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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綜合討論

本節就研究測驗所得之資料結果,進行討論。共分為三大部份,一、針對性 別與身體組成進行討論;二、針對性別與體適能結果進行討論;三、針對體位與 體適能結果進行討論。

一、 性別與身體組成結果討論

本研究的幼兒平均身高數據為 114.85(±5.28)公分,平均體重數據為 21.46(±

4.18)公斤;男幼兒平均身高數據為 114.92(±5.22)公分,平均體重數據為 21.60(±

4.37)公斤;女幼兒平均身高數據為 114.77(±5.37)公分,平均體重數據為 21.30(±

3.93)公斤。將本研究數據與相關研究相較,發現男女幼兒的身高、體重數據僅較 李招譽(2003)數值身高較低 3 公分,體重輕 2 公斤之外,與其他相關研究

(WHO,2007;李碧慧,2005;張慈桂等,2004;劉雅文,2002;楊淑惠等,2001) 數據相比則身高較高 1-4 公分,體重則重 1-2 公斤,本研究數據介於李招譽(2003) 與其他相關研究之間。綜觀本研究數據與管正(1986)、李鳳琴(1975)研究數據,

可知我國幼兒身高二十年來約有 5-8 公分的增長、體重亦有 2-5 公斤的增長;再 將本研究數據與楊淑惠等(2001)、劉雅文(2002)研究數據相較,亦可知我國身高 十年來有 1-3 公分的增長、體重則有 1-2 公斤的增長,顯示我國幼兒身高和體重 的生長速度有增加的趨勢。

此外,對於李招譽(2003)針對台北市五足歲幼兒所做之調查,身高和體重數 據較劉雅文(2002、李碧慧(2005)等亦是調查台北市幼兒的身高及體重數據高出許 多,而李招譽(2003)論文內亦無做深入探討,研究者推論可能是測量人員的判定 方式亦或是工具的誤差造成此數據上的歧異,但詳細數據情形亦無法深究之,有 待後續研究者探討之。

然而,本研究雖然在男女幼兒身高和體重平均數有其高低差異,但經由統計

考驗後,發現男女幼兒的身高和體重結果並無顯著之差異,與李招譽(2003)發現 五足歲男女幼兒的身高和體重有顯著差異之結果不同,本研究與劉雅文(2002)發 現一致,五足歲男女幼兒的身高及體重並無顯著之差異。

因此,本研究的幼兒重高指數平均數據 1.06(±0.17),相較於陳偉德(1993)調 查幼兒身高、體重後使用 50 百分位值去修正重高常數,故每個年齡層皆以「指 數 1」為理想的體重狀況,而本研究數值雖落在正常體位指數 0.9-1.09 之間,但 以陳偉德(1993)數據與本研究相較,可發現幼兒重高指數數值已漸漸由正常體位 值往過重體位值趨近。

二、性別與體適能結果討論

以下先針對體適能數據進行討論,再來則討論性別與體適能結果之差異:

(一)體適能數據討論

本研究在「柔軟度」因素較李招譽(2003)研究數據為佳,研究者推論可能因 李招譽(2003)研究設計與其他體適能測驗設計不同,因李招譽(2003)進行幼兒體 適能測驗調查,是將所有幼兒聚集到同一場地施測,並非在幼兒所熟悉之原幼稚 園之場域進行施測,故幼兒之表現亦有可能受到環境之影響而表現不佳。

此外,在「爆發力」、「肌耐力」和「協調性」等三項體適能因素,則與相 關研究數據互有消長,在「爆發力」因素,本研究數據高於劉雅文(2002)、蔡盈 修(1988)、王金蓮(1978)研究數據,低於李招譽(2003)、管正(1986)研究數據;在

「肌耐力」因素,本研究結果數據則優於劉雅文(2002)研究數據,低於李招譽(2003) 和王金蓮(1978)的研究數據;在「協調性」因素,本研究結果數據則優於劉雅文 (2002)研究數據,略低於李招譽(2003)研究數據。研究者推論造成爆發力、肌耐 力和協調性等三項體適能,與學者數據相較為優或差的原因,可能為研究對象年 齡的歧異,因劉雅文(2002)與蔡盈修(1988)等研究對象之年齡都跨足 4-6 歲,可能 被年齡較小之幼兒表現數據拉低,而王金蓮(1978)研究年代又過於久遠,當時幼

兒的營養以及身體組成發展較為緩慢也有可能影響其體適能力表現。

然而,在「平衡性」和「敏捷性」兩項體適能因素中,本研究結果與李招譽 (2003)、劉雅文(2002)研究數據無太大之差異,惟平衡性比李鳳琴(1975)調查數據 少 2-3 秒,研究者推論與施測方法有關,因李鳳琴(1975)調查之棒上單足立為左、

右腳皆施測,得到兩者數據後才擇較優之單足測驗數據計算,不若本研究在施測 前才讓幼兒自行選擇要使用哪一隻腳站到棒上,故幼兒如果沒有選擇其較穩定的 單腳時,較容易影響其平衡表現。

最後,在「速度」體適能因素上,本研究與王金蓮(1978)、管正(1986)、劉 雅文(2002)和李招譽(2003)皆採用廿公尺跑,本研究數據落後李招譽(2003)、劉雅 文(2002)、管正(1986)、王金蓮(1978)等研究數據。研究者推論速度測驗數據差異,

除「研究對象」的歧異外,可能亦有研究設計上的缺失導致,因為連續單腳跳和 廿公尺跑兩項測驗皆須戶外至少廿公尺以上的長跑道才有可能進行,但許多園所 並未有適當之場地,故施測時可能於戶外走廊或長廊進行,而走廊施測的效果在 幼兒速度的加速度上或者是連續單腳跳所需的摩擦力可能不如操場跑道佳,而導 致數據上的差異;而且施測幼兒的過程中發現,幼兒很容易有「比較心理」產生,

如果測驗時出現表現非常優異之幼兒,那後面的其他幼兒就會仿效、超越該幼兒 的紀錄而產生挑戰的心理,亦有可能是本研究部份數據優於其他研究的原因。

(二)不同性別幼兒的體適能差異討論

在「爆發力」和「協調性」的體適能因素中,本研究結果亦與相關研究皆一 致指出(邱金松,1969;李鳳琴,1975;管正,1986;蔡盈修,1988;劉雅文,

2002;李招譽,2003),男幼兒表現比女幼兒好;而在「肌耐力」此項體適能因 素中,本研究與劉雅文(2002)、李招譽(2003)研究皆ㄧ致指出男女幼兒肌耐力並 無差異;在「敏捷性」體適能因素中,本研究與劉雅文(2002)研究ㄧ致指出男女 幼兒敏捷性並無差異。

研究者推論造成上述體適能因素男女幼兒差異的原因,可能是由於男女幼兒 的肌肉量的差異(Baechle & Earle, 2000),而造成男幼兒在「爆發力」與「協調性」

等兩項體適能因素表現上優於女幼兒。

三、體位與體適能結果討論

以下先針對研究對象體位分布進行討論,再來則討論體位與體適能結果之差 異:

(一)研究對象體位分布討論

本研究體位分布數據呈現,正常體位雖佔 54.3%為本研究對象半數以上,但 亦代表著不正常體位的肥胖體位、過重體位和過輕體位的幼兒亦佔了 45.7%,已 快趨近於半數,過重和過輕體位幼兒的比例已漸漸地將正常體位幼兒的比例分散 掉,而劉影梅等(2007)針對國小學生的研究亦指出,體位正常的國小學生由 2005 年的 59.9%降至 2007 年的 55.2%,正常體位兒童的比例漸漸的被過輕兒童比例占 據。

綜上所述,可得知學前和國小階段的兒童,正常體位的比例已漸漸被不正常 體位所佔據,此為亟需正視問題的之ㄧ。但研究者蒐集國內文獻亦發現,目前研 究大部分重視於肥胖體位兒童所對於身體健康情形的影響(賴韻如等,2008;李 碧慧,2005;何玉秀,2004;李淑貞等,2001;范瑞瑩,2007),對於過輕體位 人口的增加和正常體位人口的減少卻研究有限。由近期幾篇期刊內容亦開始發 現,學者論述過輕體位的篇幅逐漸增多,也察覺健康(正常)體位比例逐漸被過輕 體位分散,呼籲不僅僅是需要對過重、肥胖維持關注,也應開始重視過輕體位造 成的影響及防範可能造成的疾病。

(二)體位與體適能結果討論

本研究體適能結果發現,大部分皆圍繞於過重、肥胖及過輕體位三組幼兒探 討,僅有在立定跳遠此項體適能因素中,事後比較結果顯示正常體位女幼兒表現 較過輕體位女幼兒佳,因而無法回應研究者原本預探討之研究問題。研究者推論 造成此結果原因可能為,體位並非影響體適能表現之主要原因,環境、教育方式、

幼兒本身背景等,皆有可能影響體適能表現,因而無法單就體位,深入探討其幼 兒之體適能表現差異。

此外,研究者將所得結果欲與相關研究討論發現,平衡性、敏捷性、協調性、

速度並未有體位相關研究提及,故以下討論僅於柔軟度、爆發力、肌耐力等三項 體適能因素進行討論。而研究者遍搜國內體位文獻亦有限,故以下文獻討論僅為 研究者推論,未能作為確切結論之用:

首先在柔軟度因素,薛永和(2006)研究結果顯示體位正常高職學生柔軟度較 肥胖組高職學生為佳,而本研究結果顯示肥胖體位幼兒顯著優於過輕體位幼兒,

可了解在柔軟度因素中,青少年階段是正常體位優於肥胖,而幼兒則是肥胖優於 過輕體位。此部分亦在研究者施測過程中觀察發現,許多過輕幼兒顯得沒有力氣 懶的動,甚至連要將背脊做彎曲都非常的困難,顯示過輕幼兒可能在營養攝取不 足的情況下,奶類食用少、鈣質的攝取亦缺乏,而導致柔軟度不佳。

進而在爆發力因素,梁龍鏡(2002)針對大學女新生的研究指出,重高指數偏 低者和正常者在立定跳遠(爆發力)的表現上皆分別顯著優於重高指數偏高組,意 即體位過輕和正常的大學女新生,在爆發力上分別顯著優於肥胖大學女新生;丁 文貞(2001)研究亦指出非肥胖組男女學童在爆發力上顯著優於肥胖組男女學童。

而本研究與前述研究結果不同,本研究顯示肥胖和過重體位幼兒顯著優於過輕幼 兒,研究者推論造成研究結果不同除因研究對象不同之外,亦可能因為幼兒時期 如體位過輕可能造成體力不佳及較無力跳躍、跳遠等,而使過輕體位表現較其他 組別差。

最後在肌耐力因素,丁文貞(2001)研究亦指出非肥胖組男女學童在肌耐力上 顯著優於肥胖組男女學童,而本研究與前述研究結果不同,本研究顯示不同體位 之幼兒在連續單腳跳(肌耐力)表現上沒有顯著差異。研究者推論造成研究結果不 同可能是因研究對象不同之外,在幼兒時期的肌耐力展現並不受體位影響。

綜上所述,研究者推論造成過重或肥胖體位優於過輕體位之差異,是由於過 輕體位幼兒過於瘦弱而無力在各項體適能展現,而導致在施測過程中的表現不 佳,且研究者進一步發現,過輕體位幼兒的活動力很兩極,有活動力極高願意挑 戰極限者,亦有非常不願意動者,而不願意動的過輕體位幼兒佔大多數之外,嘗 試活動的意願也較其他體位幼兒低,所以也較不會仿效其他幼兒要突破紀錄的情

綜上所述,研究者推論造成過重或肥胖體位優於過輕體位之差異,是由於過 輕體位幼兒過於瘦弱而無力在各項體適能展現,而導致在施測過程中的表現不 佳,且研究者進一步發現,過輕體位幼兒的活動力很兩極,有活動力極高願意挑 戰極限者,亦有非常不願意動者,而不願意動的過輕體位幼兒佔大多數之外,嘗 試活動的意願也較其他體位幼兒低,所以也較不會仿效其他幼兒要突破紀錄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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