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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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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信託資產規模已近新台幣七兆元,其中金錢信託占 85.89%,說明業 者以提供買賣投資管道為其經營主軸,未能與證券、期貨、投信等區隔業務範疇,

亦未能表彰信託業務的內涵與真義,反淪為投資商品的代銷平台;本論文建議主 管機關、全國農業金庫以及國內信託業者,參考歐美、中國、香港、新加坡的信 託制度與發展,探討信託之實質內涵與功能,發展信託全方位平台,推動證券化 業務,促進我國直接金融體系的進步與成長。

圖 9 金融創新的核心價值-信託平台

資料來源:本論文自行研究與繪製。

三、農育權抵押貸款相關制度的研議與增訂

2010 年 2 月 3 日「民法」物權編增定「農育權」53,係財產權之一種,為不動 產之用益物權;鑑於農業發展資本挹注將扮演關鍵性角色,農育權與農育工作物 之抵押貸款,以及農產專利、商標、營業秘密、植物品種及種苗方法等農育權人 賴以創造價值之核心54,相關資產之評價及鑑價制度建立,仍有賴後續研究與推動。

53「民法」第 850-1 條第一項:「農育權者,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 之權。」係以普通地上權為其主要架構,輔以「農業發展條例」第 3 條第 12 款農業使用之規定,再依 農育權的特性,配合農業發展的需要,強調生態保育,增進土地資源之利用性與永續性,為不動產之 用益物權。

54劉江彬,智慧財產權法律與管理授課教材,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2015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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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農育權資產信託的研究與發展

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相關規範,農育權人(委託人/大佃農)將農育權與 農育工作物信託讓與受託機構(全國農業金庫),由受託機構向不特定人發行募 集、或向特定人私募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受託機構再委任農育權人於取得 融資擴充營運資金,從事農業生產、加工、運輸、倉儲與銷售,其所獲取之收益,

依信託契約約定給付投資人穩定報酬。

目前金融機構對於非坐落於自有土地之農育工作物,視為副擔保,不予鑑價,

而以信用貸款條件核貸,未來國際升息,貸款利率的推升將侵蝕業者獲利,阻礙 農業之發展,而農育權與農育工作物之抵押貸款及其證券化的發行,聚焦於未來 生產所帶來的穩定現金流量,適可協助業者因應當前情勢。

本論文在探討我國金融資產證券化發展的同時,亦探討我國不動產證券化的 發展現況(如附錄三),並就「農育權資產信託」之架構流程、資產結構、發展 利基等作粗淺的論述(如附錄四),礙於時間限制而力有未逮,僅將此部分摘錄 於附錄以供後續研究參考。

「農業貸款證券化」與「農育權資產信託」,是分別為農業金融基層機構及農務工 作者所設計的結構性融資方式,論述領域較新,多有未臻完善之處,謹期盼可以拋磚引 玉,引起共鳴,為我國金融體系注入新思維,為台灣奠定成為有機糧倉的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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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我國農業暨農金體系發展現況

臺灣的地形七成是由山地與丘陵所構成,適合耕作的平原多散佈在西部沿海,由於 地狹人稠,河流短小湍急,大型農業的發展有其先天的限制;但因臺灣海拔的大幅落差,

而享有溫帶、亞熱帶、熱帶三種不同的氣候地形,多元品種的農作物、畜禽、魚類,孕 育出優良的農業人才、技術與經驗,如育種、品種改良、動物疫苗、農業機械等的輸出,

為國家賺取不少的外匯收益,亦於國際頗富盛名。

近年,隨著社會變遷、國內經濟型態轉變,加上國際化的衝擊,長期在重商輕農的 社會氛圍簇擁下,致使台灣農業面臨就業人口流失,務農人口老化,耕地面積零散破碎,

糧食自給率逐年下滑,而農業金融體系亦未能發揮資金運用的整體綜效,以下分別說明 我國農業發展的現況與瓶頸,以及我農業金融體系的發展與現況:

一、 我國農業就業人數萎縮甚為顯著

臺灣過去三、四十年間就業人口經歷相當大的結構變化,呈現農業就業人數急速萎 縮、人口結構高度老化、農家所得偏低的隱憂;臺灣整體就業人數從 1978 年的 623 萬 人,逐步增加至 2014 年的 1,108 萬人,成長幅度約 77.8%,但農業就業人數卻由 1978 年的 155.3 萬人,縮減至 2014 年的 54.8 萬人,減少幅度約 65.8%,農業就業人數占整 體就業人數的比例由 1978 年的 13%,下降至 2014 年的 4.9%,如圖 10。55

圖 10 全體就業人數與農業就業人數比較

55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資源統計年報資料查詢,臺灣地區歷年就業者行業調查, 查詢網址:<

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18844&ctNode=4943 >,(最後瀏覽日期 201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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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論文整理自行政院主計總處臺灣地區就業者行業調查。

據 2014 年農業就業人口結構分析,50 歲以上的農業就業人數 34.6 萬人(占全體農 業就業人數 63.1%),30 至 50 歲的農業就業人數 17.3 萬人(31.6%),30 歲以下的農 業就業人數 2.9 萬人(5.3%),突顯我國農業工作者年齡偏高、青年承接意願偏低,不 利於耕地活化、產業創新與農業永續經營。56

因農業就業人口萎縮、勞動人口老化、產業結構失衡,隨者國內工商經濟的起飛,

農家所得與非農家所得之差距亦逐年擴增,如表 10,1976~1980 年間,農家及非農家平 均家戶所得差距 9.6 萬元,至 2001~2006 年間,農家及非農家平均家戶所得已擴大至 27.9 萬元,然政府預算編列,透過價格支持或直接補貼等政策來保障農民的收入,如稻米的 保證價格收購、稻田休耕補貼、政策性農業貸款利率貼補等,僅能治標未能治本,無法 有效改善農家人力資本,遑論提升家戶所得等核心問題。57

表 10 臺灣地區農家與非農家之平均家戶所得

資料來源: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台灣農家人力資本對農家所得之影響分析。

二、

耕地零細侷限農企規模發展

從產業面觀察,因務農人口年齡偏高、勞動力流失,導致農田休耕比率攀升、可耕 作土地逐年減少,農業經營難達規模經濟之效應;臺灣地區農牧戶家數計 704,345 家,

按主要經營種類排序,依次為稻作栽培業 43.3%、果樹栽培業 26.8%、蔬菜栽培業 18.0

%,稻作休耕 13.4%(休耕與栽培比例約為 1:3) ,如表 11;休耕政策固可穩定糧價、

56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統計月報,2015 年 3 月。

57許聖章,台灣農家人力資本對農家所得之影響分析,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委託研究,第 10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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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農地有效利用,然而休耕補助也間接提高耕地租金價格、影響耕作意願,阻礙農地 有效利用與農企規模經營。58

表 11 2010 年臺灣地區農牧戶家數(經營種類別)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2014/01,我國農地運用與變遷之研究報告。

近二十年,我國農業普查之農牧業可耕作地面積, 2010 年為 57.7 萬公頃,較 2000 年減少 4.4 萬公頃,探究原因,除農地徵收、農平地造林政策外,因農地的切割出售,

或鄰近都會區之可耕作地,受建設所需轉為工商用途,或因環境汙染轉為非農業使用,

可耕作農地逐年流失;以稻作栽培業者排名前 25%(約當農畜產品銷售年收入達 15 萬 元以上),計 49,203 家觀察樣本,經資料包絡分析59(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DEA)

與敏感度分析,臺灣侷限於耕地規模細小,全臺僅 0.13%的比率,約 62 家具有整體經 營效率,僅 0.15%的比率,約 74 家具規模經營效率,顯示臺灣稻作經營者在規模經濟 效應上嚴重落後,其他種類經營者亦然。

三、 糧食短缺將是國際上的新常態

臺灣地狹人稠,缺乏自然資源,糧食自給的能力非常薄弱,依行政院農委會編製的 2013 年糧食供需年報60,如表 12,我國以熱量計算之綜合糧食自給率僅 33.3%,遠低於 運用大型農業機具、粗放方式生產的美國與加拿大,也不及鄰國日本(40%)及韓國(50%)。

58國勢普查處陳惠欣、孫珮瑛、周怡伶、徐宏元,我國農地運用與變遷之研究,行政院主計總處,2014 年 1 月,第 44 頁。

59國勢普查處陳惠欣等四人合著,前揭註 58,頁 62,第 49 頁。

60行政院農委會,102 年糧食供需年報 FOOD SUPPLY & UTILIZATION 2013,提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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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2 糧食自給率(以熱量計算)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委會,2014/09/30,糧食供需年報(2013)。

隨著全球暖化加劇,糧食危機已是現今國際間普遍存在的問題;臺灣的主要糧食(如 穀類、薯類、糖及蜂蜜、子仁及油籽類等)八成以上仰賴進口,如圖 11,2001 年加入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後,經貿國際化,國內糧食價格隨著國際市 場價格、運輸費用與倉儲成本的波動而更加顯著,平抑物價相對困難,此顯示我國在糧 食安全上所面臨的足夠性、穩定性與永續性風險。61

圖 11 2013 年台灣糧食進出口比率

資料來源:本論文整理自行政院農委會糧食供需年報(2013) 。

四、 我國農業金融體系的建立及發展現況

臺灣農會創始於 1900 年,是我國農業的基層組織,長久以來是協助政府推動農業 政策的基石,對於促進農業發展、增進農民福祉、裨益農村建設,貢獻良多;旗下設有

61行政院農委會,前揭註 60 ,頁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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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銷、保險、推廣、信用四個部門,其中信用部是農漁會主要的獲利單位,對於偏鄉會 員的服務,政策性貸款的提供,帶動了農村經濟的繁榮與發展,其所投入之人力、物力 與財力,實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商業銀行所能比擬的。62

隨著社會變遷、國內經濟型態的轉變,加上國際化的衝擊、金融自由化的激烈競爭,

屬於區域性金融機構的農會,因業務經營項目受限、經營規模較小、資本難以累積,其 所提供之金融商品與服務明顯呈現弱勢; 1996 年至 2002 年,適逢農村經濟發展遲緩,

農產品價格低賤,農地跌價乏人問津,資產品質急速惡化,拖累農民付息的能力,全體 農漁會之純益由一0八億六千五百萬元驟降為負十七億元,信用部經營陷入困境,農業 就業人口與農業資本自此流失。

圖 12 我國農業金融體系架構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63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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