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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企業在供應鏈的體系中,採購是相當重要的一環,良好的採購管 理行為能有效的節省生產線的前置作業時間及控制原物料存貨的數量,並 可節省生產成本和增進生產線的效率,且降低故障率到最低。

而對於採購行為的定義,眾學者之觀點各異。Russell and Taylor(2000)

認為:「所謂採購,是以適當的價格向合適的供應商購買符合需求質、量 的商品。供應商應於約定期間內將貨品送達正確的地點,並應提供合理的 售前及售後服務。」

美國政府的事務管理局(General Service Administration; GSA)於其採 購手冊(Procurement Handbook)定義:「採購是一種技能,其目的在於促 使採購使用單位及政府部門在法令規章所規範的範圍之內,對所需要物資 的種類,時間及地點做適切的安排,以便於使用單位及政府創造最大的經 濟效益。」

葉彬(1976)定義:「採購是以最低的總成本,於需要時間與地點,以 最高效率獲得適當數量與品質之物質,並順利交予需用單位及時使用的一 種技術。」

許成(1983)定義:「採購是採購部門各階層有關人與事的累積及結合,

提供適切的服務」。他認為,採購工作一般包括三大類:

1. 獲得(Acquisition):就是透過市場交易,取得物料。

2. 佔有(Possession):就是將交易取得之物料,適當保存。

3. 轉換(Conversion):最後將該物料,透過生產系統,轉換成公司商品。

王忠宗(1999)認為:「舉凡為了滿足需求所採取的各項活動,均可認 定為採購行為。」下列活動均屬採購行為:

1. 購買:由買方支付對等的代價,向賣方換取物品的行為過程。亦即「銀 貨兩訖」或「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方式。

2. 租賃:一方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取得他人物品的使用權。

3. 借貸:一方以無需支付任何代價的方式,取得他人物品的使用權,使用 後,僅返還原借物品。

4. 交換:以物易物的方式,取得物品的所有權,惟並末直接支付所取得物 品的全部價款。

5. 徵收:政府以有償或無償方式,取得民間物品使用權或所有權。

6. 自製:企業單位運用自己的技術與設備,製造自己需求之物料或零件,

提供加工生產成品。

7. 外包:根據買方圖面、規格或工作說明書,將所需的物品或勞務委託其 他企業承包。必要時買方尚需提供原材(物)料給承包廠商。

8. 移轉:企業或政府機構的需求單位,從內部其他部門調撥物品,來滿足 需求。

9. 贈與:以無償的方式,取得他人(包括企業或政府機關) 物品的所有 權,達到使用的目的。

雖然以上這些見解不盡相同,但不可否認的,這些定義均有助於我們更 清楚的了解採購行為的本質。

2.3.2 採購行為之內容

在此由採購方法、採購策略、採購成本與採購績效評估來說明採購行 為的內容。

1. 採購方法

採購方法可以不同的準則來分類,若以基本採購方式來區分,可以分 為一般採購及投標採購兩種。一般採購又可以分為門市採購、特別指名採 購、估價交涉採購及公正協議採購等四種,而投標採購則可以分為一般競 爭投標及指名競爭投標二種。其詳述於下(鍾明鴻,1997):

(1) 門市採購:適用於少量規格產品購入時。例如從位於各工廠附近之商 店、批發商、超市、百貨公司等。

(2) 特別指名採購:事先按採購選定基準,來決定採購簽約對象,再決定向 其買進。這時,一般並不將指名對象限於一家,而會依採購量的多寡指 名數家廠商。

(3) 估價交涉採購:讓數家指名之業者提出詳細的估價單,再比較檢討這些 估價單,採用適合自己公司者。使用於高額物品之購入、需要高度技術 之物品、複雜規格之物品等。

(4) 公正協議採購:是在事前,明訂要以公平協議做為投標條件來進行投 標。投標後的結果,可能會有價格之折扣、數量分批、交貨期、交貨方 法等契約條件的變更。此外,並不一定要與第一位得標者簽約,是在參 加投標者的與會之下進行公正協議,再與依協議定出者簽約。

(5) 一般競爭投標:依自由競爭來選擇對象,使用於不論從何處購入,在品 質、交貨期、服務方面都相差不多的情況。基於競爭原理,有低價格、

公平契約等優點,但相反地,在強烈需求之下,則有確保需求量困難,

或重視價格面而輕視品質的可能。

(6) 指名競爭投標:在投標前,按照企業選定之條件,來選定投標資格者進 行指名的投標方法。

若根據採購對象之不同,可以分為系列採購、相互採購、簡易採購、

連帶採購及共同採購等五種(鍾明鴻,1997):

(1) 系列採購:優先從與自己公司在資本關係、技術關係、人事關係及銀行 關係等,為相同系列之業者購入物品者。

(2) 相互採購:為確保營業額,或是基於資金運作上的考慮,與對方進行貨 款相抵,而從自己公司產品之銷售對象購入物品。

(3) 簡易採購:適用於少量之價格安定購入品或購入單價小的物品。與一般 的採購手續不同,是經由簡化的事務手續來進行採購、交貨、驗收、發

出及貨款支付。

(4) 連帶採購:此為採購業者無法以自己的能力來調度購入物品時,採購公 司就藉由進行資金援助、人才派遣、保證等來協助調度,或是採購公司 代替採購業者來採購的方法。

(5) 共同採購:總公司、企業集團、同業者之工會等,共同購入共通使用之 物品的方法。利用共同購買,可以享受比較便宜的價格。

若依採購時期分類,從不同的購買時期,可以區分為市況或投機採購、

先行契約採購、使用額採購、定時採購、隨時採購及預定採購等六種採購 方式(鍾明鴻,1997):

(1) 市況、投機採購:是在市場狀況為有利價格時積極買入,相反地在價格 上漲時減少買入的方法。這種方式因為是視市況來購買,所以一舉大量 採購時,可能必須花費多餘的資金在保管成本上。

(2) 先行契約採購:是繼續簽約時的便宜契約價格,延長至未來必要時期交 貨的契約。這種方式對於供需要接受持續性供給之物品較有效果。

(3) 使用額採購:是在事前先接受物品供給,而於工廠使用時承認購入的方 法。

(4) 定時採購:適用於規格品且常備性的物品,定期性持續使用為其原則。

庫存量達到一定的數量時,或基於採購計畫就會做定期性購買。

(5) 隨時採購:為收到自生產管理部門送來之採購申請單後,才開始採購手 續之方法。此為常備品以外之物,適用於緊急需要之物品購入。

(6) 預定採購:是購買者根據自己公司一定期間內之生產計畫,事先將訂購 預定量通知採購對象,使其預知採購量,為使用於定期性大量購入資材 的方法。

而依採購場所分類之不同,可以區分為集中採購及分散採購等二種採 購方法(鍾明鴻,1997)。

2. 採購策略

Leenders et al.(1989)彙總各種主要的採購策略如下:

(1) 確保供應策略:設計一套能維持適質、適量的供應體系。確保供應策略,

必需同時考慮供需雙方情境可能的改變。

(2) 降低成本策略:設計如何讓欲取得的產品,能降低價格,或跟隨著環境、

科技的改變,使總壽命週期總成本能降低。並藉由改變材料、改變供應 來源及改變採購方法來減少組織的總成本。

(3) 供應支援策略:設法分享供應商的知識及能力。讓供應商的供應能力與 組織的需求配合一致。

(4) 環境變化策略:確認因為環境因素所形成的不利影響,並且能完全的移 轉,使組織能維持長期性的優勢。

(5) 競爭優勢策略:利用市場機會及組織的強勢,來產生出特殊的競爭優 勢。

3. 採購成本

與採購行為相關的採購成本主要分為四類(Ansari and Heckel, 1987; 16.

Biggs et al., 1990):

(1) 訂購成本:包括採購時所必需支付的固定成本,此成本包括通訊成本、

填發請購單成本、檢驗費用以及所需使用的機具、手續費、佣金、保險 費與關稅等,這些花費與購買的物料數量並沒有直接的關係,但卻是不 可避免的費用。

(2) 價格成本:在採購時所必需支付的變動成本稱之為價格成本,即為物料 成本。而價格成本與購買的物料數量有直接的關係。一般而言,採購的 數量愈多,可能取得的價格折扣愈大,若在採購時沒有取得折扣的優惠 待遇,通常變動成本與單價成正比。

(3) 持有成本:包括資金成本、儲存成本及風險成本。所謂的資金成本,係 指購買物料時,所需資金的利息支出,及為儲存物料而衍生之一切固定 投資,例如土地、建築物等之利息成本。而儲存成本則包括儲存該物料 而發生之固定投資的保險費、折舊費用及設備維護保管費。至於風險成 本,一般係指避免物料遭竊而導致重大損失的保險費用,及物料儲存過 久而發生的耗損,或該物料直接曝露於遭竊風險下的可能損失。

(4) 缺貨成本:包括缺乏物料,造成裝配線停頓,所引起的各種損失,以及 缺乏產品供應,無法滿足顧客需求所造成的成本。生產停頓的損失包括 人工浪費與機器閒置,還有交貨延遲等。對顧客的缺貨,除了立即對公 司造成利潤損失之外,而且也會影響公司的商譽。

當製造商欲降低其採購成本時,可考慮下列十種方法(中國採購管理協 會,2001):

(1) 價值分析(Value Analysis; VA):係針對機能加以研究分析,以最低的 成本,確實達成必要的機能。價值的公式為 V=F/C,其中 V 為價值

(Value),F 為機能(Function),C 為成本(Cost)。所謂的機能,對 員工而言,機能是他們應當完成的任務;對企業而言,機能就是它所提 供的效益。企業與員工,如能從機能分析的角度著手,當能解決對立的

(Value),F 為機能(Function),C 為成本(Cost)。所謂的機能,對 員工而言,機能是他們應當完成的任務;對企業而言,機能就是它所提 供的效益。企業與員工,如能從機能分析的角度著手,當能解決對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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