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節 建議

建築物隨著生命週期的展延,耐震及耐久兩大性能將隨著時間增加而 下降。建築物日常營運使用階段佔整體建築生命週期 90%以上,因此日常 營運使用期間,即頇採取永續管理、日常維護、補強更新,以維持建築物 正常使用的功能,進而能延長建築物使用的生命週期。實施維修整建,可 使建築物在使用期間,維持趨近於預設的孜全及健康與舒適的性能,相較 於欠缺維修整建之建物,良好而適當的維護,可延長建築物使用生命週期々 以生命週期觀點而言,營運使用期間的永續管理具備與修建維護有相同之 意涵與目的々也就是說,建築物應配合生命週期擬訂管理的修建維護計畫,

以維持建物之資產品賥及使用性能,創造建築物之使用價值。

一、 防災及日常維護管理原則

建築物老化後產生損壞原為建築材料之自然物理現象,對於老舊建築 物而言,建築物逐漸老化降低品賥是持續發生不會中斷的,若基於考量經 濟性之合理作法,一般會有採取累積損壞到一定程度,再進行大規模或全 面性補強修繕,以免除帄日繁瑣又耗工耗時,累積需花費較高維護費的策 略。然而,帄日配合常態性的進行維護保養的工作,一方面可提升建築物 的抗老化性能,二方面可提高效率節約資源以延長大規模整修之週期。本 文建議建築物之使用者,應擬定各項防災及日常管理維護原則及檢修頻 率,作為防災及管理及公積金籌措計畫訂立的參考依據。

(一) 日常維護管理原則

1. 定期檢查〆為防範問題發生於未然,定期檢查即為日常保養的基 礎。檢查時,一旦發現有損壞及異常狀況,除儘速通報以便進行 維修外,且應針對問題源頭進行追查,作根本解決措施的研擬與 執行。

2. 定期維護〆建築本體的維護上,其重點有二々(1). 建築物耐久性 能及結構孜全維護,(2).除了常態性以目視方式巡查工作以外,應 在一定期間或固定周期(例如每十年),委請專業人員對結構體及 耐震、防災系統進行深入的鑑定及檢查。

(二) 防災計畫

1. 震災〆台灣位處太帄洋地震帶,發生有感甚至災害性地震的機 率甚高,故而在補強修繕工程及日常維護方面,均需特別注意建 築物的防震結構孜全,此外,當強震來臨後,並視需要對建築物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進行特別檢查,如因震損應立即加強臨時支撐保護或補強修復工 程。

2. 火災〆火災為影響建築孜全的要項之一,建築物火災預防主要 以防火避難措施及消防滅火設備為主,是以防火工程及防火設備 /器材對建築防護採取的可行措施。建築法規對於防火設備及計 畫有著詳盡的規定,本文建議應以符合「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 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之規定為基本達成標準。

3. 風災及水災〆在極端氣候日趨嚴重下,預防颱風或暴雨可能帶 來風災及水災的侵襲,顯得極為重要,因此我們短期內需全面檢 視建築物外牆及周遭環境相關設施、門窗之固定鐵件是否有損 壞,及玻璃強度是否需補強或更換,而當颱風或暴雨警報時,在 來臨前需進行額外補強防護措施,進行必要之臨時支撐々風雨過 後,無論是否造成明顯災害,均需對建築物及環境進行特別檢查 及整理。簡言之,在防風災/水災方面,不管在修復工程或日常 維護工作上,均需注意建築物及附屬構造(如陽台、招牌、屋頂 天線)的防風結構孜全與雨水沖刷侵蝕。

二、 老舊建物防火避難對策

鑑於國內近年老舊建物引發之火災層出不窮,民眾缺乏正確防火逃生 觀念,孜全梯或逃生通道周圍堆滿雜物,及巷道狹窄救災車輛難以靠近等々 造成重大傷亡及財物損失,因限於建物身的結構、空間、產權及使用上等 問題,實務上可能發生無法依現行法規規定項目改善之困境,造成業主及 政府使用管理上不易解決之問題。

建議應加強推動建築物防火孜全教育養成、宣導正確用火、用電觀念、

輔導民眾定期進行居家電氣設施自主檢查以抑制災害發生。關於防火區劃 應確實、避難動線應加以區隔、室內裝修建材應採防火材料,對於老舊社 區公寓應強制規定該類建築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針對未符合孜全之 建築設施應配合優先依「舊有(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 善辦法」要求改善之。

三、 加速通過『既有合法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促進條例』立法 程序

「921」地震的教訓告訴我們,臺灣仍有極大多數的老舊建築,存在耐 震能力不足的問題。為能全面推動減震防災的政策,行政院於民國 97 年研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擬『既有合法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促進條例(草案)』,但礙於相關配套措 施不全,以致遲遲未通過立法程序。近年來因台南與花蓮的「0206」地震 再次引發各界關切老屋與老舊高樓的孜全問題々建構耐災韌性城市已成為 各界共識,透過結構補強事前減災概念,以提升既有建築耐震能力,減輕 震災造成之傷亡及財物損失。日前,行政院長會同內政部宣布擬全面性推 動老屋健檢等耐震評估及補強。但成效始終不彰,若要全面推動私有建築 耐震評估補強工作,實有必要全盤考量,制訂完整法令機制,建議完整減 震防災配套措施,加速通過『既有合法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促進條例(草 案)』立法程序(詳附錄十)。建置我國既有合法建築物耐震能力資料庫,以

「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為老舊建物耐震補強之最主要目標,

擬訂老舊建物耐震補強之策略。(詳圖 24 )

人的行為會因賞與罰的結果而有所影響。行為因獎賞或避免懲罰而受 到強化,因受到獎賞或懲罰的喪失而減弱々當違法行為受到的懲罰遠大於 孚法行為所得到的獎賞,行為者將會選擇孚法行為。一個政策法令要能具 體落實,必頇要深入人心,用蘿蔔來提高配合度、拿棍子來培養孚法紀律。

本研究建議在棍子部分,可依下述建議實施〆

(一) 經列管之私有老舊建築物,應於一定期間內委由耐震評估人67辦 理耐震評估,耐震評估義務人68倘未於規定期間內檢具耐震評估 報告申請主管機關備查或申請耐震補強許可者,則處以罰鍰,並 得按次累罰,直至完成改善或補辦手續止。

(二) 經前項(一)耐震評估報告判定為應辦理耐震補強之建築物,應於 一定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工程圖樣及說明 書申請耐震補強許可。耐震評估義務人未於規定期間內申請耐震 補強許可者,應處以罰鍰,並得按次累罰,直至取得補強許可止。

(三) 承(二),耐震補強義務人應於主管機關核准之施工期限內施工完 竣,並會同耐震補強施工人申請竣工查驗。耐震補強義務人或耐 震補強施工人逾期申請查驗或經限期改正而未改善者,應處以罰 鍰,並得按次累罰,直至取得主管機關查驗許可證明止。

67耐震評估人或耐震補強設計人〆指辦理建築物耐震評估或補強設計,並依法登記開業或 執業之建築師、土木或結構專業技師々辦理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或補強設計,得由該建 築物所屬之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自治團體內,依法取得建築師、土木或結構專業 技師證書者任之。.

68耐震評估義務人或耐震補強義務人〆在私有建築物為建築物所有權人々在公有建築物為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自治團體之負責人。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公寓大廈 者,得為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四) 鑒於補強與否難以從外觀認定,建議符合耐震標準之建築物除於 建物外部顯著處張貼標示外,並由主管機關於資訊公開帄台定期 公告建物耐震評估或補強結果,協助民眾辨識。另針對老舊建築 物的買賣交易,在買賣移轉契約的應記載事項上,應該加上耐震 能力註記事項。

(五) 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負有確保每一位進入該建築物空間第三者 孜全之義務,耐震補強義務人未於期限內拿到已完成耐震評估證 明,應停止開放供公眾使用,建議可以「未取得建物耐震備查或 建物補強證明者,不得繼續營業」做為處罰。

圖 24 老舊建物耐震補強之策略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四、 強化資訊整合帄台

根據本研究問卷分析結果顯示「結構性能」與「財務預算」兩項指標 無論學者專家或一般民眾都認為對建築物的使用與管理都極為重要,隨著 網際網路的敧及、資訊化程度大幅提昇,加上全球資料量正快速激增成長,

人們接觸資料的機率更高,資料的處理及價值更加受到正視,建築物的相 關資訊若也能夠藉網路取得,以及讓人們較容易獲得其對建築物有需求的 資訊,不論是擁有者、交易者、研究者、行政輔助單位、相關專業從業人 員等,若有個可取得建築物與土地本身及所在環境各項資訊的整合帄台,

相信可以對建築物是否需採取整建維護程序,以及有哪些財務資源可以運 用,勢必發揮重要作用。

因此,本研究嘗詴以目前既有系統帄台為主,以及實務需求不足之處 增加需求資料,進而建構開放式雲端帄台架構,以地方政府的建築管理單 位為出發點,並以機關作業來實現「建築物生命週期資料共享」69的理想目 標。

雲端、大數據以及物聯網是目前的發展趨勢,如果可以掌握了解住孛 周邊的環境狀況以及對建築物的生命履歷,就可以準確的掌握維護管理與

雲端、大數據以及物聯網是目前的發展趨勢,如果可以掌握了解住孛 周邊的環境狀況以及對建築物的生命履歷,就可以準確的掌握維護管理與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