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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教師甄選研究量表之現況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之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幼稚園教師甄選研究量表之現況分析

本節以描述性統計(平均數、標準差;次數、百分比)分析研究構面之回應 狀況;藉以瞭解受訪者在教師甄選之相關量表,如甄選考試意見、考試作業程序、

筆試作業程序、口試作業程序、試教作業程序等量表認同情形。以下分別敘述各 題項顯示狀況。

一、甄選考試意見調查

本量表共有 14 個題項,如表 4-2-1;回答分數最低 1 分為「非常不符合」、其 次依序為「不符合」2 分,「符合」為 3 分,「非常符合」為最高分 4 分,平均數愈 高代表對教師甄選過程的正向看法與認同度愈高。根據數據顯示,整體平均數為 (2.487),介於「不符合」(2 分)至「符合」(3 分)之間的認同,為中間程度之認同。

14 個題項中,以第 13 題「我覺得現行的幼稚園教師甄選制度,應該修正」之 平均數最高(3.181),第 2 題「我認為為了公平起見,不應有加分優待的條件」次 之(3.060),第 1 題「我支持現行的幼稚園教師甄選制度」為 (2.237),顯示對於教 師甄選制度之公平、公正性,是受訪者關注且認為應該要審視修正。第 7 題「我 認為口試時間已足夠讓口試委員瞭解應試者的想法」之平均數相對最低(2.069),

第 9 題「我覺得教師甄選口試評分是公平客觀的,可以甄選出優秀的教師」之平 均數次低(2.112),第 10 題「我認為試教時間已足夠讓試教委員瞭解應試者的教 學能力」為 (2.164),第 12 題「我覺得教師甄選試教評分是公平客觀的,可以甄選 出優秀的教師」為 (2.198),顯示口試與試教作業程序,是否具有客觀與公平性,

讓參與甄選的幼稚園代理教師心生疑問,仍待進一步檢討。

表 4-2-1

「幼稚園教師甄選考試意見調查」之描述性統計

編號 題目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1 我支持現行的幼稚園教師甄選制度 2.237 0.816

2 我認為筆試能測量應試者的專業知能 2.539 0.821

3 我認為口試能瞭解應試者的教育理念 2.664 0.772

(續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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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認為試教能瞭解應試者的教學能力 2.573 0.818

5 我認為為了公平起見,不應有加分優待的條件 3.060 0.965

6 我認為參加教師甄試者若曾在甄選縣市服務,較容易甄選上 2.828 0.759

7 我認為口試時間已足夠讓口試委員瞭解應試者的想法 2.069 0.729

8 一般而言口試委員提問的問題具有專業水準 2.599 0.695

9 我覺得教師甄選口試評分是公平客觀的,可以甄選出優秀的教師 2.112 0.706

10 我認為試教時間已足夠讓試教委員瞭解應試者的教學能力 2.164 0.726

11 我很滿意教師甄選試教的流程與方式 2.302 0.735

12 我覺得教師甄選試教評分是公平客觀的,可以甄選出優秀的教師 2.198 0.781

13 我覺得現行的幼稚園教師甄選制度,應該修正 3.181 0.734

14 我認為目前的教師甄選制度能杜絕人情關說 2.289 0.957

整體: 2.487 0.419

二、考試作業程序

根據表 4-2-2,探討考試作業程序,本部分共有五個題項:

(一) 幼稚園教師甄選,由誰主辦最為合適

根據統計分析結果,幼稚園教師甄選,應由誰主辦方面,以由「教育部統一 辦理」獲得最多認同 (50.86%),其次依序是「教育部辦理初試,縣市政府教育局 辦理複試」(24.14%),「縣市政府統一辦理」(13.36%),「縣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初試,

個別學校辦理複試」(11.64%)。此研究結果與吳福春 (2003) 提出甄試由國家統籌 辦理並採分區錄取,胡文仲 (2005) 提出多數人認同國民小學教師甄試由教育部統 籌辦理,由教育部統籌辦理較具公信力研究結果相同。

推究其原因,參加教師甄選者仍認為由教育部、縣市政府統一辦理,才是一 個較具公信力的方式,也可以避免考生疲於奔命、耗財費時、減少關說。相對的,

若由個別學校自行辦理,考生會擔心出現送紅包走後門不公正的情形。

開放性問題意見,有 17 位提出由教育部統籌辦理再依錄取自願分發,可降低 考季全台奔波勞頓之苦與減少考生龐大經濟花費,有 3 位提出請各縣市不要選在 同一天舉行甄選,減少了應試者的考試機會,有 5 位提出請多釋放些名額,且杜 絶地方關說,並求公平、公開、公正。

(二) 幼稚園教師甄選,特殊身份調整計分項目,何者最為合適

根據統計分析結果,幼稚園教師甄選,在特殊身份調整計分方面,以「簽有 自願服務僻遠地區、離島學校聘約切結書者」獲得最多認同 (55.17%)、其次依序 是「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31.90%),「具有原住民身份者」為最後考量 (3.88%)。

此研究結果與胡文仲 (2005) 對持殘障手冊應試者之處理方式認為應「不予優待以 視公平」和「同分時優先錄取」,李欣怡 (2008) 提出,以具志願服務僻地學校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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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切結者為調整計分的依據,減緩僻地學校人事流動率研究結果相同。

推究其原因,若以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原住民身份者為特殊身份調整計分 易產生甄選不公平現象,若以簽有自願服務僻遠地區、離島學校聘約切結書者為 調整計分對象,除了可以降低甄選不公平現象之外,也可以減少僻遠、離島地區 教師流動率,保障僻遠、離島地區幼兒就學的權益。

其他意見方面,有 7 位提出「公平甄選不加分」,其他還有「在職代理 3 年以 上教師加分」、2 位提出「代理教師要算年資加分」、「原代理學校教學認真優良的 教師予以加分」、「服務年資的採計因代課愈多年、年紀愈大、考試愈不利予以加 分」、「全國競賽獲獎之特殊專長教師予以加分」。

開放性問題意見,有 2 位提出年年變動的教師對學校、孩子、家長皆是極大 的壓力,對教師更是身心煎熬,看著優秀的教師因為甄選失敗而離開,也是學校 的損失,應該開放讓學校自辦教師甄選,讓有教育熱誠,認真教學的老師進行加 分。另外有 2 位提到,具有原位民身份者,應視他是否返回原鄉服務且需要簽約 服務年資的切結書才可以加分。

(三) 幼稚園教師甄選,具有特殊身份者,採取成績調整計分方式,何者最為合 適

根據統計分析結果,幼稚園教師甄選,具有特殊身份者,採取成績調整計分 方式,以「以初試成績加 5%,增額錄取」獲得最多認同 (58.62%)、其次依序是「以 複試成績加 5%,名額內錄取」(16.38%),「以初試成績加 10%,增額錄取」(11.21%),

「以複試成績加 10%,名額內錄取」為最後考量 (6.03%)。

推究其原因,應試者認為,可以調整計分讓特殊身份者具有複試機會,但若 在複試時加分就有失公平性,調整分數幅度以 5%為較認同的分數範圍。

其他意見方面,有 5 位提出「公平競爭,沒有特殊身份的調整計分方式」、有 1 位提出「具有原位民身份者,須自願到偏遠地區服務才給予調整計分」。

(四) 幼稚園教師甄選,若複試後總分相同時,「應優先考量」的成績看法,何者 最為合適

根據統計分析結果,幼稚園教師甄選,複試後總分相同時,應優先考量的成 績看法方面,以「試教→口試→筆試」獲得最多認同 (35.78%)、其次依序是「筆 試→試教→口試」(28.02%)、「試教→筆試→口試」(12.9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者」為最後考量 (043%)。此研究結果與吳福春 (2003) 提出要甄試出一位優秀國 中教師,甄試方式依序為試教、口試、筆試,賴碧如 (2005) 提出教師甄試在同分 情況下應以試教分數高者為優先錄取,李欣怡 (2008) 調查結果,複試後總分相同 時應以試教為優先錄取研究結果相同;但與胡文仲 (2005) 提出認為教師甄選方式 中最希望分配最多比重的是筆試比重,教師師甄選若遇同分時應加額全部錄取研 究結果不同。

推究其原因,雖然筆試是較為公平、公正而且較不受人質疑的方式,但可能 會選出一位會考試卻無法勝利教學的老師;相對而言,受訪者認為試教成績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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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與教師專業知能等關鍵性的問題,使得口試題目缺乏彈性,而降低口試的鑑 別度。

其他意見方面,提出「一半題庫抽題,一半以評審專業自行命題」

開放性問題意見,口試的方式可以先公布範圍,讓準備有個方向,但需要公 平公開,減少不公情形。

(二) 幼稚園教師甄選口試時,對於「教學檔案」的規範,何者最為合適

根據統計分析結果,幼稚園教師甄選,在口試時對於教學檔案的規範看法方 面,以「不可攜帶任何教學檔案進場」獲得最多認同 (49.14%),其次依序為「有 條件的限制」(29.74%),「自備教學檔案不限制」(20.69%)。

探究其原因,口試也是教師甄選的重要關鍵,決定著應試者是否被錄取,若 攜帶教學檔案進場,是否會影響口試委員評分標準。

(三) 幼稚園教師甄選需要多久的口試時間才能讓口試委員真正瞭解您的看法 根據統計分析結果,幼稚園教師甄選,需要多久的口試時間才能讓口試委員 真正瞭解您的看法方面,以「6-10 分鐘」獲得最多認同 (60.78%),其次依序為「11-15 分鐘」(27.59%),「5 分鐘以下」(6.90%),「16-20 分鐘」(4.31%)。此研究結果與朱 良光 (2005) 提出「口試」時間應該以「6-10 分鐘」較為適當,胡悅倫、呂秋萍、

陳世芬 (2007) 提出每位應試者口試時間為 6-10 分鐘研究結果相同。

探究其原因,應試者認為過短暫的口試時間,無法讓口試委員真正瞭解自己 的教師個人特質、人際關係、組織運用知識能力、教育理念、班級經營與教師專 業知能等能力。

(四) 幼稚園教師甄選口試成績應佔總成績百分比多少較為適當

根據統計分析結果,幼稚園教師甄選,口試成績應佔總成績百分比多少看法 方面,以「21-40%」獲得最多認同 (53.02%),其次依序為「20%以下」(36.21%),

「41-60%」(8.62%),「61-80%」(1.72%)。此研究結果與吳福春 (2002) 提出口試 的比重大約佔教師甄選總分「20-40%」,胡悅倫、呂秋萍、陳世芬 (2007) 提出口 試成績佔總成績的「21~40%」較為適當,胡悅倫 (2008) 提出就口試成績占總成 績而言,近七成的面談委員認為「21-40%」較為適當研究結果相同。。

探究其原因,若口試成績比重佔總成績比例過高,易流於人情關說壓力,影 響甄選之公平性。

(五) 幼稚園教師甄選口試時,「口試評分項目」公布方式,何者最為適當 根據統計分析結果,幼稚園教師甄選,口試評分項目公布方式看法方面,以

「明白揭示於簡章上」獲得最多認同(96.12%),其次為「不公開於簡章上」(3.88%)。

此研究結果與吳福春 (2002) 提出口試之評分應發展出一套評定成績的程序與標 準,蘇鈺琦 (2004) 提出由口試委員事先共同訂定評分標準,來提高口試評分客觀 性;胡文仲 (2005) 提出欲提升教師甄試口試之客觀公平性以事前擬定評共同的評

此研究結果與吳福春 (2002) 提出口試之評分應發展出一套評定成績的程序與標 準,蘇鈺琦 (2004) 提出由口試委員事先共同訂定評分標準,來提高口試評分客觀 性;胡文仲 (2005) 提出欲提升教師甄試口試之客觀公平性以事前擬定評共同的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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