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建築師做為一個新的身分

第四章 臺灣戰後現代建築師譜系

第一節 建築師做為一個新的身分

清雍正十二年(1734 年)所頒布的《清工部工程作法》,可以視為是近代以來中國 營建專業中,最具代表性的專業著作,也是整個中國古代歷史中唯二以建築技術為主 的專書,梁思成將此書與《營造法式》並列為「中國建築的兩部文法課本」 (梁思成, 2005),甚至進一步深入研究後接連完成《清式營造則例》與《清工部工程做法則例 圖解》二書。

中國傳統社會在禮教制度的約束下,形成一個由上而下階級明確的社會秩序。

「工部」自古以來主掌天下百工之事,下轄眾多單位分工負責營造政令、建造修葺與 屯田開墾等專業,因此工部除了負責專業人才培養與執行業務之外,最重要的任務還 有透過制定建築典籍,有效的管理整個國家之內各種不同類型的專業族群,使其能夠 符合規範且各適其所的執行業務,以便讓中國的禮教秩序能具體的表現在建築形式 上。

儘管中國幅員廣大,各地的風土條件不盡相同,建築形式必然會形成各種差異,

但透過國家頒布營建典籍所制定的標準,中國傳統建築在核心的形式語彙上,仍具有 相當明顯的共同性與可辨識性。對於中央政府來說,建築形式能否存續遠比建築技術 的發展更為重要,工匠最重要的任務在於是否具有建造出符合規制的建築物的技術,

設計思考與風格詮釋的能力並非是身為匠人最重要目標,配合不同的社會階級,各有 其不同規模的相對應技術群體提供服務,形成一個秩序儼然的分工系統。因此傳統的 營建工匠最主要的任務,是在禮教制度所形成的社會結構中,擔任提供專業技術的工 作者,至於美感風格與專業技術的演進,大多是由在上位的少數人所決定。

清朝後期儘管社會上保守勢力仍然相當強勢,但中國當時已經開始積極走向現 代化的改革, 1909 年起連續三年藉由庚子賠款的獎學金補助

105

,政府遴選三批青年

105 1909 年起清華大學前身的遊美學務處依照規定,開始執行遴選學生赴美留學事宜,總計錄取共三 批180 人出國,隨後受到辛亥革命的影響而暫停,並於 1913 年再度恢復留學生甄選計畫。

72

學子赴美留學

106

,就已有數名學生選擇讀建築相關科系

107

(陳學恂、田正平, 1991),

其中 1910 年赴美就讀於伊利諾大學的莊俊

108

,為中國近代以來第一位獲得建築學位 者, 1911 年起中美雙方更進一步議定由清朝外務部設立清華學校高等科留美預備部,

專門負責處理留學生事務,此一政策在進入民國時期仍然延續,根據清華大學校史資 料歷年統計結果顯示,在 1929 年留美預備部結束業務之前,清華學校高等科留美預 備部總共派遣 967 位

109

學生赴美,這些學生在學成畢業後,大多陸續回國服務並成 為中國現代化的主力。

在這些具有外國學歷的留學生歸國後,在建築專業的初期發展上,遇上不小的困 難,其中最主要的阻礙來自於當時的社會氛圍仍趨保守,僅習慣於傳統工匠所構成的 營建體系,大多數人分不清楚「建築」與「土木」之間的專業差異,甚至相較之下「建 築師」更是全然陌生的職業,難以具體辨識出與傳統的工匠有何不同,因此如何具體 的自我形塑專業身分,並且順利的推廣給社會大眾理解,成為最重要的首要目標。

1932 年的《中國建築》

110

創刊號中,由范文照

111

所撰的《中國建築師學會緣起》一 文中,就已具體提及當時中國第一代的建築師所要面對的狀況是:

若建築師之為世所重要,社會人事,多未明瞭,且有認為營造包工者流,間或目 為一種普通工程師,種種誤解,不一而足。 (范文照, 1932)

從這段文字可以清楚的看出,當時中國社會大眾對於建築師職業的陌生與誤解 情形, 「建築師」全然是一個專業形象模糊不清的空虛身分,因此中國第一代的建築 師主動積極籌組「中國建築師學會」 ,藉由集體論述來形塑建築師所具有的專業形象,

並宣導建築設計作為營建專業的指導核心等觀念,這一波企圖從既有的營造體系中

106 中國早在1872 年起,就已經成立「幼童出洋肄業局」,先後派出四批共 120 名幼童赴美就讀,儘 管部分學生反過後成為中國現代化的主力,但整體而言效果不如庚款留學生。

107 根據相關紀錄顯示,1910 年赴美就讀於伊利諾大學的莊俊,應為中國最早的建築系留學生,隔年 尚有就讀於密西根大學的陸鴻棠,以及明尼蘇達大學的羅邦傑二人

108 莊俊於1888 年出生於上海,原本就讀於唐山路礦學堂,後考取庚款公費留學並轉入清華學校高等 科留美預備部,,該年底赴美就讀於伊利諾大學,並於1914 年畢業返國,1925 年起成立莊俊建築師 事務所,此後歷任要職,於1990 年病逝於上海。

109 總共學籍登陸973 位學生,有六位後來因故未赴美留學。

110 中國建築師學會於1932 年 11 月創刊,發行頻率為月刊制,一直持續到 1937 年四月停刊,共出版 54 期。

111 范文照於1893 年出生,1917 年上海聖約翰大學土木工程系畢業,1919 年起赴美就讀於賓州大學 建築系,與莊俊、呂彥直等人於1923 年發起籌組上海建築師學會,後改名為中國建築師學會,並擔 任副會長一職,1929 年起參與營造學舍的創立。

73

突圍的改革運動,正好搭上當時國民政府積極大興土木,致力於建設國家的良機,因 此這批具有完整的專業養成學經歷的海外留學生,很快就在 1930 年前後,開始超越 洋人建築師與學徒建築師

112

,逐漸成為中國建築界的主力,業務範圍也不再只侷限 於上海,例如關頌聲、朱彬與楊廷寶的基泰工程司,或是童雋、陳植與趙深的華蓋建 築師事務所,在當時都已經是規模與業務量都相當龐大的大型事務所。

除了在建築專業的突破,中國建築高等教育的發展,也與官費留學學生的發展息 息相關,畢業自東京高等工業學校的柳士英、劉敦禎等人於 1921 年畢業返國,隔年 共同創立中國史上第一間自營的「華海建築師事務所」 ,並於 1923 年再合力創設蘇 州工業專門學校建築科,成為中國現代建築教育的起點,隨後陸續有東北大學、中山 大學、之江大學等校設立,這些新成立的建築科系大多延聘學成返國的留學生擔任教 師之職,終於落實長期以來只聽聲不見影的建築高等教育內容,對於中國建築師制度 的形成,具有很關鍵的影響力,扮演穩定輸出人才的重責大任,建築師制度也在新式 教育機構的支援下,形成一個足以和傳統營建匠作分庭抗禮,不論從前端的教育養 成,到日後進入業界執業,都以現代建築為主體的專業體系。

除了建築專業領域內的技術發展,以及新式教育的推波助瀾,國民政府經過多年 的研議,更於 1929 年公布《技師登記法》,官方確立以「建築技師」身分作為建築專 業人才的認證的主軸,此一制度亦隨國民政府遷臺,並沿用至 1971 年《建築師法》

公布才有所變革。值得特別注意的是《技師登記法》中明文規定,要取得建築技師者 必須具有高等專門學校學歷,顯然受到當時海外留學學歷的中國第一代建築師影響,

形成一種以學歷

113

作為劃分勢力範圍的手段,具有明顯的排他企圖,而採用「高等 專門學校」而非是以「大學」的用字,也可理解是為了可以容納具有留日高等學歷者。

國民政府於 1938 年制定最初版的《建築法》中,就已載明建築物的設計師必須 是依法登記的建築科或土木科工業技師或技副,1944 年修正《建築法》時更進一步 定義建築物的設計人稱為「建築師」 ,同年還頒布《建築師管理規則》 ,再次強調「建 築師」必須是曾經向經濟部登記,並領有證書的建築科或土木工程技師或技副,僅管 當時所謂的「建築師」實際上是屬於「工業技師」範疇底下,但從 1923 年起透過海

112 泛指那些在洋人事務所工作,以類似師徒制方式從基礎學起,累積一定的工作經驗後自行開業的

中國建築師。

113 國民政府於 1931 年公布「實業部農工況技副登記條例」,規定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或是同等 學校修習農工礦專科三年畢業者,具有五年以上實習經驗且持有證明者,可登記為技副。

74

外學成歸國的留學生發起,綜合創設建築教育、制定建築法規以及執行設計業務多方 夾擊的努力,最慢在 1944 年確立「建築師」是中華民國境內現代建築專業領域中的 主要身分。

國民政府於 1945 年起因為終戰而領有臺灣,同時為了順利執行接收任務,成立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與「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皆由陳儀擔任最高行政長官,

主要負責臺灣與南海地區的軍事交接,根據現存的「行政長官公署檔案」的相關資料 顯示,行政長官公署在戰後領有臺灣初期,最主要的工作都在於接收日產與各項資源 調查,兼有負責戰後重建工作,因此在 1946 年底完成接管工作之前,臺灣實際上是 處於過渡時期的臨時狀態,並沒有完善的行政系統來落實治理工作。

國民政府為了善後二二八事件所帶來的傷害,於 1947 年初裁撤臺灣省行政長官 公署,並且於該年五月改制為「臺灣省政府」 ,從此主理臺灣行政事務的最高機關不 再是過渡性的臨時組織,各項規定均比較中華民國當時現行制度依法辦理,逐漸開始 走向正常化發展的正途,因此臺灣省政府建設廳於 1948 年公布《臺灣省建築師管理 補充辦法》 ,是臺灣灣戰後建築師制度發展過程中最關鍵的起點。

原本負責設計建業務的日本技術官僚,在戰後被大量遣送回國,短時間內產生極 為嚴重的人力缺口,在臺灣行政長官公署的行政體制內,主要由「總督府土木局營繕 課」所轄各項業務,被移交由「工礦處公共工程局」負責,但在人力調度上相當吃緊,

因此必須仰賴大量的臺籍人士支援,再加上這些由中國來的外省籍的行政官員初到 臺灣,缺乏各種人脈與社會資源,所以從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各項公文資料中,可 以發現當時工礦處公共工程局委任大量臺籍人員,實務上也除了仰賴三大臺籍營造 廠的支援之外,甚至連各縣市中小型的營造廠都得肩負起繁重的工作量。

根據臺灣省政府建設廳的統計資料顯示,1946 年時全臺灣的建築師僅有 5 人,

甚至直到兩年後開始施行《臺灣省建築師管理補充辦法》時,也不過就只有 55 人而 已

114

,對比當時的亟待執行的工程數量而言,建築師數量可謂極度缺乏,但若再仔 細探究工礦處公共工程局的 1946 年的人事結構,前幾任的局長如費驊、沈家華或副 局長趙國華皆為土木專業,甚至可以更嚴格地說,臺灣省政府公共工程局的人力編制

114 此一數據根據歷年省政府公報統逐一統計而得。

75

是一個以國立交通大學的學經歷為主軸所建立起人事網絡

115

,建築專業受到戰後重 建的影響,實際上只被視為是土木營建的一環,而非是一個獨立的專業科目。

臺灣在日治時期並未有建築師制度,唯一相關的專業身分為「建築代願人」 ,主 要的建築設計業務由總督府技術官僚,或是退官之後轉任民間營單位的日本人負責,

臺灣人大多是擔任助手之類的二線角色,或是從事建物興建的營造人員為主,這種由 外國人幾近壟斷建築設計的狀況,與民國初期中國的建築市場,大多為洋人所掌握相 似,值得特別注意的是,由於當時臺灣屬於日本海外殖民地,為了治理上的需求,基 於「內地延長主義」而開展的各項政策,都努力要盡速將臺灣同化為日本的國家體制 之內,因此儘管「日臺共學」在實務上充滿許多瑕疵,造成許多臺灣人前往日本內地 升學,但這些跨海求學的學生,嚴格來說並不能被視為是「留學生」 。

臺灣人在戰前的內地留學潮,最主要是因為島內升學的不連續所驅動 (柳青薰, 2017),日本教育政策嚴格限縮臺灣人的升學管道,以建築來說,除了臺北工業學校 為首的中等實業教育機構以外,臺灣建築高等教育一直要等到 1943 年後,成立臺南 高等工業學校後才始具備,亦即在戰前如果要受完整的建築教育養成,除非遠赴日本 就學,不然在臺灣島內就只能完成中等教育後旋即投入業界,因此臺灣的建築教育始 終以營建技術為主,但遠赴日本內地留學者,除了要考量龐大生活開銷與學雜費支出 的壓力之外,加上日後畢業後還要回臺灣就業的需求,因此就算就讀於建築高等教育 的各大學校,但多是數選擇具有技術養成目的專門部或高等工業學校為主 (紀旭峰, 2012),真正具有大學本科學歷者仍屬少數。

儘管日本的治理為臺灣帶來顯著的現代化建設,但作為海外殖民地的身分,並沒 有因為「內地延長主義」

116

或是「皇民化」

117

的甜言蜜語而改變,從治臺初期刻意限 縮臺灣人的升學途徑,到後期為了支援南進政策的人力需求,臺灣人始終缺乏完整的 建築專業養成的機會,僅能以成為符合國家期待的技術人員為目標,因此在 1945 年

115 工礦處首任處長包可永為上海交通大學教師,公共工程局當時人事編制配有30 員,其中包含、費 驊、華允璋、張金鎔、顧儉德、劉永懋,方亞偉、侯海昌、沈家華、范弼民,李念益、周文德、程天 源、張源焜等十三人為交通大學土木系校友,此外像是徐人壽、黃煇、華壽嵩等在政府各單位擔任要 職者,交通大學校友的陣容與實力可謂相當堅強。

116 由臺灣事務局委員原敬提出的同化政策,主張「應當逐步施行與日本內地採取相同的制度來治理

臺灣」,1919 年開始隨著新任臺灣總督田健治郎上任而開始落實,包含施行日臺共學制、認可臺日婚 姻等一系列行政措施。

117 第十七任臺灣總督小林躋造於1936 年上任時,宣布以「皇民化、工業化、南進基地」作為三大目 標,皇民化的目的在於徹底將臺灣人同化為日本國民。

76

以前,臺灣的建築專業幾乎只偏重建築工程技術,儘管有海外留學的學術流動,但就 建築專業領域來說,實質上並沒有影響對於「建築師」專業身分的認知,幾乎可說是 一個完全僅以「技師」自我定位而建構的專業系統。

嚴格來說,臺灣與中國在戰前都不約而同將建築的專業身分定位為「技師」的角 色,但實際上最大的差別在於臺灣的建築人才,並沒有合法的專業身分,亦即除了總 督府的技術官僚之外,所有建築從業人員都只是技術人員,整體而言是一個相當扁平 的結構,況且臺灣在戰前並沒有所謂的「建築師事務所」 ,而是以「營造廠」為業界 主力,更沒有相對應的建築專門法規,因此就算臺灣在戰前對於建築現代化技術與材 料的應用,具有相當成熟的專業能力,但實際上臺灣當時的建築專業生態,運作的邏 輯與傳統的工匠系統相似,也就是「中國建築師學會」在成立之初,亟欲對抗的「社 會人事,多未明瞭,且有認為營造包工者流」的主要困境。

儘管臺灣與中國的建築技術現代化運動早在十九世紀末就已經開始,但「建築 師」作為具體的專業身分,則一直要到民國時期才逐漸成形, 「中國建築師學會」的 成立,不僅只是中國第一代建築師籌組的聯誼團體,更重要的意義在於揭示建築師如 何在傳統的營建系統中,積極透過各種方式來自我形塑,努力在匠師或土木技師之 外,建立起另一個清楚可辨的專業形象,這一波改革的熱潮因為戰爭的關係,隨著國 民政府於 1945 年遷臺,轉移至臺灣持續發展,但不管如何,「建築師」身分的確立,

意味著建築的發展與傳統分道揚鑣,宣告一個新的時代來臨。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