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h e n( 1 9 9 6 ) 在 「 教 練 領 導 的 智 慧 與 哲 學 」 一 文 中 曾 提 出 , 處 於 現 今 多 元 化 的 社 會 裡 , 教 練 如 只 專 注 於 比 賽 勝 負 的 追 求 , 那 只 能 算 是 成 功 的 一 面 , 唯 有 兼 顧 多 方 面 的 均 衡 發 展 , 才 能 算 是 成 功 的 教 練 。 所 以 邁 向 二 十 一 世 紀 所 需 要 的 教 練 人 才 是 : 有 創 造 思 考 、 統 整 綜 合 、 宏 觀 認 知 、 創 新 革 新 和 誠 心 愛 心 。
早 期 有 關 運 動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的 研 究,主 要 的 研 究 方 向 皆 以 教 練 的 人 格 特 質 為 主 要 的 探 討 焦 點 ( 鄭 志 富 ,1 9 9 7 ) 。 在 運 動 心 理 學 的 研 究 中,許 多 運 動 領 導 的 研 究 亦 追 隨 著 時 下 領 導 理 論 的 趨 勢 來 探 討 運 動 中 的 領 導 行 為。領 導 理 論 從 二 十 世 紀 初 期 以 後 即 不 斷 出 現; 吳 清 山( 1 9 9 1 )指 出 領 導 理 論 採 科 學 方 法 研 究 , 從 早 期 的 特 質 論 (t r a i t t h e o r y ) : 探 討 何 種 人 格 特 質 適 合 領 導 者 ; 繼 而 行 為 論 ( b e h a v i o r t h e o r y ) : 探 討 領 導 者 共 通 之 領 導 行 為 ; 最 後 則 強 調 情 境 論 ( s i t u a t i o n a l t h e o r y ) : 探 討 在 各 種 情 境 中 較 適 合 的 領 導 行 為。但 因 特 質 論 與 行 為 論 均 不 能 找 出 通 用 的 領 導 者 特 質 與 行 為 , 以 致 無 法 獲 得 支 持 ( 鄭 志 富 , 1 9 9 7 ) 。 不 可 諱 言 的 , 領 導 者 的 個 人 特 質 ( 如 : 聰 明 、 自 信 、 勇 敢 、 果 斷 等 等 ) 會 影 響 到 其 對 於 組 織 決 策 的 制 定 , 而 領 導 行 為 的 產 生 則 是 建 構 於 領 導 者 的 個 人 特 質 、 跟 隨 者 ( 被 領 導 者 ) 及 情 境 的 因 素 影 響 之 上 。 隨 著 研 究 趨 勢 的 演 進 , 目 前 以 『 情 境 理 論 ( S i t u a t i o n a l T h e o r y ) 』 、 『 奇 魅 領 導 理 論 ( C h a r i s m a t i c L e a d e r s h i p T h e o r y ) 』 為 領 導 研 究 的 主 流 ( 吳 定 等 , 1 9 9 1 ; 陳 玉 娟 , 1 9 9 5 ) 。
運 動 領 導 情 境 理 論 主 要 的 研 究 方 向 , 旨 在 探 討「 教 練 」、
「 選 手 」 與 「 情 境 」 三 者 之 間 的 交 互 關 係 , 希 望 透 過 各 項 影
響 領 導 行 為 因 素 的 研 究 , 尋 找 出 適 用 的 領 導 模 式 , 以 提 供 致 力 於 運 動 訓 練 之 領 導 者 作 為 參 考 之 用 ( 陳 玉 娟 , 1 9 9 5 ) 。
郭 添 財 (2 0 0 4 ) 指 出 : 目 前 國 內 外 從 事 運 動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的 研 究 者 , 多 採 用 美 國 運 動 情 境 理 論 學 者 C h e l l a d u r a i 於 1 9 7 8 年 融 合 了「 權 變 領 導 理 論 」、「 路 徑 - - 目 標 理 論 」、「 適 應 反 應 理 論 」 及 「 領 導 差 別 模 式 」 四 種 理 論 的 特 點 , 而 提 出 所 謂 的 「 多 元 領 導 模 式 」 ( T h e M u l t i d i m e n s i o n a l M o d e l o f L e a d e r s h i p ) 。 多 元 領 導 模 式 談 到 : 教 練 的 領 導 行 為 會 被 情 境 特 質 、 領 導 者 特 質 和 成 員 特 質 等 三 種 前 因 變 項 所 影 響 , 而 造 成 被 要 求 的 行 為 、 實 際 的 行 為 與 喜 好 的 行 為 這 三 種 不 同 的 領 導 者 行 為 。 另 外 研 究 者 也 常 利 用 C h e l l a d u r a i 和 S a l e h
( 1 9 8 0 )提 出 的「 運 動 領 導 行 為 量 表 」( T h e L e a d e r s h i p S c a l e f o r S p o r t s , 簡 稱 L S S ), 作 為 研 究 工 具 來 探 究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 此 量 表 分 為 五 個 向 度 , 包 括 :
( 一 ) 訓 練 和 指 導 行 為
( 二 ) 民 主 的 行 為
( 三 ) 專 制 的 行 為
( 四 ) 社 會 支 持 的 行 為
( 五 ) 獎 賞 的 行 為 ( 正 面 回 饋 ) 。 一 、 領 導 行 為 之 理 論 分 析
( 一 ) 領 導 ( l e a d e r s h i p ) 的 定 義
在 瞭 解 領 導 的 定 義 之 前 , 有 必 要 先 將 領 導 者 與 管 理 者 做 一 個 區 分 以 釐 清 其 差 異。在 一 般 人 的 觀 念 裡 總 認 為 管 理 者 便 是 領 導 者 , 其 實 兩 者 是 有 實 質 上 的 差 別 的 ,『 管 理 者( m a n a g e r )』
是 被 指 派 來 的 , 他 們 擁 有 合 法 權( l e g i t i m a t e )或 職 權( p o s i t i o n p o w e r ) , 影 響 他 人 的 能 力 是 來 自 於 正 式 的 權 威 ( f o r m a l
a u t h o r i t y ) ; 而 『 領 導 者 ( l e a d e r ) 』 可 能 是 被 指 派 來 的 , 或 是 選 擇 性 的 由 團 體 中 產 生,影 響 他 人 的 權 力 是 來 自 於 其 他 權 力 的 基 礎 - - - 他 們 的 人 格 或 專 業 知 識 ( 郭 建 志 , 1 9 9 5 ) 。
吳 慧 卿 ( 2 0 0 1 ) 指 出 : 管 理 者 與 領 導 者 在 產 生 的 方 式 , 以 及 影 響 他 人 權 力 的 來 源 上 是 有 所 差 異 與 不 同 的。在 理 想 的 狀 況 下 所 有 的 管 理 者 應 為 領 導 者,這 意 味 著 領 導 者 能 夠 影 響 他 人 而 又 同 時 擁 有 管 理 職 權,但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並 非 所 有 的 領 導 者 都 需 具 備 其 他 管 理 功 能 方 面 的 能 力 。
至 於 領 導 的 定 義 , 或 因 學 者 所 依 立 論 基 礎 與 觀 點 、 角 度 上 的 差 異 , 因 此 便 有 所 不 同 的 界 定 意 義 。
以 下 就 國 內 、 外 學 者 為 領 導 所 下 的 定 義 表 列 之 : 表 2 - 5 國 內 外 研 究 者 對 領 導 所 下 的 定 義 研 究 者
年 代 定 義 F i e d l e r
( 1 9 6 7 )
領 導 是 個 人 在 團 體 中 指 揮 及 協 調 相 關 工 作 的 團 體 活 動 之 任 務 。
H e r s e y 、 B l a n c h a r d
( 1 9 8 2 )
領 導 是 「 領 導 者 為 影 響 他 人 活 動 , 所 表 現 出 的 行 為 型 態 」 。
吳 秉 恩
( 1 9 9 3 )
領 導 是 在 二 人 以 上 之 人 際 關 係 , 其 中 一 人 試 圖 影 響 其 他 人 以 達 成 既 定 目 標 過 程 。
陳 玉 娟
( 1 9 9 5 )
領 導 是 組 織 中 , 領 導 者 領 導 和 影 響 下 屬 的 過 程 , 目 的 在 使 組 織 成 員 為 達 成 組 織 目 標 而 努 力 。
( 續 下 頁 )
表 2 - 5 ( 續 )
綜 合 所 有 專 家 意 見 , 本 研 究 定 義 領 導 為 : 『 領 導 者 依 組 織 情 境 而 發 展 出 適 合 所 屬 成 員 達 成 組 織 目 標 之 所 有 行 為 。 』
( 二 ) 領 導 理 論 之 發 展
領 導 理 論 採 取 科 學 研 究 , 依 其 流 行 的 時 期 可 區 分 為 四 期 : 「 特 質 論 」 , 盛 行 於 1 9 2 0 年 代 至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 「 行 為 論 」 約 自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至 1 9 6 0 年 期 間 ; 「 權 變 理 論 」 , 其 為 現 今 領 導 研 究 之 主 流 , 約 自 1 9 6 0 年 代 至 今 。 「 新 型 領 導 」 在 1 9 8 5 年 之 後,包 括 魅 力 領 導 亦 逐 漸 為 研 究 領 導 的 學 者 所 嘗 試 探 究 的 方 向 , 並 與 情 境 理 論 同 為 現 今 領 導 研 究 的 主 流 ( 吳 清 山 , 1 9 9 1 ; 吳 慧 卿 , 1 9 9 8 b ; 陳 玉 娟 , 1 9 9 6 ; 郭 進 財 , 1 9 9 6 ; 莊 豔 惠 , 1 9 9 7 ; 鄒 春 選 , 1 9 9 3 ) 。
1 . 特 質 論 ( T r a i t T h e o r i e s )
領 導 的 早 期 研 究 主 要 是 在 探 討 領 袖 人 格 特 質 或 特 徵。這 些 研 究 的 基 本 假 設 為:人 類 的 進 步 常 受 偉 人 的 個 體 成 就 觀 念 所 影 響 , 少 數 人 天 生 即 賦 有 適 於 擔 任 領 導 者 之 人 格 特 質 或 特 徵 , 具 有 這 些 人 格 特 質 者 , 能 獲 得 一 般 人 的 追 隨 。 所 以 認 為 只 要 能 找 出 領 導 者 的 共 通 特 質 , 便 能 依 此 特 質 發 現 領 導 者 。 換 句 話 說 , 領 導 者 是 天 生 的 , 是 生 而 為 領 導 者 的( 吳 清 山 ,1 9 9 1; 陳 玉 娟 , 1 9 9 5 ) 。
在 此 時 期 有 關 領 導 的 研 究 均 假 定 成 功 的 領 導 者 , 具 有 異 於 常 人 的 人 格 特 質,研 究 者 均 致 力 於 發 現 優 秀 領 導 者 的 人 格 特 質 ( t r a i t s ) 。 S t o d g i l l ( 1 9 4 8 ) 回 顧 1 2 4 篇 有 關 的 領 導 研 究 後 認 為 : 有 五 種 因 素 和 成 功 的 領 導 有 關 , 這 五 種 因 素 是 聰 明 、 成 就 動 機 、 責 任 心 、 參 與 感 與 及 社 經 地 位 。 但 其 研 究 也 同 時 舉 出 領 導 者 的 人 格 特 質 和 領 導 的 績 效 無 關。此 不 一 致 及 令 人 失 望 的 結 果,迫 使 研 究 者 不 得 不 承 認 並 非 所 有 有 效 領 導 者 都 擁 有 共 同
的 特 質,而 擁 有 領 導 特 質 的 人 也 不 一 定 能 成 為 一 位 有 效 領 導 者
( 陳 玉 娟,1 9 9 5 )。充 其 量 我 們 只 能 說 在 有 效 領 導 者 的 特 質 中 , 可 能 存 有 某 部 份 的 特 質 , 例 如 : 自 信 、 果 斷 、 思 考 縝 密 、 豐 富 的 專 業 知 識 、 具 有 宏 觀 的 觀 點 等 等 , 而 這 些 特 質 可 能 是 與 他 們 的 有 效 領 導 是 有 關 的 , 但 並 非 是 絕 對 因 素( 吳 慧 卿 ,1 9 9 8 b )。
領 導 者 特 質 研 究 者 所 強 調 的 領 導 者 特 質 不 盡 相 同,加 上 領 導 者 的 特 質 也 會 隨 情 境 而 改 變,要 找 出 一 套 領 導 者 所 共 同 擁 有 的 特 質 實 有 困 難 , 其 研 究 均 缺 乏 一 致 性 。 因 此 , 1 9 4 0 年 代 以 後 已 很 少 有 人 以 特 質 理 論 觀 點 進 行 研 究 。
2 . 行 為 論 ( B e h a v i o r T h e o r i e s )
由 於 特 質 論 的 失 敗 , 使 得 多 數 研 究 領 導 行 為 專 家 學 者 , 逐 漸 將 主 要 方 向 轉 而 以 探 討 領 導 者 的 外 顯 行 為 為 主 ( 李 青 芬 等 ,2 0 0 2 )「 行 為 論 」的 意 義 在 於 區 分 領 導 者 與 非 領 導 者 之 間 , 某 些 特 定 行 為 是 否 存 在 差 異 的 理 論( 李 青 芬 ,2 0 0 2 )。 換 言 之 , 若 要 鑑 別 領 導 者 與 非 領 導 者,只 要 根 據 某 些 特 定 的 行 為 加 以 判 斷 即 可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行 為 論 者 認 為 : 假 若 這 些 行 為 特 徵 能 被 區 辨 出 來 , 則 訓 練 課 程 可 依 此 設 計 , 使 有 心 成 為 領 導 者 的 人,可 依 此 訓 練 課 程 培 養 這 些 行 為,以 塑 造 一 個 優 秀 領 導 者( 王 秉 鈞 , 1 9 9 5 ) 。
而 此 時 期 的 研 究 致 力 於 探 討 領 導 行 為 與 組 織 績 效 間 的 關 係 , 例 如 兩 個 廣 為 人 知 的 研 究 : 俄 亥 俄 州 立 大 學 小 組 ( O h i o S t a t e G r o u p ) 和 密 西 根 大 學 小 組 (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M i c h i g a n G r o u p ) 研 究 。 二 者 皆 以 尋 找 出 有 效 領 導 者 的 行 為 特 徵 為 主 要 研 究 目 的,但 卻 也 同 樣 忽 略 了 情 境 因 素 在 領 導 行 為 與 組 織 績 效 間 的 重 要 性 , 因 而 遭 受 到 廣 泛 的 批 評 ( 羅 虞 村 , 1 9 8 7 ) 。
3 . 情 境 論 ( S i t u a t i o n a l T h e o r y )
研 究 領 導 的 學 者 瞭 解 到 一 個 事 實,預 測 領 導 成 功 與 否 實 在 是 件 複 雜 的 事 , 並 非 僅 單 靠 列 出 幾 個 特 質 或 行 為 即 可 。 因 為 特 質 論 的 失 敗 及 行 為 論 的 不 一 致 經 驗,促 使 研 究 者 開 始 重 視 情 境 因 素 對 領 導 的 影 響 ( 王 秉 鈞 ,1 9 9 5 ) 。 『 情 境 理 論 』 為 現 今 領 導 研 究 的 主 流 , 此 理 論 的 基 本 觀 點 是 :『 領 導 效 能 的 高 低 需 視 領 導 者 行 為 與 情 境 相 互 配 合 的 程 度 而 定。配 合 程 度 越 高 則 領 導 效 能 愈 高 , 組 織 績 效 亦 相 對 提 昇 ; 相 反 的 , 相 互 配 合 的 程 度 愈 低 則 領 導 效 能 愈 低 , 也 就 較 無 法 彰 顯 組 織 的 效 能 』( 吳 清 山 , 1 9 9 1 ) 。
4 . 奇 魅 領 導 理 論 ( C h a r i s m a t i c L e a d e r s h i p T h e o r y )
此 理 論 所 強 調 的 是 : 當 被 領 導 者 在 看 到 特 定 行 為 時 , 會 將 之 歸 因 為 英 雄 式 或 非 凡 型 的 領 導 。 同 時 學 者 H o u s e , W o y c k e , &
F o d o r 亦 提 出 , 奇 魅 型 領 導 與 高 績 效 水 準 及 跟 隨 者 滿 意 度 之 間 具 有 顯 著 之 相 關 性 ( 李 青 芬 等 ,2 0 0 2 ) 。 換 言 之 , 在 具 有 奇 魅 領 導 特 質 的 領 導 者 之 領 導 下,跟 隨 者 將 表 現 出 較 高 之 滿 足 感 與 績 效 。
綜 上 所 述 , 1 9 4 0 年 代 後 期 至 1 9 5 0 年 代 初 期 , 關 於 領 導 者 人 格 特 質 研 究 的 評 論 文 章 中 皆 提 及 : 領 導 乃 完 全 由 情 境 所 決 定 , 而 非 受 到 領 袖 特 質 的 支 配 。 有 效 的 領 導 行 為 , 不 應 單 單 僅 就 領 導 者 個 人 的 特 質 及 行 為 來 做 評 論,應 該 還 要 考 量 到 被 領 導 者 及 情 境 因 素 的 相 關 影 響 。 無 可 諱 言 的 , 情 境 因 素 對 於 領 導 行 為 產 生 的 重 要 性 似 乎 已 獲 得 證 實,但 同 樣 也 不 可 漠 視 個 人 特 質 對 於 領 導 行 為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力 ( 吳 定 等 , 1 9 9 1 ) 。
換 言 之 , 不 同 的 情 境 需 要 不 同 的 領 導 行 為 來 因 應 , 世 上 並 無 一 種 放 諸 四 海 而 皆 準 的 標 準 領 導 行 為,可 以 通 用 於 任 何 的
領 導 環 境 中 , 如 何 使 領 導 行 為 與 情 境 之 間 達 到 一 平 衡 、 協 調 的 狀 態 , 以 提 昇 組 織 的 效 能 , 似 乎 是 所 有 領 導 者 所 需 努 力 的 ( 吳 慧 卿 , 2 0 0 1 ) 。
二 、 運 動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模 式 分 析
目 前 運 動 教 練 領 導 理 論 的 研 究 趨 勢,是 以 運 動 情 境 理 論 為 研 究 主 流 , 且 多 半 在 探 討 「 教 練 」 、 「 選 手 」 與 「 情 境 」 三 者 之 間 的 交 互 作 用 關 係 。 美 國 運 動 領 導 理 論 專 家 C h e l l a d u r a i
( 1 9 9 3 ) 指 出 , 近 年 來 在 運 動 領 導 領 域 的 研 究 上 , 發 展 出 三 個 不 同 的 情 境 領 導 模 式 , 即 多 元 領 導 模 式( T h e M u l t i d i m e n s i o n a l M o d e l ) 、 領 導 調 節 模 式 ( T h e M e d i t a t i o n a l M o d e l ) 及 教 練 決 策 規 範 模 式 ( T h e N o r m a t i v e M o d e l o f D e c i s i o n S t y l e s i n C o a c h i n g ) ( 鄭 志 富 , 1 9 9 6 b ) 。
茲 簡 述 如 後 :
( 一 ) 多 元 領 導 模 式 ( T h e M u l t i d i m e n s i o n a l M o d e l )
多 元 領 導 模 式 係 由 C h e l l a d u r a i a n d C a r r o n 在 1 9 7 8 年 提 出 , 此 模 式 融 合 了 F i e d l e r 的 領 導 效 能 權 變 理 論 、 H o u s e 的 路 徑
多 元 領 導 模 式 係 由 C h e l l a d u r a i a n d C a r r o n 在 1 9 7 8 年 提 出 , 此 模 式 融 合 了 F i e d l e r 的 領 導 效 能 權 變 理 論 、 H o u s e 的 路 徑