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政策執行情形
本節將分為地方和中央兩個階段來探討其執行情形。
壹、地方執行階段 (1994 年至 2002 年)
敬老津貼的發放開始於 1994 年 7 月,共有 8 縣市發放,包括由 7 個縣市所組 成的民主縣市長聯盟和國民黨的台南市。7但到了 1994 年 10 月,民主縣市長聯盟 中除了澎湖和新竹縣以外,其餘 6 縣市皆因財源限制,決定從 1994 年 11 月開始 停發(經濟日報,1994.10.17)。但澎湖、新竹兩縣仍然發至年底。
依表 2‐2,從 1994 至 1997 年來看,若加上 1996 年始發放的台北市,這時期 一共有 9 個縣市發放津貼。但在實際執行上,各縣市有減少給付期間(台北縣、
宜蘭縣、台南市)、給付金額(宜蘭縣、澎湖縣、台南市)、改變政策(台南縣、
台北市)、甚至停發(高雄縣、嘉義市)等情形;惟新竹縣仍維持選前承諾,每年 都是每人每月發放 5000 元的標準。因此至 1997 年,9 個縣市中繼續發放敬老津貼 者只剩下 5 個,8而且給付標準都有所改變。
在 1997 年縣市長選舉後,1998 至 2000 年有發放津貼者除了上述 5 縣市以外,
新增加了民進黨執政的 6 縣市;9國民黨的花蓮縣、雲林縣;以及無黨籍的苗栗縣,
總共有 14 個縣市。高雄市僅在經濟不景氣時發放,性質較不同,故不算入內。此 期間各縣市的給付標準較為穩定,但是各縣市標準不一,10其中亦有停發的情形(台 北、苗栗、澎湖三縣)。至 2000 年,原 14 縣市中有 11 個縣市仍在發放津貼。
整體而言,在地方施行階段,由於沒有統一規定,各縣市的津貼名稱、給付 資格、給付標準(金額和期間)都不同而顯得雜亂。此外,由於給付標準降低,
又不能隨物價調整,致使敬老津貼的保障功能較差(孫健忠,2000:30)。
7 由民進黨執政的六縣市(台北縣、新竹縣、台南縣、高雄縣、宜蘭縣、澎湖縣)和無黨籍的嘉義
市組成。
8 台北縣、宜蘭縣、台南市、澎湖縣、新竹縣。
9 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台中市、台中縣、屏東縣。
10 例如桃園縣、雲林縣的三節敬老金和台中市、縣的百歲人瑞敬老金。
表 2‐2 各地方敬老津貼施行情況
年 7 月(1994-1995 年為 5000)11
貳、中央執行階段 (2002 年至今)
根據圖 2‐1 顯示,全國性敬老津貼的申請人數從 2002 年實行至 2008 年,人數 不斷上升。2002 至 2008 年就從 4 萬人成長至 9 萬人,人數成長一倍以上。每年有 大約 35%的老人領取敬老津貼(見圖 2‐2)。從圖 2‐1 來看,2003 年的人數大幅增 加應與當年度「老人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法有關,因為此次修法放寬了 21 萬人 的適用資格。從 2009 年開始人數下滑,是因為國民年金已於 2008 年施行,使得 領取資格限縮為國民年金法施行時已年滿 65 歲者,因此未來的領取人數將會不斷 下降,使敬老津貼落日。
另外,從圖 2‐3 可看到政府所核付的金額不斷攀高,從起初的 130 億元增加至 300 億元。可見敬老津貼確實成為政府龐大的財政負擔。但在國民年金施行後,核 付金額已開始下降。
圖 2‐1 敬老津貼領取人數
資料來源:《中華統計資訊網》縣市重要統計指標查詢系統,圖為作者自製。
http://ebas1.ebas.gov.tw/pxweb/Dialog/Statfile9O.asp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年度
人數︵萬︶
13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年度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年度
金額︵十億元︶
第 三 章 文獻回顧與研究假設
公共移轉主要是針對經濟弱勢族群,藉由增加他們的所得,使其消費增加,
以提高其生活福祉。國外在評估公共移轉時,大多以公共移轉對所得收入或貧窮 率的影響為主,對消費影響的研究較少;此外,有學者注意到,在評估公共移轉 時也需注意其與私人移轉之關係,因此也有人研究公共移轉對私人移轉之影響。
本研究之文獻回顧將分為三部分:公共移轉對私人移轉及消費之影響、以及國內 敬老津貼的相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