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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不同性別身心障礙者就業困難的環境因素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四節 影響不同性別身心障礙者就業困難的環境因素

一個支持的環境就有助於女性就業,本節將從性別刻板印象與職業性別隔離、

父權體制與女性工作選擇、家庭支持、社會文化態度、就業市場/雇主/職場環境 等、和政府政策/就業協助/補助等因素探討對不同性別身心障礙者就業現況與困 難的影響。

壹、性別刻板印象與職業性別隔離

性別刻板印象是指一般人不約而同地認為在某些性格上男性應該如何,女性 應該如何,對於男、女兩性行為刻板區分的心理傾向(張春興,1995)。即是在某 個社會文化的觀念下,對於男性與女性都有一定規範要求,其中也包括職業的選 擇,亦即職業性別刻板印象(陳劍梅,2009)。

人們對男性或女性在專業上、職業方面的期望,要求和一般看法皆有固定的 模式。Hammond & Dingley(1989)進行 589 位語言學校女生和 437 位男生對職 業願望和婚姻態度的問卷調查,研究在生涯偏好上的性別差異。結果發現女生的

大學生職業性別刻板印象研究的文獻回顧中發現,男性大多堅強、獨立、膽大、

冒險、理性,適合從事家庭以外的、具競爭性和開拓性的工作,如:科學家、大 學教授、醫生、律師、建築師、工程師等;女性個性大多溫柔、內向、仔細、體 貼、情感細膩,適合從事家務及服務性工作,如:幼教老師、秘書、護士等各種 服務性工作。陳劍梅(2009)對 235 位高職女生進行職業性別刻板印象問卷調查 研究,發現高職女生的職業性別認知存在二元對立,也就是表示適合男性程度的 職業正好是排在適合女性程度的後段排序。進行Kendall’s 相關性分析發現,職業 性別認知與職業偏好取向不一致,亦即兩者的相關係數低,表示女性在認知與情 感間存在著矛盾情結。

在陳月娥(2001)綜覽國內外職業性別隔離現象的研究彙整,造成職業性別 隔離現象的決定因素可從勞動供給與勞動需求兩大面向入手。在勞動供給面向,

包括有勞動者個人性別或基本特質差異、基於家庭因素的選擇、偏好、工作價值 觀、事業成就動機、取得就業資訊途徑等因素;在勞動需求面向,包括雇主偏好、

統計歧視、管理考量、經濟壓力結果,或來自組織的僱用政策、規章制度、工作 分配、結構特性、教育訓練資格規定、提供就業資訊等因素。在陳月娥(2001)

對 377 位受僱者及 2 位雇主的問卷與訪談研究中發現,女性在選擇或從事性別類 型職業上的影響力比男性顯著,即近 2/3 的女性會受報紙或相關廣告所刊登的求 才廣告限制應徵者的性別所影響,選擇女性為主導的職業;雇主則基於人力資本 觀點、統計歧視或便於管理等因素,在員工工作分派上出現性別分化現象。顏芝 盈(2016)在對女性身心障礙者的半結構性訪談研究中發現,高中時實習的職場,

男性大多被安排在加油站或洗車場,女性則被安排到服務業的店家。且若居家無 完善的交通設施時,家長接送女性身心障礙者的比例遠高過男性,可見性別的區 隔性。

再檢視歷年調查數據,朱柔若(2010)從 1979、1989、1999 及 2009 年 3 個 10 年的勞動參與率的統計分析中發現,女性在紡織業、成衣與服飾品製造業、醫

療服務與保健業、理髮及美容業、金融保險業的就業人數明顯超過男性;男性則 從事礦業及土石採收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營造業、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化 學材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出版業、汽車貨運業及公共汽車客運業明 顯多於女性。從勞動狀況調查的統計分析及相關的文獻回顧,皆可見工業化過程 與社會分化造成勞動市場的職業性別隔離現象,即男性或女性就業者有過度集中 的職業取向,連帶也會影響其薪資與就業機會。根據勞動部 103 年身心障礙者勞 動狀況調查發現,身心障礙者的職業具有職業的性別區隔,專業性/知識性/技術 性或機械性/技藝相關職業,多由非心智/精神障礙之男性擔任,平均薪資在 2.5 萬 至 4 萬;女性身心障礙者則擔任服務業、事務業與基層勞工,平均薪資為 1.8 萬 至 3 萬。

此外,暴力及性侵害是在家庭及工作環境中常遇到的問題。在 Dawn(2014)

對印度女性受暴及性侵害的文獻回顧中發現,不但刑法中沒有具體的解決女性受 暴及性侵害之問題,警察與司法單位亦未正視此一問題,女性也常因受暴或性侵 害等問題而被迫離開職場。利用支持團體的分享與凝聚、對遭受暴力與性侵害的 個案進行認知調整與防身術訓練、或運用康復措施教導受害者知識和技能,才能 使其漸漸再度回到職場。

貳、父權體制與女性工作選擇

父權體制的核心是壓迫女性,但核心與壓迫的預設是女性是「健康」的,女 性身心障礙者在父權體制建構的社會中,則處於性別與身心障礙之雙重弱勢

庭的因素影響,呂寶靜(2005)指出通常女性為了家中需照顧的家人,必須負擔 起無酬的照顧工作,被迫優先選擇退出職場、改變工作型態或提早退休,是女性 提早離開職場的原因之一。根據伊慶春和簡文吟(2001)的研究,將研究對象的 就業型態分為持續就業、結婚離職、生育離職、二度就業、婚後才就業及從未就 業等六類,其中持續就業者佔 43.7%,表示女性結婚及生育孩子後仍持續就業者 不到一半;因為結婚或生育孩子的因素,由正職轉為兼職工作者佔 10.7%,並在 所有已婚女性就業者中,有 48.1%是以非正式就業或兼職之彈性就業型態。可見 家庭是影響女性工作選擇的重要因素,且為了配合家庭及照顧家人,選擇較為彈 性的就業型態。

從上述中外研究結果可以看出,性別不但是個人面對生涯抉擇時的重要因素,

且顯著影響著個人的就業表現。對女性身心障礙者來說,除了要面對職場中的性 別歧視外,還需承受社會對身心障礙者的刻板印象,這樣的生態下讓女性身心障 礙者在職場中處於相當不利的地位。

叁、家庭支持

林幸台(2007)指出家庭不僅是身心障礙者生活上的主要支持者,影響其價 值觀與期待,更在身心障礙者的自我決策及對未來的願景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家庭是調適身心障礙者順利進入職業角色、成功適應成人社會、和人際生活中的 一個持續且重要的支持來源,在身心障礙者一生的生涯發展歷程中,家長是身心 障礙者終生的個案管理員、權益的保護者與倡導者,對於身心障礙者從校園到社 會的轉銜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力。Powers 等人(2008)透過調查研究,針對 512 位 有轉銜需求的年輕身心障礙者探討性別差異。結果發現男性和女性在他們希望實 現的成果與他們接受的轉銜培訓機會上有所不同。從青年和父母回應調查結果顯 示,因性別刻板印象導致降低女性在工作上的期待與表現。

家庭在身障者就業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Francis 等人(2013)提出了「家 庭就業覺醒(family employment awareness)」的概念,認為身障者家人必須先瞭 解就業服務與資源及釐清對身障者就業的期待後,才能有效地支持身障家人進入 到社區化就業市場中。「家庭就業覺醒」就是一種家庭支持服務,透過對家長的教 育課程,讓家長瞭解建構身障子女的就業支持網絡、促進就業結果及創造與專業 人員的合作關係中,家庭應該扮演的角色與功能(Francis, Gross, Turnbull, &

Parent-Johnson, 2013)。

Hampton 等人(2015)研究中國傑出女性身心障礙者的生涯發展,探討其原 生家庭的影響因素。研究以效標取樣方式訪談 14 位女性身心功能障礙之榮譽得 獎者,蒐集的資料包括:參與者的年齡,致障與發病年齡,教育程度,障礙類型,

婚姻狀況,工作經歷,生活安排和父母的職業等。透過訪談大綱中六個開放式問 題,請與會者分別描述他們在童年、青春期和成年時期的職業抱負和期望,以及 影響自己發展職業願景、期望和職業方向的人。資料分析發現,家庭影響受訪者 生涯發展的六大主要項度為:(1)家長強調教育並強調在家學習經驗;(2)父母 倡導參與者平等教育權和就業機會權;(3)父母參與參與者生活的各個方面,並 鼓勵參與者能自行作決定;(4)父母提供了一個有助於參與者成長的家庭環境(愛、

關懷、支持、與兄弟姐妹分擔責任等);(5)父母作為參與者良好工作者的榜樣,

具勤奮、穩定與高挫折容忍力的工作行為;以及(6)兄弟姐妹的愛、關懷和支持 是影響參與者自我職涯發展和就業成功的關鍵。

有不同期待,並侷限著女性就業的發展。

社會文化態度也是影響身心障礙者就業困難的因素之一,社會文化態度對於 身心障礙女性的觀點影響著他們的生命歷程。Bualar(2014)透過質性研究,運 用深度、半結構式訪談 20 位居住在泰國郊區的肢體障礙女性,瞭解影響其就業機 會的因素。研究發現在泰國農村,社會文化傾向認為身心障礙者在社會上是完全 無能力、生病、不分性別(without gender)的人,而女性加上身心障礙普遍受到 雙重壓迫,使得身心障礙女性被貶低,因為她們不符合美麗、聰明或有工作能力 的社會標準,社會文化強烈地影響身心障礙女性的就業。

此外,有研究發現身心障礙女性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對於職業探索與選擇 的相關準備相對受限。Lindstrom, Harwick, Poppen 及 Doren(2012)針對美國 25 位高中及 9 位大學的身心障礙女性進行焦點團體,以及 26 位雇主、特殊教育老師 以及學校行政者的個別晤談,蒐集影響這些就學者在畢業之後要到職場的就業轉 銜相關因素。研究發現這些高中女生和大學女生談到他們在高中時缺乏具體的職 業和轉銜計劃,以及缺乏支持、沒有足夠的準備進入職業或繼續教育選項。高中 身障女性接受有限的職業選擇,他們可能永遠不會被介紹到非傳統或其他潛在的 高薪資的職業。缺乏工作經驗或職業探索也讓各種職業中的女性角色模型缺乏,

沒有機會與在各種領域工作的婦女進行互動或觀察,職業期望相對受到限制。

美國研究調查發現年輕的身障女性與年輕的身障男性相比,她們大多為兼職 工作、較少薪資以及較難尋得高技術性的工作。因此,在美國開始發展針對年輕 女 性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訓 練 課 程 ( post-school achievement through higher skills [PATHS]),PATH 課程內容包含:自我覺知(self-awareness)、障礙議題(disability issues)、和性別議題(gender identity)。研究發現,完成 PATHS 課程的年輕身障 女性增加了他們對職業規劃的批判性知識。參與者對未來的職業選擇感到更有信 心,能夠更清楚地表達自己的個人優勢和技能,從而擴大他們畢業後成功的機會

(Lindstrom, Doren, Post, & Lombardi,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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