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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體位的意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幼兒體位的意涵

身體生長相關參數,如身高、體重、皮脂厚度、體脂肪、頭圍、胸圍、腰圍 與臀圍等,均為體位測量的一部份(林佳蓉、曾明淑、高美丁、葉文婷、潘文涵,

1999),其中頭圍及胸、腰、臀圍較常用於測量成人脂肪,而皮脂厚度則易有測 量上誤差,可信度較低故較少使用。

評估體位時,許多研究者偏好選用測量方法簡易且準確性高的體重與身高。

而以體重與身高所組成的肥胖篩檢指標有很多種,其中常用來評估體位的方法包 括以下五種:

(一)生長曲線圖(growth chart)

在實際使用時先須計算受試幼兒的實足歲齡和月齡,再依男(圖 2-1-1 男生體 重成長曲線圖,圖 2-1-2 男生身高成長曲線圖)女(圖 2-1-3 女生體重成長曲線圖,圖 2-1-4 女生身高成長曲線圖)性別選擇適合的身體發育曲線作標示(WHO,2007)。

唯標示點上僅能知道其座落的區間範圍,易將肌肉組織較結實之幼兒歸類為肥 胖,並不能確實量化,所以在使用上會受到些限制(李碧慧,2005)。

資料來源:世界衛生組織 WHO (2007)。

http://www.who.int/growthref/cht_wfa_boys_perc_5_10years.pdf

圖2-1-1 男生體重成長曲線圖

資料來源:世界衛生組織 WHO (2007)。

http://www.who.int/growthref/cht_hfa_boys_perc_5_19years.pdf

圖2-1-2 男生身高成長曲線圖

資料來源:世界衛生組織 WHO (2007)。

http://www.who.int/growthref/cht_wfa_girls_perc_5_10years.pdf

圖2-1-3 女生體重成長曲線圖

資料來源:世界衛生組織 WHO (2007)。

http://www.who.int/growthref/cht_hfa_girls_perc_5_19years.pdf

圖2-1-4 女生身高成長曲線圖

(二)標準體重法(weight-height-age reference standards)

對不同性別在身高調整後,計算出理想體重,再使用現在實際體重高出理想 體重的百分率來計算。計算公式如下(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2009):

男性的標準理想體重=(身高-80)×0.7;女性的標準理想體重=(身高-70)×0.6;

理想體重超出率=﹝(實際體重-標準理想體重)﹞/標準理想體重×100%

理想體重超出率在±10%之內為理想體重;在 10%~20%為過重;超出 20%則 規為肥胖。但對幼兒及兒童而言,應該沒有所謂的理想體重,因為文獻未曾有人 提及兒童應該要有怎樣的體重,才能活的久(陳偉德,1995)。

(三)平均體重測量法,又稱超出平均體重法(overweight index)

以各年齡組不同性別的平均體重為標準,再以實際體重高出平均體重的百分 率來換算。計算公式如下:

平均體重超出率=﹝(實際體重-平均體重)/平均體重﹞×100%

平均體重超出率在±10%之內為理想體重;在 10%~20%為過重;超出 20%則 可歸為臨床性肥胖。採用平均體重為肥胖測定方法也不好,因為體重的分布在統 計學上根本不是一個常態分布,對於一個非常態分布的資料而言,平均值和標準 差就無法代表這一個樣本的分布情形(陳偉德,1995)。

(四)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BMI)

身體質量指數與體內脂肪組織的含量相關性很高,因此被認為是評估體內脂 肪含量的理想方法。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簡稱 NIH) 建議兒童及青少年身體質量指數≧第 95 位百分位者為肥胖,介於第 85 至 95 百 分位者為邊緣型肥胖(Must, 1991 轉引自李碧慧,2005)。

計算公式:BMI=體重(kg)/身高(公尺)2

BMI≧28,即為肥胖;25≦BMI<28,即為過重;22≦BMI<25,正常;BMI

<22,過輕。

行政院衛生署三次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I:1980-1982;II:1986-1988;

III:1993-1996),針對各個年齡層與性別的身體質量指數第 95 與第 85 百分位數,

做為全國統一的肥胖與過重標準(李淑貞、林正常、陳偉德,2001)。楊淑惠等(2001) 指出,BMI 在計算過程中將身高值平方化後,削減了身高對體重的影響,而學齡 前幼兒隨年齡而長高且瘦肉組織量 (less body mass) 未知等兩個主要變異因素,

增加了使用 BMI 在判斷幼兒體位之複雜度,所以需要有標準值做為評估之參考,

但目前國內僅有成年人和學齡兒童表(2-1-1)的參考值,缺乏學齡前幼兒相關的界 定值。

表 2-1-1 台灣地區兒童肥胖標準指數

男生 女生

年齡(歲)

過重 肥胖 過重 肥胖

9 21 23 20 22 10 22 24 21 23 11 23 25 22 24 12 23 25 23 25 13 24 26 23 26 14 24 26 23 26

資料來源:國家衛生研究院報告書,2000 轉引自丁文貞,2001

(五)重高指數(weight for length index;WLI)

Durant 和 Linder(1981)推薦一種新的方法:重高指數,其計算公式如下:

重高指數=﹝體重(公斤)/身高(公分)﹞/重高常數(表 2-1-1)

重高常數=常模族群 50 百分位體重(公斤)/常模族群 50 百分位身高(公分)

重高指數(WLI)≧1.20,即為肥胖;重高指數小於 1.20,大於等於 1.10,即 為過重;而重高指數小於 1.10,大於等於 0.90,即定為正常;而重高指數小於 0.90 即為過輕(陳偉德等,1999)。

因為重高常數是依常模族群的 50 百分位身高、體重計算而成,故每個年齡 層皆以「指數 1」為理想的體重狀況(陳偉德等,1993)。

表 2-1-2 台灣地區 3~6 歲幼兒重高常數表 重高常數 年齡

性別 男生 女生

理想指數

3 0.156 0.157 1

4 0.168 0.163 1

5 0.177 0.174 1

6 0.191 0.186 1

資料來源:陳偉德、江界山、黃伯超(1999)。改訂的生長曲線圖:台灣地區,1997。

Durant 和 Linder(1981)並以重高指數與其他指數,包括體重/身高、體重/身 高2、體重/身高3及身高3/體重相比較,發現其信賴度最好,而且與三頭肌皮脂 厚度的相關度非常良好,因此認為無論臨床或研究上,都是測量幼兒相對體重的 合理選擇。由於重高指數同時兼顧影響幼兒體重之三項變因:性別、年齡及身高,

所以曾在國外被推薦為可信賴的方法。

本研究對於幼兒肥胖的判定採用陳偉德(1999)修訂之重高指數為參考,將所 調查之幼兒分為:過輕、正常、過重或肥胖四種體位。因為重高指數(WLI)具有 兒童清楚的界定值為參考,所以國內常使用 WLI 用來做為評估六歲以下幼兒肥 胖或體重狀況之指標(陳偉德,1993;李碧慧,2005),亦有研究比較「身體質量 指數 BMI」、「重高指數 WLI」和「皮脂厚法」三種體位測量法,發現「重高 指數」的準確度最高(姜義村,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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