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結核病是目前台灣最嚴重的法定傳染病,也是全球因單一病原引起 死亡最多的傳染病(Raviglione et al., 1997)。結核病是由結核分枝桿菌
(學名 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傳染所引起的慢性呼吸道疾病
(Fitzgerald et al., 2005)。藉著傳染性肺結核病患在吐痰、咳嗽或打噴嚏 時,產生直徑小於 5μ 以下的細小帶菌飛沫,經由正常人吸入肺泡而造 成感染。結核桿菌除了侵犯肺部組織,也侵犯人體其他組織,特別是含 氧量較豐富的器官如腎臟、腦膜及兒童的骨骼組織等(索任,2002)。
早期的症狀不顯著,潛伏期長短不一,潛伏期長者可能長達數十年以 上,一旦經確定診斷後,至少需要6 個月以上的藥物治療。在適當的抗 結核病藥物治療下,95%的病人是可以痊癒的(林獻鋒、賴世偉、張靖 梅,2002),若病人不能規則服藥 6 個月以上,往往造成治療失敗,繼 續將病原菌散播開來。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指出,未經提早發現及妥善治療的開放性結核病患,一年內會再傳染 10-15 個健康人。結核病病患斷斷續續服藥的結果,亦會產生嚴重的續 發性抗藥性結核病問題(WHO, 2007)。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全球約有 900 萬結核病新病人,其中 740 萬的病人是住在亞洲和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區,約有200 萬死於結
核病(WHO, 2007)。全球各區域結核病流行情形,大不相同,其中以 東南亞及非洲流行情況最為嚴重。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估算:全球大約已 有三分之一人口感染結核菌,每1 秒就有 1 人感染結核,每年約有 1%
人口會感染結核菌,且感染者有5~10%是屬於伺機性發病,對於高傳染 性結核病個案未能防治完善時,1 人可造成 10~15 個正常人被傳染,而 得到結核病。
依據台灣的統計顯示,結核病的發生率由2005年每十萬人口72.47 人,到2008年每十萬人口62人,與世界衛生組織統計2008年美國發生率 每十萬人口31人相較,台灣地區結核病發生率數據仍然為高(WHO, 2008)。2001年資料統計,結核病死亡率每十萬人口5.81人,死亡人數1,299 人,在所有死亡原因排名第12位,目前的統計資料顯示,結核病死亡率 逐年漸減,分別為2005年每十萬人口4.3人,2006年每十萬人口3.7人,2007 年每十萬人口3.4人,2008年每十萬人口3.3人。近年來,依2008疫情報導
(2009結核年報),台灣平均每11小時就有一個人死於結核病,平均每 36分鐘就增加1名結核病人。每年仍有將近15,000名的結核病新案發生,
大約1,000人死於結核病,居法定傳染病確診人數及死亡人數之冠,因此 結核病在台灣地區仍然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傳染病。倘若結核防治計畫不 完善、愛滋病的盛行及全球人口快速流動,將更加速了結核病的傳播(疾 管局,2010)。
面對傳染性結核病的反撲,世界衛生組織面對如此嚴重之傳染病,
於1993年宣佈結核病為全球緊急危機(Raviglione et al., 1997),成為全 球不得忽視之議題。而台灣推展結核病防治工作數十年,在政府及相關 的防疫人員長期的努力下,結核病的死亡率從1947年的每十萬人口6.88 人(疾病管制局,2002)降至2008年的每十萬人口3.3人,顯示政府對結核 病防治的成效非常顯著。結核病傳染疫情控管及死亡率下降的幅度雖有 很大的進步,但相較於其他先進國家,防治成效仍有相當大的差距。因 此,結核病目前仍然是台灣地區的一重要公共衛生問題。
第二節 研究的重要性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全世界目前約有20 億人口感染結核菌,
佔全球人口的三分之一,在每 10 人的感染者中,就有一人會發展成活 動性的肺結核(WHO,
2008)。位處西太平洋地區的台灣,結核病也是
一個重要的公共衛生議題,就結核病的發生率及死亡率,均高居法定傳 染病的第一位,根據2009 年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The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CDC)統計,結核病發生率 1999 年到 2008 年的資料顯 示,全台灣每年新發現結核病例平均約15,000 人,發生率曾由 1999 年 每十萬人口 61.32 人攀升至 2004 年每十萬人口 74.1 人,在台灣致力於 傳染病疫情控制及管理之下,2008 年的結核病發生率仍高達每十萬人口人,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6.88 人(1999 年)至 3.3 人(2008 年)。
結核病目前被列為我國的法定傳染病,是公共衛生的首要任務之一 環。本研究以整體通報傳染性結核病病患及同居住家屬,和同一社區民 眾作為研究對象,探討結核病罹病相關危險性因素,藉由瞭解結核病患 病的相關危險因子,作為在於早期發現社區中之結核病個案,協助患病 個案盡速就醫、治療,並接受後續的追蹤管理。
第三節 研究的目的
本研究針對台灣地區,結核病病患、病患家屬及一般社區民眾三組 不同族群,不同罹病危險因素進行調查評估並分析,對於研究結果提供 衛生主管機關其相關衛生政策參酌。本研究之目的分述如下:
一、 探討個人健康行為對結核病罹病之關係。
二、 探討共病(糖尿病患者、血液透析患者、器官或骨髓移植及 免疫抑制劑使用患者)和罹患結核病之相關性。
三、 探討環境暴露因素對罹患結核病之相關性。
第四節 研究問題與研究假設 一 、研究問題
結核病的傳染方式為飛沫傳染,帶菌的結核病患者常在吐痰或經由
乾燥後飛沫殘核飛揚飄浮在空中,直徑小於 5μ 以下的細小帶菌飛沫,
可經由呼吸道到達正常的肺泡而造成感染。傳染最常發生在較親密的接 觸者,常常發生在最親近的人,或居住在同一房屋者。受結核菌感染者 只有10-20%會發病,但有些人發病的危險性較高,例如:乳幼兒、青春 期男女、罹患糖尿病、矽肺症、慢性腎衰竭進行洗腎者、胃切除、腸改 道手術、器官移植者、吸毒成癮者、愛滋病患者、長期使用類固醇、抗 癌藥、免疫抑制劑或接受放射線治療者、有精神壓力、多量吸菸者、被 多量排菌者傳染者、因密切接觸而感染者,以及胸部X光有纖維鈣化病灶 者,發病的危險性較高(陸坤泰,2008;疾管局,2008)
依據年齡層的資料分析顯示,台灣目前結核病發生年齡層以65歲以 上最多,以2006年結核病發生年齡分析,65歲以上的結核病患達65.74%,
約佔所有結核病患的一半(疾管局)。本研究以疾病管制局通報痰液檢 驗陽性結核病病患、病患家屬及一般社區民眾三組不同族群,比較罹病 相關危險因素。
二、研究假設
(一)個人健康行為(包括:喝酒習慣及吸菸行為)會影響結核病 罹病危險性。
(二)個人患病情形(糖尿病患者、血液透析患者、器官或骨髓移 植及免疫抑制劑使用患者)存在危險因子易罹患結核病。
(三)環境暴露因素(家中同住空間、家中同住家人或同一辦公室 的人被診斷出有肺結核,或是否入獄超過一個月以上)。
第五節 名詞界定
結核病檢驗痰液塗片陽性者定義:結核病個案分疑似個案、細菌學 確診病患及其他非細菌學確診病患,本研究結核病患為細菌學檢驗陽性 確診病患,包括(一)至少兩次顯微鏡檢痰塗片陽性;或(二)至少一 次顯微鏡檢痰塗片陽性、且經醫師判定胸部X 光之病灶符合肺結核之變 化,決定施予一完整療程之抗結核治療;或(三)至少一次顯微鏡檢痰 塗片陽性且該檢體結核菌培養陽性(疾管局,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