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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敘事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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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敘事理論

概括地說,故事是讓人們認識自己和認識世界最重要的方法,而敘事就是 在時間排列中的故事。Carey(1988)認為,各式各樣的傳播行為都可以當做「文 本(text)」,都是研究社會文化的素材。文本的再現,不只是講述故事,也透過 各種敘事形式協助讀者了解世界,或了解敘事中所隱含的世界本體。最近研究 者也發現,任何時間序列事件若具備發現、反轉、情境轉變等要件,即屬戲劇 敘事,其內涵具有穩定的社會秩序結構,可完成建構社會真實的敘事任務

(Langellier&Peterson,1993;Nakagawa,1993)。

一、敘事理論的功能與緣起

敘事方法存在久遠,而現代敘事分析則是始於二0年代卜羅普(V .Propp)

對故事結構的研究,但是一直到 1969 年才由屠德若夫提出敘事學(narratology)

這個名詞。敘事學的方法(即論述)可以幫助人們選擇用哪一種行為來批評現 實社會(Fisher,1987:90)。

卜羅普的「敘事功能(narrative functions)」概念來自於對蘇聯民俗故事的研 究,他曾論及如組織一個故事的「秩序」,卜羅普的敘事功能可以辨識任何故事 表面下的深層結構,因而可以系統化的研究方法描述文本形式,基本上是屬於 有效的「敘事文法」,而這也是他與其它敘事理論者最大的不同(蔡琰,1997;

Onega&Landa, 1996:23)。

Chamberlian 和 Thompson(1998)認為敘事與記憶有關,而且互相影響;人 類的記憶塑造了敘事的內容和形式,也直接型塑了人們的記憶。Eco 說,人是「說 故事」的動物,藉由敘事提供現實生活中的道德意識和經驗世界中的共同認知

(Jacobs,1996:8)。人們每天藉分享一些故事累積出重要深厚的文化經驗。

敘事理論描述了到處存在的故事結構,也解釋人類心靈的許多原型。Frye

(1957)深入探討文學結構發現,不論哪一種敘事類型或模型,其原型總是對照 呼應著人類生命的週期結構。許多研究者在敘事結構的抽象層次中,從神話、

傳說、紀實文學、虛構文學之間也陸續找到驚人的類似相通之點。

(Florin,1996:9;轉引自蔡琰,1997)。黃新生(2008)指出,一般來說,敘事 就是透過媒材「講故事」(story_telling),是人類對經驗的表達與理解的基本方式,

說故事的人和聽故事的人都具有文化上的意義。就如 Denzin 所指出的,「敘事就 像故事,有開頭、中間與結尾(plot)。故事有內在邏輯,對講述者有意義。敘 事以時間的、因果的順序把事件關聯在一起。」(Denzin,1989:37;轉引自蔡琰,

1997)。

亞里斯多德認為,敘事最重要的部份是情節,然後才是人物安排。從此以 後,這個古典敘事觀點一直影響著文學與戲劇創作,一直到近代形式主義和結 構主義興起才有所改變。在文學領域中,目前均以敘事指稱浪漫文學或虛構小 說。較廣義的說法,敘事指「說一個故事」(Onega&Landa,1996:13),最近才有 較為具體的敘事理論。依 Genette(1980:25)的說法,敘事包含三個意義:

一、口述或書寫的論述,用以講述一件事或一系列事件。 敘事。而 Gentte(1988:43)認為,「敘事」並不是「故事」的重複,也不等於 故事本身,而是故事的詳細敘述(recount)。

構,就像語言學上的「水平歷時敘事軸(syntagmetic)」概念就可以用來輔助解 讀文本。既然敘事是一連串事件的再現,當然也應該注意「垂直的比鄰軸」上 (Jocobs, 1996:373-397),另已接受 Roeh(1989:162-168)的敘事觀點,就是各類故 事都是在講述有關於人類內心的渴望(stories of desire),這種渴望不僅包括了虛 構文學,甚至也涵蓋了真實的新聞報導。

(cultural assumptions);二是突顯雙元對立的結構(binary structure)。

就如Johnson等人所指出的,「這種結構主義的前提__敘事是受潛在的與 深層的傳統慣例所塑造__是一種有用的工具,可以指出例如,權力、男子氣 概等強而有力的文化假設,被視為理所當然的事物。……這也是說,角色、情 況、地點會以潛在的雙元對立結構組織而成,而不是相輔相成。可能包括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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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文化、鄉村與都市、荒野與文明、男人與女人等等的對立。雙元對立不僅架 構了敘事的發展,同時對某些角色或空間賦予價值,更把衝突的意義視為理所 當然。因此,前述的敘事解決的結局,顯然會導致雙元的化解,或更可能的是,

對立的某一要素肯定佔優勢。」(Johnson,Chambers,Raghuram,and Tincknell, 2004:161)

盧非易(2008)研究戲劇敘事指出,亞里斯多德在《詩論》中提出擬像

(mimesis)與記述 (diegesis)兩種戲劇表現概念,擬像常以客觀模擬或呈現 事物發生的樣態(to show),提供觀眾自行觀察與感受,擬像經常是感性的傳 達、擅長再現具體的訊息、重在視覺;而記述則經常使用主觀的方式陳述(to tell),直接向觀眾說明故事的意義與情感,屬於辯證,理性的勸說、適合表達 抽象的意涵,偏重聽覺。

擬像的手法可以讓觀眾感同身受,體會劇中人的處境,並喚起觀眾激發同 樣的情感;而記述的手法則提供觀眾明確的訊息,理解作者所欲表達的概念。

電影、電視寫作都會使用擬像與記述,例如:戲劇類劇本多是用來反映人生故 事,就經常使用擬像手法,讓觀眾感受戲中情境;而真實的紀錄片、報導腳本 則使用較多的記述技巧,以獲得論理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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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敘事研究的學者們相信,文化、權力與敘事三者交互影響的結果就是社會 真實。綜合學者們的文獻,在此本研究對敘事的定義為,一、故事是指序列關 係中合乎邏輯的事件,是在特定時空背景中由行為者所引發或經驗的行為動 作;二、論述則是指顯示故事內容的具體符號系統。

透過敘事理論,我們得知電影使用論述來講述故事的歷程,是一種傳遞社 會文化的傳播工作;故事不只是娛樂,敘事者同時從事著說服、宣傳、傳授知 識及資訊的工作;論述也不只是語言的敘述方式,而是以現有的社會符碼影響 閱聽眾的價值信仰與生活態度,甚至再製常態與意識型態。

綜合上述各種敘事與論述,閱聽眾置身在現實社會中,藉由每天發生的故 事,閱聽眾得以修飾或再塑自己的認知與行為模式。從事電影、電視劇研究及 創作的過程,理應對敘事理論所關注的論述、語意與修辭、故事結構,及故事 中之戲劇性尋求答案,以免娛樂性質的電影、電視劇傳播工作被置於傳遞特定 意識型態的工具。就如 Mumby(1993:1-4)所說,「從敘事角度論述電視劇傳播,

好像從文學及美學角度思考人際間的溝通。電視劇敘事理論除了提供一個替換 角度輔助了解社會真實,更提供一個新的模式讓我們省視人類如何建構已知的 世界」。電影敘事論述也同樣涵蓋在其中。

是一種能夠影響大眾認知與群體生活的媒介形式(Curti, 1998;Geraghty, 1991;

Lipsitz, 1990;轉引自蔡琰,1997)。由於編劇受到自己成長環境與當時社會大眾 集體記憶的影響,所以從事創作時不免放入成長過程與社會經驗的特定意識來 做為故事基礎,而他所使用的符號也因此可以再現當時的傳統習俗與社會意識。

英國小說家 E. M. Forster(1990)在他的著作《小說面面觀》(Aspects of the Novel)裡為「故事」下了一個較明確的定義,他說,「故事是一些按時間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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