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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經濟面」的角度看所得分配情形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從「經濟面」的角度看所得分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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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從「經濟面」的角度看所得分配情形

若是我們由經濟面的角度切入去看所得分配的問題時,科技產業發展、職業 薪級差距擴大是造成所得差距擴大的其中一個原因,因為台灣目前以資本及技術 密集的科技產業為主,此產業的所得差距會大於過去為台灣發展主力的勞力密集 產業,造成所得差距擴大的情形。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會影響所得分配情形的經 濟面因素,那就是所得稅。由於所得稅具有所得重分配的功能,因此所得稅是影 響所得分配情形的重要因素,朱洪寬 (2006) 選擇了可能會造成租稅不公平程度 增加的免稅額及扣除額,觀察這些稅法上規定的減免項目是否會造成所得差距情 形的惡化。實證結果顯示,在僅保留扣除額、不保留免稅額的情況下,所得分配 情形會有惡化之結果;在僅保留免稅額、不保留扣除額的情況下,所得分配情形 的變動不確定,需視抵銷後的淨效果而定。

林金源 (2006) 則是透過實證的方式,證明當所得稅稅制進行下列改革:取 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規定、取消人身保險給付免課徵所得稅、建立個人之最低稅 負制(撰寫文章時尚未通過)後可使所得不均度下降,因此這些租稅改革措施可以 改善所得分配情形,尤其是建立個人最低稅負制後對於高所得階層更是具有極強 的平均化功能。但在實施最低稅負制後的實際數據並不支持他所預期的結果,由 表 1 可知最低稅負制不僅沒有改善所得分配的效果,所得分配情形反而呈現輕微 的惡化,與此篇文章的結論不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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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近年來的所得分配呈現不斷惡化的情形,讓人不禁懷疑目前的租稅制度 並無法達到其應有的所得重分配功能,監察院因此在民國一○○年二月時提出字 號第 0990800378 號的調查報告,調查租稅制度疑有不公情形。調查報告聲稱,

造成所得差距擴大的理由是因為資本利得並未核實課稅。此一結果表示,在租稅 制度有所缺漏的情形下,有能力賺取多種所得(包括資本利得)的人會把自己的所 得來源調整成以具有租稅優惠的資本利得為主,藉以規避其他所得所可能產生的 稅負而提高可支配所得,為實質的逃漏稅行為。因此,逃漏稅行為也是影響所得 分配情形的重要因素。

租稅逃漏相關理論分析最早可追朔到 Allingham & Sandmo ( 19 ) ,此模型採 用的是 Becker (1968) 的犯罪經濟學模型架構,假設納稅人要決定其最適申報所 得水準以達到預期效用極大。選擇極大化預期效用的原因是在考慮是否要實行逃 漏稅行為時,必頇同時考慮到逃漏稅被查緝到與未被查緝到之情形,故以預期效 用的方式來表達。在此模型中逃漏稅的金額大小會受到逃漏稅時被稅捐稽徵機關 查獲之機率,逃漏稅被查獲時的處罰率以及納稅人的風險趨避程度所影響,以下 分別就各項說明之:

(1) 納稅人的風險趨避程度:在納稅人為風險趨避者,以及處罰率大於 1 的 假設下,納稅人所申報的所得與真實所得呈現同方向的變動關係。當納稅人 的真實所得越高時,其所申報的所得也會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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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被稅捐稽徵機關查獲逃漏稅之機率:當被查獲的機率提高時,納稅人的 申報所得會較原先為高;

(3) 逃漏稅被查獲時的處罰率:當被查獲時的處罰率提高時,納稅人的申報 所得會較原先為高。

(4) 所得稅稅率:所得稅稅率對於申報所得的影響可分作兩方面來看:稅率 的提高將使納稅人有更為強烈的誘因去逃漏稅,因而使得申報所得水準下降,

產生負的替代效果;但稅率的提高會使得淨所得減少,加上納稅人為風險趨 避者的假設因而產生了正的所得效果。由以上討論可知稅率對申報所得的影 響方向是不一定的,必頇看替代效果和所得效果的強弱來決定。

由於在 n am Sandmo ( 19 ) 的模型架構下無法確定稅率對申報所得 影響的方向,Yitzhaki (1974) 針對了此模型加以修改,認為只要在被查獲有逃漏 稅的行為時,所處罰的標的是納稅人所逃漏的稅額,而非原先 Allingham &

Sandmo 所設定的匿報所得時,即可確定稅率對申報所得影響的方向。 在此模型 下,原先稅率變動影響申報所得的替代效果會消失,只留下所得效果。由於所得 效果的方向為正,因此在稅率提高時,會使納稅人的申報所得提高,有降低逃漏 稅現象的效果。

但上述的租稅逃漏模型並未納入勞動供給,只決定最適申報所得,Anderson (1977) 首開將勞動供給納入租稅逃漏模型的先河,納稅人將同時決定勞動供給 以及最適申報所得。然而,此模型所決定的最適申報所得與不考慮勞動供給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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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逃漏模型所決定的最適申報所得皆屬於單一來源之所得,並未就所得來源不同 的情況加以說明。由於不同種類的所得來源所適用之課稅規定不同,納稅人在追 求效用極大化下,可以藉由移轉投注在不同所得來源的勞動供給,選擇賺取不會 被政府所掌握到的所得以達到規避稅負並增加可支配所得的目的,Sandmo (1981) 即針對此項問題作討論。

Sandmo 以一般的勞動休閒模型為基礎,假設納稅人分成會逃稅和不逃稅者,

相較於一般的勞動休閒模型僅有單一的勞動市場,納稅人只能由此勞動市場賺取 薪資所得,此模型中假設有不同的兩個勞動市場:「官方」(official) 的勞動市場 和「非官方」(unofficial) 的勞動市場。所謂「官方」的勞動市場,指的是在此勞 動市場所賺取的所得完全沒有逃漏稅的可能,僱主會將納稅人所賺取的所得全部 提報給政府,使得政府可完全掌握納稅人此部份之所得;「非官方」的勞動市場 指的是在此勞動市場所賺取的所得政府無法完全掌握,類似於由地下經濟活動所 賺取的所得,故納稅人會隱匿此部份的所得不申報所得稅而有逃漏稅的行為。

Sandmo 並設定只有會逃稅的納稅人才能進入「非官方」的勞動市場賺取所得,

但是會逃稅以及不會逃稅的納稅人都可以進入「官方」的勞動市場賺取所得。

因此,會逃稅的納稅人可藉由移轉勞動供給的方式以達到規避稅負、增加可支配 所得的目的。

此相同的概念亦出現在 Fugazza & Jacques (2004)中,此篇文章假設在社會上 僅販賣一種商品,但此商品可由正常的生產管道或是地下經濟的生產管道生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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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此社會上有兩個勞動市場存在,勞工必頇選擇要投注勞動供給在何種生產 管道中。但若勞工決定將其勞動供給投注在地下經濟生產管道時會有主觀成本的 產生,因為將勞動供給投注在地下經濟生產管道時必頇背負著被查獲的風險,所 產生的心理負擔即為主觀成本,且各人的主觀成本皆不相同,故此主觀成本的大 小將會影響到勞工將其勞動供給投注在地下經濟生產管道的意願。而本文的主要 結論是,若想要遏止社會上的地下經濟活動,比貣以各種手段來禁止勞工在地下 經濟生產管道中工作,倒不如提升勞工在正常生產管道中工作所可獲得的利益,

如此可獲得更大的成效。

此一分配時間的概念除了可用在當勞動供給可分別投注在不同所得來源時 的勞動決策外,Kleven (2004) 並將此一概念應用於最適租稅的研究中。其認為 最適貨物稅應由生產商品時所需投入之家戶勞動供給做決定,若是此貨物的生產 需要投入的家戶勞動供給越少,則此貨物應課徵相對較低之稅率;相反地,若是 此貨物的生產需要投入的家戶勞動供給越多,則此貨物應課徵相對較高之稅率。

因此,相較於傳統的 Ramsey rule 必頇比較兩商品的價格需求彈性才能得知貨物 稅稅率的相對高低,而價格需求彈性又必頇經過實證估計方能得知其大小,此篇 文章以家戶勞動供給的投入多寡作為判斷兩商品的貨物稅稅率相對高低的方法 較為簡單且適合。

由於過往在討論勞動供給可投注在不同的所得來源或是生產管道時,是以討 論效率面相關問題較多,而幾無公平面相關問題之討論。因此,本文將以 Sand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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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模型為基礎,討論若富人可將其勞動供給投注在兩種不同的所得來源上:勤勞 所得及資本利得,但窮人只能將其勞動供給投注在勤勞所得上時,不同的稅制將 如何影響富人的勞動供給決策以及貧富之間的所得差距。本文的主要貢獻即在於 以貧富所得差距這個最近十分熱門的公平面議題做為討論的焦點,彌補了過往公 平面議題討論不足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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