱後才開始印刷,
另一方面在社內也對稿件進行自我審查以避免總督府對其越來越嚴苛的檢閱。但 即便如此,《台灣青年》仍舊經常遭受在台灣「禁止發賣」或是「割去」「重要論 文」的處分。如第三卷第三號因蔡培火的〈臺灣教育に關する根本主張〉一文,
遭整本在台「發賣禁止」後,下一期第三卷第四號為順利發行,只好照台灣當局 的命令,「割去」原本欲刊之〈就台灣文化協會而言〉一文209。凡此在檢閱上的 種種限制與刁難,屢見不鮮。
以《台灣青年》的受檢閱過程來看,為了避免遭處分,社內率先對稿件進行 自我審查。其次為日本內務省,第三是東京總督府的出張所。運往台灣後,照「移 入紙」之規定,亦須繳交「納本」於總督府。如果這中間有不妥的內容,又必須
「割去」,重新受檢閱。而儘管受過這麼多檢閱關卡到了台灣讀者手中,台灣的 警察又常常刁難、騷擾這些持有《台灣青年》的讀者,由此亦可想見《台灣青年》
想在台灣被閱讀有多困難了,無怪乎葉榮鐘感嘆:
在東京印刷的《台灣青年》雜誌,輸入台灣要受台灣總督府嚴格檢查,在 臺灣敢於閱讀此雜誌者,必定要受監視而冒失業之危險,因此初期少數智 識階級與一部分學生(大部分是醫專學生)外,在台灣並未普遍的被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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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台灣青年》在台灣流通上所碰到的障礙,亦可從 1921 年末「台灣青年會」
在東京召開臨時大會抗議台灣當局對《台灣青年》的取締不當、「對民論過度酷 刻的壓迫」看出211。
207 如「第一卷的第四期」、「第二卷第三期」、「第三卷第六期」和「第四卷第二期」。楊肇嘉,〈台 灣新民報小史〉,收入《台灣新民報》(台北:東方複印,1973 年)第十五冊,頁 3。
208 根據河原功引用 1927 年「拓殖通信社」的史料,為兩名警部。同註 13,頁 176。
209 〈卷頭辭〉,《台灣青年》三卷六號。
210 吳三連、蔡培火、葉榮鐘、陳逢源、林柏壽,《台灣民族運動史》(台北:自立晚報,1993 年),
頁 544。此段描述與後來《葉榮鐘全集 1‧日據下台灣政治社會運動史》(見註 212)的版本略有不 同:「《台灣青年》雜誌(包括《台灣》雜誌)因為在東京發行,輸入台灣又要受總督府嚴重的檢閱,
且因資金短絀部數有限,在台灣能夠見到雜誌的人並不多,在初期除少數智識階級與一部分學生 (大多數是醫專學生)外,對台灣整個的社會並未發生多大影響。」(頁 611)由於自立晚報版「輸入 台灣要受台灣總督府嚴格檢查,在臺灣敢於閱讀此雜誌者,必定要受監視而冒失業之危險」之描 述更為生動,故引用。
211 同註 1,頁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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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府對台灣讀者群的壓迫甚至使得島內支持《台灣青年》,並金援其改為
《臺灣》的某些地方人士「用他人名義認股」,或者「乾脆出錢不出名」212。對 一個地方人士來說,向大眾表態支持某一行動、擴展其名氣無非其社會活動之主 要目標。而這種「隱姓埋名」做法的出現,也讓我們可以設想,當時總督府對《台 灣青年》乃至《台灣》的檢閱氛圍,在壓迫程度上應是到了非常不得已的地步。
而《台灣青年》和《台灣》在東京發行再運往台灣發送的方式,和有時內地 准許的內容運到台灣卻面臨被禁賣或割去的事實213,不僅說明島內檢閱制度異於 內地的嚴格,甚至在台灣本島內,其檢閱制度亦有雙重標準。前述《台灣青年》
第三卷第四號被總督府命令割去以利發行的〈就台灣文化協會而言〉,卻發生同 文投稿刊登在當時兩家島內「御用新聞」《台南新報》與《台灣新聞》卻沒事的 情形214,說明當時島內媒體政策並非公平的,而帶有其統治目的上的特殊針對性。
這種情形自然也極大程度影響了《台灣青年》和《臺灣》的編輯工作,因此儘管 這兩刊物實際上乃為刺激台灣文化和民族意識之覺醒,不時有觸犯台灣當局而遭 查禁、割去的文章和內容,但同時也為了出刊順利,盡量在「巧妙的不失合法性」
215的情形下繼續發行。這種多少妥協於「合法性」的傾向,首先可從遵照台灣當 局命令割去文章這件事本身看出來,因為若不割去,那麼下場便是整本遭禁,「割 去」本身便已扭曲了雜誌原本的編輯意圖,因此一定程度地運作雜誌社內自身的 自我檢閱216。這種在諸般檢閱目光假想凝視下的編輯過程,基本上限制住其原本 刺激島民意識的企圖,因而可能產生有時令人產生摸不著頭腦的感覺,彷彿與其
215的情形下繼續發行。這種多少妥協於「合法性」的傾向,首先可從遵照台灣當 局命令割去文章這件事本身看出來,因為若不割去,那麼下場便是整本遭禁,「割 去」本身便已扭曲了雜誌原本的編輯意圖,因此一定程度地運作雜誌社內自身的 自我檢閱216。這種在諸般檢閱目光假想凝視下的編輯過程,基本上限制住其原本 刺激島民意識的企圖,因而可能產生有時令人產生摸不著頭腦的感覺,彷彿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