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雙性戀當事人接受諮商的經驗
本節的目的在於瞭解雙性戀當事人接受諮商相關服務的經驗內涵,將分為兩 個部分進行探討。第一部份為當事人在諮商中的互動經驗,第二部分則是當事人 對於心理師與諮商專業的整體期待。
在本節文獻回顧中,由於特別針對諮商經驗的文獻較少,研究者在此部分亦 納入有關雙性戀當事人使用精神健康服務或其他健康服務的經驗,以期提供較豐 富且完整的文獻探討。接下來將討論雙性戀當事人在諮商相關服務經驗中現身的 考量,以及正向與負向服務經驗的回顧。
一、雙性戀當事人在諮商中的互動經驗
Page(2007)曾以 217 位雙性戀者為對象,採用多選題輔以開放式問題的問 卷調查雙性戀者使用心理治療相關服務的經驗。問卷結果顯示,約有一半以上的 受訪者是在擁有認同之前便進入服務,僅約五分之一的人因為雙性戀議題而前往 求助,另外還有三分之一的人雖然非因為雙性戀議題進入服務,但在過程中浮現 與雙性戀有關的議題。而在受訪者評比對於議題的幫助程度上,則介於「說不上 有無幫助(neither helpful nor unhelpful)」與「有點幫助(somewhat helpful)」之 間,有幫助的程度較低於過往針對非異性戀族群調查心理治療經驗幫助程度的評 比結果。
(一)雙性戀當事人現身與否的考量
在 Page(2007)的研究中,約有一半的受訪者表示在心理治療過程中一直都 處現身的狀態,僅有低於五分之一的受訪者是極少或從不揭露自己的性傾向。在 加拿大針對雙性戀當事人使用健康服務經驗的研究中,則有約四分之三的人對其 服務提供者現身,另外四分之一則保持隱藏自己的性傾向(Dobinson, MacDonnell, Hampson, Clipsham, & Chow, 2003)。Page(2007)的研究結果另外顯示了約有九
成的受訪者在現身後感覺自己是被接受的,同一份研究中也發現倘若精神健康狀 態越差的當事人,可能越不會選擇揭露自己的身份,也越不會在現身後感覺到被 服務提供者所接納。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以得知,雖然大部分的當事人在使用諮商與健康服務時會 選擇揭露自己的性傾向,但對另一部份的人來說仍是個充滿思慮的議題。選擇現 身的理由、或者認為現身很重要的原因包含了:渴望能夠包含雙性戀的部分在內 被完整地看待,讓服務提供者能夠更加敏感與理解當事人所面對的議題,促使當 事人能夠接收到更適切的診斷、相關資訊以及轉介資源,且普遍來說現身對於精 神健康與情緒安適也是重要的。而當事人選擇不現身的考慮則有:認為性傾向與 某些情境無關;對於保密及隱私的擔憂;對於服務提供者的負向反應的擔憂,如 對當事人的觀點可能會改變,表達價值判斷,表現不自在、不理解、羞恥,或是 給予較差的處遇(Dobinson et al., 2003;Evans & Barker, 2010)。
在 Dobinson 等人(2003)的研究結果中,當事人在現身後因不同服務提供者 而異,經驗到正向反應如接受到更完整的處遇、獲得適當的資訊,或者負向反應 如服務提供者變得有距離、表達刻板印象與假設、被差別對待。為了有效面對這 樣的狀況,並保護自己不會在不安全的狀況下現身,有些當事人會事先搜尋服務 提供者的資訊以確保服務提供者的態度是正向的。
(二)諮商中的正向經驗
根據文獻回顧,當事人在諮商中的正向經驗,多來自於心理師對於雙性戀的 認可態度與正確知識兩個層面。
1. 心理師對於雙性戀的認可態度
對於當事人來說,心理師認可的態度包含不預設當事人的性別與性傾向,並 在文件表格及語言的使用中能夠涵括雙性戀的選項在內(Dobinson et al., 2003;
Evans & Barker, 2010)。在 Eady 等人(2011)的研究結果中,雙性戀當事人的正
向經驗之一即是心理師能夠「使用開放式問句」,以尊重的方式容許當事人自行 提出重要的議題之後,心理師再繼續以開放式與澄清的問題協助當事人進行探 索。
正向經驗也來自於心理師能夠對於當事人所揭露的資訊保持正向或中立的態 度。在 Eady 等人(2011)的研究中,當事人需要正向或中立的回應乃是因人而異,
但確定的是不能夠給予負向的回應。在 Evans 與 Barker(2010)的研究中,雙性戀 當事人則敘述他們的心理師在自己出櫃後的表現是很專業的,除了不予質疑之外,
也不將雙性戀傾向當作一件大驚小怪的事,僅是表達同理與理解。
心理師認可雙性戀的立場,使當事人能夠感覺到不被評價、被接受、與被支 持,進而有機會在安全的諮商環境中表達更多重要的經驗與細節,也讓心理師能 夠更貼近當事人,協助處理與性傾向有關的挑戰(Page, 2007)。
2. 心理師對於雙性戀的正確知識
心理師若具有相關的正確知識,例如雙性戀的獨特經驗、在社會上遭遇的偏 見與歧視、可用的資源…等等,當事人便能夠藉由心理師的資訊提供,從錯誤的 刻板印象中鬆綁,開始面對並建立正向的自我的認同(Page, 2007)。此外,就算 心理師尚未具備豐富的知識,但仍願意額外花時間尋求繼續教育,以提供當事人 更好的服務,對於當事人來說也是正向的經驗(Eady et al., 2011)。
此外在 Evans 與 Barker(2010)的研究中有當事人提及,雖然曾經驗到心理師 在對於 SM 性行為及多重伴侶,這兩個在雙性戀社群中並不算少數的議題上的不 自在與忽視,但心理師對於自己在勝任能力與知識上的限制保持開放,並建議當 事人進行轉介到更適合討論的人選。承認自己的不足、並且擁有適當的轉介資源,
除了是符合倫理的作為,對於當事人來說也是一正向經驗。
(三)諮商中的負向經驗
文獻中對於當事人在諮商中負向經驗的描述相較於正向經驗來得更多,這些 經驗讓當事人感到「恐怖、令人挫敗」,並影響當事人不繼續求助(Eady et al., 2011)。 以下就心理師對於雙性戀的態度與知識,兩個層面來回顧當事人在諮商中的負向 經驗。
1. 心理師對於雙性戀不認可的態度 (1)否認雙性戀存在
在 Page(2007)的研究中,有四成的雙性戀受訪者認為心理師對於雙性戀的 不認可,是他們在諮商中遇到最大的問題。當事人可能遇到心理師清楚或隱晦地 表明雙性戀並非有效的性傾向,例如「沒有一種性傾向叫做雙性戀」、「雙性戀 只是個過渡階段」;當事人也可能經驗到心理師依其當下的親密關係狀態來判斷 當事人是「真的」異性戀或同性戀;抑或是在當事人表達自己對於另一種性別的 情感時,經驗到心理師直接地認為當事人將要過渡為同性戀者,而忽略當事人的 自陳內容。另一種當事人所經驗到的不認可態度,來自於心理師在面對當事人被 雙性吸引的經驗時,企圖尋求其他的臨床解釋,而非肯定當事人的雙性戀性傾向,
例如「雙性戀只是疾病或問題的一部份」、「雙性戀只是另一種避免為自己的生 活做決定的方式」(Eady et al., 2011;Page, 2007)。
(2)病理化雙性戀
在 Page(2007)的研究中,約有四分之一的雙性戀受訪者認為他們在諮商中 經驗到最大的問題,是即使在當事人不同意的情況下,仍假設當事人的性傾向與 來談的目標有關。在 Eady 等人(2011)的研究中也有類似的結果,當事人經驗到 心理師過度且不適當地聚焦於他們的性傾向,就算當事人想談別的議題,卻被心 理師主導回性傾向的討論。
病理化的表現也包括錯誤地連結當事人的性傾向與特定議題, 例如曾有當事 人經驗到心理師表示「雙性戀的性傾向帶來模棱兩可的感覺,與失功能的家庭與
扶養有關連」、「雙性戀代表女性當事人面對男性有困難或創傷」……等並非真 正理解當事人的回應,進而影響到對當事人的診斷或治療計劃(Evans & Barker, 2010;Page, 2007)。
(3)對雙性戀的負向價值判斷
部分當事人也曾經驗到心理師直白地表現對於雙性戀認的負向價值判斷,例 如對於在當事人出櫃後明顯地轉變態度,使當事人感受到心理師沒有興趣、或是 拒絕再幫助自己(Eady et al., 2011;Evans & Barker, 2010;Page, 2007)。
(4)詢問突兀或不適當的問題
有些當事人表示曾遇過心理師過度詢問有關雙性戀認同或性活動的問題,且 超過當事人認為有幫助或有必要提供的資訊範圍(Eady et al., 2011)。在 Dobinson 等人(2003)的研究中,也有當事人經驗到服務提供者問診的態度類似探人隱私,
或者遇過服務提供者針對雙性戀開不適當的玩笑。在陳宜燕(2008)針對台灣同 志當事人的研究中,一位雙性戀當事人也表示心理師以玩笑的態度給予建議,使 當事人感覺到被否定與被侵犯。
(5)對於議題的沈默或不重視
最後一項關於態度的負向經驗,為心理師對於性傾向議題的迴避或不重視。
當事人面對心理師這樣的態度,會感覺到敵意、不在乎,同時也會對於心理師的 處遇感到不安與恐懼(Page, 2007)。
2. 心理師缺乏有關雙性戀的正確知識 (1)對於雙性戀的知識不完整而帶來影響
有些當事人在接受服務的過程中,曾經遇到心理師不尋求正確的資訊,反而 以自己的經驗做出不正確的推論;或者因為對於知識理解不夠完整,而使當事人 在因應困境時受到限制。在過往的研究中,雙性戀當事人表示曾經驗到心理師「忽 略社會文化脈絡下的污名帶來的影響力」、「不理解雙性戀在不同人身上有不同
有些當事人在接受服務的過程中,曾經遇到心理師不尋求正確的資訊,反而 以自己的經驗做出不正確的推論;或者因為對於知識理解不夠完整,而使當事人 在因應困境時受到限制。在過往的研究中,雙性戀當事人表示曾經驗到心理師「忽 略社會文化脈絡下的污名帶來的影響力」、「不理解雙性戀在不同人身上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