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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建築聲學法令體系及相關標章制度之防音規定

輕量衝擊音 IIC ≧ 50

第三節 我國建築聲學法令體系及相關標章制度之防音規定

一、我國現行防音法規體系之檢討

我國都市計畫法規對於確保住宅區建築物之安寧有原則性規定,建築法 規體系如圖 2-3.1 所示,其中防音相關規定於中央法規之建築法及建築技術規 則有相關條文。

(一)都市計畫法規之防音規定

我國現行都市計畫法第 34 條:「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其土 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不得有礙居住之寧靜、安全衛生。」對住宅區建築物使 用有不得有礙居住之寧靜規定,對於其它使用分區則無規定。

(二)建築法之噪音防制規定

建築法中有關防音之規定僅有第 67 條:「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工程 施工方法或施工設備,發生激烈振動或噪音及灰塵散波,有妨礙附近之安全 或安寧者,得令其做必要之措施或限制其作業時間。」,對於施工中建築物 發出噪音予以管制,但對於建築物隔音要求則無其他規定。

(三)建築技術規則

在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第 46 條訂有防音規定,將適用對象定義為 連棟住宅、集合住宅之分界牆,寄宿舍、旅館等之臥室或客房或醫院病房相 互間之分間牆及其他部分之分間牆。而在隔音構造性能基準規定中,列舉隔 音構造規範,約二十種。

建築管理法規體系

中央法規

法律

命令

地方法規

建築法 營造業法 建築師法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建築技術規則 營造業法施行細條 建築師法施行細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自治規則 自治條例

直轄市、縣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直轄市、縣市建築附設停車空間繳 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

直轄市、縣市畸零地使用管理自治規 則…

圖 2.3.1 建築管理之法規體系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2-3.1 我國現行建築技術規則條文列舉構造之隔音性能

隔音等級

編號 構造名稱 總厚

(㎝)

面密度

(kg/㎡) D

R

w

1 鋼筋混凝土造 10 240 45 53

2 重質水泥空心磚 19 250 40 47

3 無筋混凝土造 10 240 45 53

4 磚造 10 220 45 50

5 卵石造 10 240 30 36

6 輕質混凝土 10 100 35 40

7 牆筋混凝土兩面三分夾板 5.8 90 30 35

8 牆筋構造兩面鐵絲網水泥沙漿粉刷貼面磚 13 101 45 56 9 牆筋構造兩面鐵絲網水泥沙漿粉刷 2 ㎝ 13 130 45 54 10 牆筋構造兩面木絲水泥板加水泥沙漿粉刷 13 86.8 50 59 11 牆筋構造兩面石膏板加水泥沙漿粉刷 13 76 50 56 12 牆筋構造內填 2.5 ㎝玻璃棉 13 5.7 20 25 13 牆筋構造內填 2.5 ㎝礦棉 13 5.7 20 25

14 牆筋構造兩面單層石膏板 13 16 30 37

15 牆筋構造兩面礦棉保溫板 13 4.5 -- 10

16 牆筋構造兩面木絲水泥板加白鐵皮 13 27.8 35 42 17 牆筋構造兩面木絲水泥板加石棉板 13 37.2 40 47

18 牆筋構造兩面雙層石棉板 13 24.3 30 42

19 牆筋構造兩面雙層石膏板 13 31.2 35 45

20 牆筋構造兩面雙層石膏板中填 5 ㎝玻璃棉 13 39.3 45 55

(資料來源:成大音響實驗室測試資料,本研究整理)

二、我國現行建築標章制度防音規定之探討

(一)綠建築標章

依據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文獻 14),我國現行綠建築標章制度在室內 環境評估指標中包括音環境之適用對象及評分判斷。

音環境之評估主要包括空氣傳音、固體傳音兩個部分。空氣傳音評估在 於是否選擇隔音性能良好的牆板及開口部構材,固體傳音的控制則以樓板結 構體之剛性設計及增設緩衝材、空氣層來對應,概述如下:

1. 適用對象

評分對象包括外牆及分界牆、外牆開窗構造及樓板構造。

(1) 外牆及分界牆評估

外牆係指建築物室內與室外交界之牆板;所謂分界牆則包含連棟住宅、

集合住宅戶與戶之分隔牆,以及旅館、宿舍、醫院等之臥室、客房或病房相 互間之分隔牆及其與其他使用部分之分隔牆。

(2) 外牆開窗構造評估

建築物外殼之隔音性能受到整體建築物氣密性之影響甚巨,尤其開窗部 之質量與氣密性更是整體建築物隔音性能之關鍵。

(3) 樓板構造

隨著建築物高層化、居住高密度化,建築物室內人員走動、物品掉落等 所產生樓板衝擊噪音也成為引起居民困擾的主要噪音源之一。

2. 性能基準規定方式

隔音性能基準規定方式採構造列舉方式與性能式規定並行,外牆及分界 牆、外牆開窗構造以 ISO 717-1(同 CNS 8465-1)之 Rw值作為輔助評定基準。

樓板構造則以 ISO 717-1(同 CNS 8465-1)之Ln,w值作為輔助評定基準,如表 2-3.2 所示。

(1) 外牆及分界牆評估

增加建築物牆板之質量面密度將有助於隔音性能之提升,在傳統 RC 牆、

磚牆構造部分,牆面厚度與隔音性能上有明顯相關;在帷幕牆,輕量牆板構 造部分(雙層牆),隔音性能則受到板材、間距、玻璃棉充填厚度及整體面積 密度之影響。因應產品創新與研發,另行補充 CNS 8465-1 之 Rw基準值,作 為輔助評定基準,如表 2-3.2 所示。

(2) 外牆開窗構造評估

依窗隔音檢測結果,推開式之氣密窗在隔音性能上有較佳之效果,一般 玻璃 5 ㎜厚以上的推開窗已能達到合格之評估。而一般建築物較常使用之橫 拉窗之氣密性與隔音性能較差,但橫拉窗在氣密上的缺失,可採用較厚之玻 璃來增加其隔音性能,一般最常使用的玻璃 8 ㎜厚以上的橫拉窗均已能達到 合格之評估。此外雙層窗對於隔音性能上較有利,只要 5 ㎜玻璃之雙層窗間 距大於 20 ㎝就可獲得最佳之評估。另補充 CNS 3092 及 CNS 6400 窗戶隔音 等級曲線及 CNS 8465-1 之 RW基準值,作為輔助評定基準,如表 2-3.2 所示。

(3) 樓板構造

以目前建築物在樓板構造部分,主要採用 RC 構造、鋼構複合樓板及木 造樓板為最多,而樓板衝擊音對室內環境之干擾現象受到樓板構造剛性之影 響,所以增加樓板混凝土厚度以加強建築物整體樓板剛性,或於樓板構造上 加設緩衝材、下方空氣層皆有助於減少垂直向樓板衝擊音之干擾。本評估對 於國內通行的 15 ㎝ RC 樓板、18 ㎝鋼構複合板均能得到評分,另外設緩材

? LW≧10、空氣層厚度≧30㎝皆有效衰減衝擊音約 10dB 者,以提高一評估 等級認定,另補充 CNS 8465-2 之 Ln,w值,作為輔助評定基準,如表 2-3.2 所 示。

表 2-3.2a 綠建築室內音環境評估表

表 2-3.2b 構造說明與圖例

(資料來源:文獻 17)

(二)綠建材標章

依據綠建材解說與評估手冊(文獻 11),我國現行高性能防音綠建材為能 有效防止噪音影響生活品質的建材。「防音」通常透過「隔音」及「吸音」

二種手法達成:隔音材即針對室內有效阻隔噪音傳遞的構材;吸音材針對噪 音發生源吸收其音能量。防音建材依建築部位的差異,具有不同的特性,選 擇適合的隔音與吸音構材,並確認其性能水準,搭配得宜則可達成防音效果。

1. 適用對象

防音性能評定要項依噪音源之發生與傳播兩種方式來區分,有「空氣音 隔音性能」及「衝擊音隔音性能」兩大類,其次,再對建築之不同部位進行 評定,包括牆、窗、門及樓板緩衝材,另外亦納入吸音材,如表 2-3.2 所示。

2. 性能基準規定方式

評定方法以 ISO 國際標準為主,空氣傳音之隔音等級評估方法為 ISO 717-1(CNS 8465-1)之 Rw值,樓板緩衝材性能以 ISO 717-2(CNS 8465-2)之?Lw

為宣告

值。

表 2-3.3 高性能防音綠建材評定基準

項目 對象 評估指標 基準 試驗法 評估法

一 牆壁 RwRw≧55d B ISO140-3 ISO717-1 二 窗戶 RwRw

35dB ISO140-3 ISO717-1 三 門扇 RwRw

35dB ISO140-3 ISO717-1 隔音

四 樓板緩衝材 ? Lw值 ? Lw≧20dB ISO140-8 ISO717-2 吸音 五 吸音材 aw值 aw

0.8 ISO354 ISO11654

【文件審查】1.申請廠商須檢附相關施工流程、圖說、文件說明,確保日後施做時,工法亦能符合高性能防音設計及要求 2.上述建材項目如採其他規範標準進行評估,需出具相關試驗報告書,提由綠建材標章審查委員會審議。

(資料來源:文獻 11)

三、環保署環境噪音管制標準

行政院環保署依據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二項,對於道路交通噪 音依不同管制區訂有環境音量標準(表 2-3.4a),對於一般鐵路、高鐵、捷運 等交通噪音亦分別訂有音量標準。環境音量標準第十二條,一般地區環境音 量標準如表 2-3.4b,都市計畫四種住宅區分別列於第一、二、三類管制區,

都市建築密度越高地區,噪音容許度越高,日間噪音最高容許量由 50dB(A) 至 65dB(A),夜間由 40dB(A)至 55dB(A),最高及最低相差範圍日間都在 15dB(A),一般而言,偶而之突發性噪音常會超過此項標準,例如飛機起降,

營建工程打鑿或大卡車經過等噪音。

環境噪音泛指建築物外部環境噪音,從噪音容許量可以知道,室內音環 境的舒適,因 45dB(A)的噪音開始會對正常人睡眠發生影響(文獻 ),故建築 物各部構件,必須有能力隔絕噪音至少 20dB(A)以上,才能有基本不受影響 的生活音環境品質。

表 2-3.4a 道路交通噪音標準

均能音量(Leq) 時 段

管制區 早、晚 日間 夜間

第一類或第二類管制區內

緊鄰六公尺以上未滿八公尺之道路 69 71 63

第一類或第二類管制區內

緊鄰八公尺(含)以上之道路 70 74 67

第三類或第四類管制區內

緊鄰六公尺以上未滿八公尺之道路 73 74 69

第三類或第四類管制區內

緊鄰八公尺(含)以上之道路 75 76 73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網站)

表 2-3.4b 一般地區環境音量標準

均能音量(Leq) 時 段

管制區 早、晚 日間 夜間

第一類管制區內 45 50 40

第二類管制區內 55 60 50

第三類管制區內 60 65 55

第四類管制區內 70 75 65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網站)

(一)時段區分:

1. 早:指早上五時至上午七時前。

2. 晚:指晚上八時至晚上十時前。

3. 日間:指早上七時至晚上八時前。

4. 夜間:指零時至上午五時前及同日晚上十時至晚上十二時前。

(二)管制區分類

1. 第一類管制區:指環境亟需安寧之地區。

2. 第二類管制區:指供住宅使用為主且需維護其住宅安寧之地區。

3. 第三類管制區:指供工業、商業及住宅使用且需維護其住宅安寧之地 區。

4. 第四類管制區:指供工業使用為主且需防止嚴重噪音影響附近住宅安 寧之地區。

95 年 11 月、97 年 2 月環保署修正「噪音管制標準」部分條文增訂低頻 噪音管制標準(20~200Hz),對於工廠(場)、各類場所、工程及設施噪音源,

納入管制,並將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方法,比照工廠(場)、營業場所及娛樂場 所,修正為整體音量管制。

(四)我國建築防音法規之檢討分析

1. 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第 46 條防音規定適用建築物為連棟住宅、集合 住宅、寄宿舍、旅館、醫院,應引用現行技術規則總則編第三條之三建築 分類方式。

2.現有 20 種隔音構造經實驗室量測並以新近制訂之 CNS 8465-1 評定,結果 如表 2-3.1 所示,有 40%牆板構造隔音性能 Rw低於 40dB,並非良好隔音構 造,顯示原規定之構造並無法符合隔音需求。

2.現有 20 種隔音構造經實驗室量測並以新近制訂之 CNS 8465-1 評定,結果 如表 2-3.1 所示,有 40%牆板構造隔音性能 Rw低於 40dB,並非良好隔音構 造,顯示原規定之構造並無法符合隔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