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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三節 效度檢定

本節以「內容效度」、「建構效度」及「效標關聯效度」進行「促 進幼兒健康的行為量表」的效度檢定,將結果分為下列四部分加以說 明:(一)內容效度、(二)建構效度、(三)效標關聯效度、(四)小 結。

一、內容效度

本研究根據文獻歸納形成最初的原始版「促進幼兒健康的行為量 表」,包括「飲食習慣」層面 14 題、「衛生習慣」層面 15 題、「生活 作息」層面 8 題、「安全保護」層面 8 題、「體適能」層面 9 題、「促 進發展」層面 10 題、「心理健康」層面 10 題、及「健康維護」層面 9 題,共計 83 題(表 4-3-1)。經七位專家針對內容的適切性予以檢 定後,計算出每一題之內容效度指數(Content Validity Index;CVI ),刪除.80 以下的題目,共十題(表 4-3-2)。分別為「飲食習慣」

層面 2 題、「衛生習慣」層面 3 題、「體適能」層面 1 題、「促進發展

」層面 2 題、「心理健康」層面 2 題,總題數減為 73 題(表 4-3-1)

。再根據專家意見修正所有的題目,並邀請五位幼兒之父母親,針對 題目的易懂性及措詞,加以修正,即完成第一版「促進幼兒健康的行 為量表」(表 4-3-3)。

表 4-3-1 原始版量表經專家效度檢定修正後第一版題數

表 4-3-2 原始量表之內容效度指數及專家意見修正(續一)

表 4-3-2 原始量表之內容效度指數及專家意見修正(續二)

表 4-3-2 原始量表之內容效度指數及專家意見修正(續三)

表 4-3-3 內容效度檢定後之第一版量表

表 4-3-3 內容效度檢定後之第一版量表(續一)

表 4-3-3 內容效度檢定後之第一版量表(續二)

【維護健康】

65.我注意孩子身體是否有不舒服的現象。

66.我發現孩子不舒服,立刻帶孩子就醫。

67.孩子生病時,我依照醫師指示讓孩子按時服藥。

68.我鼓勵孩子多喝水。

69.我注意天氣變化,替孩子增減衣物。

70.我帶孩子定期健康檢查。

71.我帶孩子定期做牙齒檢查。

72.我注意預防孩子生病。

73.家裡有人吸菸。

二、建構效度

本研究「促進幼兒健康的行為量表」經內容效度、項目分析、內 在一致性信度考驗後,進行探索性因素分析。將結果分為「描述統計 量」、「因素分析適合性考驗」及「因素結構分析」三部分加以說明。

(一)描述統計量

本研究第一版 73 題「促進幼兒健康的行為量表」經項目分析 後刪除 5 題,成為第二版 68 題「促進幼兒健康的行為量表」,即以 此版進行正式施測。第二版 68 題「促進幼兒健康的行為量表」正 式施測之資料,結果顯示:量表總平均值為 4.04(標準差.38),飲 食習慣、衛生習慣、生活作息、安全保護、體適能、促進發展、心

表 4-3-4 第二版量表正式施測之各層面平均值及標準差 (n=410)

表 4-3-5 第二版量表正式施測之量表題目平均值及標準差(續一) (n=410)

33.我避免孩子接觸危險物(藥物、電源、熱水、爐火等等)。4.73 .62 34.我改善家中會傷害孩子的危險環境(例如電插座加蓋

表 4-3-5 第二版量表正式施測之量表題目平均值及標準差(續二) (n=410)

平均值 標準差

【促進發展】(續)

55.孩子大小便弄髒身體或衣服我不會生氣。 3.82 1.14

56.我按時提醒孩子如廁。 3.45 1.34

【心理健康】

57.我鼓勵孩子表達快樂、難過、生氣等心情。 3.94 1.11

58.我耐心聽或感受孩子的表達。 4.11 .97

59.我看得出孩子的情緒變化。 4.41 .73

60.孩子難過時,我會給予安慰。 4.40 .74

61.我每天撥時間陪孩子一起玩。 4.38 .79

62.我每天花時間與孩子說話。 4.46 .74

63.我讓孩子動手做一些他可完成的事。 4.28 .88

64.我會稱讚孩子好的表現。 4.62 .56

【維護健康】

65.我注意孩子身體是否有不舒服的現象。 4.66 .54 66.我發現孩子不舒服,立刻帶孩子就醫。 4.60 .62 67.孩子生病時,我依照醫師指示讓孩子按時服藥。 4.63 .60

68.我鼓勵孩子多喝水。 4.54 .71

69.我注意天氣變化,替孩子增減衣物。 4.62 .56

70.我帶孩子定期健康檢查。 4.44 .89

71.我帶孩子定期做牙齒檢查。 3.07 1.54

72.我注意預防孩子生病。 4.49 .68

73.家裡有人吸菸。(反向計分) 4.30 1.12

(二)因素分析適合性考驗

為考驗量表變項間相關係數是否適當,以正式施測的第二版 68 題「促進幼兒健康的行為量表」進行球形考驗(Bartlett’s test of sphericity)及取樣適切性量數(Kaiser-Meyer-Olkin measure of sampling adequacy)檢定;並計算出共同性指數(communality)。結果發現:

量表變項間相關係數的球形考驗卡方值為 11651.19,且達到統計學

上顯著的水準(p<.001)(表 4-3-6),顯示量表的變項足以作為因素 分析抽取因素之用。量表取樣適切性量數檢定結果發現:總量表 KMO 統計量為.91(表 4-3-7),接近 1,屬於因素分析適合性極佳的。而 量表所有項目的共同性指數介於.50~.78 之間(表 4-3-7),均大於或 等於.50,顯示量表項目適合因素分析。綜合上述,本研究所發展的

「促進幼兒健康的行為量表」經球形考驗、取樣適切性量數考驗、及 共同性指數分析,結果發現適合進行因素分析。

表 4-3-6 第二版正式施測量表變項間相關之 KMO 及 Bartlett 檢定 Kaiser-Meyer-Olkin 取樣適切性量數

BartlettsTest 2 df p 值

.91 11651.19

2278 .00

表 4-3-7 第二版正式施測量表項目共同性指數 (n=410)

初始 萃取

【飲食習慣】

1.我注意孩子飲食營養均衡。 1.00 .63

2.我重視孩子吃早餐。 1.00 .59

3.我節制孩子吃零食的量。 1.00 .51

4.我要求孩子吃飯時細嚼慢嚥。 1.00 .58

5.我注意孩子用餐進食的量。 1.00 .62

6.我替孩子準備適合他吃的食物。 1.00 .66 7.我準備孩子的食物前會先洗手。 1.00 .63

8.我注意食物的清潔。 1.00 .70

9.我注意食品的使用期限。 1.00 .61

10.我注意食物來源的安全。 1.00 .66

表 4-3-7 第二版正式施測量表項目共同性指數(續一) (n=410)

表 4-3-7 第二版正式施測量表項目共同性指數(續二) (n=410)

(三)因素結構分析

正式施測的第二版 68 題「促進幼兒健康的行為量表」,經球形考 驗及取樣適切性量數檢定後,採主成分分析,經斜交法轉軸,再依 Kaiser 決定因素數目的方法,以特徵值(Eigenvalues)等於 1 為萃取 因素的標準。結果抽取出十二個因素,特徵值介於 2.37~3.56 之間,

累計可解釋變異量為 61.96%(表 4-3-8)(圖 4-3-1)。十二個因素間 相關 r 值介於.10~.55 之間(P<.05)(表 4-3-9),顯示十二個因素間 兩兩均具相關性。其中因素二及因素七相關 r 值為.55(P<.01);因 素五及因素十相關 r 值為.51(P<.01);因素六及因素十一相關 r 值 為.53(P<.01);因素八及因素十二相關 r 值為.51(P<.01)。進一步 將十二個因素進行非階層式分析(Nonhierarchical Method),運用 K 平均法(K-means Cluster Method),設定八個集群數,結果第一群 為因素五及因素十、第二群為因素三、第三群為因素二及因素七、第 四群為因素一、第五群為因素九、第六群為因素八及因素十二、第七 群為因素六及因素十一、第八群為因素四(表 4-3-10)。八群因素與 原量表八個層面的構念對應,結果如下:

1.第一群為因素五及因素十。因素五涵蓋六題為第 7、8、9、10、11

、12 題,因素負荷量介於.50~.70,特徵值為 3.04,可解釋變異量 為 5.42%(表 4-3-11)。因素十則有四題為第 3、4、5、6 題,因素 負荷量分別為.32、.69、.70、.50,特徵值為 2.49,可解釋變異 量為 4.45%(表 4-3-11)。兩個因素均屬於原量表中「飲食習慣」

層面的題目,故合併以「飲食習慣」命名,共計十題(表 4-3-19

)。

2.第二群為因素三。因素三涵蓋七題為第 58、59、60、61、62、63

、64 題,因素負荷量介於.46~.72,屬於原量表中「心理健康」層 面的題目,特徵值為 3.41,可解釋變異量為 6.08%(表 4-3-12)

,此因素即以「心理健康」命名。

3.第三群為因素二及因素七。因素二涵蓋六題為第 19、20、21、22

、23、24 題,因素負荷量介於.45~.71,特徵值為 3.41,可解釋變 異量為 6.09%(表 4-3-13)。因素七有四題為第 13、14、16、17 題

,因素負荷量分別為.62、.48、.69、.53,特徵值為 2.77,可解 釋變異量為 4.94%(表 4-3-13)。兩個因素均屬於原量表中「衛生 習慣」層面的題目,故合併以「衛生習慣」命名,共計十題(表 4-3-19)。

4.第四群為因素一。因素一涵蓋六題為第 49、50、52、53、54、56 題,因素負荷量介於.38~.84,屬於原量表中「促進發展」層面的 題目,特徵值為 3.56,可解釋變異量為 6.35%(表 4-3-14),此因 素即以「促進發展」命名。

5.第五群為因素九。因素九有四題為第 25、26、28、29 題,因素負 荷量分別為.60、.51、.69、.62,屬於原量表中「生活作息」層面 的題目,特徵值為 2.60,可解釋變異量為 4.64%(表 4-3-15),此

6.第六群為因素八及因素十二。因素八有三題為第 35、36、37 題,

因素負荷量分別為.64、.73、.66,特徵值為 2.67,可解釋變異量 為 4.76%(表 4-3-16)。因素十二有二題為第 33 及 34 題,因素負 荷量分別為.82 及.70,特徵值為 2.37,可解釋變異量為 4.23%(表 4-3-16)。兩個因素均屬於原量表中「安全保護」層面的題目,故 合併以「安全保護」命名,共計五題(表 4-3-19)。

7.第七群為因素六及因素十一。因素六有三題為第 42、43、44 題,

因素負荷量分別為.74、.73、.56,特徵值為 2.80,可解釋變異量 為 5.01%(表 4-3-17)。因素十一有四題為第 45、46、47、48 題,

因素負荷量分別為.62、.59、.58、.67,特徵值為 2.46,可解釋 變異量為 4.39%(表 4-3-17)。兩個因素均屬於原量表中「體適能

」層面的題目,故合併以「體適能」命名,共計七題(表 4-3-19)

8.第八群為因素四。因素四涵蓋七題為第 65、66、67、68、69、70、

72 題,因素負荷量介於.44~.75,屬於原量表中「維護健康」層面 的題目,特徵值為 3.14,可解釋變異量為 5.61%(表 4-3-18),此 因素即以「維護健康」命名。

第二版 68 題「促進幼兒健康的行為量表」正式施測資料經因素 分析及 K 平均法集群,刪除特徵值低於 1 未被抽取出來的 12 題後,

修正為 56 題的定稿版「促進幼兒健康的行為量表」(表 4-3-21)。

表 4-3-8 量表因素結構分析抽取因素之特徵值及可解釋變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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