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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心理幸福之意義

心理幸福包含的層面很廣泛,很難用一個嚴謹的定義來包括所有相關層面,

目前尚無一代表性的定義,有學者綜合心理幸福的內涵及概念,提出心理衛生、

心理健康及適應歷程三者的關係和心理幸福是密不可分的(王連生,1995:39;

朱敬先,1992:6;Diener, 1984;Myers& Diener, 1997;Rosenberg, Scholar,&Rosenberg, 1995),例如:心理衛生的要旨為減除病態心理及增進心理健康及幸福,強調促 進生活良好適應,由此可知四者的關係是很密切的。

心理幸福不單是指消極的沒有精神方面之疾病,更應積極的在情緒、行為皆 保持穩定的狀態,使自己在面對自我及外在壓力事件時,能有良好的適應行為,

在生活中感受需求、享受快樂(賴倩瑜等,2000)。也就是說一個人能對自己充 分瞭解、充滿信心,管理好自己的情緒及與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享有自我 實現的愉悅,這樣就是一個心理健康、幸福的人。

心理不幸福會對個人造成許多影響,如社會不適應、身體不健康,甚至犯罪 等問題(馬傳鎮,1982),在現今社會的壓力之下,許多文明病也會對個人心理 幸福造成影響,如憂鬱症、精神分裂病等精神疾病,這些疾病雖然不會直接造成 死亡,但均與自殺有密切的關係(張明利,2005)。而根據行政院衛生署(2004)

資料顯示,自殺在台灣地區少年主要死因排名第 14,在青年主要死亡原因排名 第 2,可見自殺在青少年時期實為一不容忽視的問題;在針對自殺的研究中,葉 在庭(2001)也發現,生活壓力事件越多、越擔心別人的眼光,則越容易產生自 殺意念。由上述可知,心理不幸福會對個人造成很重大的影響。

第二節 壓力

stress

與壓力事件(stress events)之意義

壓力(stress)是指個體在面對干擾其平衡狀態或使其能力無法負荷的刺激事 件所表現出來的緊張狀態,而這種緊張狀態會使人產生不愉快或痛苦的感受(張

春興,1989)。其中這些可能會使個體失去平衡的刺激事件(即壓力事件)所包 含的層面很廣,諸如社會長期事件、災變事件、生活改變、日常瑣事及心理因素 等,由全球、非特殊化的因素(如污染、犯罪、經濟問題),到個人的外在因素

(如天災、人禍),再到個人的內在因素等(如個人心理挫折、衝突)(游恆山、

李素卿譯,1999;郭靜晃,2000;葉重新,1999);根據認知鑑別論(Cognitive Appraisal Theory)的看法,情緒或壓力的產生,並非起源於客觀的壓力事件,而是決定於 個人對壓力事件的認識所做的認知解釋,也就是說當個人認為壓力事件是有害、

可怕的,就會產生恐懼情勢;相反的,當個人認為壓力事件是無害的、美好的,

就會產生喜悅的情緒。由以上可以知道,壓力事件並非直接導致壓力,其中還要 經過認知鑑別歷程,才會造成壓力反應(郭靜晃,2000)。因此,當個人感受這 些事件超過其所能負荷時,就會對個體產生壓力。

Hans Selye(1956, 1976a)將壓力進一步分為愉快的(eustress,正向壓力)與 痛苦的(distress,負向壓力),負向壓力會對個體造成較多的負面影響。也有學 者更進一步說明壓力事件具有累積性,在短時間內,個體重複經歷多項壓力事 件,罹患身心疾病的機率會明顯增高(轉引自陳美君等譯,2003;賴倩瑜等,2000:

69),也有對桃園、彰化少輔院 212 位青少年,及北市四所國中 212 位學生做研 究,結果發現犯罪青少年所遭遇及承受的生活壓力事件皆高於一般青少年(Chen, Jan&Kuo, 1993),看來壓力事件對青少年犯罪有重大的影響。

在教育的情境中,師生長期處於壓力之下,會導致生理與心理的疾病,且會 影響師生健康,有研究指出壓力事件會對教師產生情緒上、態度上及生理上的耗 竭,最後表現出缺乏工作熱誠、情感和成就感(郭生玉,1990);另一方面,李 欣瑩、姜逸群(2001)對桃園市國中生的研究也發現,生活壓力事件對國中生身 心健康有顯著影響,表示生活壓力事件越多的國中生,其身心健康也越差,由上 述可知壓力事件對教師與學生有很大的影響。

青少年時期的壓力來源有學校生活壓力、人際壓力以及日常困擾,而壓力事 件會對青少年造成生理、心理的影響(鄭照順,1999:39-42),所以如何讓青少

年瞭解壓力、面對壓力事件,以減少心理疾病發生,並促進其心理幸福,是現今 教育所需重視的課題。

第三節 探討壓力事件與心理幸福關連之理論及研究

個體對各種程度的壓力會呈現不同的反應,如悲傷、憤怒、焦慮、憂鬱等不 穩定情緒表現,甚至出現精神官能症的身心症狀(賴倩瑜等,2000:77)。例如:

個體無法解決壓力事件時,會有無力感、自信心低落等感覺,而產生的憂鬱狀況 若持續未改善,可能會對飲食、睡眠造成影響,更嚴重會導致自殺行為,由此可 見壓力事件是扮演影響心理幸福的重要因素。

探討壓力事件對心理幸福的研究,結果均指出壓力事件越多則心理越不幸福

(李欣瑩、姜逸群,2001;郭至豪、郭靜晃,1997;黃惠貞、姜逸群,2005;陸 洛、高旭繁、周雲、蕭愛玲 2001;Chang, 2001)。例如:陸洛等人(2001)曾針 對兩岸三地做跨文化比較,研究來自兩岸三地不同職業、公司型態、部門共 740 位受訪者,研究結果皆顯示不論台灣、大陸或香港地區的受訪者,其壓力事件越 多者則身心健康越差;在針對國中生的研究中,李欣瑩、姜逸群(2001)對桃園 市 455 位國中生的研究指出壓力事件與憂鬱呈顯著正相關,心理健康與憂鬱呈顯 著負相關,也就是說一個人壓力事件越多則會越憂鬱,越憂鬱則心理幸福感越 低,可見得壓力事件對青少年心理幸福的影響可能是不可忽視的。

青少年時期正是從兒童成長為成人的過渡階段,國中時期學生的身心發展皆 產生很大的變化,所以國中學生的心理幸福也成為研究的重點。過去對心理幸福 的研究,從各種因素來探討國中生心理幸福的研究雖然頗多(吳武典,1997;郭 至豪、郭靜晃,1997;黃春枝,1987;蘇建文,1978),也有研究指出壓力事件 確實會對心理健康造成影響,但是目前卻沒有看到以此在原住民眾多的東部地區 做大樣本研究,所以探討壓力事件對東部國中學生心理幸福的影響,是有其必要

性。

第四節 探討背景與心理幸福關連之研究

壹、性別

在許多研究中,性別是一項重要的變項,探討男性與女性是否在先天條件有 差異,抑或是後天環境的影響,而使得男女表現有所不同,是各領域學者所關切 的。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性別差異的生物性解釋通常集中在賀爾蒙、基因和演 化的因素,然而,許多來自動物的研究結果,往往很難推論到人類身上,或是過 於簡略,以致於無法解釋複雜的社會行為(楊宜憓、高之梅譯,2002);而在跨 文化比較研究方面:Mead 發現新幾內亞三個原始部落與西方社會之間,對性別 性格化的想法都很不一樣,認為兩性人格特質許多方面,極少與性別差異本身有 關,而是由社會文化所致(宋踐等譯,1993),也就是說性別表現的區分是透過 社會文化機制的運作而改變。

從精神科醫院的精神看護所提出的精神疾病報告中顯示,女人比男人更容易 成為心理病人,更易經歷精神崩潰、受沮喪之苦、緊張,以及夢魘和接受心理治 療;有學者提出女性在面對壓力時較易受到威脅、傷害和做負向的評估與逃避等 因應方式,其調適與身心狀況也較差(毛國楠,1995;Aneshensel, 1992);也有 研究顯示男性較女性傾向於內控人格特質(黃盈彰,2002),由於歸因方式的不 同,男性較女性有較低程度的壓力(傅瓊儀、陸偉明、程炳林,2002)。由於人 類的行為太過複雜,且受到許多先天與後天環境的影響,究竟男性與女性的差異 是否單純受到性別的影響,或是由後天環境決定?有待更進一步研究來發現。

探討性別對心理幸福的研究中,由於選取研究對象與年齡的不同,有研究發 現女生的幸福感高於男生(陸洛,1998;陸洛、高淑芳,1999;詹馨,1984),

也有研究發現男生的幸福感高於女生(李欣瑩、姜逸群,2001;郭至豪、郭靜晃,

1997;黃春枝,1987)。

詹馨(1984)對國小四、五、六年級共 352 人所做的研究,發現女生在社會

適應與總適應上皆顯著高於男生,說明女生的幸福感高於男性;陸洛(1998)在 對成人心理幸福的研究中,分析高雄市區 494 份完成訪視的問卷,發現女生的幸 福感、社交滿意及對生活環境的滿意度皆顯著高於男生;陸洛、高淑芳(1999)

對 347 位主管的研究也發現,男性主管心理幸福略遜於女性主管,且男性主管壓 力感受中的某一特定向度也高於女性主管,表示女性主管心理幸福較男性主管 高,這也說明了女性只要透過努力、積極調適,同樣可以適應良好,甚至較男性 想法樂觀,心理較男性幸福。

針對國中生心理幸福的研究中,卻發現男生較女生幸福(李欣瑩、姜逸群,

2001;郭至豪、郭靜晃,1997;黃春枝,1987)。例如:李欣瑩、姜逸群(2001)

對桃園市六所國中 455 國中生的研究也發現,女生的壓力事件多於男生,身心健 康也較差;郭至豪、郭靜晃(1997)對台北市 242 位單親家庭國中生研究發現,

由於國中階段女生生理、心理發展相對較同年齡男生來得早,身心發展較成熟,

對壓力覺知的層面較廣,壓力事件多於男生,心理較男生不幸福。

綜合以上,可見在國中時期男生的幸福感要高於女性,但是目前還沒有看到 以此在東部地區做大樣本的研究,因此,可透過本研究做進一步的瞭解。

貳、家庭社經地位

家庭社經地位較低者,由於資源有限,較難避免壓力事件,且工作條件較 差、壓力事件也較多。事故發生後,又因知識、社會資源有限,無法有效的動用 資源,以減輕壓力事件所帶來的痛苦,所以較不快樂,心理較不幸福;而家庭社

家庭社經地位較低者,由於資源有限,較難避免壓力事件,且工作條件較 差、壓力事件也較多。事故發生後,又因知識、社會資源有限,無法有效的動用 資源,以減輕壓力事件所帶來的痛苦,所以較不快樂,心理較不幸福;而家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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