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研究問題與目的,本章將整理與探討職棒二軍新制度之相關文獻。首先說 明代訓制度、職棒二軍新制度的貣源與背景,再論及職棒二軍新制度實行之現況。
由於職棒二軍新制度為體委會所推行之政策,同時本論文主要工具為政策評估,故 本章先探討政策評估理論。
第一節 政策評估理論
一、政策評估的定義
有關政策評估的定義,各家說法大同小異。Nachmias(1981)認為政策評估是 一種客觀、有系統驗證公共政策的方法。Quade(1989)指出,政策評估乃在針對 政策活動與其成效,進行價值判斷(引自翁興利、施能傑、官有垣、鄭麗嬌,1998:
437)。國內學者吳定(2004:294)所提出對政策評估的定義為:政策評估是指利用 科學方法與技術,有系統的搜集相關資訊,並評價解決公共問題方案之規劃、執行 過程與結果或影響的一系列活動。
除此之外,林水波與張世賢(2004:299)認為,政策評估乃基於有系統和客觀 的資料搜集與分析,進行合理的判定投入、產出、效能與影響過程,而其主要目的 在於提供現行政策運行的實況及效果之資訊,以為政策管理、政策持續、修正、或 終結的基礎,擬定決策的方針,發展更為有效和更為經濟的政策。
由上述文獻對於政策評估之定義,可得知政策評估乃是指運用社會研究的研究 程序,並以客觀的立場對政府所推行的政策或公共計劃,進行分析與診斷,以瞭解 政策的價值與真相,進而對政策提出修正與改進之道。以便促使政策能夠更加完善。
二、政策評估理論的演進
關於政策評估的發展與沿革,美國學者 Guba and Lincoln(1989)依據時間的演 進分成四大階段(引自翁興利等,1998:442-445):
(一)第一代的評估強調「測量」
「政策評估即實驗室實驗」是第一代評估的特色,此時期的評估研究都是在實 驗室內完成的,舉凡智商、學習成效的測量,皆是此時期評估研究的典型代表。析 言之,第一代評估的重點,側重在技術性測量工具的提供,且是以實驗室內的實驗 為主。此點也正是第一代評估的限制,即過份強調測量角色的扮演,極易導致評估 的無效率。
(二)第二代的評估著重「描述」
第二代評估除了仍維持測量的特性外,轉而著重描述功能的發揮,認為測量只 是評估的手段之一,評估者更應該扮演描述者的角色,因此,第二代評估主張「政 策評估即實地實驗」,強調現實生活實地調查的重要性。
(三)第三代的評估注重「判斷」
由於受到六零年代行為科學主義發展的影響,第二代描述功能趨向的評估研究 深受質疑,強調價值判斷功能的第三代評估研究乃因而崛貣。除了仍維持過去測量、
描述功能的評估特性外,第三代評估研究將重點置於社會公帄性的議題上,因此特 別強調「評估者即判斷者」與「政策評估即是社會實驗」的要求。
(四)第四代的評估主張「建設性的評估回應」
第四代評估與前三代評估研究最大的差異處,在於前者重視一套多元風的貌的 回應性評估方法與典範的建構。第四代評估認為以往的評估過於簡化科學與真實世 界的因果關係,忽視了社會科學不易測量的特性。其次,傳統評估過於強調調查研 究中描述與判斷功能的結果,已無法滿足複雜且多元社會問題的解決。在「政策評 估即政策制訂」的主張下,第四代的評估研究著重概念性認知與思考的探討,故而 特別著重利害關係人的內心感受,即利害關係人的訴求、關切、爭議等回應性觀點 表達。
三、政策評估的意涵
政策評估為政策分析過程中的一項活動設計。目的在衡量政策方案的執行成效 是否達到預期的政策目標,以作為決策者未來規劃、調整政策方案的參考(翁興利 等,1998:441)。政策評估在政策分析過程中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從評估的內涵 觀之,可歸納出下列數點(翁興利等,1998:458-459):
(一)修正政策產出與實際政策問題間的落差
經由規劃與合法化後所推出的政策產出,在執行時難免會面臨與現實問題 未盡 相符之處,此時即頇藉由政策評估的過程,予以修正。
(二)彌補政策規劃時可能的不足
在政策制定過程中,決策者規劃得再完善,也難免有不足之處。評估過程的介 入,可提供具有信度與效度的資訊,以作為決策者修正與改善政策內容的依據。
(三)澄清利害相關人的價值主張
政策規劃得再詳盡,然若不符民眾之所需,亦將告失敗。藉由評估的過程,有 助重新釐清政策目的與目標的選擇,是否符合政策利害相關人的價值主張與訴求,
再依據其間的互動關係,重新審視政策目標的合適性。
(四)作為回溯性的政策分析工具
制定政策的目的,在於透過政策之執行,解決政策問題之所在。然而在政策規 劃或執行階段難免有所偏差,甚或整個政策環境發生突變,往往無法事先預知,此 時決策者即頇藉助周而復始的回溯性評估,作為調整政策內容的工具。政策評估雖 然常被置於政策分析過程中最後階段,惟在政策形成的每一階段,皆可進行評估,
毋頇局侷限於政策的最終階段。
四、政策評估的類型
政策評估的類型,有許多種,較常見兩種較有意義且較普遍的分法,如以下說 明(丘昌泰,2004:389-390):
(一)形成評估與總合評估
形成評估主要是針對執行中的計畫,為了改進其績效、增加提供服務的效率,
向計劃發展者、管理者與執行者提供的策略性建議,它關切的是政策執行的效率與 效果問題,與政策過程中的執行階段有密切關係。
總合評估主要是針對政策執行結束以後的結果所作的整體性評估,這個評估結 果對於是否繼續執行或終止該計劃的決定有相當的影響力。另一方面,總合評估之 目的在於決定政策的價值,它通常向層次更高的政策制定者或民眾提供政策的整體 結果,它特別關切政策關切政策影響,與政策過程中的終止、選擇、估計與創議等 階段有密切的關係。
(二)過程評估與影響評估
過程評估是對於執行中的計劃或政策所實施的評估型態,評估焦點在於計畫或 政策為主雇提供服務的手段,因之其評估重點乃是:計畫活動的評鑑與主雇滿意度 的調查,目的是希望找出政策或計畫的管理問題。
影響評估則是針對已經執行完成的政策最後結果所進行的評估,評估的焦點在 於政策目標是否達成?政策是否對標的團體提供預期的服務水準?其主要目的是希 望了解政策對實際現象所產生的效果。
五、政策評估的對象
此之間的共識。健全的人際互動網路,有助於政策制定者與執行者對問題的洞察 於先與善處於後。
六、政策評估的功能
政策評估其本身做為診斷與檢視政策的結果或政策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 題,最後將診斷與檢視後的結果回饋給政策的執行者,以作為政策修正與改進的參 考。依此,政策評估具有下列功能(丘昌泰,2004:387-388):
(一)政策評估可以提供有關政策績效的資訊
政策評估的目的在於運用科學調查過程與方法,針對政策績效進行系統評 估,由此可以產生許多有關政策績效的資訊。
(二)政策評估可以重新檢視政策目標之適切性
當我們評估政策是否按預期的方向與目標前進時,必頇重新批評與檢視政策 目標適當性,而予以修改。
(三)政策評估可以作為形成政策問題
如果政策評估的結果顯示政策目標的設定完全不符合實際狀況,實際執行 時發生窒礙難行之處,則頇予以修改,重新形成新的政策問題。
(四)政策評估可以作為政策建議的基礎
政策評估的最終價值在於提供政策改進的建議,是否需要終止被評估的政 策?或是需要修改政策本身的內涵?唯有透過政策評估才能得到有價值的政策 建議。
除此之外,李允傑、丘昌泰(1999:224-226)也指出,政策評估具有以下功能:
(一)提供政策績效的資訊,以提升政策品質
政策評估可以運用科學的方法,針對政策績效進行系統評估,以指出政策 達成目標的範圍和程度,以及社會對此政策之需求與價值等資訊。
(二)重新檢視政策目標與政策執行的妥當性
一項經由縝密規劃的政策,在執行時經常會遭到規劃之方案不切合現實問題,
以至於執行困難。假如政策評估的結果顯示政策目標的設定不符實際,則必頇修正 政策產出與實際問題間的落差,重新形成政策問題,擬定政策目標。另一種情況是,
政策目標的設定完全沒有問題,而是政策在執行階段出現缺失。
(三)釐清政策責任之歸屬
影響政策成敗因素甚多,透過科學的、客觀的評估報告,可以釐清政策成功或 失敗的責任歸屬問題。到底是政策的制定規劃有問題?還是執行不力或執行方法不 當的問題?還是執行不力或執行方法不當的問題?這些都應由客觀的政策評估來解 答。由此觀之,政策評估也具有促進「責任政治」的積極功能。
(四)作為擬定政策建議及分配政策資源的依據
政策評估的結果可以顯示政策執行的績效與尚待克服的相關問題,這些都是政 策建議的依據。另一方面,由於政策資源的稀少性與競爭性,藉由公正客觀的評估 報告,可以作為調整未來政策方向或目標的參考,並作為強制分配政策資源的有利 依據。
(五)提供決策者、執行人員與相關民眾政策資訊
政策評估的運用,有助於決策者在政策規劃階段有較多充分的資訊,以更周延
政策評估的運用,有助於決策者在政策規劃階段有較多充分的資訊,以更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