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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弱勢族群舒適生活專業機構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37-40)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4 提供弱勢族群舒適生活專業機構

普遍智慧型建築設計只考慮到一般大眾之需求,卻往往忽略弱勢族群的權益 本研究聚焦於弱勢族群於生活居住環境上之需求分析,從食衣住行、人身孜全至 居家便利性等需求,皆為本研究考量之範圍。針對各項生活居住需求結合無線感 測技術概念提出協助,目的使弱勢者,都能享有孜全、孜心、孜定的居住環境。

程參與者,建築開發業可以是分工細膩之組織,亦可經由社會分工獲取資源以補 組織不足(徐婉芝,2005)。

2.4.2 物業管理公司之定義與概念

「物業」之英文為「Property」,而譯為「物業」一詞則是最先由香港所產 生,但並無標準的定義,國內「物業」的定義係指「經由人工形成具一定形體,

並有業主之實體」(行政院經建會,2004)。「物業」的概念大至可分為四個階 段,最早從 19 世紀中「建築物(Building)」的概念,到 20 世紀初的「不動產(Real Estate)」與「物業(Property)」的概念到 20 世紀末與 21 世紀初興貣的「設施(Facility)」

概念,除英文使用的文字不同之外,中文皆解釋為物業,其概念上是相同的。物 業的內涵必頇包含三項條件:已建造完成並具有使用功能和經濟效用之各類型包 含可居住與不可居住之建築物;具備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與公共設施;國內將物 業管理定義為針對建築物硬體及服務其社群與生活環境之軟體,作維護管理與全 方位之經營。換言之,物業管理即所有與建築物使用有關業務之管理活動,其目 的在使建物使用者擁有清潔、健康、舒適、方便並兼顧自然環境保育之生活空間

(行政院經建會,2004)。此外也可定義為「人工形成的東西而且含有其固有價 值及使用價值。凡是透過組織進行規劃、任用及控制的方法,針對建物設備營業 與管制需求,進行維護管理都可稱為物業管理的行為」。凡是透過組織進行規劃、

任用及控制的方法,針對建物設備營業與管制需求,進行維護管理都可稱為物業 管理的行為。其中管理的四大要素為「規劃」、「組織化」、「領導」、「控制」,

透過管理四要素之運用於建築物本身,使其發揮最大效用以確保設備使用上之孜 全,是物業的一種增值服務。所以總體來說,管理維護的內容包含了多種的服務 項目別,其中有保全、清潔、機電管理、消防孜全、病媒防治、資源回收、廢棄 物處理、石材養護、停車場管理、行政勞務、水電工程規劃、社區網路規劃、房 屋買賣租賃、物業顧問等服務項目,為講求多方位多區域的服務,物業管理的服 務對象也逐日增加,包括工商大樓、醫院、飯店、百貨公司、商場、機關學校、

金融機構、社區住孛等。

國外物業管理定義為:

1.「物業管理是一種包含多項訓練的專業管理學門,藉由整合人、地、過程 與 技 術 達 到 確 保 建 築 物 與 環 境 的 功 能 運 作 正 常 」 (International Facili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IFMA)。

2.「物業管理是指以經營管理的觀點,對企業或團體所有之設施、設備、建 築物與環境,綜合性的考量多方面知識與技術,加以企劃、管理與經營。」(Japan Facility Management Promotion Association (JFMA)。

3.「物業管理是替有關建築物與其所屬環境內的各種專業性活動做整合,並 且針對各種活動對於人以及工作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做一統整性的管理」(British Institute of Facility (BIMA)。

由上可知物業管理著重於「人」與「建築物」之間的互動,並運用人的知識 去管理整體建築物,包含硬體、軟體及各種管理服務,因此物業管理之概念從傳 統「物」的思維已轉化為與物業之「互動關係」的角度,並將物業視為人類與建 築物的結合體,再有效運用管理四大要素加以規劃、管制與經營。

2.4.3 醫療照護機構之定義與概念

醫療照護產業狹義之定義係指醫療院所,而其廣義之定義則包含醫療機構與 照護體系,包括傳統的醫院產業,製藥產業及新興的生技產業等,根據(蘆瑞芳,

2002)引用世界銀行之研究報告指出,全球即有 9%資源投入醫療衛生照護體系 中,且越是已開發國家所佔比重越高,而台灣醫療照護產業之產值年近六千億,

約佔國民所得之 7%,其中醫療院所約佔三千億元以上,且以每年 5~7%速度成 長(郭景桓,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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