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意謂著要從原來的婆家或娘家搬出去住,這一來會造成原生家庭的人口減少,
甚至空巢,同時由於這些獨立門戶的夫妻只能生一胎,也因此造成三口戶的家庭 比重越來越高。
現代工業化與城市化帶來的人口流動,讓許多到城市求學、工作的人在異地 找到了伴侶,由於雙方的老家都遠在其他省分,為了能繼續留在城市裡打拼發 展,雙方也就不可能婚後回到家鄉與長輩同住,這也造就了當代城市許多的小家 庭。
二、家庭結構變遷
根據家庭要素來劃分家庭結構有許多種分類方法,如按照配偶情況的「一夫 一妻家庭」、按權力及繼承關係的「父系父權家庭」、按居住地劃分的「從妻居家 庭」等,然而在一般情況下,則是按照家庭成員的婚姻關係、血緣代際關係,並 結合考慮現實家庭生活情況來對家庭做分類43。根據這種分類法,家庭結構可分 為單身家庭、夫妻家庭、空巢家庭、核心家庭、主幹家庭和聯合家庭。
單身家庭指的是未婚或離婚未生育子女,目前家庭生活只有一個人的家庭;
夫妻家庭是指夫妻結婚後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僅有小倆口組成的家庭;空巢家 庭是指夫妻結婚後生育過子女,而子女成年後全數離開父母,目前家庭只有夫妻 兩人的家庭,或者一方去世的喪偶家庭,此類型家庭一般在老年人口存在;核心 家庭是指一對夫妻與未婚配的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主幹家庭是父母與已婚子女 共同生活的家庭,且每一代最多只能有一對夫妻;聯合家庭是指同血緣代際層次 內有兩對或兩對以上的夫妻與子女共同生活組成的家庭,此類型家庭是典型的傳 統大家庭,不過在當前城市社會生活中已經不多見,頂多存在一些殘缺的聯合家 庭44。
比較 2008 年五城市家庭調查和 1983 年以來的三次城市家庭調查的家庭結構 分佈情況,可看出早期家庭結構類型的劃分上存在一些差別,如 1983 年的調查 中,將未育家庭、空巢家庭、隔代家庭都歸類在核心家庭,這導致 1983 年的核 心家庭比例高於 1993 年,為了方便做比較,劉寶駒將 1993 年、1998 年兩次的 未育家庭、空巢家庭、隔代家庭都歸類在「核心家庭」,發現合併後的「核心家 庭」在 1993 年佔 69.13%,1998 年則達到總體的 75%;至於 2008 年的調查,將 殘缺形式的核心家庭亦歸類為核心家庭,如未育家庭、空巢家庭,不過 2008 年 的調查多了一項「同居家庭」,這是隨著社會變遷、婚育價值觀念改變所新增的 家庭結構選項。相關數據可參見下表。
43 同上註,頁 101。
44 同上註。
年份
家庭類型 1983 年 1993 年 1998 年 2008 年 單身家庭 2.44 1.78 0.69 12.0
未育家庭 ─ 1.99 2.63 ─
空巢家庭 ─ 10.08 6.94 ─
核心家庭 66.41 54.89 64.65 70.3 主幹家庭 24.20 25.28 23.45 13.8 聯合家庭 2.30 2.19 0.57 0.2 隔代家庭 ─ 2.17 0.88 2.8
同居家庭 ─ ─ ─ 0.8
其他家庭 4.55 1.73 0.19 0.1
表 5 四次城市家庭調查的家庭結構總體分佈情況表
(資料來源:劉寶駒,《社會變遷中的家庭─當代中國城市家庭研究》,頁 103;李銀河,「五 城市家庭結構與家庭關係調查報告」,中國社會科學院五城市家庭調查課題組,
http://www.sociology.cass.cn/shxw/shgz/shgz66/P020100220561614844613.pdf。)
從 2008 年的城市家庭調查中可觀察到,各類核心家庭(含未育家庭、空巢家 庭)是當前中國城市家庭的主要類型,相較 1983 年的數據,單身家庭的比例增加 了約 10%、核心家庭也增加了 3%,主幹家庭則是減少約 10%,聯合家庭更是降 到僅剩 0.2%。
中國自 1970 年代末開始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至今,已經三十個年頭,對 於在 1980 年~1989 年出生的這一批現在已經二三十歲的年輕人,中國大陸將他 們稱為「80 後」,而當在城市的這一群 80 後的獨生子女婚配邁入家庭後,由於 雙方皆為獨生子女,無論決定要自組小家庭或是與男方或女方父母同住,都只會 出現主幹家庭或核心家庭的家庭類型,不會出現同血緣代際層次內有兩對或兩對 以上的夫妻的情況,因此傳統大家族式的聯合家庭,在中國的城市將不復見,如 2008 年城市家庭調查(見表 )中的聯合家庭比例,就僅為 1983 年聯合家庭比例的 一成,降至僅剩 0.2%。
三、夫妻關係改變
1960 年 Blood 和 Wolfe 合著的《Husbands and Wives: The Dynamics of Married Living》一書可視為夫妻權力研究的開端,透過考察家庭決策權的八個方面來測 量夫妻間的權力對比,包括 1.丈夫應選擇什麼樣的職業 2.買什麼樣的汽車 3.是否
買人壽保險 4.到什麼地方度假 5.買什麼樣的房子 6.妻子是否應該參加社會工作 7.當家人生命應該去看哪位醫生 8.全家每週在食品方面應花多少錢。根據訪問結 果 , Blood 和 Wolfe 區 分 出 四 種 不 同 類 型 的 夫 妻 權 力 模 式 : 丈 夫 主 導 型 (Husband-dominant)、妻子主導型(Wife-domi-nant)、分權平等型(Autonomic Equal but Seperate)、權力共用型(Syncratic JointlyShared)。其中後兩者為趨於平等的權 力形態,差別在於一種為夫妻雙方在劃分好的決策領域各自獨立行事自主決策,
以決策項目的輕重為例,Richard Senters 等人重新做了 Blood 和 Wolfe 的調 查,並在八個問題外又增加六個問題:1.請誰來作客和與誰一起出門 2.怎樣裝飾 Cultural Context)」。他透過跨文化比較研究的方式,發現在美國和法國,丈夫在 婚姻中的權力與其教育程度、職業地位和經濟收入成正相關,而在希臘和南斯拉
個人控制後果的能力)等49。 妙過程和”doing gender51”。當被要求描述他們如何做決策和解決衝突時,夫妻雙 方往往展示一種共同努力以確保他們自己對這種非傳統婚姻的感覺不過於非傳
50 Kulik L, “Marital Power Relations Resources and Gender Role Ideology,” Journal of Comparative Family Studies, Vol.30 No.6, pp.533~548.
51 社會性別概念並非一個固定的構成物,即使個體成年後,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還存在著這 種 doing gender 的過程,個體的社會性別觀念就是在這些過程中被建構出來。
52 West C, Zimmerman D H, “Doing Gender,” Clinchy B M, Norem J K eds, The Gender and Psychology Reader,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87, pp.104~124.
53 鄭丹丹,《中國城市家庭夫妻權力研究》,頁 15。
54 鄭丹丹,《中國城市家庭夫妻權力研究》,頁 15~16。
55 鄧偉志、徐新,《家庭社會學導論》,頁 147。
妻婚前同縣同區的比例明顯下降,同省市的比例則大幅上升;在擇偶方式方面,
居住方式
年份 獨立門戶 住婆家 住娘家
1983 年 約 48% 40.02% 9.69%
1993 年 約 46% 40.7% 7%
1998 年 約 52% 37.5% 10%
2008 年 約 50% 約 46% 約 4%
表 7 各年代婚後家庭居住方式變化
(劉寶駒,《社會變遷中的家庭─當代中國城市家庭研究》,頁 87~93。)
要觀察夫妻權力的關係模式,家務分工是一項重要指標,比較 1993 年和 1998 年兩次調查結果,可發現家務由妻子為主或以妻較多的比例都明顯下降,而這些 少掉的數字則是轉移到夫妻兩人共同承擔的比例,以丈夫為主和以夫較多的比例 也有所增加,這說明了在現代城市生活中,妻子能夠以勞動就業的方式來參加社 會生產,與丈夫一樣也能獲得自己獨立的個人經濟收入,因此妻子對家庭也能夠 發揮與丈夫相同的作用,進而改變妻子在家庭的地位(見下表)。
分工
年份 以夫為主 夫較多 共同承擔 妻較多 以妻為主 1993 年 2.88% 5.28% 23.60% 34.22% 34.02%
1998 年 4.05% 6.33% 34.95% 26.19% 28.48%
2008 年 5% 5% 26.8% 約 29% 約 34%
表 8 城市家庭夫妻承擔家務勞動情況
(資料來源:劉寶駒,《社會變遷中的家庭─當代中國城市家庭研究》,頁 103;李銀河,「五城市 家庭結構與家庭關係調查報告」,中國社會科學院五城市家庭調查課題組,
http://www.sociology.cass.cn/shxw/shgz/shgz66/P020100220561614844613.pdf。)
不過到了 2008 年,共同承擔的比例不降反增,以妻為主的比例也變得跟 1993 年類似,家務分工的形態似乎在「開倒車」?筆者以 Marshall 對加拿大家庭做的 研究提出解釋。他發現在家務分配上最具靈活性的雙職工夫妻是受非傳統影響最 深的夫妻,也就是那些偏愛採取「非傳統生活方式」的夫妻,1990 年在加拿大 有 40.1%的已婚女性單獨承擔做飯打掃等家務責任,但是在同居夫妻中,卻只有 28.9%的妻子是承擔全部家務責任的57。
57 彭銦旎譯,大衛‧切爾(David Cheal)著,《家庭生活的社會學》,中華書局(北京),頁 128~130。
在相對較為傳統的中國,「同居」也許還不是普遍的現象,但是已經有越來 越多已經到適婚年齡的人選擇不邁入家庭的「非傳統生活方式」,如 2005 年,「民 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就顯示,中國的結婚率不斷下降,離婚率持續提高,而在這 樣有許多生活方式選擇的情況下,仍繼續維繫著這個傳統色彩濃厚的單位─家,
這樣的「傳統」特質也會反映在家務的分工上,因此雖然相隔 15 年數字類似,
但是內涵卻大為不同。
綜觀幾次城市家庭的相關調查數據,可以明顯看出城市家庭具有小型化和核 心家庭化的趨勢,而與核心家庭相關的是,家庭實權在夫妻雙方,共同掌握家庭 事務的決定權,也更重視感情交流與溝通,以平等型的夫妻關係為主(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