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影響結核病罹病相關危險因素羅吉斯迴歸分析
本研究為了要了解影響結核病罹病因素的相關因素,以590 位通報 結核病病患、399 位病患家屬及 1149 位社區民眾共三組分析為樣本,將 結核病病患與家屬,及結核病病患與社區民眾分別作二組分析比較,以 有無罹病為依變項,個案基本人口學資料、暴露環境因素、個人疾病共 病史及個人健康行為(有無抽煙及喝酒)等相關因素為自變項,將簡單相 關分析結果中具有顯著性或是臨床變項,置入羅吉斯迴歸模式(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來分析結核病罹病與否與各自變項的相關情形,計 算勝算比(odds ratio)估計結核病罹病危險及 95%可信限,鑑別和結核 病罹病個案相關的危險因子,模式分析結果如表14 及表 15 所示。
(一) 結核病病患與家屬
由表14 模式一可知,這個部分的分析是依據文獻及臨床經驗探討 並擬定上述概念組成,並將其變項一一置入,分析所置入變項的相關是 否有具有顯著性。以基本人口學變項及健康行為設定為模式一,探討未 考慮其他因素下,與基本人口學及健康行為特質相關:性別、年齡、教 育程度、婚姻狀況、父母是否為原住民、家中每月家戶所得、3 個月未 繳健保費、失業超過3 個月或以上、喝酒習慣及吸菸狀況,等 10 種變 項。結果發現,在本研究樣本中教育程度、家戶收入高(每月收入超過 6 萬以上)者、失業超過 3 個月或以上、喝酒習慣及吸菸狀況沒有明顯
的相關,性別、年齡、婚姻狀況、種族(父母是否為原住民)、3 個月以 上未繳健保費及家戶收入低者對結核病罹病有明顯相關。與男性相較,
女性患者的罹病勝算比為0.22 (95% CI:0.16-0.30);年齡方面勝算比為 1.04 (95% CI:1.02-1.05);與結婚者相較,單身者罹病勝算比為 2.78 (95
% CI:1.67-4.64),離婚或喪偶者罹病勝算比為 2.37 (95% CI:
1.46-3.85);種族方面,與父母都不是原住民相比,父母其中一方為原住 民或者父母都是罹病勝算比為1.96 (95% CI:1.06-3.62);3 個月以上未 繳交健保費者相較有繳健保費者罹病勝算比為1.62 (95% CI:
1.02-2.58);家戶收入低者(每月收入未滿 6 萬)相較無收入者罹病勝算 比為0.56 (95% CI:0.37-0.86),均有顯著。
除了基本人口學資料及健康行為,再將環境因素置入,設定為模式 二。結果分析有顯著者:就性別而言,與男性相較,女性患者的罹病勝 算比為0.22 (95% CI:0.16-0.30);年齡方面,罹病勝算比為 1.04 (95%
CI:1.02-1.05);與結婚者相較,單身者罹病勝算比為 2.78 (95% CI:
1.68-4.66),離婚或喪偶者罹病勝算比為 2.41 (95% CI:1.49-3.92);種 族方面,與父母都不是原住民相比,父母其中一方為原住民或者父母都 是罹病勝算比為2.00 (95% CI:1.08-3.70);家戶收入低者(每月收入未 滿6 萬)相較無收入者罹病勝算比為 0.55 (95% CI:0.36-0.85);3 個月 以上未繳健保費者相較於有繳交健保費者罹病勝算比為 1.62 (95%
CI:1.02-2.58)。模式二置入變項中,教育程度、家戶收入高個案、失業 超過3 個月或以上、喝酒習慣、個人吸菸狀況、家中每一空間居住人口 數及同辦公室同事被診斷為結核病者,均不顯著。
將基本人口學資料包括社經地位、健康行為、共病情形及環境因素 相關資料變項置入,設定為模式三。統計結果有顯著者可知:性別方面 與男性相較,女性患者的罹病勝算比為0.23 (95% CI:0.16-0.32);年齡 方面,罹病勝算比為1.03 (95% CI:1.02-1.05);與結婚者相較,單身者 罹病勝算比為 3.03 (95% CI:1.80-5.09),離婚或喪偶者罹病勝算比為 2.38 (95% CI:1.46-3.89);種族方面,與父母都不是原住民相比,父母 其 中 一 方 為 原 住 民 或 者 父 母 都 是 罹 病 勝 算 比 為 2.24 (95 % CI : 1.20-4.18);與 3 個月以上未繳交健保費者罹病勝算比為 1.64 (95% CI:
1.02-2.63);家戶收入低者(每月收入未滿 6 萬)相較無收入者罹病勝算 比為0.59 (95% CI:0.38-0.91);被診斷糖尿病需治療患者罹病勝算比為 3.35 (95% CI:2.16-5.19)。以模式三變項分析資料顯示,性別、年齡、
婚姻狀況、種族、是否繳納健保費、糖尿病及家戶收入等變項,均是影 響結核病罹病的重要相關因素,而教育程度、是否失業、個人抽菸行為、
喝酒習慣、家中每一空間居住人口數及同辦公室同事被診斷為結核病的 影響,對結核病罹病未有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二) 結核病病患與社區民眾
由表 15 模式一,將其變項一一置入,分析所置入變項的相關是否 有具有顯著性。以基本人口學變項及健康行為設定為模式一,探討未考 慮其他因素下,與基本人口學及健康行為特質相關:性別、年齡、教育 程度、婚姻狀況、父母是否為原住民、家中每月家戶所得、3 個月未繳 健保費、失業超過3 個月或以上、喝酒習慣及吸菸狀況,等 10 種變項。
結果發現,在本研究樣本中婚姻狀況及健康行為(喝酒習慣和吸菸狀況)
沒有明顯的相關,性別、年齡、教育程度、種族(父母是否為原住民)、
家中每月所得、失業超過3 個月或以上及 3 個月以上未繳健保費,對結 核病罹病有明顯相關。與男性相較,女性患者的罹病勝算比為 0.37 (95
% CI:0.28-0.49);年齡方面勝算比為 1.05 (95% CI:1.04-1.046;教育 程度勝算比為0.92 (95% CI:0.89-0.95);種族方面,與父母都不是原住 民相比,父母其中一方為原住民或者父母都是罹病勝算比為 1.76 (95%
CI:1.05-2.94);3 個月以上未繳交健保費者相較有繳健保費者罹病勝算 比為 1.71 (95% CI:1.23-2.35);失業超過 3 個月或以上罹病勝算比為 2.03 (95% CI:1.37-3.03);與無家戶收入者相較,每月收入未滿 6 萬者 罹病勝算比為0.36 (95% CI:0.24-0.56),每月收入 6 萬元以上者勝算比 為0.40 (95% CI:0.24-0.65),有統計上顯著。
除了基本人口學資料及健康行為,再將環境因素置入,設定為模式
二。結果分析有顯著者:就性別而言,與男性相較,女性患者的罹病勝 算比為0.37 (95% CI:0.28-0.50);年齡方面,罹病勝算比為 1.05 (95%
CI:1.04-1.06);教育程度勝算比為 0.92 (95% CI:0.89-0.95);種族方 面,與父母都不是原住民相比,父母其中一方為原住民或者父母都是罹 病勝算比為1.90 (95% CI:1.13-3.20);同辦公室同事被診斷為結核病者 罹病勝算比為 8.98 (95% CI:3.11-25.94);3 個月以上未繳健保費者相 較有繳交健保費者,罹病勝算比為2.10 (95% CI:1.41-3.14);失業超過 3 個月或以上相較有工作的人,罹病勝算比為 1.67 (95% CI:1.21-2.30);
無家戶收入者分析,每月收入未滿6 萬者相較無收入者,罹病勝算比為 0.37 (95% CI:0.24-0.57),每月收入 6 萬元以上相較無收入者,勝算比 為0.39 (95% CI:0.24-0.65)。模式二置入變項中,婚姻狀況、個人抽菸 行為、喝酒習慣及家中每一空間居住人口數,均不顯著。
將基本人口學資料包括社經地位、健康行為、共病情形及環境因素 相關資料變項置入,設定為模式三。結果分析有顯著者:性別方面與男 性相較,女性患者的罹病勝算比為0.37 (95% CI:0.28-0.49);年齡方面,
罹病勝算比為1.04 (95% CI:1.03-1.05);教育程度勝算比為 0.92 (95%
CI:0.89-0.95);種族方面,與父母都不是原住民相比,父母其中一方為 原住民或者父母都是罹病勝算比為2.19 (95% CI:1.29-3.70);與無家戶 收入者相較,每月收入未滿 6 萬者罹病勝算比為 0.38 (95% CI:
0.24-0.59),每月收入 6 萬元以上者勝算比為 0.39 (95% CI:0.24-0.65);
3 個月以上未繳交健保費者相較有繳交健保費者,罹病勝算比為 2.16 (95
% CI:1.43-3.27);失業超過 3 個月或以上相較有工作的人,罹病勝算 比為1.45 (95% CI:1.04-2.03);同辦公室同事被診斷為結核病者罹病勝 算比為 9.17 (95% CI:3.11-27);被診斷糖尿病需治療患者罹病勝算比 為4.55 (95% CI:3.11-6.66)。以模式三變項分析資料顯示,婚姻狀況、
個人抽菸行為、喝酒習慣及家中每一空間居住人口數等變項,均無統計 上的顯著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