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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從獨生子女到獨生父母

第二節 四二一家庭

費孝通以「社會結構中的基本三角」作為婚姻家庭的結構論,認為夫婦雙方 兩人關係必須靠第三個人的存在而固定,當雙獨夫妻生下了孩子後,費孝通所說 的基本三角才告完成,「四二一家庭」結構,也正式成形。

一、升格當父母

許多關於中國獨生父母的調查研究都發現,「父母角色的獲得」是獨生子女 依賴性發生根本變化的轉折點127,不過筆者認為所謂的「依賴性的變化」應該再 細分為「生活習慣上的改變」和「思想上的轉變」,而筆者在訪談後認為,出現 轉折較大的,則是「思想上的改變」。

「我覺得最大的轉折點是思想的問題,因為嬌生慣養是一切以自我為中心,

但有兄弟姊妹的人就會去考慮別人是怎樣,等到當爸媽之後,就學習到要考慮孩 子……感覺忽然間有一個人需要你去照顧,你走到哪都要惦記他,你走到哪都會 想到她,完全是你生活的重心。」(受訪者 H)

「像我會覺得我是母親了,然後男孩子這邊可能會想到,不只要養老婆,還 要養小孩了……我先生算是從來沒有離開過北京,父母也是一直在身邊,不過再 生孩子之後感覺到他有更大的提升,可能是責任的意識,也是一種父愛吧!挺偉 大的!」(受訪者 C)

二、養兒更欠父母恩

至於為什麼會出現「生活習慣」和「思想上」轉換的落差呢?筆者訪談發現,

獨生父母雖然對於已經為人父母都有強烈的意識,但是多數受訪者皆是「生小孩 前兩夫妻自己住,生小孩後請某一方的母親同住以協助照顧小孩」,在長輩來到 家後,許多新婚時要承擔的家務,又再度回到父母親的肩上。

「我媽媽來之前,我們兩個都比較懶,他推我做,我推他做,我媽媽來之後,

我媽主動做了很多,所以給我們兩個減壓很多,幫助不少」(受訪者 E)

「公公婆婆來之後,我就完全都不用幹了,我婆婆屬於事必躬親型的,我先 生更是什麼事都不用做。」(受訪者 I)

127 可參閱包蕾萍、陳建強,「中國”獨生父母”婚育模式初探:以上海為例」,人口研究,2005 年 7 月,頁 62~72;風笑天,「第一代獨生子女婚後居住方式:一項 12 城市的調查分析」,人 口研究,2006 年 9 月,頁 57~63;風笑天,「關於已婚獨生子女獨立生活能力的實證研究」,

中國青年研究,2005 年 9 月,頁 32~35;郝玉章,「已婚獨生子女父母角色的實證研究」,內 蒙古社會科學,2007 年 11 月,頁 127~133。

「昨天我有一個師妹結婚,我去參加婚禮,我愛人在家看孩子,昨天講好他 和他媽媽一起看孩子,結果晚上回到家,我婆婆跟我說,她帶了一天的孩子,孩 子的爸上網上了整天的棋,我聽了就昏了!」(受訪者 D)

「剛結婚時候,同他們生活在一起時還真有些不太習慣,但現在卻也很享受 這種生活,飯菜端上桌、家務不用做,生活上的一切都被安排得井井有條。沒辦 法,誰叫我們夫妻倆都是獨生子女,比較懶惰呢!想想當別人的兒媳婦也不錯 啊,可以偷很多的懶128。」

一些受訪者也不諱言在家務承擔方面,肯定不及上一輩,並坦然接受這樣的 差異,對於自己究竟是否仍依賴父母,則有自己的見解。

「我覺得現在挺好的,主要是有人給我幫忙,我也有這個依賴性,但你要說 我不合格我一定不會承認,如果你用保母的標準看我,我肯定不如老一輩……但 如果我媽媽沒幫忙要我自己帶,我肯定沒辦法,就算是要我辭職在家全職帶孩 子,我還是會再請一個保母,然後盯著她幹。」(受訪者 G)

「我覺得甩手掌櫃是老人對我們年輕人的看法,我媽現在跟我一塊兒住,他 也覺得我們兩個什麼都不幹」(受訪者 J)

一方面因為升格做爺爺奶奶的獨生子女父母不放心子女帶小孩,同時也想減 輕子女的負擔,另一方面獨生父母也還沒能那麼快放棄對父母的依賴,所以「順 來順受」地選擇生活的「舒適圈」,使得在「養兒方知父母恩」的同時也「更欠 父母恩」。

三、前所未有的天倫樂

雙獨夫妻生了孩子後,加上夫妻雙方的父母,就形成了「四二一家庭」,此 家庭結構使中國傳統如樹狀散開的家庭結構,顛倒成為一個頭重腳輕的 V 字型 家族系譜,除了使這一代中國城市家庭不再有複雜的叔伯、妯娌、姑嫂等關係,

再下一代的獨生子女,不僅沒有親兄弟姊妹129,更是連堂、表兄弟姊妹都沒有了。

不過在家庭的「親屬關係簡單化」中,卻也出現前所未有的天倫樂。

「我們每週都會有一次七個人一塊兒吃飯,大家就看著孫子玩兒……有時候 他們會分兩組,看孩子會對誰張手,誰可以把孩子接手抱過去,想要看看孩子比

128「獨生子女家庭春節在哪兒過」,新天地,2009 年第 1 期,頁 6。

129 雖然政策上允許「雙獨父母」生二孩,但根據北京市人口研究所 2006 年所做的調查,願意生 二孩的比例僅佔 25%,筆者在訪談中也發現多數父母目前並沒有想要生第二胎。

較喜歡爺爺奶奶還是老爺姥姥(外公外婆)。」(受訪者 A)

「我們一般像春節、十一的大假的時候,就會兩家人一塊兒吃飯團圓,關係 比較融洽,有時候我爸爸還會和我公公相約一塊兒釣魚。」(受訪者 C)

「經常情況是四個老人帶著我大女兒出去玩兒,然後我和我先生就在家帶小 的。」(受訪者 C)

「之前小孩出生幾個月後,我和我愛人去了一趟海南三亞,那時候心裡就有 想等孩子再大一點,就要全家七口一起再來這兒旅遊。」(受訪者 F)

上述受訪者多因男女雙方家長住得不遠所以往來較為頻繁,但是訪談中也發 現,即便住得遠,在孩子出生後,對於孫子的關愛馬上克服了距離所帶來的阻礙!

有一位受訪者與其丈夫,老家分別在黑龍江省和新疆省,結婚時雙方家長都還沒 見過面,但在孩子出生後,雙方母親為了照顧孫子以減輕孩子家務負擔,願意同 住一個屋簷下,甚至同睡一張床長達一個月。

「黑龍江在雞頭,新疆在雞尾巴,所以我們各自舉行婚禮,雙方父母是到了 結婚一年後才在北京見一次面……現在因為孩子小,所以我母親或他母親會來我 們家幫忙帶小孩,因為房子小只有兩個房間,可能都很為孩子想,她們為了我們 曾經擠一張床,前後大概有一個月吧!」(受訪者 D)

「以前我父母在四川,兩邊接觸比較少,是那種很客套的相處,有了下一代 後,因為孩子大家接觸變頻繁,大家都為了孩子好,看到對方花那麼多心力在孫 子身上,互相之間就多了那種親情在裡面。」(受訪者 C)

「親家」雖然有個「親」字,但若按照民法第 969 條的定義,其實雙方既非 血親,也非姻親130,過去一般的「親家」關係,也大多是相敬如賓,雙方即使有 來往,也多為子女在婆家和娘家兩邊走動,雙方長輩較少親自互相拜訪,但是在 四二一家庭結構下,「親家」也變得有「獨特性」,為了共同呵護「一脈相傳的交 集」─孫子,「親家」從廣義上的一家人,變成真正維繫同一個家的一家人。

「即便有一些矛盾,但我覺得應該都很好處理,畢竟大家都是為了我們、為 了孩子來的,是有個相同的目的的……我覺得一家人住在一塊兒,沒有什麼解決 不了的事情。」(受訪者 D)

130 民法第 969 條定義: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而「親家」

屬於「血親之配偶之血親」,不在上述之列,故從民法觀點來看,「親家」其實「沒有關係」。

四、隔代「慣養」

有些受訪者回頭看自己的成長經驗,認為在孩童階段確實受到父母過多的關 愛,因此期許自己用一種不同的管教方式,讓自己的孩子能夠更獨立些,不過,

當父母親來到家裡協助帶孩子後,獨生父母赫然發現,原來自己的父母親,比自 己更寵這個孩子!

「我婆婆雖然是教師,但是她可能教別人的孩子的時候很嚴厲,但是輪到教 自己家孩子的時候,就會很寵愛,而且是沒有原則的寵愛……小孩子叫一聲我覺 得無所謂,可能看一眼叫他別叫,我婆婆就不會,就會把他抱起來哄,我覺得這 種方式教育下去,就會很難管,孩子會比較任性!」(受訪者 D)

我父親以前管教方式是專制的,不過有孫子之後,他對我和我母親都有比較好一 些,當了爺爺之後,好像那種慈愛的個性都跑出來了!」(受訪者 J)

「會有點兒擔心會不會把孩子慣壞,但我更擔心我的父母把孩子慣壞!」(受 訪者 A)

由於筆者所接觸的訪談者,孩子皆在四歲以下,所以兩代人因教育問題所引 發的隔代教養矛盾還未突顯,不過有幾位受訪者已經隱約擔心,因此在一些孩子 生活細節的教育上,開始嘗試與長輩溝通。

「他父母五音不全,我都會叫他父母少唱歌給孩子聽。」(受訪者 A)

「我現在對於我公公有一些觀念就不太認同,你看我愛人特別胖,我就覺得 是他們小時候寵壞餵養造成的;還有一些口音,我也會有點擔心。」(受訪者 I)

雖然獨生父母對隔代教養開始有一點擔心,不過對於上一輩願意犧牲時間精 力協助帶孩子皆抱持正面態度,也認為在生活經驗上,父母確實可以彌補自己的 不足,至於教育的觀念的歧異,則盼透過充分的溝通來解決。

「他們生活經驗比較豐富,對於孩子的身體健康狀況,比我們有經驗,從這 方面而言,讓隔代的人帶其實比較好,不過從教育、思想方面,還是父母帶比較 好。」(受訪者 C)

「隔代教養有一些些問題,但不是很嚴重,因為跟自己媽媽說話好溝通,跟 她講一些比較新的觀念她也都可以接受。」(受訪者 G)

五、姓不姓由妳?

在筆者閱讀相關資料時,發現許多報章媒體將「姓氏」問題,列為雙獨家庭 矛盾的一環,即因為雙方皆只有一個孩子可以「傳香火」,所以在孩子的姓氏上,

兩家也出現了爭執。

不過筆者訪談後發現,在只有一個孩子的情況下,傳統的習俗文化還是起了

不過筆者訪談後發現,在只有一個孩子的情況下,傳統的習俗文化還是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