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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雙性戀當事人諮商服務之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提供雙性戀當事人諮商服務之內涵

在本節中,將分為三個部分討論目前為止提供給雙性戀當事人諮商服務的內 涵。第一部分為雙性戀當事人諮商的歷史發展,第二部分為雙性戀當事人的肯定 諮商與訓練,第三部分則討論心理師在提供肯定諮商服務時需具備的能力 。

一、雙性戀當事人諮商的歷史發展

數十年來,諮商專業中對於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雙性人

(intersex)、酷兒、與認同中者(questioning)等性少數的觀點經歷了許多轉換。

從原始的病理觀點到現今的肯定取向;從性傾向的二分到對於多元變異的尊重;

從排除雙性戀議題到等同地重視。這些轉變讓雙性戀逐漸被認可為一個有效且獨 立的性傾向及認同,也讓雙性戀議題在心理學領域中逐漸有機會浮現,並對於雙 性戀當事人的諮商實務工作帶來偌大的影響(Fox, 2004, 2006)。以下將根據 Fox

(2006)所整理的三個在性少數的心理學領域中重要的概念性轉變階段,來討論

雙性戀當事人諮商是如何隨著概念性轉變而發展,以及這些概念性轉變是如何影 響後續的諮商觀點。

(一)超越病理觀點:對於同性情欲的肯定取向( beyond the illness model:

affirmative approaches to homosexuality)

從 1890 年代到 1970 年代早期,對於同性情欲的病理觀點深深地嵌入心理學 理論以及心理治療訓練中,並廣泛地影響著臨床實務工作。受到古典心理分析理 論的影響,成人對於同性的情欲被視為心理病理的指標,被視為是性心理發展

(psycho-sexual development)的停滯、未解決的內在心理衝突、以及原生家庭的 失功能所造成(Fox, 1996;Goetstouwers, 2006)。這影響了當時的實務工作,將 非異性戀案主的性傾向被視為是有問題的,並且讓治療目標往矯正諮商(conversion therapy)的方向移動,企圖將案主的非異性戀性傾向轉換為異性戀(Fox, 2006)。

扭轉非異性戀者處境的重大突破出現在 1973 年,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正式決議將同性戀(homosexuality)自精神疾病診斷與統 計手冊(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中移除。

而美國心理學會亦在 1975 年跟進,公開呼籲心理學家需帶頭移除長久以來加諸在 非異性戀者身上的精神疾病汙名,並肯定對於異性與同性的情欲都是人類的性的 正常樣態(APA, 2008)。隨後也積極成立如美國心理學會第 44 分會(APA Division 44)等單位,以促進有關性少數族群的研究、教育、訓練、實務工作與倡議行動。

這樣的轉變亦帶來對於男同性戀及女同性戀的發展理論與生活經驗的關注,且病 理或心理病態的疾病觀點已不復存,而改以正向的觀點來看待認同的形成要素與 生活樣貌的內涵。同時,與這些族群工作時的肯定模型,也開始在教育、訓練以 及精神健康領域的專業機構中傳播開來(Fox, 1996)。

(二)超越二元觀點:對於性傾向的多面向取向(beyond the dichotomous model:

multidimensional approaches to sexual orientation)

隨著上述在心理學上的轉變,雖然將對同性戀的看法轉移到較為肯定的觀點,

但長期以來存在的二元分立傾向,卻仍然不認可雙性戀的存在、並將雙性戀擺在 心理失調的位置,這對於許多的雙性戀者帶來了壓力,同時也限制了與雙性戀有 關的文獻理論的發展,並使治療師難以用中立及肯定的方式探索當事人的性別議 題(Fox, 1996;Goetstouwers, 2006;Page, 2007)。

在 1980 年代之後,陸續開始有學者批評對於性別的二元觀點,並改以多面向 的模式(multidimensional model)來看待性傾向。這樣的取向視性傾向與性別認同 為連續體(continuum),除了考量傳統的性吸引力、性幻想、性行為外,更納入 情感偏好、社會偏好、生活形態、自我認同與時間的要素,容許以更細緻、更具 彈性的方式來表現性傾向的複雜性。更重要的是,這樣的取向承認了雙性戀是一 種有效的、健康的、合法的性傾向與性別認同,也讓雙性戀者多元的生活樣態與 經驗能夠更正確地被描繪出來,也逐遍轉變了精神健康理論、研究與實務對於雙 性戀的態度(Fox, 1996, 2006)。

(三)超越兩極化:對於心理學中的非異性戀族群議題的包容取向( beyond polarization: inclusive approaches to lesbian, gay, and bisexual issues in psychology)

經歷上述兩個概念性的轉變後,在理論與實務工作上陸續走到關注女同性戀、

男同性戀與雙性戀之間的關聯,並強調雙性戀議題在精神健康相關工作中的重要 性。以美國心理學會的變遷為例,在 1995 年,公眾事務理事會(APA’s Public Interest Directorate)決議將性少數議題擴展至包含男同性戀、女同性戀與雙性戀議題在內;

1997 年,第 44 分會亦修改其名稱為〈Society for the Psychological Study of Lesbian, Gay, and Bisexual Issues〉,此舉將讓雙性戀議題能夠保持在被看見的狀態,並且

將雙性戀議題納入任務之中,推動相關的教育、訓練與行動;到了 2000 年,則正 式投票認可了「與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當事人進行心理治療的守則

(Guidelines for Psychotherapy with Lesbian, Gay, and Bisexual Clients)」,這份文 件率先一步地關注治療師在提供非異性戀案主心理治療時所必備的勝任能力。宣 告治療師在進行實務工作時,應當認可雙性戀為有效的性傾向、並非精神疾患;

也正視了社會與心理學長久以來瀰漫的刻板印象對於當事人與治療歷程的影響;

更進一步強調治療師應積極地反思自我的態度、學習正確知識、熟悉社群資源、

提供教育訓練,以達成更適切有效的服務。隨後,也陸續有許多與精神健康有關 的專業組織跟進宣示了這樣的立場(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13;APA, 2011;Bradford, 2006)。

從上述的回顧可以發現,在第一個階段雖然認同了同性情欲,然而維持二元 分立互斥的觀點,仍不足以說明雙性戀族群的情欲,也否認了此一族群存在的正 當性。但到了第二及第三階段,在性傾向與性別的概念上打破了兩極化,並走向 更多元涵容且具有流動性的觀點,這樣的改變補足了第一階段的匱乏,也影響了 雙性戀族群不再成為被忽視的一群,並促使心理師與諮商專業陸續發展關於雙性 戀相關態度的反思、以及知識的學習與訓練,讓雙性戀族群的福祉能夠日益受到 重視。

反觀台灣的諮商專業對於非異性戀當事人議題的概念發展,則是明顯地慢了 一步。遲至民國 90 年前後,仍有許多期刊及教科書使用嚴格且單一的標準來界定 同性戀,例如逐一檢核當事人對於同性的性幻想、性行為、親密關係,甚至設下 了年齡的門檻,必須全數符合才能是「真的」同性戀,否則只是情境的、偶發的、

過渡的。許多後來的研究均對此提出反論,認為如果實務工作者參考了這樣的觀 點,將是忽視了當事人真實的生活經驗,並可能對於當事人的認同歷程與心理健 康造成阻礙,且隱含了對於非異性戀的貶抑,更忽略了雙性戀此一居中且充滿變 異的存在(陳宜燕,2008;劉安真、趙淑珠,2006)。對此,相較於美國積極宣

告立場並發表服務守則,台灣的諮商專業卻仍停在尊重不歧視的「價值中立」立 場(高智龍,2009;陳宜燕,2008),例如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2002)及社團 法人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012)在其專業倫理守則中僅提及「實 務工作者不應因為性傾向而予以歧視」,而未倡導更積極的作為。到了近來因為 多元成家法案的爭議,方進一步發佈公開聲明,呼籲心理師不得視非異性戀為病 態,不得進行矯正治療,以及自我檢視、接受訓練、提供友善環境的重要性(台 灣輔導與諮商學會,2002;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012)。

經過上述的演變,可以明白包括雙性戀當事人在內,諮商專業中對於非異性 戀族群議題的重視是勢在必行;對於心理師所站的專業立場也必須重新再思考,

除了不予歧視之外,可能需要轉向更加肯定的觀點來提供諮商服務。下一個段落 將討論提供給雙性戀當事人的肯定諮商之意義與內涵。

二、雙性戀當事人的肯定諮商(affirmative psychotherapy)

從捨棄早期的矯正諮商取向開始,對於非異性戀者的諮商已經陸續跨越了容 忍(tolerance)、接納(acceptance),轉向了更高層次的肯定(affirmation)取向,

對於豐富且多元的性別表示讚許與肯定(劉安真,2002;Firestein, 2007a;Johnson, 2012)。

Perez(2007)將肯定諮商的本質與定義統整為:「肯定諮商是心理師在知識 與覺察上的整合。包括理解同志個體的獨特發展、同志的文化觀點,以及心理師 的自我認識,並且能夠將這些知識與覺察轉化為有效、有幫助的技巧,應用在諮 商歷程的所有階段當中。」(Perez, 2007, p.408)。雖然 Johnson(2012)回顧過 去二十五年來有關同志肯定諮商的文獻,發現長久以來因為缺乏明確的理論框架、

亦無具體的操作型定義或實驗結果,所以較不屬於一種特定的學派或治療方法,

但是仍能將其視為一種需要文化勝任能力的諮商取向( culturally competence approach)。這樣的取向代表的是心理師在立場與態度上的轉變,於諮商開始之前

便將自己擺在肯定的位置,融入站在同志立場、維護同志權益的精神,揚棄舊有 的、不適當的諮商目標與問題概念化的架構;並在諮商全程中以足夠的文化勝任 能力,協助當事人因應其生活中的困境。而這樣的舉動,可以說是在諮商中實踐 了倫理的考量(劉安真,2002;Firestein, 2007a;Perez, 2007)。

提供給非異性戀族群的肯定諮商,有幾個不同於一般諮商的重要概念,是意 欲提供肯定諮商的心理師所必須面對的課題,研究者根據過往文獻整理出下列三 項肯定諮商的重要概念:

(一)心理師須檢視自我的異性戀與單性戀主義思維

(一)心理師須檢視自我的異性戀與單性戀主義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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